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1传统住区实践
居住作为人类生活的一种基本形态,在史前就已具雏形。在经过数十万年茹毛饮血的历程之后,人类逐渐走向定居并形成聚落,进而形成早期的城市。对于这一史前历程,中西方并无本质的差别,但随着宗法和宗教制度的形成,中西文明开始分野,包括此后的居住模式、聚落形态、城市建设都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在我国,真正成为形制的住区模式形成于先秦时期的“里坊制”,并在隋唐时期形成高度的模式化。随着人口的增加、商品交换需求的扩大,封闭的里坊制在北宋时期崩溃,出现了居住与商业结合的街巷制,这种模式一直延续至今,成为一些城市历史街区的精华。到了近代,尤其在上海,人口的高度集聚和房地产开发的出现催生了里弄住宅,成为大城市住区的一种典型模式。从演进过程来看,里坊是一种已经消失的住区形态,而街巷和里弄仍有大量遗存,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生命力。
1)里坊
里坊作为我国古代城市聚居组织的基本单位出现在封建社会早期,在先秦的文献中记录为“里”,有时称之为“闾”或“闾里”。“坊”源于北魏时期的洛阳。到了隋唐,中国古代城市的里坊制达到鼎盛时期。
里坊制度的成型与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以及相对应的城市管理制度——闾里制度相关。早在战国时代成书的《管子》与《墨子》二书中就提到了这种以闾里命名的居住区。闾里的含义,从《周礼》一书中可以得知,“闾里”是国家行政管理组织中的一级组织名称。在周代天子王城附近区域称为郊区,稍远的地区为甸区,郊与甸都属王城管辖,称为王畿。郊区中的居民按五家为比、五比为闾的方式组织起来,即是25户人家为一基层单位“闾”,再往上还有族、党、州、乡各级组织。在甸区中的居民也是按五家为邻、五邻为里的方式组织起来,也是25户人家组成一个基层单位“里”,再往上还有酂、鄙、县、遂等。为此在王畿地区形成的最小城邑单位就是“闾”“里”。这种闾里制的城邑都设有里垣、里门,内部有十字相交的街或巷。这种闾里制度不仅实行于郊区,也实行于王城城内及大城邑。闾里制度的规格化要求城市布局规划成方格网形式最为合理,每一块方格用地面积也相等。每一块封闭式的方格用地称为里或称为坊,而“闾”的含义则转化成坊门,这就是里坊制的由来。
在封建社会里,由于等级森严,城市一般居民的住宅是不允许将大门直接面对大街敞开的,出入自家住宅院落都必须经过里门,这样可以加强控制管理。里坊平面一般都是四面临城市街道,坊内又有巷道与城市街道相连,坊巷又分出支路——曲,坊内宅院则沿巷曲进行布置。我国古代城市建设受礼制思想影响较重,以《周礼·考工记》所记述为蓝本,道路多采取棋盘式布局,建坊用地通常由城市街道交汇划分形成,所以里坊多呈方正形态。最为着名的就是唐长安的城市格局。可以说中国古代城市是若干小城而形成的大城。古代城市的社会组织关系虽然在变化,可是以里坊制为核心的方格规划系统却沿用了很长时期。一直到清代,虽然里坊制已废而不存,但仍以坊名命名城市各街区。
2)街巷
里坊制及夜禁制度对于逐渐演进的封建社会生活已经不完全适应。隋唐时期南方的一些商业发达的城市如扬州等地已经取消了夜禁制度。至北宋建都汴梁城时在城市居住区规划布局上完全废除了里坊制,而代之以街巷制。北宋时期,汴梁城进行了扩建,展宽道路,疏浚河道,划定植树地带,取消坊墙,沿街设点,在各条街道上开设了作坊、仓库、酒楼、戏馆、饮食店、邸店、瓦子(游艺场)等各类商业、服务业,形成人群熙攘的商业街面貌。
汴梁城的道路网布置与汉唐相比,街道宽度明显变窄,但密度增大,街巷间距很小。这种现象与城市生活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宋代城内增加了大量城市平民,从事各种手工业和服务业,这种人家户型较小,每户用地占地不多,与汉唐时期城市中居住着大量官僚地主,每户都是占地广阔的深宅大院的情况有所不同。自宋以后城市中虽然仍保留坊名,但那只作为城市保甲管理的范围标志,各坊之间已经没有墙垣为限了。里坊制向街巷制的转变,是我国城市居住空间规划思想和实践的重要变革,被西方学者称为中国的“城市革命”。
实际上,街巷布局在南方水网地区早就实行了,特别是结合城市水系在城市街道系统中布置一条条水巷更增加了水乡特色,苏州的传统住区就可称为典型。它的城市道路成方格形,以通往城门的几条道路为骨干大街,大街之间布置较小的巷道,多为东西方向,另有许多人工开凿的小河与巷道平行布置。许多住宅常常是前门临街,后门沿河。这些河巷不仅解决了雨水、污水排放问题,而且是重要的交通脉络。
街巷制延续到元朝时期,居住区的组织结构已发展成为大街-胡同形式。
原来的巷改称为胡同,形成了大街-胡同-四合院的开放空间组织结构,胡同内部院落式住宅并联建造,以胡同划分长条形的居住聚落地段。
随着私有经济的发展与封建观念的延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封建家庭等级制度在四合院中得到较好的承载;以地缘关系为纽带的居民互动与交往在街坊、胡同邻里体系中得到较充分的体现,并形成了特定的地域居住文化氛围。
