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实施市容环境专项治理,与市区内所有单位、商户签订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安装责任区制度提示牌,清理店外堆放营业的商户2259户(次),占道经营的商贩2572人次,清理率98%;采取“堵、疏”结合的人性化执法管理模式,在不影响市容市貌的背街小巷、小区门口增设34处便民市场,新增摊位263个,优先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农民183人,有效治理了流动摆摊设点问题。大力开展商业广告专项整治,拆除与建筑物不协调的高庙仿古屋门头牌匾88块,进行了统一规划设置;完成新区及老城区鼓楼东西街、鼓楼南北街沿街办公楼、酒店等136栋重点建筑物的亮化工作。与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联合开展城市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规划设置机动车停车场45处、停车泊位900个,非机动车停车场86个,处罚乱停乱放车辆1000余人(次),有效治理了市区机动车辆乱停乱放问题。开展餐厨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出台《中卫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为市区内431家餐饮企业和单位食堂建立餐厨垃圾台账,坚持每周两次对餐饮企业、单位食堂和拉运处置单位进行监察,严厉查处私自处置餐厨垃圾行为,杜绝病毒源及传播途径,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拓堃)
【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以城乡规划管理、“三大工程”建设、扶贫济困送温暖、和谐社会建设等各项工作和活动为载体,大力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困难群众和灾区人民捐款捐物达2.3万元。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有效转变了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大力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确定廉政风险点,制定详细的防范措施,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印发各科室严加防范。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根据工作实际,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规划管理局主要职责、规划审批程序、项目申报条件、办理时限和社会服务承诺的主要内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实行政务公开,实行全天候“一站式”服务和AB岗位工作制,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实行信访案件首问责任制,坚持领导亲自阅办制,专门建立信访工作档案,对来信来访认真登记,明确答复,共接待群众上访及咨询80余人次,批阅群众来信20余件,办理市长信箱答复37件,答复社情民意5件,办理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4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广泛开展“法律六进”“城管文明执法月”和大型普法宣传活动,扎实有效的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有力地维护了机关的和谐稳定,全系统无社会治安案件发生,无超计划生育情况发生,精神文明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拓堃)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中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中卫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处级事业机构。中心内设4个科室(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和核算监审科),下辖中宁、海原2个分中心。
2010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达到6.8亿元,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73亿元,归集住房公积金2.49亿元,购建住房还贷、提取8100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住房年”活动任务。(李永松)
【缴存工作】研究制定《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办法》、《缴存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停缴审批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限低”管理的通知》,健全缴存制度。同时,市中心及两县分中心进一步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行政事业单位日常缴存管理,基本实现了应缴尽缴。中宁、海原分中心实现了县属行政事业单位配套资金与财政代扣部分按时足额划入中心账户。在此基础上,市中心及两县分中心采取电话、发函、上门等方式,加强对欠缴、停缴单位的催缴,形成了良好的缴存工作机制。(李永松)
【企业扩面】
1.根据自治区规定,报经市管委会研究下发《中卫市非公有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办法》,全市企业、行政事业内聘人员、非公单位扩面制度全面建立。
2.建立扩面责任制和月督季查通报制度,将扩面任务分解落实到分中心、科室,实行严格的奖罚措施。
3.市中心采取重点突破的方式,向有扩面潜力的中冶美利浆纸公司、大河机床厂和红宝集团下发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函,促使中冶美利浆纸公司为1370多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中宁分中心争取隆基硅公司等两家非公单位、247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李永松)
【贷款管理】
1.加大贷款投放。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12条规定,加强政策宣传,简化贷款手续,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发放效率。继续开展涉农职工贷款业务,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全市贷款发放额较上年增长49.43%,个贷率42.68%,其中中心本部放贷1.26亿元,较上年增长72.15%,个贷率达73.19%,超过全区平均水平近30个百分点。
2.严格贷款管理。先后下发《关于严格规范涉农职工农村自建住房规划审批手续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知》、《贷款风险控制及责任管理办法》、《逾期贷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其中《逾期贷款管理办法》被自治区住房建设厅肯定并转发全区执行。严格实行贷款“五级”审批、购房合同备案制度,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全市贷款逾期率为0.51‰,大大低于全区平均水平。其中,中宁分中心从上年16.2‰下降到2.17‰。(李永松)
【监督检查】继续认真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全面健全管理机制,堵塞管理漏洞,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运行。
1.根据市政府要求,配合市审计局按时完成“一区两县”住房公积金专项年度审计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全部进行了整改。
2.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内部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下一季度重点督查,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方位监督体系。
3.在系统内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管理,共查找出125个风险点,制订防范措施,修订完善各类制度20多个,并实行“三色预警”机制,扎实做好廉政风险日常监管和管理考核。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得到了市纪检委的肯定,接受了20多个市直部门单位观摩学习。(李永松)
【文明创建】
1.创新创建载体。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文明业务厅”“文明服务标兵”评比竞赛活动,制定“一站限时服务”管理考核办法,开展“三比三赛”活动,实行季度评先、年度评优,为职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2.提升服务层次。实行银行协办员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坚持星期六预约办理业务、因病因事上医院上门签约合同、集中“送贷上门”等制度,切实为民便民利民。
3.提高职工素质和凝聚力。组织全体职工业务操作、法律法规培训和竞赛,开展以“行业树新风,岗位作贡献”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组织职工参加外出培训学习活动,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提高职工业务能力和水平,激发了职工立足岗位、做好本职工作的热情。(李永松)
【自身建设】
1.建立规范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调整充实党组成员,充分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全年召开党组扩大会5次,所有重大决策全部经党组会议研究。
2.健全公开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规定程序,对中心内设机构科长、两县分中心副主任进行选聘,健全完善了组织机构。
3.完善严格的内部考核机制。公开科学民主测算确定各分中心、科室年度目标管理任务,严格按责任书进行考核,兑现奖惩,调动工作积极性。
4.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共计印发中心信息12期,在市级以上报刊刊登48篇,特别是中心绩效考核做法,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简报刊登。海原分中心自办了《住房公积金信息》,印发12期600余份。市管理中心在自治区业务考核中再获全区第一名,先后被评为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全市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先进集体、市级文明单位和妇女职工岗位建功先进集体,机关党支部被评为“五个好”党支部,中宁分中心也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