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生的关键词是:问故乡,做尿壶,杀人。
先说杀人。应该说,他在诗歌的世界里拥有另一副面孔,诚挚,清爽,迷人,甚至还有些可爱的羞涩,像一个大男孩,一株与山水和谐相处的绿树。他在格律诗上也具有开创之功,可以与写古体诗的苏武、李陵比肩。
但是,他犯了一个诗人最不应该犯的错误:骨头软,用自己的文采去换别人的口水,满身都充溢着投靠主子的酸臭气——他先是依附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当上宫廷侍臣,张易之失宠被杀后,又傍上佞臣武三思那样不入流的乡神土鬼,当上了修文馆学士。自此,大男孩不再,小文人开始——杀人机器开始,长势良好的树木反转变形,成为疯狂缠绕纠结、不可自拔的藤条。
一名小文人总是从眼馋别人的才华开始堕落的,他也不例外:正当他要极力粉饰自己、妆门面想当好那个宫廷侍臣之时,有一天忽然发现与他同科考上进士的自家外甥刘希夷的一首诗《代悲白头翁》写得出奇地好,可以预测它将成为千古绝唱。他看过后沉吟了一阵,便找来外甥商量,让他将这首诗送给他。他说:“我已是诗坛名家,有这首诗更会使我名声大振,在宫廷里地位也会大大提高,你初出茅庐,在朝野之中本来就没什么名声地位,有没有这首诗都不会对你有多大影响。”见外甥直摇头,他就又退一步说:“不然,我就摘用其中两句,放入我的诗里。不过,你可不能对外人讲,要守住这个秘密。”外甥到底年轻,社会经验不足,又驳不过舅舅的情面,就点头答应了。他把那两句诗用到自己诗中,拿出去后果然人人传颂,都说诗中这两句话写得太绝了。可是外甥到底年轻,与人交谈时不经意地竟把那个秘密泄露出去,甚至他的原诗也被人传抄出去。
这么一来使他大为光火,在人前丢尽面子,人们想不到这么大的大诗人还会偷别人的诗。恼恨之余,他便雇了个杀手将刘希夷诱至无人之处,用土袋子给活活压死,可怜刘希夷死时才满30岁,热爱诗歌,并且还没有写够。杀人灭口,就为了那两句诗:“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这不像是人可以做得出来的事。
它是好,就连唐诗中以一首压万首的《春江花月夜》中的“江畔何人初见月,江月何年初照人”、“人生代代无穷已,江月年年只相似”,明显也是从这里化过去的。但化是化,不是别的——就算剽窃,也不是杀人。
要人家的性命就是杀人对不对?这人家还不是别人,是自己一门的骨肉。如此想来,这个人简直吓死人——不要说和他做朋友和做他的外甥,就是做他的舅舅,也难免不被这劳什子外甥打了闷棍。
因此,每次读到他那么自然天成的句子“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我行殊未已,何日复归来?”我就惋惜:像这样的人品何以笔下也能出这样存温静表象而内里汹涌的好诗?这很难的。唉,也是有可能的吧?一是因为他那一刻纯纯粹粹只是诗人心肠,表现的是诗人情操而非弄臣凶恶,而思乡之情人皆有之,是大概念上的爱与温柔;二是好从苦来,那时节他正倒霉,嚣张收了,流放的艰辛历程玉成此人写出上品好句;三是说起来,诗歌又凸出世俗世界之外,自成一个国,还不是一个维度,不能以常理论它;另外,世上的一切都在矛盾的冲撞中迤逦前行,花朵有时也叫做灰烬,很多事很多时候不是用简单的好人坏人来划分的,自然人品和文品有时也会出现分离,不能因人废文。说到底,这个人就省略了吧,譬如泥沙,但他的几首传乎乐章、布在人口的好诗我们还是舍不得不读。
