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各国的技术和勤劳程度都相同时,各国大部分制造品的售价,必然会与该国的劳动价格成比例。中国和印度制造业的技术和勤劳水平似乎相差不远,只是不及欧洲各地。既然这两国的劳动价格这么低廉,那么这两国制造品的售价自然也会比欧洲各地低。此外,由于欧洲大部分地区都从陆路将原料从产地运往制造所制成成品,再将成品运往市场,所以制造品的真实价格和名义价格,就会因为运输所消费的劳动而增大;而在中国和印度,货物却通常由纵横交错的内地河港水运,运费自然比欧洲少,所以这两国大部分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也自然更低。
综上所述,从过去到现在,把贵金属从欧洲运往印度都非常有利。在印度,没有哪一件物品能够像贵金属那样获得好的价格。换言之,花费一定劳动的商品,在欧洲所能换得的劳动和商品量,没有哪一个能比得上印度的贵金属。同样是把贵金属运往印度,运银比运金更加有利。因为,纯银与纯金的比率,在中国及其他大部分的印度市场上通常是十对一,最多也不过十二对一;而在欧洲市场上则是十四或十五对一。在前一场合,一盎司金的代价是十至十二盎司银;在后一场合,一盎司金的代价却是十四至十五盎司银。
因此,对于航行于印度的欧洲船舶来说,银一般是最有价值的运输品。这一情况,也适用于向马尼拉航行的亚卡普科船舶。就是这种种关系,才使得新大陆的银成了旧大陆两端流通的主要商品之一。从大体上讲,世界各个相距遥远的地区相互联系的媒介,就是银的买卖。
由于人们对银币和银器皿的需求不断增加,使得银的市场如此广大,所以各矿山每年采掘的银量,除了要足够供应所有富国不断增加的银的需求之外,还必须足够支付所有用银国银的削减及磨损。
贵金属在使用过程中,其磨损量是极其可观的。当它用作铸币时,会由于辗转流通而不断磨损;当它用作器皿时,会因为打磨与擦洗而不断损耗;当它用作使用范围非常广泛的各种商品时,更会不断磨损。每年单是补偿这些磨损的银量就极大。从总体上看,这些金属在某些制造业上的磨损量,也许并没有上述的磨损量大,但是,由于这时的金属磨损速度要快得多,所以这种磨损就特别明显。
据说,单单是伯明翰,每年花费在某些制造品的镀金、包金上的金银量,就达到了五万镑英币。用作这种用途的五万镑金银,是绝对不可能再恢复原状的。根据这一事实推断,在世界各地的类似制造品行业,每年花费在镶边、彩饰、镀金及其他装饰用途的银量,不知道会有多少!而且,金银在海陆运输途中也一定会失去不少分量。另外,亚洲各国几乎都有掘地埋藏宝物的习俗,在埋藏者死亡之后,往往有许多宝物会因为无人知道而一直埋藏在地下,这必然也增加了金银的损失量。
由最权威的记载可知,每年由卡迪斯及里斯本登记在册和暗地输入的总金银量,大约价值六百万镑英币。梅格斯先生说,西班牙在1748耀1753年输入的年平均金银量,加上葡萄牙在1747耀1753年输入的年平均金银量,总共有一百一十万零一千一百零七磅的银、四万九千九百四十磅的金。按金衡每磅值六十二先令来计算,银的价值是三百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三十一镑十先令;按金衡每磅值四十四个半几尼来计算,金的价值是二百三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六镑十四先令。把二者的价值加起来,总共是五百七十四万六千八百七十八镑四先令。在梅格斯先生看来,这些权威的进口数字的登记都是正确的。此外,他还根据登记簿,详细揭示了金银的输出地、输入地和数额,并估计了他认为可能秘密输入的金银量。由于这位商人慎重而富有经验,所以他的这一看法也显得十分可信。
《欧洲人殖民东西印度的哲学史与政治史》的作者,是一位见闻广博的能辩之士。他说,西班牙1754耀1764年的金银输入量,登记在册的总共有一千三百九十八万四千一百八十五又五分之三皮亚斯特。其中,一皮亚斯特等于十里尔银币。如果加上秘密的输入量,那么西班牙每年的金银总输入量,恐怕会超过一千七百万皮亚斯特。如果按照一皮亚斯特等于四先令六便士来计算的话,西班牙每年的金银输入总额就是三百八十二万五千镑英币。此外,他还参考登记簿,详细列举了各个金银输出地及输出数量。
