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投资基金概述
6.1.1投资基金的概念
投资基金发源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在英国称为信托单位(Trust Unit),在美国称为共同基金或互惠基金(Mutual Fund),是一种证券投资的信托行为。投资基金,是指分散的投资者通过购买受益凭证方式将资金交专业性投资机构进行管理,投资机构将资金分散投资于各种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商品,所取得的收益按投资者出资份额进行分配。根据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一般是信誉卓着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即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基金投资人享受证券投资的收益,也承担因投资亏损而产生的风险。
6.1.2投资基金的特点
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投资工具,与其他投资工具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1)获得规模投资的收益
通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为适应不同阶层个人投资者的需要,设定的认购基金的最低投资额不高。投资者以自己有限的资金购买投资基金的受益凭证,基金管理公司积少成多,汇集成巨大的资金,由基金管理公司经验丰富的投资专家进行运作,获得规模经济效益。
(2)专家理财,回报率高
投资基金是一种专家投资,投资于基金就等于聘请了专业的投资专家。投资基金的投资决策都是由受过专业训练,具有丰富的金融理论知识、证券研究和大资金投资经验的专家进行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发达的通信网络,可以随时掌握各种市场信息,并有专门的调查研究部门进行国内外宏观经济分析,以及对产业、行业、公司经营潜力有系统的调研和分析,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决策的失误,提高投资成功率。对于那些没有时间或者对市场不太熟悉,没有能力专门研究投资决策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投资于基金,实际上就可以获得专家们在市场信息、投资经验、金融知识和操作技术等方面所拥有的优势,从而尽可能地避免盲目投资带来的失败。因此,专家理财的回报率通常会强于个人投资者。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投资基金管理人通常会根据投资组合的原则,将一定的资金按不同的比例分别投资于不同期限、不同种类、不同行业的证券上,实现风险的分散。中小投资者资金有限,如果所投资的某几种证券业绩不佳,投资者可能亏本;而基金则有雄厚的资金,可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进行组合投资,而不至于出现因某几种证券损失而招致满盘皆输的局面。例如,有的投资基金其投资组合不少于20个品种。
(4)基金凭证交投活跃,变现性强
投资基金受益凭证的购买程序方便快捷,特别是现代电子技术和通信网络的发展,使得人们可以网上查询和完成交易。因此,持有基金凭证,或者在基金管理公司直接办理交易手续,或者委托投资顾问代理机构或证券营业机构,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交易,从而获得了比持有其他金融资产更高的变现性。
(5)品种繁多,选择性强
当今世界经济一体化,金融国际化,世界上只要有金融投资的地方,就有投资基金存在的可能。国际资本流动和市场一体化,使得许多基金都进行跨国投资或离岸投资。
任何一种市场看好的行业或产品,都可以通过设立和购买投资基金得到开发和利用。所以,投资基金这一投资工具为投资者提供了非常广阔的选择余地。
(6)投资小,费用低
在我国,每份基金单位面值为1元人民币。证券投资基金最低投资额一般较低,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财力,多买或少买基金单位,从而解决了中小投资者“钱不多、入市难”的问题。
基金的费用通常较低。根据国际市场上的一般惯例,基金管理公司就提供基金管理服务而向基金收取的管理费一般为基金资产净值的1%~2.5%,而投资者购买基金需缴纳的费用通常为认购总额的0.25%左右,低于购买股票的费用。此外,由于基金集中了大量的资金进行证券交易,通常也能在手续费方面得到证券商的优惠。而且为了支持基金业的发展,很多国家和地区还对基金的税收给予优惠,使投资者通过基金投资证券所承担的税赋低于直接投资于证券须承担的税赋。
(7)基金资产保管与运作安全性高
不论是何种投资基金,均要由独立的基金保管公司保管基金资产,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基金资产被挪作他用,基金管理人和保管人的分权与制衡通过基金章程或信托契约确立,并受法律保护。
在成熟的基金市场上,有一套完整的和完善的监管体制,其内容包括:法律监督、主管部门监督、基金行业自律、基金管理人与基金保管人相互监督、投资者监督5个方面,从而确保了投资基金的安全性。
6.1.3 投资基金的分类
根据不同标准可将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①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投资基金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规模在发行前已确定,在发行完毕后的规定期限内,基金规模固定不变但可上市交易的投资基金。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设立后,投资者可以随时申购或赎回基金单位,基金规模不固定的投资基金。
②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契约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是指具有共同投资目标的投资者组成以盈利为目的的股份制投资公司,并将资产投资于特定对象的投资基金。契约型投资基金也称信托型投资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的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
③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成长型投资基金、收入型投资基金和平衡型投资基金。成长型投资基金是指把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作为其投资目的的投资基金。收入型投资基金是指以能为投资者带来高水平的当期收入为目的的投资基金。
平衡型投资基金是指以支付当期收入和追求资本的长期成长为目的的投资基金。
④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期权基金等。股票基金是指以股票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债券基金是指以债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是指以国库券、大额银行可转让存单、商业票据、公司债券等货币市场短期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货基金是指以各类期货品种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期权基金是指以能分配股利的股票期权为投资对象的投资基金。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种类基金,较常见的有:投资于可转换公司债的可转换公司债基金、根据市场指数的采样成份股及比重来决定基金投资组合中个股的成份和比重的指数基金和对冲基金。
