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完善城市结构
按照城市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根据不同类型用地关联程度,进行城市结构调整,按构成分为组团结构、分区结构或分区结合组团结构。如江都城市结构为“一四三”格局,即一个城市中心,四个小片区和三个居住组团,由两条发展轴和一条联系轴连结为一个具备强大内聚力的发展实体。宣城城市结构调整为两区四组团,以两区形成城市的主体框架和核心,以四组团引导城市不同用地的发展方向。巴彦淖尔市城市结构为三个片区,即西片区、中片区和东片区,分别以行政中心、商贸居住中心和研发中心为主。
(2)细化用地布局分工
对照现状和原有规划内容,针对变动的环节阐明调整原因,对各类用地规模的变化也要说明原因。其中,中小城市中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是居住用地多为低层或多层。巴彦淖尔市86%的居住用地为低层,造成现状用地平衡时居住用地人均指标偏高,而新规划用地,为节约用地多规划多层或高层住宅用地,规划建设用地平衡中居住的人均指标降低,相比而言,平均每年的降速提高。工业区的布局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城市自身的发展条件和发展目标而确定规模,不是越大越好,这一点要通过充分的论据准备,再通报给委托方。此外,城市环境投资的呼声日益增高,而一些中小城市为了抓特色而抓形象,希望大量的“形象工程投资”在规划中有所体现。规划师应有足够的分析和洞察能力,坚持原则,并积极说服地方领导,打消或替代这些念头,不只是告知规划中的不可行性,还要说明多种可行性。因此,规划师应在报告中明确主要用地类型的调整方向,并详细阐述调整的理由。
(3)提供对比方案
对比推荐方案的规划内容,选择具备一定可行性的1至2个参照方案进行细化、完善和调整,着重修改空间和路网结构,重点协调城市对外交通系统与城市道路系统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结合城市现状基础,适度调整相应的工业、居住、公共设施、市政设施和绿地等各类用地布局,同时拉开远景发展的框架。最后以彼此对应的图形表示与推荐方案的区别,并阐述参照方案形成的假定条件。
2)深化专项规划
按《规范》要求,该阶段各专项用地只需明确重大调整内容,不需全面规划,但城市用地是个综合系统,局部的细微调整都将直接关联各类用地的调整,因此,总体规划中在该阶段应全面深化,不仅是规划内容,还包括规划深度,甚至达到成果的深度要求,便于暴露用地布局的矛盾并及时修改。
(1)城镇体系规划
在第二阶段规划内容的基础上,完善城镇体系的空间结构、等级规模和发展战略,在与地方政府充分协调后进入纲要阶段,增加市域交通、市域基础设施、市域空间管治、市域旅游规划等内容,对市域的用地、资源和各项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
(2)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包括城市对外交通和城市道路两类。对外交通规划要理顺中小城市与区域交通网络的衔接,包括高速公路、铁路、国道和民航等重要对外交通设施的衔接。城市道路系统规划要注重城市路网结构、线型、性质、交叉口及断面形式,同时明确公交系统、人行系统的线路规划,预留用地,对各项静态交通设施也要进行规模预测和布点规划。
(3)中心城区居住用地规划
通过对城市自身的现状特征、存在问题的综合分析,依据居住规划原则进行规划,对于中小城市最重要的规划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①本着节约原则,进行城市旧居住区成片改造,以多层为主,保障安全间距。
②本着突出城市形象和统一城市风貌的原则,进行住宅建设,引入城市设计的理念,依照城市设计理念协调住宅群的建筑风格。
③本着宜居的原则,配套各项服务设施,改善居住环境。
④本着历史传承的原则,保留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风格。
(5)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公共设施在总体规划中是指那些在城市中向公众开放、为公众服务、满足物质方面要求或通过物质享受达到精神满足的各类功能实体。公共设施用地主要是从城市用地的使用性质出发而界定的用地类型,根据国家《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标准》,可将公共设施用地分为行政办公用地,商业、金融业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教育科研用地,文物古迹用地及包括社会福利设施在内的其他公共设施用地。城市公共设施及其用地是落实城市经营理念的重要方面和主要对象,公共设施及其用地是城市重要的功能性物质资产,各类公共设施所发挥的功能是城市之所以区别于乡村的根本特征。因此,公共设施的建设水平成为城市现代化的衡量标准,也是衡量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完善的城市公共设施是城市功能系统高效运作的有力保障。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用地规划的原则归纳为以下三方面内容。
