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教学秘书人才队伍的现状、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够健全,不利于调动教学秘书的积极性。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由于人们对教学秘书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和做出公正、公平以及合理的评价,不够重视教学秘书在基层教学管理中所发挥出来的积极能动作用,没有认识到优质的管理可以带来更多的效益,更好的效果。正因为出现的这样一系列的原因,各所高校就在进行教学秘书人员的选拔、业务学习、岗位培训以及工作待遇、职称评定等各个方面都成了管理方面的弱点。近些年来,随着各方面工作的不断深入,教学秘书在很多方面与其他人员之间的差距不断加大,而教学秘书的工作量并没有因此而减轻,反而是越来越重,这就造成了他们在心理上的不平衡,从而使他们认为担任教学秘书没有前途,没有出路,因此严重挫伤了他们对待工作的积极性。
2.缺乏专业培训,不利于提高教学秘书管理水平。尽管一些高等院校为了改善这一情况,选拔了一批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学秘书,但是由于他们长期以来得不到现代化高等教育在管理方面的系列培训等活动,使得他们不熟悉现代教育管理思想和管理理念,导致教学秘书长期以来都凭借自己以往的经验做工作,所以对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等都无从谈起,进而适应不了教育发展的需要。随着进一步对教学改革的深化,拓宽专业方向,增加不同的办学层次,扩大学生人数,随之而增加的是教学秘书的工作量,尽管如此,院(系)教学秘书人员的编制工作却始终没有增加,大多数工作仍然是一个人顶着干。因此给长期从事教学秘书的人员的精神方面带来极大的压力,而这些没有得到大家的重视和支持,尤其是长期以来得不到现代高等教学管理方面的系统性的培训,吸收不到新鲜的知识,转变不了旧的观念,接触不到新的管理理念,在信息瞬息万变的新形势下,教学秘书们仍然沿用的是从前的那种老的管理模式,适应不了时代的要求,因此,工作中感到非常吃力。当然,这也就是教学秘书们不安心于教学秘书工作岗位的重要原因。
二、加强高等院校教学秘书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
1.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肯定教学秘书工作在高校教学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教学秘书工作是一个具有多层次、多序列、多因素的动态过程,所以没有高效有序的教学管理,即使有再好的教学设施和条件,也不能行之有效地开展各种教学活动。因此,教学秘书也应当是一名成功的管理者。教学管理是一门很有研究价值的学科,因为它关系到教书育人、振兴民族大业的问题,即如何“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人才”。所以教学秘书,应当成为其研究者。因此,教学秘书的专业应该是从事教学管理和教学管理的研究,而且应该在高等学校诸多的管理工作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位置。
2.合理的定位,以人为本,提高教学秘书工作的积极性。对教学秘书的工作给予正确的定性之后,还应该对他们做出合理的定位。在促进教学秘书从事教学管理工作的同时,充分利用自己已处于教学管理第一线的良好优势,积极为教学改革提供更多有用的信息,有效地获取教育改革的第一手资料,认真总结教育改革的经验,善于发现教育改革中的新思路,不断进行教育改革理论的总结与创新研究,为二级学院深化教学改革提出自己的看法。二级学院应该对教学秘书在精神上给予关心和理解,在工作中给予支持和帮助。面对多样繁杂的教学工作,教学秘书难免会在工作中出现一些差错,因此二级学院应该给予理解和支持,帮助他们仔细地分析情况,找出出错的原因,克服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果教学秘书向来对待工作都是很负责的,坚持原则而造成的误会的话,二级学院应该主动帮助做好群众工作,支持教学秘书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地开展工作。也可以根据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将教学秘书的工作适当加以量化,给予适当的额外补贴,使教学秘书所得到的报酬和岗位付出相一致。这样将有利于充分调动教学秘书的工作积极性,发挥其在工作中的主动性,进而激发其创造性,将工作干得更好,从而使基层教学工作更加有效地进行下去。
3.加强教学秘书的培训工作,提高教学秘书队伍的综合素质。为了使院(系)教学管理工作更上一个台阶,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教学管理岗位培训,多给他们创造和提供继续教育和学习的机会与条件,使他们的视野不断得到开拓,各方面的工作能力也得到相应的提高;同时还应该不断鼓励教学秘书积极进取,在学历、知识水平及办公自动化等方面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技能水平,鼓励他们要以教学管理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研究,以教学管理研究带动教学管理工作。
4.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教学秘书工作创新是新时期高校提高教学质量的客观要求。教学秘书工作的特点主要有:一是他们所服务对象的特殊性。二是工作中工作的繁杂性,教学秘书的工作范围几乎要涉及教学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不但有常规性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而且也有突发性的教学异常情况,所以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三是工作具有规范性和时限性。四是教学秘书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协调性,系教学秘书从它的工作职能来看,是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实施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最基层专职管理人员。同时教学秘书工作又具有承上启下、传递信息的作用,它在教学工作中属于最具体、最活跃的层次,其协调功能贯穿于教学管理全过程。从以上的教学秘书工作的特点来看,为了配合好新时期高等院校教学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教学管理工作方法必须实现创新。第一,教学秘书要在做好服务性、辅助性、协调性等工作的基础上,还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开动脑筋,敢于突破条条框框,提出自己的新观点和新思路。第二,在掌握教学管理规律的基础上,实现教学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第三,在教学管理各环节上要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实行“电子教务”,一些临时性的事务通知及一些教学管理文件,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发布出去,让师生都养成从校园网上查看教学管理信息的习惯,使教学管理工作更快捷、更高效。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充分肯定和正确认识教学秘书工作之后,才能促使教学秘书焕发出工作热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开拓进取,乐于奉献,大胆创新;才能建设一支稳定、精明能干的高水平的教学秘书队伍,才能促使我们的高等教学管理向着规范、科学、高效的方向不断发展。
参考文献
[1]朱旭华.以人为本:加强高校教学秘书队伍建设.甘肃科技,2008(2).
