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在对她的怨恨里,听从父母的安排,与一个不喜欢的女子结婚、生子,一过便是十年。而她,亦是在这十年里,嫁作人妇,且因日夜的操劳而被岁月无情地划下道道痕迹。但是他不知道,她的心底,始终给他留着一个空间。而她亦不知道,他有许多次,都要去找她,却都被并不爱他的妻子给挡住了。后来,他与她,便都离婚,彼此的父母也相继去世。却因为怕打扰对方的家庭,终是一年年孤单下来。
有一年他出差,路过她的城市,他突然就改变了行程,下车,来到他们相识的那所学校。木瓜已经熟了,许多小孩子在树下用长长的竹竿打。他远远笑看着,突然就有了去找她的勇气。
还没有走出校门,就在一棵丁香树下,遇到了迎面走来的她。依然像年少时那样,抱着书,微微笑着向他走过来。只是,时光那么无情,她已全然没有了年少时美丽的容颜。可是,同样历经了岁月的坚韧的爱情,怎么能够因为这点小小的改变而碎裂他像初相识时那样,走过去拦住她,傻傻地说:嗨,你好。
她自离婚后,就搬到这所学校的附近,每日忙完,都会抱着书,来这所学校里散步。她一直期待着有这样的一天,他像年少时那样,向她走过来,对她说,嗨,你好。爱情跨越了20年,但她始终坚信,这份爱,依然会在穿越了这许多的光阴后,完好无损。因为,她说过,会用一生,等他。而他,亦是这样一次次告诉她的啊。
而今,这样一个木瓜已熟、芬芳四溢的秋天,他们终于等到这个诺言一点点地成熟。
母亲节的问候
文/叶溪
我愿用我毕生的努力,来换取她永远不老的笑颜。
5岁的时候,觉得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了。头发长长的,乌黑亮泽,阳光照在上面仿佛映出彩虹的光晕来。母亲洗完头总喜欢吹着凉风用手去把头发拧干,她洁白的手插在头发里像是雪做的一样。幼年时看这幅油画简直看呆了,一直在旁边吵:“我要妈妈的头发!要妈妈的头发!”母亲就会笑着,很宠溺地摸着我细软的头发,说:“哦,好贪心的小孩。”妈妈那时极雅致,身上常常有淡淡洁净的皂角香气,有时还会浅浅抹一点口红,这使她整个人看起来更加光彩照人。那时还特别喜欢看妈妈结婚前的照片,有一幅老照片是怎么也看不厌的。照片上,少女时代的母亲满荡着青春光晕的笑很甜很甜,头发被风吹得飘飘洒洒,眸子清清亮亮的,背景是母亲以前住过的一个小镇,一条亮发般蜿蜒至远方的小河澹澹扬波,河边低低的小屋一簇一簇。在儿时的记忆里,母亲散发着皇后般美丽的光彩。
12岁的时候,家里出现了一次突发的经济危机,随之而来的是前所未有的困境。我升初中那年,母亲为了还债,不得不做起了贩卖乌龟肉的生意,把进来的活乌龟剖开取出净肉,然后给酒店送去,也能赚到一些钱。家里的卫生间和厨房堆满了这种黑色的爬行动物。有一天,我们期中考试了。我跑到厨房去告诉妈妈:“妈妈,我去考试了。”妈妈正全神贯注地剖着一只乌龟,居然没有听见我说话。我看见乌龟把它那丑陋的脖子伸来伸去,样子很可怕。妈妈熟练地拿着刀去撬开龟壳。乌龟的壳非常坚硬,这需要用大气力才行。妈妈的头发被汗水粘在脸上,脸涨得红红的。我又说了一声,这下母亲听见了,停下手,转过头对我说:“路上小心,考试时细心点。”我点了点头,默默退出来,带上房门,生平第一次感到些许的悲凉,刚刚我注意到了,母亲的双手肤色已经转为褐色,而她的头发虽然仍是乌黑,但已经失去了那一贯骄傲的光泽。
14岁的时候,母亲忽然神秘地拿出来了一本绿色的本子,脸上是掩饰不住的紧张和担忧,一直盯着我在看。我看那个本子上的日期是两年以前,上面记载着我早已猜到的结果。我说:“不要紧,妈妈,你还有我。”母亲的紧张神色忽然松懈下来,眼睛里却是一闪一闪的。我说:“我没事,妈妈,今后就是我们俩相依为命了。”我看着母亲凄然的脸。她的鬓发已闪着银色的星星了。她眼角的皱纹细密,无奈地延伸着。我忽然又想起了儿时那幅油画,美丽的母亲迎着风把乌黑的头发拧干。自己那个童稚的声音仿佛又回响在我耳边:“妈妈,我要你的头发,我要妈妈的头发。”而我看看镜中,自己却已披着满肩长发,眸子漆黑明亮。妈妈的头发和青春,就是这样全部传递给女儿了吗?