①增强城市的适居性原则。重视满足市民基本的生活需要的基层网点建设,依照国家、省、市有关建设标准进行项目配置与布点,网点配置切合城市布局结构,根据市场半径形成合理的服务网络。
②城市增长方向引导的原则。大型公共设施发展项目的区位选择及其规模的确定,既要符合市场的需求,也要有利于补充城市功能,提高城市品位。
③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弹性相结合原则。通过政府宏观调控,建立符合城市总体公共利益的合理设施网络,实现均衡分布、功能互补,同时也保证各片区公建设施用地安排的弹性选择,有利于局部效益、效能的发挥。
(6)城市郊区规划
郊区规划作为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城乡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要求与城市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并对城市远景发展起重要的指导作用。郊区范围内城市对外交通设施要统一规划布局,垃圾填埋场、水源地、蔬菜果品基地、花木基地、墓地和火葬场、风景区、主要农副食品基地规划,乡镇企业、工业区和郊区居民点规划需统筹考虑。
(7)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
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应坚持“全面规划,重点建设,开发一片,经营一片,收益一片”的原则,贯彻城市经营理念,着眼于城市竞争力的提高和城市形象的塑造。城市发展明确“拓展框架,突出中心,完善功能,美化空间,提高品位”的城市近期建设目标。近期建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总体规划项目的时序安排,是近期建设项目安排的依据。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近期内实施城市总体规划的发展目标和建设时序,确定城市近期发展方向,配置城市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提出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防灾等措施,制定适应市场机制的近期规划的实施政策。其规划内容不仅包括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中的主要近期建设项目,还包括各项设施用地的规划。
(8)中心城区远景规划
城市的远景发展具有更大的不确定性,因此,远景布局方案应当是战略性、框架性的构思,保持较高的弹性和包容性,指出未来城市发展的可能空间,以适应未来城市社会经济的变化。城市的远景发展是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的延续和提升,所以远景布局方案应当适应现代规划理念的更新发展,发扬城市既有的特色和优势,挖掘新的优势和潜力条件,在保持社会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生态协调发展的前提下,大力提高城市容纳增长的能力,提高城市的人居环境质量,创造更优秀的景观风貌。远景布局方案体现了城市从历史、现在到远景的有机发展过程,在制定总体布局综合方案时就考虑到规划期后发展的可能性和延续性,将会对远景发展的负面影响减至最小,同时远景规划发展设想也是对规划期内规划方案的反馈和有益反思性的完善。
可以说,规划期方案是远景设想的基础,远景设想是规划期方案的演进方向和目标。
(9)中心城区绿地系统与景观风貌规划
解析城市的景观资源,组织城市的景观系统、景观轴和联系系统,提出控制原则。
景观资源不仅包括自然风景(山林河湖),还包括人文景观,如文物古迹、传统建筑、民俗习惯和城市特色。中小城市框架较小,景观规划要突出开放的特征,与周边环境融为一体。同时,要将绿地的点、线、面系统地纳入景观体系中。
(10)各类市政设施规划
各类市政设施规划既要考虑城市发展的需求,科学并适度超前预测各类负荷值,又要考虑城市用地的安排,相互协调,相互补充完善,避免相互干扰。
5.3.2规划重点
该阶段的规划重点主要是选择最佳方案,协调各个专项规划。
1)最佳方案的选择
根据比选方案讨论的意见筛选最佳方案,选择依据包括地方意向、开发成本、城市发展长远打算和专家意见等四方面。选定方案后经过反复调整、测算、协调和现状核对,明确用地布局。
规划师根据第二阶段产生的几个可行的布局方案,本着对各方案特性的了解,提供完整客观的方案评估报告,用以辅助综合决策并选定最佳方案。具体有优缺点叙述比较法、主要因素权重评点比较法和成本分析比较法。其中,优缺点叙述比较法着重以文字叙述方案的特色,地方政府据该类资料并不容易衡量出各方案的选择优先级;成本比较法则偏重于财务方面的分析,往往布局方案除了成本因素之外,效益分析、技术与实施手段问题等都是地方政府必须兼顾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主要因素权重评点比较法因较严谨的评估程序、数值化的表达方式与考虑之要因可含盖较广的层面等,在应用上较具有说服力,例如常见的模型。所以,在筛选方案时应通过多个方法并举进行。
