我披了一身的阳光去医院看雪末,她躺在病床上,脸色苍白,眼神里,隐含着一种愧疚和歉意。
就在学期结束的前一天,校园里贴出来通告,关于对章小可和雪末的处罚决定。很多人围在那里看。女生们议论她的事情,怀孕,在考场昏倒,被一个男生扶去医务室,转到医院打了胎。学校领导要求她务必交代出那个男生,而那个男生自己站出来说,是他章小可。
章小可最后一次约我到后山,还是那样的黄昏,像毕加索笔下的一幅油画。穿白色T恤的章小可忧伤地望着我,只是,不再像我床头挂着的那只史诺比。
其实,我早应该知道,后山是章小可和雪末经常来的地方。他送雪末的月亮坠子,即使雪末后来还给他,他也一直戴在脖子上。
我以为章小可的心,是棵被爱情焚伤的树,我就可以做浇灌的雨水和温暖的太阳。可最后的最后,章小可告诉我,董细细,对不起,我只能那样,否则,雪末会被开除的。
我抬头看一眼远处,夕阳渐渐沉了下来,天空却是暗暗的蓝。我恨那个躲在背后的肇事公子哥儿,却怎么也恨不起来章小可,爱一个人时会这样地心甘情愿。
虽然这个夏天,我的爱情,和很多校园爱情一样,仿佛一瓶即开啤酒的泡沫,可章小可却让我懂了,少年的爱情,也可以像一杯磨出来的咖啡,香得长久,浓得馥郁。
那么丑的人,那么美的爱
文/安顿
真是笨女孩儿,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多年没有发现?
“现在还会有人喜欢写情书吗?”一个接受我的采访、给我讲关于情书的故事的男人坐得端端正正,一边擦汗一边这样问我。
我告诉他,我不知道别人,反正我不写。
他就笑了,特别理解但是特别遗憾地笑:“是啊,现在有手机短信息,有互联网,电话可以打到全世界,谁还会用笔写信?就是想写,也会用电脑啊。但我告诉你吧,只要你爱得够深,你就想写,她感觉得到这个,没有不愿意读的。不信,你试试。”
我“坚决”地说我不想做这种尝试,我们都太忙了,我们知道那感情好好地在呢,两个人都知道,不用总是伸手去触摸就知道,还有什么需要写的?
他想了一下,不再“游说”我,他默默地摆弄着手机,淡淡地说:“你们都是幸运的人,得到想要的感情,就不用这样了。我不同,所以我要写信。”
他来找我,是因为实在“憋不住”了,他静悄悄地爱了十六年的女孩子,现在要做母亲了。他想,也许她有一天能看见我写的故事,也许她能从字里行间联想到身边这个不起眼儿的人,猜想那个一直给女孩子写信的男人就是他。他希望她能这样猜想,仅仅有猜想,就够了。
喜欢一个人,为什么不告诉她呢?为什么一定要纠缠于一个结果?告诉她吧,不管结果是什么。我这样“热烈”地劝他。
他摇头。他的理由有三条,第一,她太漂亮了,他觉得自己很丑,比她个子还要矮小,才33岁,就已经是“小老头儿”了;第二,她太娇贵了,那么好的家世,他出身贫寒,现在仍然贫寒;第三,她有好的学历背景,好的前程,她应该能得到更出色的爱人,这个,他不能给她。但是他喜欢她,从他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就开始喜欢,喜欢了这么多年,不说这感情有多么深厚,只是从时间上看,也够绵长了,他习惯了喜欢她,不喜欢,就不习惯。
当爱一个人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享乐的时候,放弃,是多么困难!
十六年里,他是她最好的伙伴,也是从来没有提出过任何要求的好朋友。她需要人陪伴,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一个补缺的人,陪她说话、陪她看电影;她需要有人为她做各种“体力活儿”,却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顶上去,充当那个出大力、流大汗,劳动之后带着一声“谢谢”回家吃饭的人;她需要有人能分担她对男朋友的思念,暂时没有这样一个人,他就会被她“选中”,充当那个听着她唠叨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细节,替她在爱与不爱的猜测中分析来分析去的人,直到她平静了,微笑了,踏实了,他才独自走上一如既往的那条暗恋的路。
他为她奔波,为她忧虑,为她愤愤不平,为她两肋插刀……忽然有一天,她告诉他,他们和好了,他们要结婚了,于是,他再次默默地离开……
他是她在困境中第一个想起来要依靠的人,也是她在顺遂的时候第一个忘记的人。他不怪她,他觉得这是她给他的荣耀和信赖,她那么好,能有一个短暂的时刻愿意依靠他,他很满足,不能不肝脑涂地。
他在被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在被放弃的时候回家悄悄地写下一封封情书,不敢邮寄,就那么封好了,贴上邮票,叠放在一起,慢慢地积满了几个抽屉。
“这是一个秘密。”他这样说的时候显得很开心。
“什么时候才能让她了解这个秘密?你希望她是什么反应?”我问得唐突。
“永不。”他说如果有一天她问他,安顿写的那个人是不是他,他会认真地告诉她:“对不起,你猜错了,我并没有爱过你。”
爱一个人并不是羞耻的事,为什么不肯承认?