3)里弄
里弄住宅是我国近代建筑发展中产生的一种新型居住建筑类型,最早出现于上海。这类住宅由房地产商统一投资,结合住户对象生活多种不同需求而成批建造起来,可租可售。
1869年之后,因为世界资本主义扩张及对华侵略的加剧,上海因租界的特殊位置,人口迅猛增多,居住房屋加剧发展,里弄住宅即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这种既保持了原有独门独院的形式,又适应土地投机、节约用地等新要求的“石库门”式住宅单元,其总体布局采用欧洲联排式,单体平面及结构则脱胎于我国传统的三合院和四合院的形式。它吸取了西方“邻里单位”理论中的一些规划思想,讲究群体布局中的自然通风、朝向、采光等因素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布置,在建筑形式、外观造型等方面均吸收了众多西方同类建筑的特征。而且,在吸收国外居住空间规划设计思想理论的同时,一些相应的市政建设和管理规范制度也被吸收、改进并加以实施。
2.2.21950年代——“小区规划”理论初步形成
1950年代正值我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进行了“一五”、“二五”两个五年计划,大力发展城市工业。我国在有限的国力条件下,为了改善恶劣的居住条件、为新建工业配套大量工人住宅,在苏联专家的指导或直接参与下新建了一批住宅区。伴随着住宅建设的实践,一种新的居住区规划理论——“小区规划”理论初步形成。
50年代的居住区规划理论,主要受到“邻里单位”和苏联“扩大街坊”的影响。新中国成立初期北京复兴门外新建第一个居住区,就是采用“邻里单位”的规划理论。这是我国受邻里单位规划思想影响的第一例。
1951年开始建造的上海曹杨新村居住区规划设计是我国第一个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型工人住宅区。规划设计人员在此类新村中,延续了某些田园城市的设计思想,设计中以经济为出发点,以求在短时间内解决居民基本居住问题。曹杨新村充分考虑地段内自然地形,建筑顺应河流走向,因地随坡就势。规划原则和设计手法借鉴了“邻里单位”的思想,并注意保留地方特色。住宅单元多为2~3层的单室户大居室,区内采用点、线、面结合的绿化布置体系,沿现状河流水系开辟绿带作为骨架,新村中心设置各项公共建筑,保证区内小学生上学避开城市道路系统。
建于1950年的天津中山门新村,规划布局同样以“邻里单位”思想为指导,采用比较规整又有适当变化的路网,内部道路为八卦形,将新村分为12个街坊,配合中心公园布置公共建筑以满足居民使用需求。
1953年是我国社会建设中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采用了学习苏联经验的“一边倒”方针。使得苏联经济型住宅——“街坊”建设模式应用在全国的住区建设中。苏联“街坊”住区的布置方式是由原有旧式街道演变而来,通常布局模式为“街坊”,周边有城市道路包围,住宅沿街周围环形布置,从而在“街坊”中围合出一个内部庭院,庭院内设有日常服务和幼托等设施。在其中统一规划设置绿化休息空间,这种布局模式有利于减少外界干扰,但由于其空间围合度高,产生强烈的封闭感,不利于住区户外空间整体开放性的发展。
此类布局的实例主要有沈阳铁西区工人新村、北京棉纺厂生活区等,后者是由4个街坊共同组成,中心是公共食堂和小学,幼托设施位于街坊内部,商场、邮电等服务机构设置在大街上,方便居民上下班顺路使用。
同时期建造的北京百万庄扩大街坊,在“街坊”模式基础上衍生出来“双周边”形式。街坊内设有一定量的公共服务设施,以食堂、商业网点作为生活服务中心,以这种模式规划建设的住宅区在当时重点建设的许多工业城市都有分布。但由于过分追求轴线对称的图面效果,在实际使用中牺牲了实际功能而取得并不恰当的空间形式。
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在“邻里单位”和苏联“扩大街坊”模式的影响下,通过对外交流,我国规划设计界接触到“小区规划”这一全新理论,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区规划理论,提出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的三级规划结构,但是由于受到当时国力、财力的影响,一次建成一个“居住区”的规模不多。小区规划与街坊规划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住宅组团内部不再设置公共服务设施,以使组团内部庭院具有安静的居住环境;(2)打破了住宅周边的封闭格局,不再强调构图上的轴线对称;(3)开始重视并注意满足居民对生活的多方面需求。
由于小区理论符合当时我国新型居住区结构对于开放性的要求,在吸收借鉴“邻里单位”和“街坊”模式的基础上做到了兼顾居民对使用功能和空间环境的双重要求,因此,这一理论在我国被广泛地加以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