2)各类专项用地规划的协调
通过解析各类专项用地的特殊用地要求和相互间主要的消极影响,整合各类用地的布局和用地平衡,反复调整,并多次核对现状地形,分析现状改造的可能性、必然性和调整的性质,根据各类用地之间的相容性进行布局调整。例如,居住与工业用地之间通过绿化隔离,城市自然景观通过设计理念加以保护,高压走廊尽量沿路预留,绿地率不但注重用地比例,还应注重单位面积中绿地的占有率,体现绿化的普及性和广泛分布;物流产业和工业用地与城市道路和城市对外交通用地的衔接;用地布局与城市历史文脉延续的结合等。
5.4规划编制第四阶段
总体规划编制的第四阶段是成果编制阶段,整个规划工作已接近尾声,即将迈进从规划到实施的实质化阶段,因此,该阶段的重点已经不是技术层面的问题了。
5.4.1编制要点
该阶段的编制要点是将规划成果从技术层面转向实施方面。
1)整理报批文件
需要向建设厅主管规划审查部门提交的规划成果包括城市总体规划文本、附件和基础资料汇编。其中附件包括说明书、图集和人口用地规模专题,对于单独委托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还要单独成册,一并上报。另外,书面提交针对总体规划纲要评审会提出的各项意见相应修改情况的说明材料。
2)提出规划实施措施建议
协助配合地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针对性地提出城市总体规划的实施措施。例如,针对巴彦淖尔市地方特色和城市建设目标,今后规划中应注重以下实施措施。
(1)提高城市规划的法律地位,严格依法行政,统一规则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保证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和土地利用协调、健康、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城市规划的监督检查制度
发挥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临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查处和纠正各种违反规划的行为,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
(3)配套完善社会治安管理设施,加强城市治安巡逻和社会治安管理机制(4)采取相关保证措施,推进城市化进程,重点加强户籍制度改革与管理、城乡结合部与公共复杂场所的防控管理、城市消防管理等工作(5)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城市建设用地管理科学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建立土地储备机制,严格执行土地管理的“五统一”,属经营性质的土地使用权应公开招标拍卖,节约使用城市建设用地,确保土地增值升值。
(6)加强规划管理队伍的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教育和引进加快现代化技术手段在城市规划领域中的应用,提高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7)加入城市总体规划的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规划意识,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制度,增强规划编制和审批过程的透明度5.4.2规划重点
该阶段的规划重点主要是文字工作,对数据的更新,对文本的斟酌,以及对最终报送材料的整理等。
1)更新最新数据
过渡到该阶段至少跨越了一个年头,最新的国民经济统计年报已经出台,原有的数据陈旧,应尽可能在成果阶段更新主要的分析数据,使预测的各项数值更精确。此外,总体规划报告中所有数据的年代尽可能统一,实在困难的应说明原因,仅供参考。
2)编辑文本
文本以条文的形式表示,针对说明书的内容和章节,将重点内容提炼后条文化,语言尽可能简练严谨,编辑格式按人大立法要求的统一格式。依据建设部对强制性内容划定的规定,在文本中特殊注明哪些为城市规划管理的强制性内容。
3)编辑基础资料汇编
基础资料汇编是城市总体规划成果的主要依据,应详实准确。
(1)历次会议纪要
总体规划以来的历次调研会书面文件、讨论会录音整理材料、纲要评审会的书面意见和评审专家名单等皆汇总到基础资料内,成为该版城市总体规划的背景材料。
(2)历次交流文件
编制方和委托方历次讨论记录,重大问题协调研讨记录,所有提供的资料细目和主要内容录入基础资料汇编,便于查询。
4)整理图集
修改所有图纸表现内容,仔细校核,确保与最后提交的报告相符合,出图签,由设计者、校核者和审核审定者依次签字,最后加盖编制单位的成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