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18世纪的英国,在以培根(Francis Bacon)、洛克(John Locke)等人为代表的经验主义和浪漫主义思想和美学,以及中国造园艺术手法的影响下形成的自然风致式园林,则是在那个时代开辟了建筑与景观环境的整合意向的另一个方向(这当然也与当时启蒙运动和封建君权走向衰落密切相关)。它代表着对于景观环境中的自然秩序的一种肯定。经验主义怀疑先验的、形而上的“理式”的存在,对于规则、比例、对称等人工化秩序的审美价值也持怀疑和否定态度。蒲柏(Pope)认为:“所有的艺术都存在于对自然的模仿和研究之中。”这就和康德、黑格尔的艺术观形成了鲜明对比。
自然风致式园林的成就是与人们对于一种“如画的”场景的营造联系在一起的。
在这样的场景中,景观环境没有规则的、几何化、建筑化的秩序,建筑也往往不是控制性的中心,而只是构图要素之一而已。尽管在这个时代,这样的理解首先主要是对造园艺术产生影响。但它可以说是为近现代新艺术运动、有机建筑思潮埋下了伏笔。而且它的影响还扩展到了城乡规划方面。
2.3 西方近现代以来的建筑与景观
2.3.1 现代主义建筑
描述和评价近现代以来尤其是现代主义运动浪潮中建筑与景观的关系是复杂而困难的。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剧变的时代。
18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初,工业革命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人们对于工业生产、技术进步和它们所带来的财富增长也有着前所未有的极度追求。然而,这一时期社会生产的发展伴随着对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的损害。工业生产污染严重,大城市环境质量低下,资本主义制度下广大劳动者的生存环境和住房条件也是十分恶劣的。目睹了这样现状、秉承现代主义建筑理念的建筑师事实上是相当具有社会责任感的群体。CIAM(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考虑基本生存环境时注意了阳光、空气、绿地,并明确写进了1933年的《雅典宪章》的宗旨中。现代主义建筑运动关注广大民众的基本生活需求,这种关注是人本的。但在力求使广大民众都能够享受到阳光、空气和绿地、改善他们的基本生存环境的同时,我们也确实难以苛求建筑师能够整体地考虑景观形态的问题,或者说他们心目中的景观是一种人本的、建筑主导的景观。当时多数的建筑师关注建筑本体形态的革命性变化;关注形体和空间的创新;关注于功能的合理化,建造方式的经济化和建造逻辑的理性化,而对于建筑之外的环境以及包含了建筑的整体景观形态则有所忽视(事实上现代意义上的景观概念当时也还没有完全形成)。包豪斯(Bauhaus)的课程中没有任何景观设计的内容。二战后的大规模建设以及在资本和利益驱使下国际主义风格的泛滥使得人们对于建筑与景观的形态关系愈发缺乏审慎的推敲,造成了许多地区作为人居环境的景观形态混乱的局面。
然而说现代主义建筑对于景观完全漠然置之则是不公平的。现代主义建筑侧重于从观视和空间流通的角度将建筑的室内空间与景观空间联结起来,使得人们在建筑之中也能够撷取和欣赏景观中令人愉悦的部分。而在外部形态的表相和组织结构方面,则一般是明确地偏重于建筑的主导性的。在主流的现代主义建筑师眼中,对于建筑与景观的形态关系的理解主要有这样几种代表性观点。一是认为景观是沉默的——建筑的一幅背景,一个柔软的外框或“白板”(tabularasa),等待一幢建筑的设计去建立场所和秩序,而不是建筑依从景观的秩序(比如希区柯克(Henry Russell Hitchcock)主张树和草是住宅的中性背景。泰格索夫(Tegethoff)引用尼科尔·哈特曼(Nicolai Hartman)的观点指出:对于自然的美学反应,密斯(Mies)所赞同的观念的本质特征是距离。密斯实际上将景观作为一种远景来欣赏,与其保持着冷静疏离的审美关系。二是将建筑与景观作为对立的两方:建筑是积极的,景观是消极的,相对于人工营造物的富有秩序的几何形态而言,自然景观无秩序、不规则,是野生的、待开发的。
