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科研体制变更的回顾
我们国家的航空科研体制变动多、影响大,使航空科研遭受的损失确实不小,广大科技人员的意见至今尚未消除。我是航空科研体制变动的见证人之一,考虑再三,自己感到有责任、有必要尽量具体地说说这方面的情况,总结点经验教训,留给后人研究思考。
1961年,中央军委决定成立航空研究院有一个很重要的背景。
1960年11月14日,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国防工委主任的贺龙同志,与总参谋长罗瑞卿、空军司令员刘亚楼访问朝鲜回国,途径哈尔滨,视察了120厂和122厂,看到两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三年未出合格的飞机和发动机,非常恼怒,对两厂进行了严厉批评。11月20日贺龙元帅一行又视察了沈阳112厂、410厂。沈阳飞机厂在1958~1960年的三年中未出一架合格的歼6飞机。在1960年5月18日和6月24日,歼6飞机两次进行全机静力试验均提前破坏(第一次93%,第二次91.3%),在航空工业系统造成极大震动。装配成的111架飞机,没有一架合格,全部积压在厂里,沈阳飞机厂成了“养鸡(机)场(厂)”。在沈阳飞机厂总装车间,贺龙等看到大批飞机因质量问题不能出厂,成品材料积压浪费,更为气愤和痛心,严厉地批评说:“中央关于军工产品质量第一,在确保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求数量的方针,为什么没有认真贯彻?”“你们为什么不按文件办?我们宁可肉不吃,鸡蛋不吃,油不吃换来的东西,你们搞成这样,为什么做成超差,你们还有没有良心?”人们称这一次视察为:“元帅震怒、大将点火、海陆空军齐动员”。面对航空产品质量严重下降的状况,贺龙元帅果断地作出了“一刀两断,重新试制”的重要决定,并提出“要原原本本按苏联图纸从头开始,重新试制”的要求。
随后,在12月8日召开了国防工业三级干部会议。这次经中央和中央军委同意召开的会议,宗旨是整顿国防工业领导思想和作风,以整顿产品质量为中心,传达贯彻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全国工业书记会议和全国计划会议精神,讨论安排1961年工作。航空工业由于质量问题严重,在这次会上主要领导同志被重点批评。这次会议期间,还确定将航空等科研设计工作从工业部门分离出去,移交军队,单独成立航空研究院。
12月27日,中央军委发出《关于组织航空、舰艇、军事无线电电子学等三个研究院的通知》,决定改变国防工业科研管理体制,建立六院(航空)、七院(舰艇)、十院(电子)等三个研究院。
1962年7月,即六院、七院、十院组建刚刚一年半时间,当时任国防工委副主任、三机部部长的孙志远正式向中央书记处和中央军委提出《关于调整国防工业研究、设计体制的意见》。意见中认为在国防科委系统中成立研究院,把技术人员集中到研究院所,脱离了生产,影响了工厂的产品生产,是工厂出现问题的主要原因,并提出了实施部院合并的新体制方案。
1964年11月20日,罗总长办公室发出电话通知,说:“总长关于成立导弹工业部和科研生产合并问题的报告,已经中央批准。从军委关于国防工业的建设问题,写给主席和中央的报告,已经快两年了,看来科研、生产部门以合在一起有利,不仅对生产有利,也对科研有利,不仅对当前有利,也对长远有利。这是真正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多快好省的办法。这已有大量事实可以证明,绝大多数同志的看法已经一致或基本一致。因此条件已经成熟,是应该定下来的时候了。”以上已经中央(主席、刘、周、朱、邓、彭已核阅)同意。
1964年12月5日,国防科委发出通知,“中央已决定:第六、七、十院分别与第三、四、六机部合并”。国防科委还对合并的有关问题做了妥善安排。为了不多头领导,便于今后工作的衔接,各院在办理合并工作的过程中,凡属今后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科研任务、基建等工作,均提交各工业部门上报国防工业办公室。一般经常性工作仍按工作性质分别找总参、总政、总后、国防科委联系办理,直到合并完为止。
1964年12月21日,国防工业办公室就三个研究院与三个工业部合并问题向周总理、罗总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各院和各部做了些什么工作。最后说:“大家一致拥护中央、军委的决定,必须立即行动,贯彻执行。”
12月26日,罗总长批示:“拟同意,请总理批准。”
周总理批示:“即送邓小平、彭真核阅。退国防工办,按报告各项分别通知有关部门照办。”
至此,部院合并在中央、中央军委和国务院等最高领导层的决策程序全部走完。
1965年1月1日起,六院划归第三机械工业部,直属部统一领导。副部长刘鼎兼六院院长、党委第一书记,徐昌裕任六院副院长。随之,六院及所属各研究所人员均由部队集体就地转业。
1965年3月19日,总后勤部发出通知,从1965年6月1日起,五、六、七、十院的一切经费物资,均由各有关工业部门供给。国防部第六研究院成立刚刚四年,就被孙志远部长的一个报告从国防部拿到了三机部。1965年9月以后,三机部即开始实施厂所合并。
1966年2月11日,聂荣臻副总理鉴于厂所合并中存在不少问题,向周恩来总理呈报了《关于暂停厂所合并的请示报告》。2月18日,周总理批示:“请尔陆同志告各部暂停厂所合并,并将部主张厂所合并的理由程序见告,以便处理,并告聂荣臻副总理和国防科委。”
1966年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广大科技人员对部院合并的体制问题有机会直接向上表明了明确的、坚定的看法,一度成为争论的焦点。焦点的核心问题是部院合并不利于国防科研形成拳头,不利于集中力量突破关键技术,直接影响国防力量的提升。在此之前的1965年1月,六院有关领导就曾直接给毛主席写信,认为“这次合并是违反科研部门×余万群众意愿的”。并说“四个研究院和国防科委绝大多数的干部群众不同意合并,是组织服从,思想不通”。“罗总长只听了国防工办与生产部门少数领导同志的一面之词,没做到兼听则明。”