18岁的时候,我读大一。有一天,我在一本英文杂志看见了有关母亲节的介绍。原来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为母亲节,西方国家的人们在这个节日里以各种方式来表达对慈母的感激之情。敬重母亲、弘扬母爱的母亲节,至今已成为一个约定俗成的国际性节日。看着杂志,我忽然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对啊,五月快到了,给妈妈过一个快乐的母亲节吧。
5月的一天,我回到家里。妈妈还没回来。我把家里仔仔细细地打扫了一遍,用布抹着每一个角落,直到看起来光洁鲜明。我知道素来喜欢整洁的母亲每天都是如此地打扫着房间,我一边擦拭一边微笑,我仿佛闻到了母亲的气息。我取出自己所有勤工俭学集下的钱,到那个大的商店买下了一对我观摩很久的小巧耳环。我想象着母亲戴上它们,左右轻轻地晃着头,耳环映出彩虹光晕,一定是非常漂亮。路过花店,我停下来买了一枝康乃馨,这是象征母爱的花。
我把耳环和康乃馨一起放在了桌上,满怀喜悦地等着母亲回家。
当母亲推开门的时候,她就突然愣住了——我永远记得母亲脸上的那个表情。
她先看了看耳环和康乃馨,然后看着我。接着她把耳环拿过去握了很久。她十分平静,就那样站着,凝视着它。她离我很近,却又仿佛非常遥远,好像陷入了某种回忆。我不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是她将我拥入怀中,紧紧地抱着我。
那天晚上,我写了一首小诗:哦,妈妈/当你很老很老的/时候/我要在朝日温暖的光晕中/为你梳着/微颤的银白的美丽的头发/看那一片辉煌的绯红/为你衬上绝美的背景/妈妈/我想让你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女王/永远/女儿的心……
对我来说,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无疑便是母亲,我愿她平平安安,永远快乐、幸福和温暖下去。我愿用我毕生的努力,来换取她永远不老的笑颜。
大难来时,我要拽住你的手
文/窦挺
她和他是同林鸟,所以大难来时,她拽住他的手,没有独飞。
他和她都是知青子女,结了婚,生了女儿,后来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偶然,发生了一点儿矛盾,吵着吵着就当了真,偏偏他又是个极内向的人,不会哄也不会骗,就这样一直别扭,直到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她带着女儿住在父母留给她的一套一居室里。这期间,她在一家超市做营业员,他开出租车。每个周末,他都来看一次女儿,捎带着帮她做点粗重活。离婚3年,他和她都没有再找另一半,亲戚朋友都说,好好的离什么婚呢。
那个星期六,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来看女儿,她有点奇怪,女儿吵着要爸爸,她便往他家打了个电话,结果却是晴天霹雳,他肝坏死,已经昏迷住院。她一下懵了,深一脚浅一脚往医院赶。医生的话简单得像一根冰条直戳人心,必须进行肝移植,否则就没救了。手术费要20万元。他和她的父母都是返城的上海知青,家底很薄,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就因为经济条件的原因一切从简。20万,无疑是天文数字。她眼看着他父母含着泪在医院的通知单上签下了“放弃”的字样。
她睁了一夜的眼,第二天一早就跑到医院,找到医生说,她卖房子筹手术费,赶紧帮他联系肝源。接着到房产中介所将房子挂牌出售。消息一传出去,大家都呆了,要好的小姐妹纷纷来劝她:“卖了房子你住哪里?”“他要是救不过来,你岂不是人财两空?”“他父母都放弃了,你还出什么头?”房子卖了。因为卖得急,比市价低了好几万,她唯一的要求是要现金,一次付清。拿到钱她就往医院赶。他躺在病床上,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轻轻拍着他的手:“我们复婚。”有人说,女人真傻,都快死的人了,能出钱救他,已经是仁至义尽,还复什么婚呢?
婚也复了。因为情况特殊,民政局的人来医院帮他们现场办理了复婚手续。没有鲜花也没有仪式,他还是躺在病床上,唯一有点喜气的,是床头柜上几包婚礼奶糖。肝源在最后期限前找到了,一切都紧张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做完手术医生说,再晚两天,即使有肝源,也救不活他了。为了多挣钱,除了他动手术那天她请了一次假,其余时间都照常上班,一天也不曾落下。好在上海的商场都是做一天歇一天,她也没耽误去医院照顾他。
手术一个星期后,他脱离了危险。得知这个消息,她松了口气,腿一软就坐到了地上。医院的病友们捐了点款,派了代表送到她家去。她正在收拾东西,因为家境本来就不太好,再加上他的病,小小的房子里简直四壁空空,地上摆着几只装电器的大纸箱,她就往箱子里一一放被褥、衣物、日用品。大家问她:这是干什么?她说:这几天光顾着忙他的事,都忘记新房主快要来收房子了,这不,收拾收拾准备搬家呢。有人问她:没了房子,以后怎么办呢?她笑笑:先租房子,只要人好了,总会有办法的。有人试探着问:你想过没有,万一他救不过来,怎么办呢?她沉默了半天,才答:看到他父母都放弃他了,我心疼得受不了,我再不管他,谁来管?他才35岁啊!