根据肯尼斯·弗兰普顿的描述,柯布西耶在20世纪20年代后期,开始使住宅设计与环境发生强有力的联系,构思将自己的作品延伸到尺度巨大的景观中去。1942年柯布西耶主持了阿尔及尔市全城及其周边地区的控制性规划,他提交了工作图,十五张图表和一份三十页的报告,包括北部非洲所有的气候条件以及大地景观的特征(海,萨赫勒草原,卡比利亚山,阿特拉斯山脉)和当地的地形条件。这些基本的地质构造(architectonic)细节充分扎根于这些自然现象之中,确定了这片土地上的法则(the Law for the Land),并希望在实施的计划中能够得到重视,给后续的建筑活动找到了基本的规则,由此使活动本身不屈从于武断教条形式上和整体上的自由。柯布西耶的规划依据北非的太阳来构思规则,对太阳法则的服从使建筑活动与当地传统的阿拉伯建筑形式和谐地、不容置疑地联系在一起,化解了现代建筑似乎与当地传统不相调和的矛盾。在他的构思中,“宽广而层次分明的土地、成片的水域和植被、岩层和天空所构成、覆以成段或成丛的植物,一直延伸至远景,为地平线所围合——场地(site)提供直觉、理智(intelligence)和创作的感受”。柯布西耶在为印度昌迪加尔所做的城市设计中,意图使得建筑在布局和单体形态上与喜马拉雅山脉的宏伟尺度取得呼应。然而,柯布西耶本人的精神世界中包含着英雄主义的情结。他忽视了中观环境尺度的控制,以至于遭人诟病。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巴西利亚的城市建设中。
2.3.2 有机建筑
思潮确定了这片土地上的法则有机建筑(organic architecture)作为一种重视建筑与自然的相通性的建筑思潮,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相当大的影响。
把自然视为建筑设计本身的一部分的做法不仅来自早期传统自然资源保护主义,它早在18世纪晚期就存在了,在某些领域甚至出现得更早。其中具有代表性的人物是辛克尔(Karl Friedrich Schinkel)。他所做的是将自然要素(例如树木)也作为建筑要素来进行布局和设计。然而,这里并没有改变将景观视为一种供利用的资源的观念。在过程上,依然是一种“自建筑到景观”的思维方式。
赖特(Frank Lloyd Wright)首先在1908年将“有机”一词用于建筑学。1963年,赖特问道:“地面已经有了形式,为什么不马上接受它而产生形式?”他的这种大地情结使我们联想到他的母亲安娜对他的教诲:“……倘若你必须选择,那就选择真理,它与大地密切相连。与大地永葆亲密吧,我的孩子!”赖特的“有机”事实上是对一种整体性的追求。在这样一个整体化的认识中,人与自然是这个世界平等的、和谐的组成部分。赖特对于“流水别墅”设计意图的说明鲜明地表达了他对待自然景观的态度。他说道:“我希望您伴着瀑布生活,而不只是观赏它,应使瀑布变成您生活中一个不可分离的部分。”在此赖特清楚地意识到对于自然景观“观赏”的态度其实暗含着主客体两相分离的关系,而他所追求的是一种两者合一的境界。同时,赖特对于人工营造与自然景观的关系的认识并不是“去建筑化”的和虚无的。建筑不是被动地依附于自然景观,而应当自信而恰如其分地面对它,两者共同构成新的整体。对此他的学生(同时也是流水别墅的继承人)小考夫曼(EdgarJ.Kaufman)的评价可谓切实:“住宅和基地在一起构成了一个人类所希望的与自然结合、对等和融合的形象”。
