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 《国语·楚语下》引《周书》说重和黎两人受帝颛顼之命改变了以前祭祀因无人专司其责而陷于混乱的局面,断绝了普通民众与天神相通之道。
【2】关于上古时代“崇”的位置,一般认为即今豫西地区的嵩山一带。崇,即崇山,又称嵩山。在实行禅让制度的时候,禹曾经避舜之子商均而居于阳城,《世本·居》篇也有“禹居阳城”的说法,阳城在今豫西的登封。《穆天子传》卷五载“天子南游于黄、太室之丘,以观夏后氏启之所居,及入于启室”。“太室”即位于嵩山。《逸周书·度邑》篇说:“自雒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认为平坦而无险阻的伊水、洛水流域是夏族的居住之地。《国语·周语上》篇谓“伊洛竭而夏亡”,把夏朝灭亡和伊水、洛水的枯竭联系起来,可见夏朝就在伊洛流域。夏族活动的另一个重要地区是今晋南一带,这很可能是夏族从今豫西向晋南发展的结果。《世本》、《水经注》等文献里有禹都安邑(今山西运城)、平阳(今山西临汾)、晋阳(今山西翼城)等地的说法。周初,成王的弟弟叔虞被“封于夏墟,启以夏政”(《左传》定公四年),叔虞的始封地唐(今山西翼城),即被称为“夏墟”,并且要在那里实行“夏政”,可见那里曾为夏人聚居的地方。除了向今晋南发展以外,夏人还从今豫西地区向东发展。据说夏后相曾经建都于帝丘(今河南濮阳),说明夏的势力已经达到了东部地区。尽管夏族后来活动的地域相当广大,但其根基还是在今豫西地区。
【3】夏王朝初期,太古洪荒的“至真”、“至美”、“至善”的境界虽然被基本上打破了,但人们对于这些美妙境界的向往却并没有停息。追忆化为赞叹,赞叹又化为对于现实的抨击。我们不知道东夷族的益和西方的有扈氏是用怎样的言辞来动员氏族的成员拿起武器而向夏后启发动进攻的,但维护心目中的圣洁传统却是其行动的题中应有之义,这一点似乎无可怀疑。“知义而不知宜”的向夏后启进攻的东夷族和有扈氏的失败正表现了历史进程的悲壮与必然。
【4】今本《淮南子·脩务训》谓商汤“整兵鸣条,困夏南巢,谯以其过,放之历山”,所说与正义所引稍有不同。
【5】 《荀子·解蔽》篇说“桀死于亭山”,一本作“鬲山”,即历山,或谓在今安徽和县西北,其说与《淮南子》不同。
【6】 《史记·夏本纪》索隐引《世本》说“帝皋生发及桀”,如此则桀与发为兄弟,那么夏王世系当为十二世。《世本》之载可备一说。
【7】对于夏王朝灭亡后夏族的迁徙,考古工作者曾从考古文化的分布及流传,特别是陶爵分布的变化进行论证。陶爵是夏商时代最主要的陶质礼器。专家指出:“在二里头文化时期,陶爵有了迅速而大规模的传播扩散。向北即晋西南、冀南地区的扩散到了晋中地区乃至于内蒙东部的敖汉旗一带;向南则挺进到安徽的江淮之间直至皖、鄂、赣之界。……敖汉旗大甸子出土了陶爵,使我们有理由把二里头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联系起来研究。值得注意的是,在大甸子遗址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八百座墓葬中,出陶爵的‘墓葬规模大,随葬品多,反映他们生前在社会上的特殊地位’。安徽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似乎是突如其来的。在此之前的江淮地区土著文化(如薛家冈文化)与河南的龙山文化并不类同,而江淮地区的二里头文化与中原二里头文化相比,有了不少变异,且与迥异于中原二里头文化的一种土著文化共存……陶爵在二里头文化时期向南、北方的穿插、推进,标志着中原文化向南、北方向的穿插与推进,而在这些考古学现象之中,很可能包含着已见诸古代文献的夏商之际的重大史实——商汤灭夏后,夏遗民曾向南、北两方大规模迁徙。”(杜金鹏:《陶爵——中国古代酒器研究之一》,载《考古》,1990(6))考古资料与史载的符合与相互印证,对于研究夏商之际夏族的迁徙情况很有价值。
【8】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
【9】见《庆祝蔡元培先生六十五岁论文集》下册。
【10】邹衡先生从考古学的角度指出,山东龙山文化绝不可能是先商文化的“先型”。(参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158页)
【11】干志耿等:《商先起源于幽燕说》,载《历史研究》,1985(5)。
【12】孙守道、郭大顺:《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头像的发现与研究》,载《文物》,1986(8)。
【13】韩康信:《殷商居民的种族》,载《文史知识》,1986(5)。另外,韩康信、潘其凤同志在《安阳殷墟头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85)第80页还认为“殷代平民的体质与现代东亚蒙古人种类型比较接近,而在殷王族成员的体质形态上可能混合有某些北方蒙古人种的特点”。
【14】甲骨文“帝”的造字本义,以前诸家多以为是花蒂之形,近年的研究者多认为它是燎祭天神之形。甲骨文“帝”字的主要部分表示束柴以祭,与燎同,其上一横与甲骨文“雨”字的上横同,亦表示“天”,所以“帝”当源于燎祭天神,后遂引申为天帝。
【1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46、47页。
【16】 《周礼·载师》“近郊之地”,故书郊为蒿。《左传》文公三年“取王官及郊”,《史记·秦本记》郊作鄙。王引之说《礼记》高禖,“高者,郊之借字,古音高与郊同”(《经义述闻》卷十二)。
【17】疑高辛氏的高辛即郊辛,谓在辛日于郊禖举行祭仪并野合交欢。
【18】 《山海经》所记群巫多居于山上,如“登葆山,群巫所从上下”(《海外西经》),灵山有巫咸等“十巫从此升降”(《大荒西经》)。这是上古时代祭祀于山峦之上的情况的反映。甲骨文燎字,其上部均无屋宇形偏旁,可见是露天进行的。卜辞有“于九山燎”(《合集》96)、“燎于山”(《合集》34199)、“燎于十山”(《合集》34167)等记载,表明直到殷代仍有在山峰处进行燎祭的习惯。
【19】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5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61。