[2]吴方领.教学秘书在教学管理中的作用.湖北师范学院学报,2005(2).
[3]段玉玲.重视高校教学秘书工作,加强教学管理.高教论坛,2004(2).
[4]王舒.现代教学管理模式下教学秘书的作用及素质要求.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9).
[5]许丽英.试论教学管理的创新.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
关于高校学籍电子注册的几点思考
郝彧
摘要: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的需要。学籍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衔接,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关键词:高校,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方法
学籍、学历电子注册是随着互联网在中国的兴起而逐步发展起来的一种高效有序的学籍学历管理方法。2006年1月24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发出《关于编报2006年普通高等教育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为规范普通高校办学秩序和办学行为,严格实行高校招生资格、招生计划与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和网上毕业证书查询相挂钩,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管理的严肃性。《通知》对招生计划的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自2007年始,国家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学籍电子注册。注册规则是:教育部将全国录取新生数据分发至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对本校新生名单后予以注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注册新生数据报教育部审核备案。[郝彧,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在读博士,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教师。]
一、现行学籍注册的相关规定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应当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有关部门进行查究。
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者,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二、学籍电子注册的意义
学籍是学生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可,取得学生身份和获得学习资格首先要取得学籍。教育部第21号部长令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该《规定》明确高校学生取得学籍的前提是“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即参加高考经省级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才有可能取得录取学校的学籍。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是完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强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监督,保障高等教育改革健康发展的需要。学籍电子注册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衔接,经过学籍电子注册的学生获得的毕业证书才能进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
近年来,有少数高校无视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经省级招办自行录取新生,这是严重的违规行为,破坏了国家招生制度,违背了高等教育的公平、公正原则,扰乱了高等教育办学秩序,对此,必须坚决予以制止。因此,教育部明确从2006年开始实行学生学籍电子注册。
学籍电子注册,即当年省级招办录取结束后,将各高校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的新生数据报教育部。教育部在网上公布各高校经省级招办录取的新生名单,各高校在新生入校后上网核对本校录取名单,网上有的学生即予注册,取得学籍。网上没有的学生要么是省级招办上报录取数据有误,要么是自行录取。居于前者,学校要及时与学生来源省级招办复核更正;居于后者,即学校违规招生,必须及时处理,否则,待学生学习结束发不了毕业证书,学校要承担由此引起的后果及责任。因为,国家实行了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学生毕业时所取得毕(结)业证书要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并上网供社会查询。而每一份毕(结)业证书电子注册的依据是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的数据档案。
实行高校学籍电子注册对行政管理决策和社会服务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它不仅可以规范高校招生秩序和办学行为,而且可以掌握每年高校新生入学报到率和注册情况,为国家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和宏观调控提供科学依据。此外也是促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在管理和功能上的又一次重大跨越,并为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创造条件。
三、学籍电子注册的方法及建议
1.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注册时间完成电子注册工作。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一般在学生入学第一学期开学后3个月内完成,并将学籍电子注册数据和统计数据(统计表附后)以纸介质和电子版方式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3个月时间看似充足,实际注册过程中由于生源省招办漏报数据,或者是数据上报教育部不完整等原因,高校教务处(学生处)或者相关学籍管理部门要花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来联合学校的招生部门对相应的生源省招办以发文件或者是电话联系的方式催促尽快上报或者补报数据。由于中间环节多而且杂,往往三个月内教育部的学籍库数据都不全,部分转录、补录学生的数据迟迟不能上网,给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带来很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