新有机建筑缘起的思想基础更为广泛,主要来自于对于广义的自然过程和自然形态的回应和遵从。就如新有机建筑的倡导者所希望的那样拓展了新有机建筑的内涵和实践范围并使其更具有说服力和号召力的同时,也使得其变得混杂而含糊。新有机建筑已经不满足于赖特那种在概念和组织方式上与自然的呼应,而要在形象上对自然物的造型进行模仿,尤其是对于曲线形态的偏好:“有机,意味着曲线,还有非对称的形式,使用自然的材料,并且在观念上独到而全面……”新有机建筑主要的代表人物戴维·皮尔逊(David Pearson)在探讨新有机建筑的理念时,尽管反复强调对于自然过程、自然生态的尊重是新有机建筑的第一要旨,但他也没有办法回避形象上的追求或许更为人所热衷。作为一种执着地尊重自然的思潮,新有机建筑无疑是值得尊敬的。然而,那些与以往的建筑大相径庭的、极为自然化的建筑形态往往与当前既存的建筑群落的结构和肌理存在较大的冲突。戴维·皮尔逊承认:“……尤其是城市中的地块,因为环境文脉总是有条条框框和传统的限制,对于有机思想的应用有着特殊的挑战性。”他在《新有机建筑》一书中所引用的大量建筑师和建筑实例,基本上描绘了当代世界中“新有机建筑”实践的全貌,但其中位于较为密集的建成环境中的实属凤毛麟角,绝大多数都处在以自然要素为主体的景观之中。而且我们也难以想象一系列新有机建筑形成的聚落会是怎样的面貌。这充分说明,任何建筑主张在生成建筑形态时,不管其出发点为何,都受到建筑所在的整体景观形态与结构的制约。
有机建筑与新有机建筑的比照说明了这样一个事实:建筑与景观环境的整合,与建筑与自然景观要素的模仿并不等价。有机建筑并不直接在形象上模仿自然事物,但是它以整体性的理念完美契入景观环境;新有机建筑直接模仿自然形态和自然过程,过度强调自然秩序,但未必能与复杂的、人工与自然交织的景观环境整合统一。
2.3.3 城市层面的探索
在城市尺度上,对于建成环境和自然环境的整合,近现代以来人们进行了很多的思考与探索。
1898年,英国社会活动家霍华德(Ebenezer Howard)提出“花园城市”(Garden Cities)理论,立足于城乡结合。花园城市思想的原初出发点是试图平衡城市(建成环境)和乡村(自然化为主导的环境)的关系,“把积极的城市生活的一切优点同乡村的美丽和一切福利结合在一起”,既保持城市生活的便利与活力,又能够获得乡村优美的自然环境。而在形态意象上则是人工建成的建筑群落分散布局在自然环境中,相互之间呈现网络状的关联,城市形态以小规模、分散化、低密度、高绿化为特征。与之类似的是赖特的“广亩城市”理想,试图消解大城市过度集聚所带来的种种问题。“广亩城市”将城市分散化发展到了某种极致,居民几乎全部住着独立式住宅。住宅布置在相当大的花园里,面积每人至少0.4公顷。在出发点上,“广亩城市”与“花园城市”有所不同,“广亩城市”是基于一种平均地权与资源的思想,彻底抛弃了城市的集聚结构,城市在大地上呈现一种弥散的结构和肌理,居民生活紧密依托于汽车交通。“花园城市”理论导向了后来的卫星城理论和新城运动,而“广亩城市”则是美国中产阶级居住理想和城市郊区化的渊源。
与之相对的,是另一种集中化的思路。城市中人工化的建筑环境极度集聚,通过这种方式避免建筑对于自然环境的侵占。具有代表性的是柯布西耶1925年提出的巴黎改建设想,他将城市的大部分功能集中在城市中心的摩天大楼中,由此可以腾出更多的城市用地,用于布置花园式的住居。摩天大楼之外的居住区部分是充分考虑到了人工与自然紧密结合的,所有的建筑都坐落在绿树花丛之中。柯布西耶的这一构想对于现代城市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其本身也充满非凡的远见卓识。
如果我们不纠缠于这一计划对于巴黎旧城肌理的破坏(对于一个着眼于前瞻性的假想方案来说,这种激进的态度多少是可以理解的),以及高层建筑在能耗和人居环境方面的种种弊端(当时的建筑师还不可能预见到这一点),这种适度集中、降低人工环境对于自然环境的影响、保留尽可能多的绿地环境的思想无疑是符合生态原理的。
人工环境过度的分散化与过度的集中化都会带来许多问题。赖特的“广亩城市”以自然来反对机器秩序,但却使真正的自然消失。美国城市的郊区化带来了很多负面的生态后果。
而类似于“建筑电讯组”(Archigram)设想的“行走城市”这样高度集中化、人工化的城市无疑也是空想的。在集中与分散之间寻找和把握某种平衡,似乎是当代实践的一种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