【20】春秋时鲁国的史克说:“高辛氏有才子八人……天下之民谓之八元”,舜曾荐举他们“使布五教于四方”(《左传》文公十八年)。所谓“才子八人”,实是八个兄弟部落。《尚书·尧典》载契被舜命为司徒,“敬敷五教”,杜预认为“契在八元之中”。契至少可以说是和高辛氏有密切关系的。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认为高辛氏的阏伯被迫迁于商丘,“商人是因”(《左传》昭公元年),也说明商族与高辛氏有过接触。
【21】王国维释甲骨文此字为夒(《观堂集林》卷九),比较恰当。《说文》:“夒,贪兽也,一曰母猴,似人,从页巳。止攵,其手足。”甲骨文中的这个字不仅和《说文》之释相合,而且和《毛公鼎》的羞字,《克鼎》、《晋姜鼎》等的柔字相合。夒、羞、柔三字古音同在幽部,故互相通借。诸家还有其他各种解释,皆不如王说为长。
【22】此“告”字同喾。《书》序的《帝告》,《史记·殷本纪》作“帝诰”,索隐:“一作俈。”《史记·三代世表》、《史记·封禅书》、《管子·侈靡》皆以俈为喾,是为其证。
【23】 《国语·鲁语上》也有古人祭祀祖先的名单排列,与《礼记·祭法》所列大同小异,两者皆渊源有自,似不可是此而非彼。
【24】从上甲开始的商王及其配偶死后,以天干之一为庙号,按照世次、长幼、及位和死亡的顺序,依其所名之日轮番致祭,这种祭祀方法称为周祭,其排列组合情况即周祭祀谱。
【25】参见丁山:《商周史料考证》,16页,上海,龙门联合书局,1960。
【26】参见郑慧生:《从商代的先公和帝王世系说到他的传位制度》,载《史学月刊》,1985(6)。
【27】 《淮南子·墬形训》:“辽出砥石。”高注:“砥石,山名,在塞外。”
【28】参见《商周史料考证》,17~18页。
【29】邹衡先生把考古所发现的先商文化分为三个类型,最主要的是漳河型,“大体包括了河北省的唐河以南、河南省的淇河以北卫河以西、山西省的沿太行山的西麓一线,南北长约五六百里、东西宽约二三百里的范围,其中心分布区域是在河北省的滹沱河与漳河之间的沿太行山东麓一线”(《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118页)。契以后的商族所居地域当在先商文化漳河型的分布区内。
【30】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九。
【31】 《山海经·大荒东经》:“有人曰王亥,两手操鸟,方食其头。”甲骨文加鸟形的亥字上亦有加手形者,与《山海经》所记相合。这很可能是捕鸟而食的形象,非必为所谓的“图腾”之义。
【32】参见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九。
【33】 《天问》在“昏微遵迹,有狄不宁”一章述上甲伐有易事之后,紧接着说“眩弟并淫,危害厥兄。何变化以作诈,而后嗣逢长”,这几句的含义其详虽不可知,但大意应指上甲诸弟淫乱并谋害其兄,上甲随机应变,平息祸乱,从而使商族后嗣绵延久远。
【34】示壬以前先公以甲乙丙丁相次,若其后仍无可靠记载,则当续以戊己庚辛,然而却不如此,这说明自示壬开始有了明确的庙号。另外,于省吾先生说示壬和示癸的配偶“妣庚和妣甲的日干并不相次,很明显,她们的庙号是根据典册的记载,决非后人所追拟”(《甲骨文字释林》,195页,北京,中华书局,1979)。《尚书·多士》:“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其典册记载可能是从示壬时开始的。
【35】王国维:《观堂集林》卷十二。
【36】 《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215页。
【37】 《水经注·浊漳水》:“漳水又北径祭陌西。战国之世,俗巫为河伯娶妇,祭于此陌。”关于河伯取妇的传说在先秦和秦汉古籍中有许多记载,事皆大同小异。
【38】 《史记·殷本纪》、《荀子》等称其为天乙,《尚书》、《天问》称为成汤,周原甲骨卜辞和春秋时齐器《叔夷钟》称成唐,《诗经》、《国语》等称汤或武汤、武王,《论语》、《墨子》称履,等等。在卜辞中使用最多的名称是大乙,有四百多条,其次是唐;有二百多条;再次是成,有一百多条。
【39】 《孟子·滕文公下》:“汤居亳,与葛为邻。”《荀子·正论》、《战国策·楚策》、《淮南子·泰族训》等有类似说法。《墨子·非命上》:“汤封于亳。”《尚书》序:“汤始居亳,从先王居。”亦与《孟子》说类似。《逸周书》、《吕氏春秋》等多以亳为薄。
【40】参见邹衡:《郑州商城即汤都亳说》,载《文物》,1978(2)。
【41】参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248~250页。
【42】 《吕氏春秋·慎大》:“汤立为天子,夏民大悦,如得慈亲,朝不易位,农不去畴,商不变肆,亲郼如夏。”按,此非必为“汤立为天子”以后之事,汤筑郼薄(亳)时,夏民当已经“亲郼如夏”了。《吕氏春秋·慎势》:“汤其无郼,武其无岐。”同书《分职》:“当其财赏而天下皆竞,无费乎郼与岐周。”由此可见成汤之有郼薄(亳)和周武王之有岐山,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
【43】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晋侯登有莘之虚以观师”,这是著名的城濮之战时事。城濮在邻近今豫东的山东范县,有莘之虚(墟)当距此不远。《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括地志》谓“古莘国在汴州陈留县东五里,故莘城是也”,此地今属河南开封市。有莘部落播迁甚广,而今豫东一带当为其中心。《读史方舆纪要》卷三十三谓有莘氏在今山东曹县北。曹县地近今豫东,与有莘氏在今豫东之说并不矛盾。《史记·夏本世》索隐引《世本》有“鲧取有辛(莘)氏女”的说法,可见有莘氏部落的历史相当久远。
【44】 《吕氏春秋·本味》:“汤闻伊尹,使人请之有侁(莘)氏。有侁(莘)氏不可。伊尹亦欲归汤。汤于是请取妇为婚。有侁(莘)氏喜,以伊尹为媵送女。”《孟子·万章上》载,成汤恭请伊尹,曾三次“使人以币聘之”。其他如《墨子》、《庄子》、《韩非子》等亦有所述,司马迁撮其要,在《史记·殷本纪》中说:“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后肯往从汤。”屈原《天问》“成汤东巡,有莘爰极。何乞彼小臣,而吉妃是得”,亦指此事。