根据他的报告,如果按照葡萄牙的税额(税率好像是标准金属的五分之一)来判断的话,里斯本每年从巴西输入的金的价值,应该有葡币一千八百万格鲁查多。将这一金额折合成法币,就是四千五百万利佛;折合成英币,就是二百万镑。如果把金银秘密输入部分记为公开输入部分的八分之一,那么输入金银的价值会再增加二十五万镑,总共是二百二十五万镑。照此计算,每年输入西班牙、葡萄牙的贵金属,价值总额高达六百零七万五千镑。
我还查阅了其他许多可靠的手抄记录,其中所记载的年平均金银总输入量,估计都在六百万镑左右。
美洲各个矿山全年生产的贵金属,并没有全部输入卡迪斯和里斯本,其中往往有一部分会经由亚卡普科船舶运送到马尼拉,还有一部分会秘密地流通于西班牙属殖民地和其他欧洲各国的殖民地之间,另一部分自然是在出产地买卖。而且,世界上并非只有美洲这一座金银矿山。不过,美洲矿山是世界上最富饶的矿山。和美洲矿山的出产量相比,现已发现的其他所有矿山的出产量都是微不足道的。美洲矿山出产的矿产,每年都有大部分输入了卡迪斯和里斯本两地,这已是被人们公认的事实。但是,在每年六百万镑的总输入当中,单是伯明翰的年消费就达到了五万镑,是总输入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如此看来,世界各地每年的金银消费总额与出产总额也许是相等的;即便有剩余,也只是刚好满足,甚至满足不了所有繁荣国家对银的继续增加的需求。这么一来,欧洲市场的金银价格自然就会大幅抬高。
每一年,矿山提供给市场的铜铁量都远远大于金银量。但是,我们绝对不能凭此就想象这些供给增大的贱金属会超过其有效需求,也不能说这些贱金属的价格会因供给的增大而趋于低廉;而对于贵金属,我们却可以这么想象。
原因是,贱金属比较坚固,即使是用在比较容易磨损的场合中,其损失的价值也比较轻,所以人们在保存它们时,也不像保存贵金属那样留心;但是,贵金属就不同了,即使有人们留心的保护,它的保存期限也并不一定会比贱金属长久,而且它还经常有各种形式的磨损和耗费。
虽然所有金属的价格都会有微小的波动,但是与其他土地生产物价格的逐年波动一比,这种逐年波动就很小。同样地,与贱金属价格的波动相比,贵金属价格突然变动的可能性更小。因为,正是金属的耐久性,才使得金属的价格不易波动。例如,去年上市的谷物,可能到了今年年终就差不多会被全部消费干净。但是,两三百年前采掘的铁,现在可能还有一部分正在使用;而两三千年前采掘的金,现在也可能还有一部分正在使用。各年度生产与消费的谷物量,往往会保持一定的比例。但是,甲年与乙年铁矿产出额的波动,并不会影响这两年用铁量的比例;而金矿出产额的变动影响,更不会影响这两年用金量的比例。所以,虽然大部分金属矿山逐年生产额的波动大于多数田地,但它们对生产物价格的影响却比较小。
金银价值比例的变动
欧洲各造币厂纯金对纯银的价值比例,在发现美洲矿山以前是一比十到一比十二,换言之,一盎司纯金的价值等于十至十二盎司纯银的价值。到了上世纪中叶,欧洲纯金对纯银的价值比例又变成了一比十四至一比十五,也就是说,用一盎司纯金可以换到十四至十五盎司的纯银。这样,金所能交换的银量就增加了,即金的名义价值升高了。虽然金银的真实价值(即它们所能支配的劳动量)同步减少,但银价减少得更多一些。美洲矿山的金银矿藏,比以前发现的任何矿山都丰富,而且银矿似乎比金矿更富饶。
每一年,欧洲都会向印度输出大量的银,使得英国部分殖民地的银价跟金价相比,降低幅度更大。加尔各答造币厂规定一盎司纯金的价值等于十五盎司纯银,与欧洲的金银比例大致相同。不过,这一价值似乎大大高于孟加拉市场上的金价。中国的金银比例仍是一比十或一比十二,日本的金银比例据说是一比八。
按照梅格斯先生的计算,欧洲每年输入的金银量之比接近一比二十二,换言之,如果把欧洲每年输入的金算作一份的话,那么银就有二十二份。只是,输入欧洲的银中有一部分会再转运到东印度,从而使流通于欧洲的金银量之比大约是一比十四或一比十五,约等于金银的价值比例。在梅格斯先生看来,这两种金属的价值比必然等于其数量比。所以,如果银的输出量没有这么多的话,那么金银的价值比就应该是一比二十二。
