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等于增大了银的稀少性(因为一种商品的获得,如果困难加重,费用增加了,就可说它稀少)。这种费用的增加,必定会引起以下三种现象之一:第一,一定会由于银价按正比例增加而取得补偿;第二,一定会由于银税按正比例减少而取得补偿;第三,一定会一部分通过这种方法,另一部分通过另一种方法而取得补偿。三者必居其一,但以第三种现象最为可能。正如金税尽管大减,但和银相比,金价仍然上升一样,银税尽管大减,但和劳动及其他商品相比的银价,也仍然可能上升。
递减的银税,即使不能完全防止欧洲市场的银价上升,至少也会推迟银价的上升。以前那些因不堪重税而中止采掘的矿山,现在也许会因为减税而能够再度开采。这么一来,银的上市量一定会增加很多,并使一定数量的银的价格大大下跌。1736年,西班牙国王降低了银税,使得欧洲市场的银价虽然并未比以前降低,却比银税不减时的价格至少降低了十分之一。
从上述事实和议论来揣测,本世纪的银税虽然降低了,但欧洲市场的银价却升高了很多。我之所以把这种想法叫作“揣测”,是因为我虽然尽力想把这一问题阐述明了,但我仍然不确信它是对的。说实在的,即使银价上升了,其上升程度也是极其有限的。所以,即使我说了上面这些话,恐怕还会有许多人犹疑不决。因为,他们对以往实际银价是否上升过、今日欧洲市场的银价是否仍在下跌这两种相反的情况,都拿不准。
但是,我们必须要注意以下事件。无论金银的年输入量有多少,它终归有一个时期会与其年消费量保持一致。金银总量愈多,金银的消费就越大。有时候,金银消费的增加甚至要远远大于金银总量的增加。金银的价值,必然会因金银总量的增加而减少。
当金银广泛用于各种用途时,使用者就不会那么慎重地爱护它们了,这样就必定会使金银消费量的增长幅度,大于金银总量的增长幅度。因此,当金银的输入不再增加时,金银的年消费量就一定会与其年输入量趋于一致。不过,今日的金银输入仍然还在继续增加。
金银的年输入量,如果在年消费量与年输入量相等之后逐渐减少,那么在一段时间内,金银的年消费量也许会超出其年输入量。这样,金银总量就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减少,从而使金银的价值也在不知不觉中逐渐升高。当金银的年输入量不增不减时,金银的年消费量就会在不知不觉中逐渐与年输入量相适应。
怀疑银价持续下跌的依据
欧洲有一个俗见,就是由于贵金属的数量会随着财富的日益增加而增加,所以贵金属的价值就会随着贵金属的增加而减少。可能就是这个俗见,使得许多人都相信欧洲市场的金银价值现在仍在下跌。再加上许多土地生产物的价格至今仍在上涨,所以人们就更加相信这种俗见是正确的了。
前面我已经说过,当一国的贵金属量随着财富的增加而增加时,其价值并不会因此而降低。富国是所有奢侈品和珍奇品的聚集地,自然也是金银的聚集地。这些物品之所以在富国聚集,并不是因为它们在富国的售价低于贫国,相反的,它们在富国的售价比贫国高得多。正是由于这些物品在富国可以卖到更多的价钱,所以它们才被吸引到了富国。一旦富国的这种优越性被削减,这些物品就不会再受它的吸引了。
前面我已经努力说明过,除了谷物这类全靠人类劳动生产的植物之外,包括家畜、家禽、各种猎物,以及化石和矿物在内的一切原生产物,其价格都会随着一国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而增加。所以,即使它们所能换得的白银比以前多,我们也不能因此就说实际银价下跌了,也不能说银所能支配的劳动量比以前少了。从这一现象中只能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些商品的价格上涨。也就是说,跟以前相比,这些商品所能换得的劳动量更多。由于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这些商品的名义价格和真实价格都上升了。所以,造成商品名义价格上升的原因,不是银价下跌,而是该商品自身真实价值的上升。
社会进步对三种土地原生物造成的不同影响