【45】”素王”疑指玄王契。“九主”当即九示,卜辞示壬、示癸,《史记·殷本纪》作主壬、主癸,可证主、示相通。所谓“九主”,除了上甲至示癸的六示外,其他的可能还有王亥、冥、相土等,或泛指众多的殷先王而言。
【46】 《孟子·告子下》:“五就汤、五就桀者,伊尹也。”《吕氏春秋·慎大》:“伊尹奔夏三年,反报于亳。”《史记·殷本纪》:“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伊尹往来于夏商之间,可能不是以汤臣身份,而是以有莘氏首领的身份出现的。
【47】 《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宁陵下注引孟康曰:“故葛伯国,今葛乡是。”古代名葛之地甚多,今宁陵之葛当为汤所征者。
【48】疑泰卷即《左传》文公七年杜注提到的荥阳卷县。
【49】上古时代,方国部落为数众多。《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墨子·非攻》:“古者天子之始封诸侯也,万有余。”《荀子·富国》:“古有万国。”《战国策·齐策四》:“大禹之时,诸侯万国。……及汤之时,诸侯三千。”《晋书·地理志上》:“春秋之初,尚有千二百国,迄获麟之末……见于《春秋》经传者百有七十国焉。”
【50】依《史记·殷本纪》所载,“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是为帝祖丁。帝祖丁崩,立弟沃甲之子南庚”,是南庚非为祖丁之弟,而是沃甲之子。
【5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2版,第4卷,152页。
【52】 《孟子·万章上》作“外丙二年”。
【53】 《尚书》序:“成汤既没,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训》。”殷人周祭祀谱以大乙—大丁—大甲—外丙—太庚为次,这些都与《史记·殷本纪》所载不同。关于成汤以后的继位次序问题尚须进一步探讨。
【54】 《礼记·缁衣》引《太甲》:“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厥度则释。”
【55】两头或多头制度习见于古代社会。古代斯巴达“有两个国王,他们分别属于两个家族,职位是世袭的。两个国王具有同等的权力和地位”;古代雅典“最重要的官员是十司令官”;古代罗马“最高行政权力由两个权力相等的执政官掌握”(刘家和主编:《世界上古史》,234、251、296页,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这种制度起源于氏族公社解体并向国家过渡时期的军事民主制。
【56】 《诗经·长发》毛传谓“阿衡,伊尹也”,《史记·殷本纪》谓“伊尹名阿衡”。论者每以此为据断定保衡即伊尹。但此说可疑处很多,陈梦家曾举三事证两者非一人,并谓黄、衡古相通用,故保衡即卜辞之黄尹。(参见《殷虚卜辞综述》,364页)从卜辞里黄尹和伊尹的写法截然有别的情况看,陈说可信。
【57】郭沫若说:“古王事者,当即勤劳王事之意,乃卜辞成语。《诗》屡言‘王事靡临’,古必临之初字。”(《甲骨文字研究·释寇》,北京,科学出版社,1962)此说甚确。甲骨文“古”盖从十口相传,以发布命令取义,有掌管、执行之意。后世方以十口相传为久远、古老,但甲骨文“古”字并不包含这种意思。
【58】商王庙号,从上甲到帝辛都是前面为区别字(如上、武、祖、帝等),后面为天干字,关于这些天干字的意义主要有如下说:一、生日说。《白虎通·姓名》:“殷以生日名子。”二、死日说。董作宾说殷人“以死日忌日为神主之名”(《论商人以十干为名》,载《大陆杂志》,2(3))。三、庙主说。《史记·殷本纪》索隐引谯周说:“夏殷之礼,生称王,死称庙主。”四、选定说。李学勤认为是由占卜选定的(《评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载《考古学报》,1957(3));陈梦家认为是“依其世次、长幼、及位先后、死亡先后,顺着天干”而选定的(《殷虚卜辞综述》,405页);张光直认为是依王室亲属制度及政治势力的消沉而分类选定的(参见《中国青铜时代》,144~145页,北京,三联书店,1983)。
【59】甲骨文卜丙多为卜丙合文(《合集》27164、27165)。殷代卜人在卜辞里有称“卜冉”(《合集》23803)“卜凡”(《合集》24117)、“卜喜”(《合集》24963)者,春秋时有“卜楚丘”(《左传》文公十八年)“卜徒父”(《左传》僖公十五年)等。疑殷先王外丙、外壬以及“小卜辛”(《屯南》4518)、“卜戊”(《合集》22049)等均曾担任过卜人之职。
【60】关于商王名号和在位年数,以《纪年》所载最为系统且多与《尚书》、《孟子》等相合。《古本纪年》价值较高,但今本亦不可废,它虽然是“后人篡辑,非是原书,然大都有所据依,非出臆撰”(杨树达:《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83)。王国维虽然说“今本所载殆无一不袭他书”(《今本竹书纪年疏证》序),但还是肯定今本的某些记载“可信”(《观堂集林》卷十二)。
【61】 《山海经·海外西经·丈夫国》,郭注:“殷帝太戊使王孟采药,从西王母至此。”
【62】 《史记·秦本纪》:“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帝太戊闻而卜之使御,吉,遂致使御而妻之。”《今本纪年》记此事作“命费侯中衍为车正”。
【63】 《甲骨文字释林》,200页。
【64】除“中宗祖乙”外,卜辞还有“中宗祖丁”(《屯南》2281),我以为“中宗”当为某些先王的一种集合称谓。
【65】或说“高祖乙”指大乙。
【66】”中宗”之称盖源于宗庙位置居中,诚如《屯南》2962片考释所说,“其庙之所以居中,有两种可能,一是在历史上功劳大,被后世推崇;另一是依殷先公先王之先后次序排列宗庙,其庙居中”。
【67】殷先王分为直系、旁系两种。凡有子为王者为直系,相反为旁系。直系先王配偶列入周祭祀典,旁系则没有,这是由于殷王尊崇生母的缘故。直系、旁系的区分主要表现在祭祀制度上,与周代的嫡庶之制不可混为一谈。
【68】周祭卜辞表明,有一部分商王配偶可以被列入周祭祀典。其原因,过去以为她们是商王的“法定配偶”或“嫡妻”。近年郑慧生同志提出新说,正确地指出“商代哪些王妻能够入祀,完全在于该人有没有儿子为王”(《从商代无嫡妾制度说到它的生母入祀法》,载《社会科学战线》,1984(4))。
