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让他坐回去吧!你可以放心,他已经没有多余的精力再去惹事了。我建议你最好给你的妻子写张便条,说咱俩又凑到一块了。你先出去等一会,五分钟后我再出来。”我对夏洛克·福尔摩斯的请求向来难以拒绝,他的请求总是那么明确,又以一种巧妙的温和态度提出。总而言之,只要惠特尼上了马车,我的任务就宣告完成了。至于剩下的事,没有什么能比得上跟我的老朋友共同进行一次不同寻常的探险更好的了。至于他本人,早已对探险习以为常。我写好便条,帮惠特尼付清了账,带他出去上车,目送他离去。不久,一个老态龙钟的人走出烟馆,这样我就同福尔摩斯一同走到街上来了。大约走了两条街的路程,他一直驼着背,步履蹒跚地走着。然后,他迅速打量了一下四周,挺直了身体,爆发出一阵畅快的欢笑声。
“华生,我猜,”他说,“你是不是在想,除了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无关紧要的小毛病之外,我又新增加了一个阿芙蓉癖吧。”
“我很惊讶会在那里看到你。”“我在那里看到你才更惊奇呢。”“我去那里寻找一个朋友。”
“而我则是来找一个对手的。”“对手?”
“是的,这是我一个天然的对手,或者,我称之为我的一个志在必得的猎物。简单地说,华生,我正在进行一次很不寻常的侦查。正如我以前做的那些,我想从这些烟鬼的话中找到一些线索。倘若有人在那个烟馆里认出我,那么我很有可能会性命不保。以前我特意去那里侦查过。开烟馆的那个无赖阿三就赌咒发誓说要报复我。保罗码头的一个拐角处,那里的房子后头有一个活板门,它能告诉我一些稀奇古怪的事,当然这些是属于暗夜里从那里经过的人的。”
“什么!你是指尸体吗?”“是的,是尸体,华生。如果我们能从被烟馆搞死的每一个倒霉蛋身上获得一千镑,我们就发财啦。这里是沿河一带最凶险的谋财害命的地方。恐怕内维尔·圣克莱尔无法安然进出。但我们应当在这儿设下圈套。”他将两只食指放在嘴唇的中间,发出尖利的哨声,远处也传来相同信号的哨声,不久就听到一阵骨碌碌的车轮声和嗒嗒的马蹄声。
这时一辆马车从黑暗中驶出,两边的吊灯发出淡黄的灯光。“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你愿意和我一起去吗?”
“如果我能帮助你的话。”“噢,可靠的伙伴总是有用的,记事的人就更好了。杉园的房间里已经准备了两张床。”
“杉园?”“是的,杉园是圣克莱尔先生的屋子。我查案时暂时住在那里。”“那么,它在哪里呢?”“在肯特郡,李镇附近。将近二十里的路程。”“我对案情还一无所知啊。”
“当然喽,你不久就会知道所有情况的。上来吧!好了,约翰,麻烦你了,这是半克朗。明天继续等我,大约十一点钟。放开缰绳吧,再见。”
他轻轻抽了马一鞭子,马车飞驰起来,经过一条条黑沉沉的、寂静的街道后,路面逐渐变得宽阔,最后驰过一座两侧装有栏杆的大桥,桥下黑黝黝的河水缓缓流动着。往前看,是一片堆满灰泥和砖头的荒地,四野寂静。只听见巡逻警察沉重而有序的脚步声,偶尔有纵情声色的浪荡者在归途中狂呼烂叫,才间或打破寂静。一堆破碎的云彩歪斜着飘过天空,仅有一两颗星星躲在云彩中发出黯淡的光芒。福尔摩斯在寂静中驱车前行。他垂着头,仿佛深思冥想的修道士。
我坐在他旁边,非常好奇这出案件究竟如何古怪,竟使他如此费神。马车驰出好几里地,直到接近郊外别墅区的边缘,这时他才摇晃身子,耸耸肩膀,点燃了烟斗,显出得意洋洋的神情。
“你有保持沉默的本事,华生,”他说,“它使你成为极为难得的伙伴。我确信如此:和别人互相交流,对我来说很重要,因为我自己的想法未必能使所有人满意。待会那位可爱的年轻妇人到门前迎接我们时,我不知道应该说些什么。”
“你忘了我对整件事一无所知。”“在我们到达之前,我恰好来得及对你说清本案的情节。看起来似乎很简单,但我还是有些疑问。线索很多,但我无法理清。现在,我来简单说一下案情,华生,也许你能为我在黑暗中指引一丝光明。”
“那么,你说吧。”“几年前--确切些,在一八八四年的五月,有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李镇。这个人显然很富有,他买下一栋大别墅,把庭院打理得很美,生活得很舒适。他和附近许多人交上了朋友。一八八七年,他与本地一位酿酒商的女儿结婚,育有两个孩子。他没有工作,但投资了几家公司。每天早晨他都要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坐火车从坎农街回来。圣克莱尔先生今年才三十七岁,品行优良,没有任何劣迹,可以说是良夫慈父,与人没有过节。此外,他目前总共有八十八镑十先令的债务,而他在首都郡银行的存款足有二百二十镑。因此,他没有财务方面的苦恼。
“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要比平时早些进城。临走时说要办两件重要的事情,还说要带回一盒积木给小儿子。凑巧的是,在同一个星期一,他离开后不久,他的妻子就收到一封电报,让她去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取一个贵重的小包裹,她一直在等这个包裹。好了,假如你熟知伦敦的街道,你就明白这个公司的办事处位于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小路通往天鹅闸巷,就是今晚我们相遇的地方。圣克莱尔太太在用过午餐之后就进城,在小店买了些东西就去公司的办事处取回包裹,经过天鹅闸巷时,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清楚了吗?”