土地生产物一共可以分成三种。第一种土地生产物,几乎完全不能依靠人类劳动来增加;其真实价格,可以随财富的增长和技术的改进无限上涨。第二种土地生产物,可以根据需要,通过人类劳动来增加;其真实价格,虽然有时候会大大上涨,但也绝对不会长久地超过一定的限度。第三种土地生产物,虽然能够通过人类劳动来增加,但往往收效甚微;其真实价格,在改良程度相同的情况下,一般会随改良的进步而上升,但也可能会下跌或保持不变,这要看人类劳动在遇到偶发事故时增加这类产物的成效如何。
第一种土地原生物
第一种原生物,其价格只能随着社会进步而上涨,而其数量却几乎完全不能靠人类劳动来增加。这类原生物,不但很容易腐败,其生产量也不能超过自然生产的一定分量,所以根本不可能把各个季节的这种原生物都蓄积起来。这种原生物包括:许多稀少而奇特的鸟类和鱼类、各种野禽野兽等。
随着财富的增加,以及随财富增加而增加的奢侈,人们对这种生产物的需求多半都会增加。但是,这种大量增加的需求却不是人力所能满足的,所以它们的价格就可以随着不断扩大的竞争无限上涨。比如山鹬,即使它成为价格上涨到二十几尼一只的时尚品,它的数量也不可能靠人类劳动而得到大大的增长。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繁盛时期的古罗马人,才会支付极高的价格去购买那些珍贵的鱼类和鸟类。造成这种高价的原因,并不是当时银价的下跌,而是这些稀有珍品本身价值的升高,因为它们的数量不能靠人力随意增加。在罗马共和国没落前后的许多年里,银的真实价值普遍高于欧洲。
罗马共和国在对西西里征收什一税舆时,以每一莫迪斯或一配克小麦值三塞斯特斯(约合六便士英币)来换算。虽然这一价格大概低于其平均售价,但由于西西里农民认为这是一种赋税,所以他们都觉得有义务以这一价格交售他们的小麦。所以,如果罗马人需要从西西里输入不需缴纳什一税的谷物,就须依照契约,为每一配克超过定量的物品加付四塞斯特斯(约合八便士英币)。我想,这七塞斯特斯每一配克(约合二十一先令每夸脱)的价格,应该就是当时的合理价格,也就是当时的平均或普通契约价格。
英国小麦的品质比西西里小麦低劣,其在欧洲市场的售价一般也比西西里小麦低廉。但是,在最近的荒歉年度之前,英国小麦的普通契约价格却达到了二十八先令每夸脱。由此可以推断,以往银价与现在银价的比例一定是三比四,换言之,以往的三盎司银所能换得的劳动或商品的量,和现在的四盎司银所能换得的量相同。
根据历史学家普林尼的记载可知,塞伊阿斯献给女王阿格丽波娜的一只白夜莺,花费了他六千塞斯特斯(合五十镑英币);阿西尼阿斯·塞纳为了购得一尾红鱼,不惜花费八千塞斯特斯(合六十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士英币)。光是这种记载,就足够让我们为这些奇贵的价格而感到惊绝。不过,在我们看来,这些价格似乎比它的实价还要少三分之一,即它们所能支配的劳动和食物量,大约比它们现在的名义价格多了三分之一。换言之,塞伊阿斯为了一只白夜莺所付出的劳动和食品量,需要花费现在的六十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士才能购买;而塞纳为了一尾红鱼所付出的劳动和食品量,需要花费现在的八十八镑十七先令九又三分之一便士才能购买。这种过高价格,并不是随银量增加而降低的银价引起变动的,而是由竞争者过多引起的。由于罗马的劳动和食品都有丰富的剩余量,所以争购珍奇物品的人也更多。在当时的罗马,可以用比现在少得多的银量,换得和现在相同的劳动和食品量的支配权。
第二种土地原生物
第二种土地原生物,其价格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上升,其数量也能根据人类的需要而增加。这种原生物就是那些有实用价值的自然生产物。在土地未大规模开辟时期,许多自然生产物都会因为量多而几乎没有什么价值;而在耕作舆什一税(tithe),欧洲基督教会向居民征收的一种宗教捐税。
进步时期,更为有利的其他产物便取代了大部分的自然生产物;到了社会日益进步时期,这种自然生产物的数量就会随着长期的进步过程而日益减少,而其需求则同时不断增加。这么一来,其真实价值,即其所能支配的真实劳动量,就会逐渐增加,甚至增加到与别的物品价值不相上下的水平。这些别的物品,可以是任何靠人力在土壤最肥沃、耕作最完善的土地上产出的物品。