【69】商王庙号天干字前区别字的意义,一是表示时代先后,如大、中、小、上。我以为雍己字从“”,亦当读若上,与武丁子祖己相对应,表示时代在前之“己”。一是表示尊崇,如武、文、康、帝、祖。一是表示曾任之职,如外(卜)。一是与祭祀有关,如报(匚)、示。余者,则很难索解。我怀疑有些与迁都有关,试说如下。汤以后有五王迁过都,祖乙因功勋卓著而被尊为“祖”,中丁因处于先王分组的转折点,而必称为“中”(说详后),其余三王的名号则与迁都关联。河亶甲之名,甲骨文从弋,而以弋为偏旁的甲骨文字多有迁徙义,并且河亶甲曾“徙宅西河”(《吕氏春秋·音初》),故“河亶”当即此义。南庚迁居奄。南奄古音相近,南庚义指奄地之“庚”。甲骨文“般”,为划船义,《说文》般,“象舟之旋”。盘庚屡曾涉河迁都故以般(盘)为名号里的区别字。除此以外的区别字,如沃(羌)、阳、廪等,尚无可供考虑的线索。
【70】参见《商周史料考证》,29页。
【71】参见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三十;《商周史料考证》,31页;《殷虚卜辞综述》,251页。
【72】参见《殷虚卜辞综述》,252页。
【73】 《水经注·洹水》、《太平御览》卷83引《纪年》均谓盘庚“自奄迁于北蒙曰殷”。《史记·殷本纪》正义引《括地志》谓北蒙和殷墟为一地,在“相州安阳”。按照此说,则殷墟一带在战国及其以前似称为“北蒙”。
【74】 《尚书·盘庚》原不分篇,汉代欧阳氏今文本始分为上中下三篇。清代学问家俞樾说三篇次序应为中篇在前,下篇居中,上篇在后(参见《群经平议》卷四),论者多从之。其实俞说并无坚实证据。如果把盘庚迁殷理解为一个较长的曲折过程,则三篇次序就原本可靠。另外,古代文献虽有错简,但整篇文章的倒置错讹则殊不可解。我们对于殷代都邑特点和盘庚迁殷过程的考察,有助于说明《盘庚》三篇的次序问题。
【75】先秦时代,黄河不入今山东境域。顾颉刚先生说,古黄河在今豫北,“经修武、辉县、滑县折北流,入河北境,又东北流至天津入渤海”(《禹贡注释》,7页,见《中国古代地理名著选读》,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
【76】参见《殷虚卜辞综述》,416~418页。
【77】甲骨文中的这个字,金祥恒《续甲骨文编》卷八收为次字,张政烺先生楷为次,读若羡。(参见胡厚宣:《甲骨探史录》,32页,北京,三联书店,1982)按,《说文》:“次,从欠二次。”段注:“当作从二。”甲骨文中的这个字不从二,亦不以二为声符,因此不当释为次。张先生楷为次,其说甚有创见。次为涎之初文。《说文》:“次,慕欲口液也。”甲骨文中的这个字可以看成人流口水之形,但也可以看成人急语时口水飞溅形,并且它的繁体在甲骨文中作两人对语之形(参见《合集》376、21069),因此楷为敛,似乎更恰当些。
【78】此辞见《合集》21068片。辞中“后”字旧释为占,朱凤瀚同志指出它亦“后”字。(参见《论卜辞与商金文中的“后”》,中国古文字研究会第六届年会论文)辞中“我母”,旧释为娥,范毓周同志释为“我母”合文。(参见《说“我母”》,见《全国商史学术讨论会论文集》,294~301页)
【79】”亮阴,《论语》作“谅阴”、《礼记》作“谅闇”、《尚书大传》作“梁闇”,皆同音通假之例。关于其含义主要有居丧说、慎言说、喑哑说几种,今可试提一种新释。亮通谅,亦通凉,《诗经·大明》“时维鹰扬。凉彼武王”,《释文》“韩诗作亮”。是为其证。阴为荫之初字。《荀子·劝学》:“树成阴而众鸟息焉。”《诗经·桑柔》:“既之阴女,反予来赫。”朱注“阴,覆也。”《诗经·七月》:“三之日纳于凌阴。”毛传:“凌阴,冰室也。”故“亮阴”即谅荫,指乘凉之处。“乃或亮阴”的或为域之本字,有居义,《孟子·公孙丑下》:“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即此。“或”亦训有。故“乃或亮阴”义为乃居于凉荫处,或乃有凉荫可乘。《尚书·无逸》举此例在于说明不要贪图安逸的道理,要像殷贤王那样先苦后甜。此句指武丁因为年轻时备尝民间艰辛,所以即位才会有好运气,像居于凉荫之处那样,有人保护他,使他能三年不发表什么政见而安居于王位。卜辞材料表明,武丁即位后其父小乙尚在,盖其继位之初的军国大事仍由小乙操持,故有“亮阴”之说。
【80】旧说以为“高宗肜日”为高宗进行肜日之祭。卜辞材料表明“日”之上人名乃被祭祖先,非主祭者,故“高宗肜日”为祖庚进行的对高宗的肜日之祭。书中所载训诫祖庚的祖己当即其兄孝己。
【81】郭沫若《殷契粹编》(北京,科学出版社,1965)341片考释说:“准四祖丁为祖丁之例,此三祖辛当是廪辛。”
【82】 《今本纪年》说他在位四年,《太平御览》卷84引《史记》说他在位六年。
【83】 《西京杂记》:“昔殷王祖甲,一产二子,曰嚣曰良。”此可与《今本纪年》相互印证。
【84】甲骨文嚣字,过去多释为兑。其实嚣和兑同出一源。由于这个字均见于第三期卜辞,又多作人名,并与康丁之名相合,所以当释为嚣。
【85】过去以为“武乙”之称见于第五期卜辞,常玉芝同志说它当属于文丁时期(参见《“祊祭”卜辞时代的再辨析》,见《甲骨文与殷商史》,第2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甚确。
【86】关于商末征人方的路线和时间,专家们有不同意见。主要见董作宾《殷历谱》、《殷虚卜辞综述》,李学勤《帝乙时代的非王卜辞》(载《考古学报》,1958(1))和《殷代地理简论》(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等。
【87】陈梦家说《前编》1·26·1片的“父乙”为帝辛祭帝乙之辞,但此辞残缺过甚,无法证明父乙必为帝乙。又,陈梦家还说“文武帝”即帝乙(参见《殷虚卜辞综述》,421~422页),《殷代地理简论》(31~32页)和常玉芝《说文武帝》(见《古文字研究》,第4辑)都指出了陈说之误。从在丁日祀文武帝(《合集》36168、36175)的情况看,“文武帝”应是文丁,而不是帝乙。
【88】严格说起来,公亶父迁岐后,方有周称。本文所谓“姬周族”实际上是指公亶父以前的一个姬姓部族,也可以说是后来称为“周族”的那个族,只是为了行文方便,才以姬周族相称。正如下面我们所称“晋境”指汾水流域一样,都是以后世通用的概念来说明前代的事情,特附识于此,庶几近于“必也正名”之义。
【89】参见钱穆:《周初地理考》,载《燕京学报》,1931(10)。
【90】参见吕思勉:《先秦史》,117~118页,上海,开明书店,1940。
【91】参见《殷虚卜辞综述》,292页。
