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必须给笔下的人物命名之时,这个中国男性司空见惯的名字,几乎是不假思索地成了我的选择。毋宁说,“刘晓东”是自己走入了我的小说。我觉得他完全契合我写作之时的内在诉求,他的出现,满足、甚至强化了我的写作指向,那就是——这个几乎可以藏身于众生之中的中国男性,他以自己命名上的庸常与朴素,实现了某种我所需要的“普世”的况味。
时代纷纭,而写作者一天天年华逝去。我已经毫无疑问地迈向中年,体重在增加,查出了心脏病,为孩子煎熬肺腑……追忆与凭吊,必然毫无疑问地开始进入我写作的基本情绪。那些沸腾的往事、辽阔的风景,几乎随着岁月的叠加,神奇地凭空成了我虚构之时最为可靠的精神资源。或者我的生命并无那些激荡的曾经,而我相信的只是,岁月本身便可以使一个人变得仿佛大有来历。在我看来,一个小说家,必须学会依仗生命本身的蹉跎之感,必须懂得时光才是他唯一可资借助的最为丰满的羽翼。由此,他可以虚拟地给出自己一个来路;由此,他可以虚拟地给出自己一个归途。他在来路与归途之间凝望,踟蹰和徘徊的半径才会相对悠长,弹指之间,无远弗届;那种一己的、空洞的、毫无意义并且令人厌恶的无聊书写,才有可能被部分地避免。
天下雾霾,我们置身其间,但我宁愿相信,万千隐没于雾霾之中的沉默者,他们在自救、救人。我甚至可以看到他们中的某一个,披荆斩棘,正渐渐向我走来,渐渐地,他的身影显现,一步一步地,次第分明起来:他是中年男人、知识分子、教授、画家,他是自我诊断的抑郁症患者,他失声,他酗酒,他有罪,他从今天起,以几乎令人心碎的憔悴首先开始自我的审判。他就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刘晓东。
最长的弯路也是最近的归途
——《跛足之年》后记
“在这个早晨,马领生了冻疮,长出了粉刺,体内滋生出一股生肉的气息,而这些玩意儿早就不应该属于他这个年龄了,只有血液黏稠的少年才可以毫不惭愧地拥有它们。”
这样的状态,似乎是我修改这部小说时的镜像,因此,这部小说神秘地与它的作者的现实对应了。以前的写作,我似乎总能够置身于小说之外,即使有瞬间的恍惚与混淆,整个人的情绪也不至于完全被小说裹挟而去。但是这一次,我却在年近不惑的时候,生了冻疮,长了粉刺,体内滋生出生肉的气息……
这部小说动笔在九年前,就是说,如今已经是它孕育的十年之后了。在这里我强调了时间,因为当我用“那一年……”开始讲述时,“时间”便成了这部小说最不可或缺的一个词。十年来,它始终在成长,几易其名,不时往另一番模样去发展,其古怪,有时候连我都会大吃一惊。它完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它所遵循的,只是岁月,是岁月凶猛地改变着写作者观念、好恶,乃至世界观的那种剧烈的程度。但它的劣根始终纯正,那就是,它始终保持着一种潦草的愤怒与粗鲁的忧伤。这不难理解,它孕育在我的十年之前,孕育在那个当时看来似乎意义非凡的“千年交替”之际,青春迟暮,时代叵测,情绪不免是潦草与粗鲁、愤怒与忧伤的,生着冻疮,长着粉刺,体内滋生着生肉的气息……
然而此刻我的写作已经日益倒向一个“中年作家”那样的四平八稳,千禧之年也早已被我们甩在了屁股后面。就是说,世界依然,我们却已不再如故。在最后一番修改这部小说的时刻,扑面而来的那种耽于虚构、杜撰、臆造,并且不惜为之犯规的热情,令我不免坐卧不安,乃至几度丧失信心。在我那颗文学审美已经似乎日趋周全的大脑里,它显得那么可疑——它是庄重的吗?符合文学的教养吗?它饶舌描述着的,无外乎只是一张周而复始的、疯癫的鬼脸。但我终于还是坚持着完成了它。因为福柯有言:疯癫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文明的产物。因为“最长的弯路也是最近的归途”①。还因为,我依然从中读出了写作之事的那些最根本的价值。
这部小说,与我的儿子同岁(如果算上他在母腹中萌动的日子,在那里,他曾经一度颇像蔬菜,还颇像鱼②)。完成了它,那些冻疮、粉刺、生肉的气息,便扬长而去了。这多么令人伤感。对此我们毫无办法,倘若我们能够选择,我敢说,还在那个幽暗却又不乏温暖与安全的子宫里时,我们便会决定永远做一棵蔬菜或者一条鱼,而不是变成一个婴儿,钻出来,渐渐成为这么一副样子:在某个以整数纪年的年份降临时都满怀动荡的祈盼,或者徒劳的悲观,或者徒劳的乐观,直到明白岁月本身几乎是毫无差别的,变来变去的,只有我们这些被造之物。
应当感激的是,在告别了蔬菜、鱼、青春,这些最具“前景”的造型之后,我们依然可以依靠虚构、杜撰、臆造来重塑自己——这些美妙的能力,毫无疑问,源于神赐。
①②这些绝妙的比喻来自C.S.路易斯的《纯粹的基督教》,这本杰出的信仰之书,陪伴了我最后校订这部小说的日子。
2009年4月23日
小说中的木牛流马
——《春秋误》后记
领了任务,写长篇历史小说。
——怎么写?
