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市场这种交易形式的优点在于:一是交易成本低,因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易,没有经纪商的介入,买卖双方无需负担佣金成本;二是价格满意、成交迅速,因为买卖双方直接洽谈成交,所以可望获得双方都满意的价格,成交也迅速;三是可以保守交易秘密,因无需通过经纪人进行交易,有利于机构投资者匿名进行证券交易,以保持交易的秘密性;四是不冲击证券市场,有利于防止证券市场的价格动荡。
第四市场所进行的一般都是大宗证券交易,如果在证券交易所或店头市场公开进行,可能会给证券市场的价格造成较大的影响,而在第四市场交易,因其不公开出价,可以避免对证券行情产生压力。正是由于第四市场的这两个优越性,使得这一市场的发展有很大潜力。但是,对这类交易进行管理监督非常困难,不易制定行为规范,所以第四市场的存在和发展也对证券市场的管理提出了挑战。
3.2.3 证券上市制度
证券上市,是指公开发行的证券申请并经过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在交易所内公开挂牌交易的过程。证券上市是连接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的中间环节。由于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主要是股票,所以证券上市主要指股票上市。股票要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必须由发行公司提出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和证券主管机构审批后,方可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买卖。所以,证券上市制度就是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制定的有关证券上市的规则。
1.证券上市的好处
股份公司希望其股票上市,因为取得股票上市可以给发行公司带来以下好处。
①可以推动发行公司建立完善、规范的经营管理机制。股票上市后,公司成为公众公司,公司的股票成为大众的投资对象,有利于实现公司资本的大众化和股权的分散化。上市公司必须充分、及时地披露信息,按时公布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接受股东和社会监督,促使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有利于经营者以市场为导向自主运作,不断提高资产运行质量。
②提高发行公司的声誉和影响。各国对股票上市都制定了明确的标准,股票上市前必须经过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监管机构的严格审查,所以股票上市本身就说明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前景得到了管理机构和市场的认可。同时,股票上市后,交易信息和公司的有关信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介不断向公众发布,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③有利于发行公司筹集资金。股票上市提高了股票的流动性,上市以后股票价格的变动形成了对公司业绩的市场评价机制。那些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公司的股票保持较高的价格和较好的流动性,使公司能以较低成本持续筹集大量资金,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进一步壮大公司的竞争实力,增强公司的发展潜力和发展后劲。
2.证券上市的条件
公司证券申请上市必须满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条件后,才可批准挂牌上市。根据新《证券法》第5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②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③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④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申请上市批准后,须向交易所交纳上市费用,包括初上市时付的费用和以后每年付的费用。
公司的上市资格并不是永久的,当不能满足证券交易所关于证券上市的条件时,它的上市资格将被取消,交易所将停止该公司的股票交易,称为终止上市或停牌。证券交易所对证券终止上市的处理是严肃、认真和谨慎的,一般在停牌前先给予暂停上市处理,以示警告,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解决存在问题的,才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即使对已决定停牌的股票,为了给股东以兑现机会,证券交易所仍允许股东在一定期限内,在特别设定的“特殊位置”上进行买卖,最后使其退出证券交易所。暂停上市、终止上市规定是一项对上市公司的淘汰制度,是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措施。
3.3 证券交易程序
证券交易程序,主要是指投资者通过经纪人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的交易程序,一般包括:开户、委托、竞价成交、结算、过户登记等程序。
投资者如果要进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的投资,首先要去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各地的开户代理机构申请开立证券账户;然后再选择一家证券公司的营业部,作为自己买卖证券的代理人,开立资金账户和办理指定交易。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开立以后,可以根据开户证券营业部提供的几种委托方式选择其中的一种或几种进行交易;证券营业部通常提供的委托方式有柜台委托、自助终端委托、电话委托、网上交易等。
所有的交易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计算机交易系统自动撮合完成,无需人工干预。
1.开户
投资者要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股票,首先要开户,包括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
证券账户是指证券登记机构为投资者设立的,用于准确记载投资者所持有的证券种类、名称、数量及相应权益和变动情况的一种账册。证券账户相当于投资者的证券存折。投资者在开设证券账户的同时,即已委托证券登记机构为其管理证券资料、办理登记、结算和交割业务。
证券账户一般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个人投资者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手续。办理开户手续主要应记载开户登记日期、委托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职业、家庭地址、联系电话,并留存印鉴卡或签名样本,如有委托代理人,委托人须留存书面授权书。
我国的证券账户分为个人账户和法人账户两种。一般的证券账户只能进行A股、基金和债券现货交易及权证交易,进行B股交易和债券回购交易需另行开户和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买卖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应当分别开设上海或深圳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分别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及由它们授权的证券登记公司或证券经营机构办理开户。证券账户全国通用,投资者可以在开通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业务的任何一家证券营业部委托交易。
资金账户是投资者在证券商处开设的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投资人买入股票所需的资金和卖出股票取得的价款等。已开设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应当持证券账户、银行存折和身份证到自己选择的证券商处设立资金账户。资金账户一般由证券公司管理,投资者可以查询和打印资金变动情况。为保证资金安全,证券商为资金账户设置交易密码。
2.委托
投资者买卖股票不能亲自到交易所办理,必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会员(证券公司)进行。委托是指投资者决定买卖股票时,以申报单、电话、电报或因特网等形式向证券公司发出买卖指令。委托的内容包括证券名称、代码、买入或卖出的数量、价格等。传统的委托方式是投资者到证券商营业柜台填写书面委托。随着交易技术的不断发展,许多证券商为投资者开办了电话委托、计算机委托、网上委托和远程终端委托等多种自助委托方式。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是指定交易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是托管证券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