【92】参见《夏商周考古论文集》,342页。
【93】参见李仲立:《试论先周文化的渊源》,载《社会科学》,1981(1)。
【94】参见王玉哲:《先周族初最早来源于山西》,载《中华文史论丛》,1982(3)。李民:《释“尚书”周人尊夏说》,载《中国史研究》,1982(2)。
【95】参见《说文》六篇下和《史记·周本纪》索隐。
【96】 《殷虚卜辞综述》,292页。
【97】 《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336页。
【98】参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336页。
【99】方诗铭、王修龄:《古本竹书纪年辑证》,3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100】 《积微居小学述林》卷七。
【101】 《甲骨文编》说这条卜辞的分字“疑年字刻伪”,细审拓片,这个字为分字,确无可疑。就“受年”辞例看,绝大部分作“不其受年”,极少作“弗其”者。就“受某方又”的辞例看,第一期卜辞习见“我弗其受土方又”(《合集》8484)、“我弗其受吾方又”(《合集》8507)等。此辞“分”字后适残,拟补“方又”二字较为恰当。
【102】汾、邠、豳三字古文献里每相通借。如《逸周书·度邑》:“王乃升汾之阜,以望商邑”。注:“汾一作邠。”《史记·周本纪》作“登豳之阜”。是为其证。
【103】参见《1958—1959年殷墟发掘简报》,载《考古》,1961(2)。
【104】参见赵霞光:《安阳市西郊的殷代文化遗址》,载《文物参考资料》,1958(12)。
【105】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考古》,46页,北京,文物出版社,1979。
【106】参见叶玉森:《殷虚书契前编集释》卷四,上海,大东书局,1934。
【107】 《山海经·海内经》:“稷之孙曰叔均,是始作牛耕。大比赤阴,是始为国。”叔均为稷之孙,细绎文例,“大比赤阴”盖和叔均同,亦稷之孙辈。《大荒西经》所记与此稍异,谓“西周之国,姬姓,食谷。有人方耕,名曰叔均。帝俊生后稷,稷降以百谷。稷之弟曰台玺,生叔均。”《路史·后纪》谓后稷“生(?)玺……(?)玺生叔均”。诸说虽有互异处,但周先世系中当有叔均一世,尚无大的问题,或者“大比、赤阴”亦为两世。《史记·周本纪》集解、索隐所引《世本》比《周本纪》所列世系,在公非之下多出辟方、侯牟、云都、组绀、诸盩等名。《汉书·古今人表》亦多出辟方、夷埃、云都等名,这些名称都可能是《周本纪》所遗漏的周先祖名称。
【108】 《史记·周本纪》索隐引谯周说:“《国语》云‘世后稷,以服事虞、夏’,言世稷官,是失其代数也。”
【109】徐中舒先生说:“不与丕同,大也。窋与窟同,正与穴居之义相应。”(《西周史论述(上)》,载《四川大学学报》,1979(3))
【110】清代学者崔东壁说:“不窋之父乃弃之裔孙袭为后稷者,不窋非弃子也。”(《崔东壁遗书》,164页,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111】 《公刘》“取厉取锻”所指,历来多有聚讼。毛传:“锻,石也。”郑笺:“锻石,所以为锻质也。厚乎公刘,于豳地作此宫室,乃使人渡渭水,为舟绝流,而南取锻厉斧斤之石。”朱注:“厉,砥。锻,铁。”谭戒甫说“厉应释为磺”,即冶铸有色金属的磺石。(参见《先周族与周族的迁徙及其社会发展》,载《文史》,1979(6))或有谓厉、锻皆地名者。
【112】一般以涉为徒行渡水,本“履石渡水之称”(《说文解字》段注),但《诗经·载驰》毛传亦有“水行曰涉”之说。
【113】 《崔东壁遗书》,165页。
【114】王玉哲:《先周族最早来源于山西》,载《中华文史论丛》,1982(3)。
【115】此混夷即《诗经·皇矣》的串夷,《诗经·采薇》序的昆夷,《孟子·梁惠王下》“大王事獯鬻”的獯鬻,盖为犬戎族之一支。关于“混夷駾矣”之事,郑笺以为文王时事,其说盖本之《史记·匈奴列传》“西伯昌伐畎夷”之说。然诗中并无证据。周族与戎狄的斗争和交往非必为一朝一夕之事,所以不能以文王时事否定太王之事。由诗义言之,此事以属太王时为宜。《诗经·天作》云:“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诗经·皇矣》云“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松柏斯兑。帝作邦作对,自大伯王季。”诗义亦表明“柞棫斯拔”当在“大伯王季”以前的太王时代。
【116】自清代乾隆年间陕西凤翔出土西周后期重器《矢人盘》以后,在宝鸡、陇县等地陆续有矢国铜器发现,其于成王以前者称“矢伯”,其后每称“矢王”。过去以为古诸侯称王者皆异姓或夷狄,现在看来并不尽然。《散伯簋》“散伯作矢姬宝簋”、《矢王簋》“矢王作奠姜宝簋”,可证矢王为姬姓,而与姜姓通婚。矢国墓地的葬俗、葬式、随葬器物组合、器类以及铜器形制都与周略同。矢国并非姬姓之戎,而是虞仲始建之国。《国语·齐语》谓“西服流沙西吴”,《管子·小匡》篇“西吴”作西虞。其地正在古矢国一带。之所以称“西虞”,应当是和晋南的虞国相对而言的。《左传》述太伯、虞仲事,仅谓“大伯不从”,可见虞仲是跟从太王西迁了的。
【117】关于太王以后的传位,有所谓的“圣端”说。《史记·周本纪》谓季历娶太任,“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长子太伯、虞仲知古公欲立季历以传昌,乃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此说疑点甚多。并不可信。孔子说:“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论语·泰伯》)太王之后,太伯与季历之间的权位谦让事可能有之,但必不会有文王姬昌的“圣瑞”出现。
【118】参见王玉哲:《先周族最早来源于山西》,载《中华文史论丛》,1982(3)。
【119】古代兴师动众的远出狩猎常带有某种军事目的,河渭之间是周人活动区域,武乙死于此,实为一件蹊跷事。是否如周昭王遭楚人暗算而死,却被周人讳言一样,尚待深入研究。