“听得很清楚。”“你应该记得,星期一那天,天气十分炎热,圣克莱尔太太放慢脚步,到处张望,希望招呼到一辆小马车,她有些厌恶周围那些街道。正当她经过天鹅闸巷时,猛然听到一声大喊或是号叫,她看见她的丈夫从三楼的窗户望着她,似乎还在向她招手,她吓得浑身发凉。窗户敞开着,她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脸,她说他当时的表情非常激动,他狂乱地向她挥手,但刹那间忽然消失了,好像有股力量猛然将他拉回去一样。她用女人特有的敏锐目光发现,他丈夫虽然穿的是进城时的黑上衣,但脖子那里没有硬领,胸前也没系着领带。
“她确信他出事了,便沿着台阶飞奔过去--因为这房子碰巧就是今晚我们待过的那个烟馆--她闯入那栋房子的前厅,当她穿过房屋正要登上楼梯前往二楼时,她在楼梯口遇见那个印度人,被他堵住了去路。一位丹麦侍者跑过来,两人把她推到街上。她心里万分焦虑,急忙冲出小巷,她幸运地在弗雷斯诺街头遇到几名警察,他们正要去值班。那几名警察随她回去。虽然烟馆老板一再阻拦,他们还是进入了刚刚看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个房间。在那间屋子里看不到他待过的迹象。事实上,在那层楼上,只有一个跛脚、容貌丑陋的家伙住在那里。这个怪人和印度人同时赌咒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别人进入那层楼的前屋。他们一口咬定,巡官没有办法,差点认为圣克莱尔太太看走眼了。这时,她忽然大叫起来,朝桌边猛扑过去,桌上放着一个小小的松木盒,她掀开盒盖,倒出一堆儿童玩具积木,他说过要带这些小玩具回家的。
“这一转变,再加上瘸子显得异常惊慌失措,警察认识到事态很严重。他们仔细检查所有的房间,发现一切迹象都表明与一桩罪行有关。前厅的摆设很简单,是一间会客室。它通向一间小卧室,由卧室望出去,就是一段码头的背面。码头和卧室的窗户之间有一段狭长区域,退潮时这个地段是干涸的,涨潮时会被河水淹没。卧室的窗户很大,从下边打开。在检查房间时,他们发现窗框上有几滴血迹,卧室地板上也有几滴。在前屋中,掀开一条帷幕,人们发现后面藏有圣克莱尔先生的所有衣物,除了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全在那里。从这些东西看不出这里发生过什么暴力事件,此外也没有圣克莱尔先生的下落。他肯定是从窗户跑出去的,除此之外别无出路。从窗户上的血迹看来,他不大可能通过游泳逃生,因为这桩惨案发生时,潮水正涨到最高点。
“再说说跟本案相关的歹徒们吧。那个印度阿三臭名远扬。不过,据圣克莱尔太太说,她丈夫在窗口出现的几秒钟后,他就在楼梯角那里了。他顶多是这个案件的一个帮凶而已。他辩解对此事一无所知,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底细也毫不知情。他也无法解释为何那位失踪的先生的衣物会出现在那间屋子中。
“这是印度阿三的全部情况。至于那个瘸子,他住在三楼,显然他是最后见到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叫休·布恩,以乞讨为生,附近的人们都熟知他那副丑恶的面孔。他经常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以躲避警察的管制。你可能注意过这样一个小角落,朝针线街往下走不远的左手边,他每天盘腿坐在那儿,把几盒少得可怜的火柴放在膝上。由于他那副让人哀怜的神情,使布施的小钱雨点般投入到他身侧的一个肮脏的皮革帽子里。在我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前,我也曾观察过这个家伙。但只有清楚他的乞讨情况后,我才对他在短短时间内就有如此丰厚的收入而深感吃惊。他的形象非常奇特,每一个从他身边经过的人都忍不住看他一眼:一头乱蓬蓬的红头发;一块可怕的伤疤将苍白的面孔弄得丑陋无比,这块伤疤,一收缩就把上唇的外沿翻卷上去了;一副哈巴狗似的下巴;眼神却很锐利,这两只黑色的眼睛和发色迥然相异;这一切都表明他不同于一般乞丐。而且,他非常聪明,因为无论路人扔给他什么,他都能说出一番恭维话。现在我们已经了解到他寄宿在烟馆里,同时他也是最后见到那位绅士的人。”
“可是,他是瘸子!”我说,“他一个人能对一个身强力壮的男子做出什么呢?”