动笔伊始,方才懊悔自己的草率。
好的小说,以实写虚,首先需要还原一个物质的世界。这一准则,说起来千般简单,落实起来,万般的难。诉说一段心曲远远要比描摹一盏烛台要来得容易。正所谓,画鬼容易,画人难。我们经历着的这个世界,一旦要诉诸文字,在纸上将其准确地还原成所有人共同的经验,又要强调出个人独具一格的眼光,最是考验一个作家的能力。在抵抗陈词滥调的同时,栩栩如生地勾勒出我们司空见惯的日常事务,实在不是一个轻而易举的活儿。
——何况,现在要写的,是将近两千年前的三国。
从来没有过,写作于我,这般地成了一个工程。
“历史”总是大的,而小说,尤其是现代小说,却着眼在“小”上。小说以其“小”,来折射尘寰的“大”,就好比一颗360度映现着世界的朝露。
在这“大”与“小”的落差与辩证中,就是文学的张力。
然而怎么“小”,又如何“大”?
《红楼梦》便是回答这个问题的教科书。在那些不厌其烦的药方与菜单、鸡零与狗碎之间,伟大的曹雪芹犹如一颗剔透的朝露,为我们折射与映现了世界整全的图景,并且,以一个准确的、文学性的、谶语般的字,为这个镜像做出了庄重的定义——梦。
现在,我需要一些三国时期的药方与菜单、鸡零与狗碎。
遗憾的是,我所领受的这个写作任务,只允许我气喘吁吁地一口气把话说完。篇幅是有限的,宗旨是既定的,这些,都在排斥着舒缓的、“小”的企图。
更为遗憾的是,在这个仓促的时代,我发现,自己也没有耐心,乃至没有能力去经营那些时空距今千年万里的“小”。
但是,我依然渴望将这部小说写得琐碎一些,写得“物化”一些,渴望在这些琐碎与“物化”之间,抚摸那掉头成空了的“历史”。
这太难了。
它非但在态度上考验一个写作者的诚实,而且还在体力上重捶一个写作者的筋骨。我得承认,这一次的写作实践,自己远远没有交上令人满意的答卷。但差强人意,我却在这二十万字内,重温了一个小说家最应当具备的品格——对写作之事那种巨大的敬畏。
在有限的时日里,我用自己有限的笔,描述了蜀汉丞相诸葛亮创造出的那着名的“木牛流马”,描述了刨花新鲜如伤口一般的芬芳和将近两千年前的风云雨露。氐族姑娘身上的“衽露”,汉家女子发间的“步摇”,粗鄙的“馓饭”,古雅的“绿绮”……我知道,恰是这些事物,成了我写作之时的趣味所在。是它们,让我写作这部“历史”小说时,不至于流入大而无当的乏味情绪里,让我在猜度古人的时候,不至于专断蛮横。也正是因了它们,我才觉得马超与姜维,这两个千年的英雄,在我的鼻息里,有了人的气味。
是的,人的气味。
更重要的是,我想将这两位千古英雄嗅出凡人的气味。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如果此言不虚,我还渴望在这两个英雄的身上,嗅出当代凡人的气味,让他们,成为那个他们可能成为的他们。如此,古今同慨,进入了他们,也许才是进入了那个时代的核心。
而承载着这些愿望的,只能是那些迷人的药方与菜单、鸡零与狗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