他看着自己的脚尖:“我这样的人,爱她,不会让她感觉到光荣,只会觉得我可笑。我这么穷,这么难看。”
我们这样说着话,就想起了多少年前看过书,后来又看过电影的《大鼻子情圣》。忍不住就给他讲。
西哈诺是一个极有风度的骑士,也是极有才华的诗人,他的勇敢、仗义和才华无人能及。他暗恋美丽的表妹,却因为大鼻子而苦恼着不敢表达。
此时,西哈诺的表妹正和草包肚子小帅哥克里斯蒂安一见钟情。表妹让西哈诺照顾一起从军的情人,他忍痛应承,并且答应小帅哥帮助他写情书。
从此,不明就里的表妹因为这些情书而热烈地爱着实际上说不成一句整话的小帅哥。风雨大作的夜晚,小帅哥在表妹的闺房外说着绵绵情话,让表妹激动不已,却不知道其实这个出口成章的恋人原本是躲在黑暗里的大鼻子表哥。
战争来了,小帅哥战死,表妹悲恸欲绝,遁入修道院为才华横溢的爱人守节。西哈诺照样陪伴着表妹,为她说笑话,扮小丑,直到被人加害快要命赴黄泉的时候,表妹才从他讲出临终遗言的语气分辨出那个夜晚的声音。表妹悲喜交集,她发现一直爱她也一直被她深爱的那个男人原来是这个大鼻子。
西哈诺在表妹的拥抱中说了最后的话:“可是,亲爱的爱人,我不爱你。”
这部电影曾经让我特别感动,原本以为暗恋是一件多么让人绝望的事情,因为这部电影,改变了我的观念,暗恋原来可以这么美丽,这么尊严,这么骄傲地孤独!
那天采访结束,他让我看了几封他随手拣出来的信。我很惊讶,真的,他的汉字写得那么好,他的语言因为感情真挚而那么流畅,十六年沉默的爱,让他变成了爱情的浪漫骑士。
我说那个她呀,真是笨女孩儿,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这么多年没有发现?
他说,我这么丑的人……
我说,可是你有这么美的爱……
王子骑着披萨来
文/榛生
遇见王子的别美得太早,王子不爱你,让你受委屈,让你自己糟蹋自己。
每一个女人都有自己的运气,有人遇见骑白马的王子,有人遇见烙大饼的厨子……
1
周末餐厅里,邻座一个乖乖女在讲电话——
“你什么时候才能到呢?半个小时?哦!没问题没问题,亲爱的我可以等,我给你点了牛排,五成熟好吗?还有哦,要下雨了,你带伞了吗?没带?那我去接你吧,你在办公室等我!我有伞我带了两把伞呢!”
她从我身边走过,手里根本没有伞。
可怜的女人——在周末人满为患的餐厅排一个多小时队终于抢到位置,可是她等的男人还要迟到,下雨了她明明没带伞,却巴巴地要去接他……
自古痴心唯妇人。
我呢?我也好不到哪里去。盛义文今日干脆爽了约,他在电话里明确告诉我:“有一个朋友从上海过来,场合不适合你来。”
我说:“是不是来者是女人啊?”盛义文倒很坦诚,一点都不想装:“我高中同学,也是我们公司的客户代表。”
既然提到公司公事,理由一百个充分,我也就甭给人添乱了。
这家小小的西餐厅很难订位,星期三我就预约了,提心吊胆等到了星期五,盛义文不来,我自己吃!
西餐厅的拿手好菜是海鲜披萨,我要一只七寸的,再来个水果沙拉。每当心情不好时,我就把减肥这事儿抛向脑后。
晚上盛义文打我电话:“去我办公室把我的笔记本拿来,我现在急着用。”
“你自己不能去拿吗?”
“我正和客户谈事,求你啦。”
既然求我了,我怎么也得给人面子。看一下表,九点一刻,我叫出租车直奔盛义文的公司,之前他和保安已经讲好,我顺利进入办公室,拿到笔记本。
出了办公楼却不小心摔了一跤,为了保住电脑,我以极滑稽痛苦的姿势摔倒,膝盖青肿了。
可是盛义文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怎么穿成这个样子?”
我看看自己,是啊我怎么穿着背心仔裤就跑来了!那客户站起身,和我握手,看得出是个极有修养的女子,那叫一个优雅!更把我衬得像个村妇。
她问盛义文:“这是你的女朋友吧?”