【120】 《诗经·文王有声》:“文王受命,有此武功。”《诗经·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尚书·康诰》谓“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天命”。《尚书·君奭》:“我道惟宁王德延,天不庸释于文王受命。”《盂鼎》:“文王受天有大命。”《何尊》:“文王受兹(大命)。”周人的“受命”之说有两种含义,一是继承王位,一是承受天命,和《孟子·告子下》所谓的“天将降大任于是人”相似。但文王生时是否已经称王,尚属疑问。“文王”之称可能为后世追祀。
【121】 《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刘向《别录》曰:“鬻子名熊,封于楚。”《史记·周世家》谓周文王之时,“鬻熊子事文王”。周原甲骨:“楚白(伯)中今秋来,西于王其则。”(《西周甲骨探论》,290页)“白”后一字旧释为迄,我释为“中”字之异。(参见《甲骨文“中”字说》,载《殷都学刊》,1987(3))中与熊古音同。“楚伯中”即楚伯鬻熊。
【122】 《西周甲骨探论》,289页22片。
【123】关于文王准备灭商的几件事。《史记·周本纪》谓断虞、芮之讼之“明年,伐犬戎。明年,伐密须。明年,败耆国。……明年,伐邘。明年,伐崇侯虎”。《尚书大传》谓:“文王受命一年断虞、芮之讼,二年伐邗,三年伐密须,四年伐畎戎,五年伐耆,六年伐崇。”两说相较,前者为长。
【124】或谓古骊、黎同音,故此黎当骊山一带的骊戎。按,文王伐黎之后,“祖伊恐,奔告于王”(《尚书·西伯戡黎》),孔子有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论语·泰伯》)之说,故黎不会距殷太远,当以晋境之黎为是。
【125】 《殷代地理简论》,97页。
【126】古代以莘为名之地颇多。记载文王娶莘女的《诗经·大明》有“在洽之阳,在渭之涘”之句,所以历来据此认为此莘在今陕西合阳县。按,此说有两点不可解。一是诗称莘女为“大邦”之子,而商代莘国并不在今陕西合阳。二是诗中有文王“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之句,若从今合阳至文王所在的岐下并不渡渭,也就不会于渭“造舟为梁”。疑此洽为洛之误。渭水之南有洛河自陕入豫。文王派众于洛(洽)之阳、渭之涘迎接莘女,方合乎自莘至岐下的路线。
【127】 《西周甲骨探论》,287页12片。
【128】 《西周甲骨探论》,13片。
【129】周原甲骨中有几片载有商王宗庙名称和祭祀商人祖先内容的甲骨。我们前引的两片就是其中之最重要者。专家或谓这几片甲骨是“商王朝帝乙、帝辛时物”,“出自周族入朝的卜人之手”(王宇信:《甲骨学通论》,433、435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
【130】关于《荡》诗之作,诗序说:“召穆公伤周室大坏也,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故作是诗也。”尽管此诗是托往事以警时王,但所托当有一定根据,不会全作游移无根之谈,所以此诗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王的思想。
【131】 《史记·管蔡世家》:“武王同母兄弟十人。母曰太姒,文王正妃也。其长子曰伯邑考,次曰武王发,次曰管叔鲜,次曰周公旦,次曰蔡叔度,次曰曹叔振铎,次曰成叔武,次曰霍叔处,次曰康叔封,次曰井叔戴……及文王崩而发立,是为武王。伯邑考既已前卒矣。”《礼记·檀弓》论不立嫡孙而立次子时说:“昔者文王舍伯邑考〔之子〕而立武王”乃是“古之道也”,孔疏谓此事合于“殷礼”。
【132】关于武王伐纣之年,众说纷纭,至少有二十余家,影响较大的有根据三统历推算的公元前1122年说,按照大衍历推算的公元前1111年说,日本学者新城新藏的公元前1066年说,据《古本纪年》推算的公元前1027年说等。《国语·周语》:“昔武王伐纣……岁在鹑火。”《淮南子·兵略》:“武王伐纣……彗星出。”《太平御览》引《春秋元命苞》:“殷纣之时,五星聚于房。”《新论》:“五星若连珠,昧爽,武王朝至于商郊牧野。”按照这些天象记载,张钰哲、张培瑜先生用现代科学方法计算为公元前1057年,但他们又指出这些天象不一定全在伐纣之年,也可能“是在这前后出现的,而当时的人们将这奇异天象的出现与伐纣克商这种人世间的大事附会在一起”(《殷周天象的征商年代》,载《人文杂志》,1985(5))。因此,按照天象所进行的推算应当和周代文献中相关的月份、月相、干支等记载相印证才能比较可靠。赵光贤先生对《尚书·召诰》、《洛诰》、《顾命》、古本《武成》等记载、西周历谱、天象推算进行综合研究,论定“武定伐纣之年当在公元前1045年”(《武王克商与周初年代的再探索》,载《人文杂志》,1987(2))。
【133】”七十万”之数不可信,一般以为是十七万之误。
【134】疑即殷墟卜辞里的亘方。
【135】这个字比较繁复,原本从宀、从柬、从门、从月,后来省写为柬,成王时的《柬鼎》即如此。今为减省刻字计,统写作柬。从柬、从间、从官之字古音同字通,所以金文中那个繁复的字和柬,于省吾先生都认为“应读为管蔡之管”(《利簋铭文考释》,载《考古》,1977(8))。殷器《戍嗣子鼎》有商王在“柬宗”、“柬大室”的记载,《宰(?)角》有“王在柬”的记载。此柬唯殷之亳都可以当之。柬地春秋时称为管,《左传》宣公十二年:“次于管以待之。”杜注:“〔荥〕阳京县东北有管城。”《释文》:“管城,管叔所封也。”管地在今郑州市。殷周之际的柬盖在郑州商城或其附近。此地距朝歌不远。武王灭商后所以到柬,可能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柬为殷之亳都,二是安排管叔在此驻守。《逸周书·大匡》、《文政》两篇均有“惟十有三祀王在管”的记载,指武王在管,可能就是灭商之后的“辛未,王在柬”(《利簋》),其所记“十有三祀”当为“十有一祀”之误。
【136】 《天亡簋》亦有“天室”之载,说是“乙亥,王又大丰,王凡三方,王祀于天室”。此铭有“丕显考文王”之载,故此簋必为武王时器。邹衡先生曾指出《逸周书·度邑》之“天室”即《左传》昭公四年的“大室”、《淮南子·墬形训》的“太室”,即中岳嵩山。(参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220页)按,《天亡簋》与《逸周书·度邑》相合,所记当是武王伐纣归途中祭祀于嵩山之事。《诗经·般》:“於皇时周,陟其高山,堕其乔岳,允犹翕河。敷天之下,裒时之对,时周之命。”这是祭祀武王的庙堂乐歌,所云“高山”、“乔岳”即指嵩山。所云“敷天之下,裒时之对”和《何尊》“其宅兹中或(国),自之乂民”如出一辙。因此,《般》诗是对武王登嵩山事的歌颂。