6.1.4 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投资基金作为一种信托业务历史悠久,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初的荷兰。投资基金产生于英国,发展于美国,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迅速进入日本、德国、法国及东南亚等地,并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发展起来。
投资基金作为社会化的理财工具,真正起源于英国。1868年,英国经过第一次产业革命后,生产力得到极大发展,殖民地和贸易遍及世界各地,社会和个人财富迅速增长。
但由于国内资金积累过多,投资成本日益升高,促使许多商人纷纷将个人财产和资金转移到海外。由于投资者本身缺乏国际投资知识,对海外投资环境缺乏了解,于是萌发了集合众多投资者资金、委托专人经营和管理的想法。这一想法得到了英国政府的支持,于是由政府出面组成投资公司,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理财专家代为投资,让中小投资者可以分享国际投资的丰厚收益,并分散风险。于是,早期的投资信托公司便应运而生。
早期的英国投资基金是非公司组织,由投资者和代理人通过信托契约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契约型投资基金是最早出现的投资基金形态。公司型投资基金的产生,始于1879年英国的《公司法》颁布后。投资基金开始脱离原来的契约形态,发展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这是信托投资历史上的一次大飞跃。公司型投资基金是依据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法律设立的一种投资基金形式,它与一般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样,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但投资对象是证券和金融产品,投资收益由股东分享。
从1870年至1930年,英国共成立了200多个基金公司。1931年,英国出现了世界上第一笔以净资产值向投资者买回基金单位的基金,它成为现代投资基金的里程碑。
1943年,“海外政府信托契约”组织在英国成立。该基金除规定基金公司应以净资产值赎回基金单位外,还在信托契约中明确了基金灵活的投资组合方式,标志着现代投资基金发展的开始。基金的成熟与发展经历了从以封闭式基金为主,到封闭式与开放式并存,最终过渡到以开放式基金为主的历程。
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却盛行于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取代英国成为世界经济的新霸主,一跃从资本输入国变为主要的资本输出国。随着美国经济运行的大幅增长,日益复杂化的经济活动使得一些投资者越来越难于判断经济动向。为了有效地促进国外贸易和对外投资,美国开始引入投资信托基金制度。1926年,波士顿的马萨诸塞金融服务公司设立了“马萨诸塞州投资信托公司”,成为美国第一个具有现代面貌的共同基金。在此后的几年中,基金在美国经历了第一个辉煌时期。到20世纪20年代末,所有的封闭式基金总资产已达28亿美元,开放式基金的总资产只有1.4亿美元,但后者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资产总值的增长率上都高于封闭式基金。20世纪20年代每年的资产总值都有20%以上的增长,1927年的增长率则超过了100%。
但1929年全球股市的大崩盘,使刚刚兴起的美国基金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随着全球经济的萧条,大部分投资公司倒闭,残余的也难以为继。但比较而言,封闭式基金的损失要大于开放式基金。此次金融危机使得美国投资基金的总资产下降了50%左右。
20世纪30年代,证券业都处于低潮状态。面对大萧条带来的资金短缺和工业生产率低下,人们投资信心丧失,再加上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投资基金业一度裹足不前。
危机过后,美国政府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制定了1933年的《证券法》、1934年的《证券交易法》。之后又专门针对投资基金制定了1940年《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投资公司法》详细规范了投资基金组成及管理的法律要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完整的法律保护,为日后投资基金的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经济恢复强劲增长势头,投资者的信心很快恢复过来。投资基金在严谨的法律保护下再度活跃,基金规模逐年上升。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美国的投资基金又爆发性增长。在1974年至1987年的13年中,投资基金的规模从640亿美元增加到7000亿美元。与此同时,美国基金业也突破了半个多世纪内仅投资于普通股和公司债券的局限,于1971年推出了货币市场基金和联储基金;1977年开始出现市政债券基金和长期债券基金;1979年首次出现免税货币基金;1986年推出国际债券基金。到1987年底,美国共有2000多种不同的基金,为将近2500万人所持有。
由于投资基金种类多,各种基金的投资重点分散,所以在1987年股市崩溃时期,美国投资基金的资产总数不仅没有减少,而且在数目上有所增加。
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股票市场新注入的资金中约有80%来自基金,1992年时这一比例达到96%。从1988年到1992年,美国股票总额中投资基金持有的比例由5%急剧上升到35%。到1993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个人投资仅占股票市值的20%,而基金则占55%。截至1997年底,全球约有7.5万亿美元的基金资产,其中美国基金的资产规模约4万亿美元,已超过美国商业银行的储蓄存款总额。从1990年到1996年,投资基金增长速度为218%。在此期间,越来越多的拥有巨额资本的机构投资者,包括银行信托部、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及各种财团或基金会,开始大量投资于投资基金。目前,美国已成为世界上基金业最发达的国家。
经过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投资基金已从单纯的私人理财工具发展为大众化证券投资新方式,成为国际资本流动的一条重要渠道和发展中国家吸收外资发展本国经济的有效方式。投资基金正朝着大众化和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在我国,随着证券市场规模的扩大,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趋势日益显现。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11月4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对基金的发起、管理、托管及信息披露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基金行业的发展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