盛义文说:“是……哪里啊,我同事。”
盛义文以哀求的眼神看我,要我替他撒谎,不要穿帮,同时小声说:“你先回去休息。”
我冷笑了一声,悲从中来。我成了他的同事!多好玩!同事大半夜给他送电脑!“既然来了,我陪你们喝一杯!”说着我就看酒单,装作老练地对侍者说,我要这个这个还有这个。
我咕咚咕咚喝下三大杯酒,然后站起身,“我先走啦,盛同事,你们宾主尽欢,宾主尽欢啊。”
没有人追上来,大半夜的,我摇摇晃晃在马路上走。
我想,我真傻得不轻,盛义文明明不爱我,可我却死乞白赖地喜欢他。他有什么好?他不过是相貌英俊,博士毕业,出身世家,比较有钱。这些真的重要?
他对我说:“你哪都挺好,就是不够骨感。”
一句话弄得我三天没吃饭。我要瘦,一定要瘦下来!
我变着花样虐待自己,一点儿不手软。喝减肥茶,爬楼梯,跑3000米……怎么残忍怎么来,只要能瘦。
那时候我很快乐,我觉得盛义文是我的白马王子,他选择了我,令我觉得灰姑娘的故事不是胡扯,我一下子变得高贵起来。
盛义文在半年后跳槽去新公司发展,见他一面我得坐出租车横穿整个市区。薪水有限,但为了不迟到,我只能大把大把地往出租车里塞钱。
2
然而现在盛义文说我是他同事——这话在喝醉后回味起来,越发悲凉。
不知不觉,我走到那家小西餐厅。夜深人静,餐厅已关门,几个服务员正在收拾桌子。我忽然饿了!我好想吃披萨。我扑过去擂门,一边哭一边喊:“我要吃披萨。”
餐厅里的人被惊动,走出来一个大高个儿:“您看都几点了,明天再来吃披萨吧。”
我不容分说挤进门去,我拍着桌子:“等不到明天!我要吃披萨!我不要减肥了!”
然后我坐在那里,哭得叫一个凄惨。
大高个儿对一个服务员说:“我来做,你打下手。”
20分钟后,一只新鲜出炉的披萨端出来了。我数着,我一共用了二十九口,就把一只披萨给干掉了。吃完我抬起头,发现整个餐厅的工作人员都目瞪口呆地看着我。大高个儿说:“噎着了?要不要喝水?”
我咕咚咕咚喝水,忽然觉得这个据案大嚼的女人才像我,以前那个节食的淑女根本不是我。哦,原来的我,不染头发,不化妆,不爱穿裙子,一双球鞋走天下,多么潇洒。
吃得太多,打了个饱嗝。
下意识地捂嘴巴,后来想想,盛义文又不在,怕什么!我又打了个饱嗝。
如此我一步一个饱嗝往回走,觉得自己很像猪八戒。
猪八戒没想到身后跟着人,直到过马路有车从身边惊险地擦过,那人伸手搭救一把。回头一看,是餐厅里给我做披萨吃的大高个儿。
“当心啊小姐,要不然你还是坐出租车回去吧。”
我掏了掏裤兜,嘿嘿傻笑:“我没钱!”
这人从口袋里拿出50块钱:“喏,你拿去。”
我接了钱,坐出租车顺利回家,倒头大睡。
醒来时我分外后悔。
想起昨天吃了人家披萨好像也没付账,人家还借我50块钱,真是酒后无德。于是步行去那遥远的餐厅还钱。
餐厅还是爆满,我挤到前台:“请问你们这里那个大高个儿,长得有点像电影演员刘青云……”
不一会儿,大高个儿出现了,白天穿着制服还是挺帅的,胸牌上写着“红番茄西餐厅总经理”。
我说:“我来还你钱,谢谢。”
他却脸红了,“其实不用还了,你在我们这里消费过几次,就当优惠。”
那怎么行啊!
他只好接了钱说:“以后请再光临。”
3
我终于和盛义文一起光临了红番茄西餐厅一把。他进门就皱眉,嫌光线暗,人太吵,看菜单上写错的英文就发出悚人的大笑。
菜还没上,他的电话响了,于是他坐在我对面连着打了几个电话。
我轻轻推推盛义文:“别打了,快吃吧。”
他关掉电话的时候很生气,大声说:“不要在我讲电话时说话!OK?”
他英俊的脸变得可恨。我也大声起来:“不要在我吃饭时讲电话!You understand?”
“咦,你吼我!告诉你实话吧,今天我本来是和你谈分手的,看来现在不必多说什么了。”
他站起身。我也站起身,然后,我把一张汤汁淋漓的大披萨照着他的脸就丢过去。上面的蜗牛、圆白菜、洋葱丝糊了这有修养的人一脸。真好看!
盛义文走后,我震天响的哭声几乎吓跑了餐馆里全部的食客。
天都黑透了,服务员打着哈欠在等我。大高个儿走到我旁边:“你哭了两小时零十八分了,饿了没有?”
我没说话,肚子却咕咕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