“他虽然是个残疾人,走路一瘸一拐的;但是,在其他方面,他显然体力充沛、营养充足。根据你的医学经验,华生,如果一条腿残缺了,常常会使其他肢体发育得格外健壮而作为补偿。”
“你继续说。”“圣克莱尔太太一看到窗台上的血滴就晕倒了,由一位巡捕送她回家,因为她留在现场对破案毫无帮助。巴顿巡官仔细检查过房屋,但一无所获。当时他们没有立即逮捕休·布恩,这可能使他有几分钟的时间和印度阿三互相串供,这是不应该的。不过,他们很快纠正了这个错误,逮捕了休·布恩并开始搜查,但没找到任何可以证明他犯罪的证据。的确,他的汗衫右边的袖子上有些血迹,但是他说那是因为他左手第四个指头被割破了,血从那里流出来的;还说不久前他曾走到窗户那边,窗台上的血迹无疑也是这么来的。他坚持否认见过失踪的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他也不清楚为何会在屋内发现这些衣物。对于圣克莱尔太太的指证--她丈夫曾出现在窗户前,他说她肯定看错了。尽管他拼命抗议,他还是被带到警察局去了。另一方面,警察留在那所房子里,希望退潮后能在河底找到一些线索。
“他们真的找到了,虽然并没有找到圣克莱尔先生本人,却发现了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就这样出现在退潮后的泥滩上。你猜他们在口袋里找到了什么?”
“我不知道。”“是的,你肯定无法知道。每个口袋里都装着满满的钱--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便士。难怪这件上衣没有被潮水卷走。可是人的躯体就没办法做到了。房子和码头间的潮水汹涌澎湃。看来沉重的上衣留下来,而光溜溜的身体很有可能被水卷走了。”
“可是,据我了解,其他衣服全都在屋子里放着,难不成他只穿着那件上衣?”
“不,先生,这件事情也许可以这样解释。假定布恩这个人把圣克莱尔推出窗外--没人看见此事--那么他还想做什么呢?当然他必须要处理那些可能泄露真相的衣服。这时他要将衣服抛出窗外。当他往外抛时,他会想到:那件上衣会浮在水上,沉不下去。他没有时间,他听到那位太太吵着上楼的声音,也许还从印度阿三那里听说警察正赶到这边的消息。这时已刻不容缓。他马上冲到他藏着乞讨来的钱物的地方。他抓住硬币,尽量往口袋里塞,确保上衣能沉入水底。他抛出上衣后,如果不是听到楼下急促的脚步声,他还会同样处理其他衣服。可是这时警察已经上楼来了,他只来得及关上窗户。”
“听起来确实很有道理。”“喏,咱们暂且当它成立吧,因为没有更合理的推测。我已经说过,休·布恩已经被捕,可眼下拿不出证据来证明他犯过罪行。多年以来人们都知道他以乞讨为生,安于生活并与人无害。现在情况如此,问题还远远没得到解决。这些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去烟馆做什么?他在那里出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跟他的失踪有何关系?我承认:这是我至今遇到的一起--看似简单,却有众多谜团的案件。”当福尔摩斯细说着一连串怪事的时候,我们的马车正快速驶进这座大城市的郊区,直到把那些散落的房子甩在后面。接着马车顺着两边有栅栏的乡间道路缓缓前进。他刚一讲完,我们的马车就驶过两个冷清的村庄,看见几家还闪烁着灯光。
“我们现在在李镇的郊区,”我的伙伴说,“我们一路上经过米德尔赛克斯、萨里、肯特郡这三个地方。你看到那边树丛中的灯光了吗?那就是杉园。灯旁坐着的那位妇女,忧心忡忡,她无疑已经听到我们的马蹄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