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漫走在别墅的外围,她已经出了这个别墅的内部,走在下山的路上。
身为天刃的训练基地之一,自然不可能是在容易被发现的地方,这个北市山头的别墅,就是符合条件的基地之一。
没有人拦她,天刃纵然规矩森严,可谁让她是个例外,背后保她的那人,是天刃的至高层,她想走,凭一个莫敖,根本不敢拦她。
在外人眼中天刃或许神秘,但对于呆了六年的殷漫来说,她了解的一清二楚。
说白了,天刃就是从各地挑选有天分的人,训练他们成为社会各层的精英,给予他们优渥的生活,让他们成为天刃的情报人物之一,指不定你在电视上看到的哪个知名人士,其实就是天刃的成员。
天刃大部分的训练人员是为了提供情报和提供利益给予天刃内部,少部分有其他天赋的人或许会被训练成杀手,亦或者是天刃几大掌权家族重要人士身边的保镖,如此精密的一条线,又囊括的是世界范围,天刃的力量究竟有多强大,这几乎不用想象。
环环相扣下来,天刃已经成为了一个成熟而又无法撼动的庞然大物,用句形象的话来说,天刃是属于金字塔顶端的人争取的利益,金字塔之下的,就是为了生活挣扎的普通人。
天刃的掌权者是几大世界级的家族,手中掌握的权利都不一样,只是近年来几大家族明争暗斗的厉害,天刃真正的掌权者年事已高,位置已经坐不久,几大家族当然按捺不住,就看谁有这个能力,能够笑到最后。
殷漫死之前,天刃的争斗已经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掌权者生命垂危,几大家族接班人死的死,伤的伤,只剩几个还在垂死挣扎,最大赢家就是司家。
殷漫觉得,不出意外,掌权者的位置会被司牧尧夺了去,这个男人有多么可怕,她知道的一清二楚。
上辈子若不是这个男人插手,殷漫根本没资格进入天刃接受训练,可殷漫并不感激司牧尧,她不喜欢这里,一直不喜欢。
重生归来第一件事,她便是离开这,无论有什么后果,她都不在乎,可她心里清楚,若不是明白司牧尧不会对她怎么样,她根本没这种勇气。
真是可笑又悲凉的事实。
司牧尧,即是殷牧尧,即使死前,他都在骗她。
殷漫推着行李箱,行李箱的轮子刮擦着柏油路的地面,在这本来安静的盘山公路上,发出了有些刺耳的响声。
天刚刚亮,地面还是湿的,有些若隐若现的雾气在飘荡。雷雨过后的天气里群山万壑都像是被洗礼了一遍,散发着蓬勃的朝气。
殷漫身上披着一件淡紫色的毛线针织外套,在这初夏的早晨还是有些冷了,她哈了一口冷气,打消了从行李箱里再拿一件衣服的念头,纵然山路远,走久了也该暖和了。
她推着箱子又走了一段路,忽然身后传来了跑车轰鸣的声音,殷漫下意识的回头看了一眼,见到转弯的路口驶出来一辆浑身透着嚣张气焰的白色跑车,——吱的一下就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上车,我送你去市里!”
顶着一头黑白相间发色的俊朗青年不耐烦的拍了拍喇叭,他是莫敖身边的副手,也是北市天刃训练基地的教官之一,高琛。
殷漫没有矫情的拒绝,直接就上了车,她大约知道他是受了谁的命令,但也不会傻到有车不坐而去走五六个小时的路进市里。
高琛脸上的表情不算美好,殷漫一上车还没扣好安全带他便有些急躁的开了车,几分钟过后殷漫都没有要开口的迹象,高琛不得不首先打破沉默:“我说你这个女人,也当真是狠的下心,五亿美元的债务,不过让你在天刃呆几年而已,又不是逼你去死,你就这么不情愿?好歹也是你父母。”
殷漫勾了勾唇角,直接说出:“那要看是为谁,若是为了秦家人,一秒钟我都不愿意。”
她直白的透露出了对秦家人的厌恶,这让了解她以前情况的高琛有些愕然,他往旁边看了一眼殷漫,见她将头侧在窗外,静静的凝望着沿途的景色,车子极速行驶而引起的巨风将她的发型吹的有些凌乱,她脸蛋虽美,脸部线条却不似一般女人那样柔和,有一种英气夹杂其中,看起来十分冷冽,不知怎么的,高琛想起了一那个地处高位的男人,他他居然会觉得这两人有些相像,真是见鬼了!
高琛心里捶了一下桌,又见到殷漫吹着风也不焦不躁的模样,他本来是故意不关车窗的,他以为殷漫会忍受不住那种飓风刮脸的痛,或者是冻的瑟缩而哀求他关窗,谁知她根本不吭一声,高琛沉默了一下,按下开关将车窗关上,开口道:“秦漫……”
“我姓殷!”
她冷淡的开口,高琛征了一怔:“你是秦家的女儿。”
“也可以不是,我一直是殷漫,不是秦漫。”她像是在陈述一个不算事实的事实,即使内心悲哀。
她守着这个名字,就像守着她的曾经,那个给了自己一段美好回忆的男孩,他是她内心依赖的那道光芒,这是唯一一段只属于她的美好记忆了,就当是祭奠这个曾经吧。
他不是司牧尧,也不是殷牧尧,他仅仅是殷漫内心里最重要的记忆。
“那好吧,殷漫。”高琛并不知道这段典故,面前这个女孩只要是本人,他管她叫什么,即使他看这个女孩分外不顺眼,当初就是莫名其妙被调进来的,这个秦家的女孩,他知道她所有的信息,可他仍旧觉得有些事是他不清楚的,比如她表现出来的性格同资料上差的太远,莫非有疏忽?不过,这干-他鸟事!
“我送你回秦家?”
老大下的命令,开着车也要执行到底,他本来是想送殷漫回秦家,但看这样子,估计对方恐怕是不想回。
果然,殷漫冷冷清清的开了口:“不,送我去莱士顿酒店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