再说做尿壶。做尿壶其实是在杀人之前,而在那个当儿,他是玉壶。如你所知,水分清浊,山分雄秀,一人与另一人之间、一个人的最初与他的后来,也是有分较的。老话讲,上天有好生之德,大地有载物之厚,君子有成人之美。道德的修行,品质的磨砺,人格的历练,是几千年来关乎人生与道德的一个终极话题。而对于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有时几经反复,历时久远,才能水落石出,尘埃落定。写唐朝诗人,不能不提他。他确是唐朝诗人中独特的“这一个”。这人的一生,从向名到追名,从成名到毁名,从名败到身殁,他自己也许浑然不觉。
平心而论,他是才华横溢的饱学之士,十年寒窗苦读,不仅为曾经卑贱的他赢得了功名,也为他赢得了诗名。年轻的时候,他就与“初唐四杰”之一的杨炯(他比杨炯小五六岁)一起分配到习艺馆上班,这是一份没有实权但很体面的工作,他还是比较满意的,专心写作,文章才气渐渐知名。后来,武则天因为欲掩丑声,令人编撰《三教珠英》,这是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共有一千三百卷之多,主要编译以孔子、释迦牟尼、老子为首的儒佛道三家精言。他在参与这项工程之时,结识了当时诸如张说、刘知几、沈佺期等文化名流,过着“日夕谈论,赋诗聚会”的惬意日子。这当然是玉壶时光,他平生最干净和惬意的时间段,是他知足常乐的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可惜他自己并不知道——我们谁又知道自己某个不在意的时间段是最好的时光呢?
或许,竟是不自知的好?
后来,武则天掌控着的当时规模最大的一个宫廷诗人群会游幸龙门时,举行了一场诗歌大赛。大臣们一字排开,奉旨作文,有的抓耳挠腮,有的奋笔疾书,皇帝考大臣,场面相当地引人注目。左史东方虬率先成诗,武后大悦,当即赐锦袍一件,东方虬捧着锦袍,叩谢皇恩。可没过多久,他写好呈上,武则天看了赞不绝口,觉得意境更胜一筹(这首应制诗的尾句“吾皇不事瑶池乐,时雨来观农扈春”,可谓将马屁拍得又正又准),又随手将东方虬手中的锦袍夺下,给了他。转瞬之间,锦袍易主。东方虬的难堪是可以想见的,他的喜悦也自不必言说,但他的身子也已开始了朝着“尿壶”的转化而他却并不自知。
这次诗赛,点燃了他内心深处的无限虚荣:原来写诗不仅可以悦己,还能悦人,还能夺取什么。因诗而名,由文而贵的快感,在披上锦袍的刹那间,如鲜花一般绽放开来。他一时间竟以为自己拥有了整个唐朝的光荣。
从此他一波拦尽一波生地宴游,“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王公贵族大摆车驾出行郊游的队伍里,少不了宋大才子。他的锦绣文章上浮漂着的全是歌功颂德的务虚文采,成了士大夫贵族消闲取乐的风雅之物:“凤刹侵云半,虹旌倚日边”,“今朝万寿引,宜向曲中弹”,“芳声耀今古,四海警宸威”,“微臣一何幸,再得听瑶琴”……勤奋而富天赋的他,用最华美的辞藻,最虚夸的色调,最动听的颂词,描述着他所能有幸参与的每一次吃喝玩乐。凭借诗歌驰骋文场,他结识了成堆成捆的达官贵人,写诗作文,赐金赏银,博得夸赞,无限风光。而那样的“诗”有一首多一首,且一拧就是一片水“哗啦啦”泼在地上,所谓鲜花着锦烈火烹油,文人豪门两心相悦,齐奔小康,共同发展,大道汤汤——呸,我还不想就这么信了他的。他在那花柳丛中做成了一个妓女。不要,不要说妓女是值得同情的诸如此类的糊涂话吧,从古至今,至少有一半还要多的妓女是不必要非去做勾当才能活命的。