【137】 《何尊》铭文“武王”二字为合文。
【138】赵光贤:《说〈逸周书·世俘〉篇并拟武王伐纣日程表》,载《历史研究》,1986(6)。
【139】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见《文史》,第23辑。
【140】这两个字据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卷五补。
【141】关于三监的具体人物及其地域,历来有不同说法。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三云:“监殷之人,其说有二。或以为管叔、蔡叔,而无霍叔,定四年《左传》,《楚语》,《小雅·棠棣》序、《豳风·鸱鸮》传、《破斧》传,《吕氏春秋·察微》篇、《开春论》,《淮南·汜论》篇、《泰族》篇、《要略》篇,《史记·周本纪》、《鲁世家》、《管蔡世家》、《卫世家》是也。或以为管叔、霍叔而无蔡叔,《逸周书·作雒》篇、《商子·赏刑》篇是也。武庚及二叔皆有监殷臣民之责,故谓之三监。或以武庚、管、蔡为三监,或以武庚、管、霍为三监,则传闻之不同也。然蔡与霍不得并举,言蔡则不言霍,言霍则不言蔡矣。置武庚不数而以管、蔡、霍为三监,则自康成始为此说。”将武庚排除在外,而以管、蔡、霍为三监是自东汉郑玄才提出的说法,不可信。三监所指应以较早的文献记载为准,指武庚、管叔、蔡叔。
【142】 《周礼·大宰》“乃施典于邦国,而建其牧,立其监。”郑注:“监,谓公、侯、伯、子、男各监一国。”孔疏:“立其监者,每一国之中立一诸侯,使各监一国。”可见,这里的“监”即是诸侯,《尚书·梓材》“王启监,厥乱为民”,亦指诸侯而言。西周初年监和诸侯尚未为两职,两者的分化盖为西周中期以后的事情。1958年所发现的《应监甗》,郭沫若考定为“西周初期之器”(《释应监甗》,载《考古学报》,1960(1))。此“应监”疑即《逸周书·王会》、《诗经·下武》之“应侯”,为武王之子、成王之弟。他在王畿称应侯,赴封国则称应监。周初此制当非应国所仅有。山东龙口市曾经出土一件西周早期铜器《(?)监鼎》(参见《文物》,1991(9)),这位作器者应当是周公东征以后派往东方的“监”。
【143】关于“我之弗辟”的辟,历来有两种解释。一是辟通避,或指不避流言之嫌而当政称王,或指避居东都。二是“辟,法也。告召公、太公,言我不以法法三叔,则我无以成周道告我先王”(《尚书·金縢》伪孔传)。《说文》:“(?),治(《释文》作法)也,从辟从井。《周书》曰:我之不葬。”可见伪孔传之释确有所本,应当是正确的。
【144】 《韩非子·说林上》:“周公旦已胜殷,将攻商盖。辛公甲曰:‘大难攻,小易服。不如服众小以劫大。’乃攻九夷而商盖服矣。”盖与奄古音同而通。“商盖”即商奄,在今山东曲阜。《论语·子罕》:“子欲居九夷。”何晏集解引马融曰:“东方之夷,有九种。”九夷盖在今山东境,也有人认为九夷即淮夷。
【145】 《(?)鼎》:“惟周公于征伐东夷、丰伯、敷古咸哉。”铭文“于征伐东夷”当即往征伐东夷,和《尚书·大诰》“于伐殷逋播臣”同。蒲姑在今山东博兴一带,已近海隅。丰地不详,或谓在今山东济宁。
【146】 《史记·齐太公世家》:“管、蔡作乱,淮夷叛周。”《鲁周公世家》:“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吕氏春秋·察微》:“管叔、蔡叔之事与东夷八国不听之谋。”《(?)鼎》亦有周公伐东夷之载。
【147】关于这段逸文的详细考证见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见《文史》,第23辑。
【148】这个字诸家考释有迁、堙、相等说。按,这个字所以从吕,实即宫字初文;所从还有众手劳作之形,《说文》训为“升高也”,它和吕(宫)一起,表示建造宫室。这个字疑读若营,义为营建。《尚书·召诰》载建成周事,有“厥既得卜,则经营”、“达观于新邑营”,可以与这个字相印证。
【149】 《尚书·洛诰》载周公语:“予惟乙卯,朝至于洛师,我卜河朔黎水,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我又卜瀍水东,亦惟洛食。”可见周公为勘察选址做了许多事情。
【150】汉代称王城为“河南”,成周为“雒阳”。《汉书·地理志》河南郡:“雒阳,周公迁殷民,是为成周。……河南,故郏鄏地,周武王迁九鼎,周公致太平,营以为都,是为王城,至平王居之。”20世纪50年代,考古工作者曾在洛阳涧滨勘察发掘了东周王城遗址。(参见《洛阳涧滨东周城址发掘报告》,载《考古学报》,1959(2))
【151】 《诗经·文王》:“殷士肤敏,祼将于京。厥作祼将,常服黼冔。王之荩臣,无念尔祖。”这些头戴殷冠、身穿黑白相间花纹的黼裳的“殷士”,当是被“迪简在王庭”的殷遗民,他们已成为周王朝的忠臣。
【152】此“明保”又见于成王时器《令彝》,谓“王令周公子明保尹三事四方,受卿事寮”,可见明保有很大权力。据《令彝》记载,“惟十月月吉癸未,明公朝至于成周”,会见众官员、里君、百工以及侯、田(甸)、男等诸侯。与此卣所载可能为同时事。关于“明保”所指有伯禽、君陈、祭公、周公旦之孙、周公旦等不同的说法。郑玄《诗谱》有周公、召公“元子世之,其次子亦世守采地,在王官”的说法。长子就封国,次子在周王朝为官盖为周初之俗,故此明保必为周公旦之某一次子,但古文献中已失其名,幸得《令彝》等器铭而为人所知。
【153】昭王时期《臣谏簋》载“戎大出于(?),井(邢)侯搏戎,诞令臣谏以……亚旅处于(?)。”据考证,井(邢)在今河北邢台。(?)由古泜水得名,在今邢台以北的元氏县一带。“大出于(?)”的戎为居于今晋境的北戎,它东出井陉南下侵邢。(参见李学勤、唐云明:《元氏铜器与西周的邢国》,载《考古》,1979(1))邢为“周公之胤”(《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是周王朝北部屏障。邢侯派人率军驻(?),势为坚守,以遏制北戎侵扰。
【154】唐兰:《论周昭王时代的青铜器铭刻》,见《古文字研究》,第2辑。
【155】闻一多《天问疏证》(北京,三联书店,1980)谓此“巧读为考,挴读为牧”,“巧挴”即考牧,指穆王陈八骏之乘以观之。
【156】秦汉间人往往把伐徐偃王事附会于穆王。《史记·秦本纪》和《赵世家》均谓穆王西行,乐而忘归,直到徐偃王反,才“长驱归周,一日千里以救乱”。其实,徐偃王事不见于较古的文献记载,彝铭中亦无其踪影。直到战国末年的《韩非子·五蠹》里才有他灭于荆(楚)文王的说法。后来,《淮南子·人间训》又谓它灭于楚庄王。徐偃王不大可能和周穆王同时,后人所以将其附会于穆王,当是由于穆王伐徐戎事产生过巨大影响的缘故。