但是,一旦这种原生物的价值上升到一定限度,它就不会再继续上升了。
因为,当其价值超过这一限度时,马上就会有更多的土地和劳动投入这一行列中,这时,其价值就会因为竞争而降低。比如说牲畜,当其价格昂贵到使人觉得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牧草和人类食物,可以获得相同的利益时,牲畜的价格就不会再进一步上涨了。因为,如果这一价格再上涨,马上就会多出许多由田地转化成的牧场。
耕地的扩大带来了两个结果。一是减少了野生牧草数量,同时还减少了靠野生牧草生长的家畜肉;二是使更多的人拥有了交换家畜肉的谷物,使得人们对家畜肉的需求增加,从而提高了家畜肉的价格。于是,牲畜的价格就会随之逐渐上涨,直到使人觉得用最好的土地来生产牧草和人类食物,可以获得相同的利益为止。但是,只有到了耕作事业获得如此扩大的进步社会后期,牲畜的价格才能上涨到这种程度。只要是社会还在向前发展,牲畜价格就一定会继续上涨下去,直到上涨到这一程度为止。
现在,欧洲恐怕还有一部分地区的牲畜价格没有增加到这个限度。这种情况,也曾在合并之前的苏格兰某地出现过。苏格兰的大部分地区都适宜畜牧,只有极小的地区适宜用作其他用途。因此,当时牲畜如果只在内场销售,其价格恐怕就达不到这一极限,当地牧场自然也就不会再增加了。我们已经知道,伦敦附近的牲畜价格,好像在上世纪初期达到过这一极限,但是那些比较僻远的地区,却是在很久之后才达到这一极限的,或许还有少数地区至今也没有达到这一极限。在第二种原生物当中,牲畜的价格恐怕是最先随社会的进步而升至极限的。
在牲畜价格尚未达到其极限之前,大部分适于精耕细作的土地都不能完全耕作。在幅员辽阔的国家里,大部分农田都分布在偏远的地区,即使它们能够产出大量的肥料,也不容易向都市供应。所以,耕作优良的土地的数量,一定和农田能够产出的肥料量成比例;而农田所能产出的肥料量,又和农田所能饲养的牲畜量成比例。因为,土地产出肥料的途径,不外乎以下两种。一是靠放养牲畜获得牲畜粪便,二是靠圈养牲畜出粪肥田。
但是,如果牲畜价格不足以补偿地租和利润,就会遏制农民用土地放养牲畜的积极性,更别说是圈养牲畜。圈养牲畜所需的牧草势必由已开垦的肥沃土地提供。因为,如果这些牧草是从未开垦的荒芜土地中刈取来的,那么农民们就得为此花费非常高的劳动和费用。此外,如果连放养于已开垦土地的牲畜的价格都不够支付产草费,那么圈养牲畜的价格,也必定不够支付产草费。因为,圈养牲畜需要额外支付相当的劳动和费用来刈取、搬运牧草。在这种状况之下,如果只是圈养必需的耕作牲畜也就罢了,而多养是绝对不可能获利的。不过,如果只是圈养耕作所必需的牲畜,那么所得肥料就无法满足全部耕地的需求,这些土地自然也无法继续保持良好的状态。
既然肥料不够供应全部耕地,那么农民自然会把肥料施在最有利、最便当,即最肥沃且位于农舍附近的土地里。于是,在全部耕地中,只有一部分土地会经常保持良好的耕作状态,而其余大部分土地则会因无力顾及而荒芜,最多也就生长一些贫弱的小草。所养牲畜的数量,虽然远远少于土地完全加入耕作时所需的数额,却往往多于土地实际产出的牧草。像这样继续放牧六七年之后,荒芜的那部分土地可能会被开垦,甚至可能产出一两季燕麦之类的粗劣谷物。如此下去,微薄的土壤肥力就会被消耗殆尽,不得不再次回到以前的休耕放牧状态。进而,其他土地也会被开垦,并产出一两季粗劣谷物,然后再因土壤肥力耗竭而回到休耕状态。
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的苏格兰,低地一带的土地大都是以这种方式经营的。当时的全部耕地中,只有四分之一至三分之一甚至不足六分之一的土地,能够靠肥料维持良好的状态。其余的土地,根本没有肥料可施。不过,在这些无肥可施的土地中,有许多土地都按照上述方式轮换着开垦和耕作。这种土地经营方式,使苏格兰许多本可进行良好耕作的土地的生产额,都远远低于土地所能生产的数量,因而不利于土地的耕作。不过,由于当时苏格兰的耕作技术较落后,所以不得不采取这种不利的土地经营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