美酒喝坏了他的脾胃,也喝坏了他的大脑。其间,他攀附上了武则天的男宠张易之兄弟,还真的给人家在合适的时刻笑吟吟地捧起了尿壶,成为坊间的一时“佳话”。而且,由于自己也生得漂亮,有心做“易之第三”,他不惜“陪欢玉座晚”,做了不懈的努力,但由于有口臭的小毛病而以遗憾告终。等做起来他才知道,尿壶较之玉壶原本更难当一些,被人家掼来拎去,也并没有厚朴本分的瓦壶稳便平安。
回到洛阳,他住在好朋友张仲之家里。其时,张仲之与驸马都尉王同皎等人正在召开秘密会议,商量如何除掉权臣宰相武三思。好朋友没有避讳,将这样的想法直言相告。他的脑子立即发热,直觉告诉他,这又是一个接近权要的好机会。他想也没想,立即转告了他那个同样获罪的书法家弟弟宋之逊,并安排侄子宋昙等人出面告发。本来是怀着“近乡情更怯”的心态回来,因为“检举”有功,将功赎罪,又得以晋升进京,兄弟一家皆大欢喜。弟弟宋之逊做了光禄丞,他做了鸿胪丞,官居五品,换成了绯红色的袍服。好朋友张仲之、王同皎等人在牢狱里接受三提七问、严刑逼供,被打得遍体鳞伤,血溅衙堂。
这边厢是鲜衣怒马,那边厢是法场人头,《朝野佥载》里讲,当时天下人无不憎恶宋氏兄弟的卑劣行径,都说他身上的红袍是用王同皎等人的血染成的。可问题是,他并不在乎。一个人在把自己的利益(有时那利益不过是蝇头小利,却要人家人头买断)放在一切之上的时候是什么都不在乎的。这是他的力量之源,可怕的力量和源泉。
卖友求荣,害友图进,是一次致命的人格变异,如同在鸿蒙开辟、万物嬗变生成的紧要关头,有的长出巨脚,长足迈进;有的长出龟壳,匍匐前行。从媚附权贵到丧尽天良,他的虚荣心扭曲为不择手段的名利心,用血袍换了红袍,他的这一步,走得令人不寒而栗。他并不孤独,从庙堂之高,到江湖之远,小文人这个没有任何禁忌的群体,从古到今,屡见不鲜——他们确乎还不配被称作“知识分子”,而中国的“知识分子”向来有两副面孔:一是忧国忧民,二是忧名忧利。前者不必多说了,后者呢,以自我为中心,以名利为半径,时时在画着自己的人生圆,主子一变人就变,自己一阔人就变,随时换嘴脸,从来不嫌烦。即便于利上不好意思不收敛,于名上,铁定是十分好意思大肆劈手横夺的——他忍不住。
而这样的人又有几个能得到好的结局?在他谄媚武氏兄弟、太平公主、安乐公主终于有所得罪,二次、三次被贬后,却依然写诗源源不断地寄往京城,诉说自己“两朝赐颜色,二纪陪欢宴”的光辉历史,也表明自己忏悔醒悟、改过自新的决心,新上任的唐睿宗李旦却完全不吃这一套,因为鄙恶他的为人,以“狯险盈恶”这个理由,将他流徙更远的钦州。到了唐玄宗执政初年,曾经扰乱李唐王室的人员都受到惩处,又才华盖世、又无耻之尤的他,也就顺便被下令赐死了,在那一心想着回故乡却未如愿的异乡:广西桂州徙所。
这样的人死了就死了,而即便是到传说是他的家乡旅行,问当地老人家,人家关于盛唐光荣的回忆,也只能说出:“郭子仪”,而不是“宋之问”,你拼命启发、提醒人家,人家也不说——拿他根本不当回事儿。即便是在这么市场经济的潮流下,他也卖不了几个钱,甚至人家怕跟他沾上一点干系——怕有伤了自己的骄傲和自尊。他比奸佞们更多一层的悲哀是:他再有才华,也只是个遣词弄句的小文人,即使坏起来,也少了些奸雄枭雄的胆气与谋略,仅仅是个依附权贵希冀被赏赐残羹冷炙的小人——流芳百世与遗臭万年都没有他的份儿。所以,这个人,已经被人们遗忘了吧,他的故事不再流传,他的坟墓已经夷平,没有人成立什么宋之问研究会,也没有人为他假造什么故址,甚至没有人为他树立一块简简单单的故里碑,这个天才而又卑鄙的小文人,终于彻彻底底地消失了。在当地,想起狄青,神道碑依然竖立;想起郭子仪,纪念堂正在大兴土木地修缮,像对待神灵一样。说起来,那些英雄和忠良,他们只是为官在彼,谈不上是真正的故乡,可是他乡执意地苦留他们,做了故乡人——两相比较,真是云泥之别。