【157】眉,古通微,《左传》庄公二十八年经“筑郿”。《公羊传》、《穀梁传》作微,《仪礼·少牢馈食礼》:“眉寿万年勿替引之。”郑注:“古文眉为微。”是为证。此眉当即随武王伐纣的八国之中的微。敖为古蛮夷之君称,楚君即多有称敖者。“眉敖”即微国之君。
【158】 《世本》有“懿王徙犬丘”的说法,是否如此,尚无确证。
【159】 《礼记·郊特牲》正义引《世本》:“懿王崩,弟孝王立。”按此说孝王为懿王弟,而非共王弟。然无论如何,传子制在懿孝之际有所不行,仍是事实。
【160】 《尚书·舜典》:“望于山川,偏于群神。”伪孔传:“九州名山大川五岳四渎之属,皆一时望祭之。”
【161】 《史记·齐太公世家》索隐引宋忠语。
【162】 《同簋》:“王命同左右吴大父,司场、林、吴(虞)、牧,自淲东至于河,厥逆(北)至于玄水。”《免簋》:“令免作司土、司奠还林暨吴(虞)暨牧。”
【163】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124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
【164】诗序谓《诗经·桑柔》为“芮伯刺厉王也”。诗中有“好是稼穑,力民代食。稼穑维宝,代食维好”之句。其义费解,郑笺谓“好任用是居家吝啬,于聚敛作力之人,令代贤者食禄”,所解或当近是。
【165】 《史记·齐太公世家》记齐武公九年厉王奔彘,十年共和行政,则奔彘在共和之前一年。《鲁周公世家》记鲁真公十四年厉王奔彘,二十九年宣王即位,《陈杞世家》记陈幽公十二年厉王奔彘,二十三年幽公卒,禧公六年周宣王继位。《卫康叔世家》记卫禧侯十三年厉王奔彘,二十八年宣王立。共和为十四年,史无异说,按此推算奔彘亦在共和之前一年。依《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所记,共和元年为公元前841年,则国人暴动当在前842年。
【166】此虢公长父疑即厉王时的重臣虢仲。《虢仲(?)》载,“虢仲吕(与)王南征,伐南淮夷”。《后汉书·东夷传》载,“厉王无道,淮夷入,王命虢仲征之,不克”。虢仲其人曾拥有“百工”,并命名公臣者替他管理(《公臣簋》)。《荀子》所云“虢公长父之难”是指虢仲反对厉王,或是指他伐南淮夷失败,今已无可考。
【167】参见《两周今文辞大系图录考释》,考释114页。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138页,北京,科学出版社,1952。陈梦家:《西周年代考》,3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55。
【168】参见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历表》,56页,济南,齐鲁书社,1987。
【169】师嫠簋现收藏于上海博物馆,矮圈足下有三小兽足,器盖外沿和颈部均饰有“窃曲纹”。其形制和纹饰都具有西周晚期特征。其铭记时“十又一年九月初吉丁亥”。共和十一年九月庚辰朔(《中国先秦史历表》,57页),丁亥为八日,与彝铭所载初吉月相符合,此器当定为共和十一年器。另据前表载,宣王十一年九月己丑朔,是月无丁亥,故此器不可能为宣王时器。
【170】 《史记·周本纪》正义引《鲁连子》。
【171】春秋时期王子朝述历代周王情况时云“诸侯释位,以间王政。宣王有志,而后效官”(《左传》昭公二十六年)。沈钦韩《春秋左传补注》:“效官,致天子之位于宣王也。”盖共伯和经过长期考察,认为宣王为有识之人,这才让位于他。
【172】在盘铭中兮甲又称“兮白(伯)吉父”,郭沫若先生说“即《小雅·六月》之‘文武吉甫’,伯吉父其字,甲其名,兮其氏。旧亦称尹吉甫”(《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144页)。
【173】郭沫若先生说,师(?)即《小雅·采芑》之方叔,“(?)与方盖一名一字也。(?)假为圜。名圃而字方者乃名字对文之例,如没字子明、偃字于犯之类”(《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146页)。
【174】 《尔雅·释地》:“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左传》僖公四年记楚于语:“君处北海,寡人处南海。”“南海”当指南方蛮夷所居之地。
【175】据《国语·周语》和《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宣王立鲁武公少子戏为懿公,后来懿公被其兄之子伯御杀死,宣王伐鲁,杀伯御而立懿公弟是为孝公。
【176】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人之祖造父曾“以善御幸于周缪(穆)王”,非子为周孝王“主马于汧渭之间”,秦仲父子在周宣王帮助下“诛西戎”,被封为大夫,懿王孝王时器《师酉簋》、《师询簋》都有秦人为周服役的记载,因此秦襄公救周固所必然。襄公之祖秦仲为西戎所杀,襄公之兄世父为西戎所虏,襄公以后,秦戎之间亦多战事,两者势不两立之况甚明。秦祖戎胥轩和大骆都曾以申国之女为妻,所以秦申关系应当是友好的,襄公“将兵救周”事在幽王死后,其所战者当为西戎,而非申侯。
【177】约在公元前760年左右携王为晋文侯所杀,事见《古本纪年》。
【178】 《雨无正》篇的题目及时代,古今学者多有争议。或谓此篇当依《韩诗》作《雨无极》,或谓“雨”为“周”之误字。是诗时代有厉王、幽王和平王三说。从“周宗既灭”之句看当以平王说为适,然并非东迁以后,而是东迁以前、两王并存时所作。因此,诗中才充满了士大夫们犹豫不决、无所适从的哀叹。《雨无正》之“正”,疑为嫡嗣之义。《周礼·小宗伯》郑注:“正室,嫡子也。”《穀梁传》隐公四年集解“正谓嫡长也”。皆其证。
【179】彝铭记载,周王朝的不少册封、锡命在成周举行,并多于成周殷见诸侯。成周的八师军队是周王朝的重要武装。东方和南方诸侯、方国的进献委输也往往贮存于成周。
【180】见《西周史论文集》上册,1~19页,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
【181】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