有人在门边发现了一个鞋架,原木的颜色,四层高,还有个放雨伞的托子,既实用又拙朴有趣,就问她:是在哪儿买的,蛮合用。说着指点着家里的东西,女儿的小自行车是他买的,钉在墙上的杂物架也是他做的,桌子上漆成彩色的储蓄罐,也是他亲手做的。鞋架上放着三双拖鞋,一双男式的,一大一小两双女式的。他们明明是离了婚的,然而他的影子在她家里,却无处不在。
挺过复杂的排异反应,他慢慢好起来了。住院的时间久了,病房里的几个病友熟悉得像好朋友一样。趁她不在,大家开他的玩笑:“你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福气,有这样的老婆。”有人问他:“她带着个孩子,找对象不容易,你却不一样,离婚三年多,你怎么就没想到再找一个?”他不擅言辞,好久才憨笑着挤出一句话来:“我当时就想,等她找了,我再找。”有个外地病友感叹:“都说上海女人精明,会算计,我看不全是。这样实心眼的女人,打着灯笼都难找呢。”
她来的时候,总是捧着一个大号的保温桶,母鸡汤是补身体的,黑鱼汤是收刀口的,汤里漂几粒红艳艳的枸杞,煞是好看。她舀一匙送到他嘴边:“快,趁热喝。”他抚着她的手:“你也喝,看你,瘦了多少了。”她拗不过他,便喝了一口。每到这时,满病房的人都放轻了动作,那些琐碎的喁喁细语,像月光泻地,把整个病房都照得温馨起来。每个人对爱都有不同的诠释,她的最简单,因为她心疼他。她和他是同林鸟,所以,大难来的时候,她拽住了他的手,没有独自飞。
朋友住院,我去看望她,这个故事,是我在上海华山医院里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
生命中的贵人
文/吴平
我们想要战胜的对手激发了我们的斗志,成就了我们的事业,他们也是我们生命中的贵人。
马塞勒斯·克莱出生时,接生医生费了很大的劲才用钳子把他的头拔了出来,以致在他脸颊上留下了两块终生难消的疤痕。小克莱虽然出生时遭此一劫,但成长还算顺利。不过,因为身体比较瘦弱,他常常受到其他小朋友的欺侮。
克莱13岁生日那天,父亲用积蓄买了一辆自行车,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他。这是克莱渴望已久的礼物,他高兴得立刻骑上自行车出门兜风去了。向附近的小朋友炫耀过他的新车后,他准备骑车回家。这时,杜勒斯突然拦在了他面前:“这辆自行车看起来不错,它就是我的了。”
杜勒斯与克莱同读一所学校,但比他高一年级,是个身高体壮的白人男孩儿,在学校是有名的打架大王。他一把夺过自行车,骑上就准备开溜。“不!不!这车是我的!还给我!”克莱情急之下,死命拉住自行车后轮架不放。
一贯蛮横的杜勒斯没想到身体如此瘦弱的克莱竟然会反抗,他恼怒地跳下车,挥起拳头,将克莱打得满脸是血,然后骑上自行车扬长而去。
可怜的克莱边哭边向警察局走去,他太爱这辆自行车了,他要叫警察帮他要回来。
在警察局,克莱幸运地碰到了一个叫马丁的黑人警察,他认识克莱的父亲。听完克莱的哭诉,他拍了拍他的小脑袋,说:“小家伙,车我可以帮你找回来。但是,以后要想不挨揍,自己得先学会打架。”说着,马丁弓腰侧身,做了一个拳击动作:“喏,很简单,就这样。”
没有人知道,马丁这样一句听起来很平常的话,一个看上去很简单的动作,在这个黑人少年心里产生了巨大的震撼,他的心里瞬间升起一个不可遏制的愿望:我要学拳击!我要用拳头把杜勒斯打败!
克莱的父亲听说儿子要学拳击,先是大吃一惊,继而一想,儿子身体瘦弱,练练拳击,增强体魄,也好。便把儿子送到附近一家拳击训练俱乐部。
报仇的念头驱使着克莱拼命地训练,沉睡在少年身上的拳击天分被激活了,他的成绩提高得很快,身体一天天强壮起来,负责训练他的教练禁不住暗暗惊叹!仅仅三个多月的时间,克莱仿佛脱胎换骨一般,变得强壮而敏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