贪欲,机巧,怨毒,杀戮,都是罪,他占了个全。而人世间的觉知何等迂曲,那是渐渐开悟的道理——到幡然通透,人生也就剩了残生。
这就是真相。你我有什么差别?庙堂江湖,莫不大抵如此。多么悲哀。
于是,任凭他后来带着中年人惯有的疲惫,以及逐步累积起来的懊丧和改悔,脸上日夜流着停不下的雨水,人字相乖,一首一首地写,掏心窝子地写,用粗糙的纸张和墨,像用湿了干了的抹布,黑黑白白地铺排,那些字像一丛丛永远倾斜的荒草,并准备永远不开枝散叶。他还不忘深情吟诵关于故乡的诗,一声递一声,急急忙忙,带着哭韵,好像垅上快要烂熟掉的隔夜杨梅——他多么念故乡,也还是难为了故乡人,没有哪里争他,甚至都在朝外推,能推多远推多远——跟块面门上的丑疤瘌似的,用头巾墨镜遮着盖着,扭腔别脸地不敢示人。一个妄图篡改既定人生轨迹的人,也是一个叫人怜悯又怜悯不得的人——晚了。
但难为他的是:他在那边的世界,这么多年来,遇到夺之锦袍的同僚东方虬、被自己杀掉的外甥刘希夷、被自己陷害入狱遭了杀身之祸的好友张仲之、王同皎,以及被自己轮流谄媚的则天武后、武后的宠臣、武后的一个比一个浪荡的女儿们、认识不认识的乡人,乃至自己真真假假赞扬过的高洁正直——“天香云外飘”的桂子、“一生自孤直”的松树……等等等等,倒是要以怎样的面目相迎呢?倒是情怯与否、敢不敢问来人呢?
这是个问题。
[原作欣赏]
代悲白头翁(刘希夷作)
洛阳城东桃李花,飞来飞去落谁家?
洛阳女儿惜颜色,坐见落花长叹息。
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
已见松柏摧为薪,更闻桑田变成海。
古人无复洛城东,今人还对落花风。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寄言全盛红颜子,应怜半死白头翁。
此翁白头真可怜,伊昔红颜美少年。
公子王孙芳树下,清歌妙舞落花前。
光禄池台文锦绣,将军楼阁画神仙。
一朝卧病无相识,三春行乐在谁边?
宛转蛾眉能几时?须臾鹤发乱如丝。
但看古来歌舞地,唯有黄昏鸟雀悲。
渡汉江
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
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诗人小传]
宋之问(约656-712),唐朝诗人。汾州(今山西汾阳)人,一说虢州弘农(今河南灵宝)人。并没有显赫的门第家世,父亲宋令文起自乡闾,矢志于学,交友重义,多才多艺,不仅“富文辞,且工书,有力绝人,世称三绝。”在父亲的影响下,宋之问和弟弟宋之悌、宋之逊自幼勤奋好学,各得父之一绝:宋之悌骁勇过人,宋之逊精于草隶,宋之问则工专文词,成当时佳话美谈。后来长得身材高大、仪表堂堂的宋之问进士及第,登临“龙门”,踏上了仕进正途。
作为诗人,宋之问年轻时即已知名,“尤善五言诗,其时无能出其右者”。从《宋之问集》和《全唐诗》所收作品来看,他对当时体裁多能把握,运用熟谙,佳作名句也有可观。为文赋诗,讲求比兴,对诗的声律化有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