但是,两种商品的普通价值比,却没有必要等于它们在市场上流通的数量比。比如,一头牛的价格约是十几尼,而一只羊的价格只有三先令六便士,前者是后者的六十倍。如果我们依此推想:当市场上有一头牛时,就等于说市场上有六十只羊,那么这种推想明显是可笑的。同样地,仅仅凭借一盎司金能够换得十四至十五盎司银的事实,就推断当市场上有一盎司金时就有十四至十五盎司银,也是荒唐的。
通常情况下,市场上银量对金量的比例,大抵都远远大于一定数量的金价对同一数量的银价的比例。在市场上,廉价商品的总量和总价值往往都比高价商品大。例如面包,其每年的上市量和总价值,都比家畜肉大。家禽的总量和总价值次之,野禽的总量和总价值最小。
购买廉价商品的顾客,通常远远多于购买高价商品的顾客,因而廉价商品的销售量和销售总值,都比高价商品更大。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廉价商品总量与高价商品总量的比例,必然比一定数量高价商品对同量廉价商品的价值比例大。银和金虽然都是贵金属,但是银和金相比,就是廉价商品。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市场上流通的银量和银的总价值都比金大。事实上,人们只要把自己拥有的银器和金器比较一下,就会发现银器在数量和价值上都比金器大。另外,还有许多人持有大量银器,却没有一件金器;即便这些器具中有金,也仅使用在表壳、鼻烟盒这类小玩意儿的装饰上,总价值相当有限。
当然了,在英国,金币的价值都大于银币。但是,其他各国的情况却并不是这样。在有些国家,银币的价值差不多都等于金币的价值。据造币厂的统计数据显示,苏格兰在没有与英格兰合并之前,其市场上流通的金币只比银币稍微多了一点儿。而在其他许多国家,都是银币占多数,金币占少数。在法国,通常都用银币来支付所有的巨大款项;至于金币,只能是随身携带的小额款项。但是,无论任何国家,其银器的总价值必然总是大于金器的总价值。所以,当少数国家的金币占铸币的大部分时,就可以用前一种优势来抵消后一种劣势。
银在过去就比金低廉得多,将来恐怕也会如此。但从另一方面来看,现在西班牙市场上的金价却低于银价。某种商品,不但能够以它的普通价格为标准来说它是昂贵或低廉的,还能以它高出最低价格的时价为标准来说它是昂贵或低廉的。所谓的“最低价格”,是指足够补偿该商品上市必需的资本和资本普通利润的价格。这种价格,全部由工资和利润构成,不包括任何向地主提供的报酬。在现在的西班牙市场上,金接近其最低价格的程度,比银接近其最低价格的程度还大。在当地,金税是百分之五的标准金,而银税则高达百分之十的标准银。
我们已经说过,美洲西班牙属殖民地大部分金银矿山的地租,都全部以赋税的方式交给了国王。在国王的收入当中,银所占的比例比金大。此外,经营银矿一般比经营金矿更容易发财。由此可见,金矿的利润一定比银矿的利润低。
这么一来,西班牙市场的金价中所包含的地租和利润就少了,因而也就多少比银价更接近于最低水平了。如果包括所有费用的话,西班牙所有黄金的市场行情,似乎都没有白银的市场行情好。不过,葡萄牙在巴西收受的金税是五分之一标准金,与西班牙以往在墨西哥和秘鲁所收的银税税率相同。这么一来,要确定美洲供应欧洲一般市场的金银,是不是所有黄金都比白银更接近其最低价格,就很难说了。金刚钻和其他宝石的价格,恐怕比金的价格更接近其最低水平。
银税和奢侈品税一样,不仅是最适合的税目,还是当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在有条件征收这些税目的情况下,政府一般是不会放弃收税的。不过,由于几乎不可能完税,所以在1736年,银税由原来的百分之二十降到了百分之十。将来,也许银税还会因为不可能完税的原因而被再次削减,就像金税不得不削减到百分之五一样。美洲西班牙属殖民地的银矿和其他矿山一样,也因为采掘比以前深入而产生了大量的深处积水。由于以新鲜空气替代这些深处积水的费用较大,所以采掘费用也逐渐增大。这种情形,得到了调查过这些矿山状况的人的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