1967年3月20日,经毛泽东主席批准,各国防工业部的研究院及科学院新技术局由国防科委进行军事接管并调整改组。
1967年7月6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国防工业部、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及所属单位实行军事管制的决定》,对六院实行了军事管制。
1967年9月20日,聂荣臻元帅根据上述精神向毛泽东、周恩来、中央常委、国务院、中央军委报送了《关于国防科研体制调整改组方案的报告》。10月25日,毛主席批准了这个报告,这就是当时很有名的“10·25”批示。毛主席对聂帅的报告做了这样的批示:“聂荣臻同志,此件压了很久,今天看过,很好,照办。”这个批示,实际上对1965年开始实行的部院合并的体制做了否定的结论。
聂帅在报告中提出:发展国防科学技术,要根据集中统一、分工协作、以军为主、军民结合的原则,从我军装备发展的需要出发,进行全面规划、统筹安排,拟将中央批准接管的国防科研单位调整为十八个研究院。1967年12月27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有关国防科学技术研究院自1968年1月1日起正式转为军队系统,由国防科委领导。这个方案后来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江青等人硬说这是大科研主义,把聂帅批了一阵,所以没有能够实行。但影响十分深远。
1969年7月1日,空军党委向中央军委办事组呈报《关于加强航空工业和科研的领导问题的报告》。国防科委根据周总理6月9日的批示,呈报军委办事组,建议将六院交给空军领导。7月12日,中央军委办事组批复同意。7月17日,国防科委通知六院,要求六院即与空军接洽,接受领导。7月29日,空军党委向中央军委办事组呈报《关于六院问题的初步意见》的报告。报告提及将六院23个研究所、6个试制工厂,共二万九千余人交给空军领导。在当时的形势下,还明确了对六院领导的组织安排等事项。决定从1970年1月1日起,六院及所属各单位由空军实施领导。
1971年“9·13”事件后,航空研究院多次呈报中央军委,要求解决领导体制等重大问题,1972年末,叶剑英副主席受周恩来总理的委托,于1972年12月18日至1973年2月27日,亲自主持航空汇报会,这次会议历时两个多月。六院和三机部各方面人士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时,代表们各抒己见,畅所欲言,重点反映了各自对生产、科研部门在“三结合”和科研体制方面长期存在的不同意见和严重分歧。六院到会代表的主要观点是,我国航空科研落后,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越来越大,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航空落后的局面,必须集中力量,形成优势,抓紧进行突破。1965年搞的部院合并,合在三机部里,历史已经证明,科研上不去。三机部的重点是抓批生产,对科研不重视。三机部代表的意见是科研必须与生产结合,科研生产要一担挑,飞机设计好了,还不是由工厂来制造,六院不可能建新机试制厂,部院结合有利于工厂生产。真是唇枪舌战,显然说不到、想不到一起去。叶帅在会上多次讲话,主要是对“分”还是“合”要辩证地看,分的时候有成绩,合的时候也有成绩,不是一分就什么都好,一合就什么都不好,关键在部领导怎么既抓好生产,又抓好科研。
1973年2月27日,进行了会议总结。叶帅指示在航空科研体制方面实行“部院结合、厂所挂钩”,“三机部和六院共同组织一个党委,统一领导生产和科研,六院负责人参加到三机部党委中去,任副书记。部院厂所都是航空工业的实体,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六院要把航空工业的科研工作统统管起来”。叶帅最后说:“以上这些意见(指部院结合,厂所挂钩,厂所都是航空工业的实体)究竟对不对,要靠你们回去同广大工人、技术人员、干部讨论研究,但不能裹足不前,要试行。我今天讲的不是决定,决定要由中央定,经过你们讨论,试验一段之后再做决定。”
1973年6月8日,空军党委呈报国务院、中央军委:为了加强对六院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利于部院结合,厂所挂钩,尽快把航空科研工作搞上去,建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将原由空军领导的第六研究院,划归第三机械工业部领导。1973年8月2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复空军党委:为便于加强对航空工业的统一领导,贯彻科研、生产、使用三结合的方针,同意按照部院结合、厂所挂钩的原则,将现由空军领导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六研究院划归第三机械工业部建制领导,改称第三机械工业部第六研究院。
1973年11月28日,三机部发文通知:为贯彻部院结合、厂所挂钩,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的方针原则,将六院606所划归410厂建制领导,进行试点。首先把厂所党委建立起来,立即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建制调整后,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对生产、科研要统筹安排,切实搞好科研、生产一担挑。这是三机部开了把六院直属的主机所(实体单位)变成厂属所的先例,效果如何呢?
1977年1月9日,606所18名同志向叶剑英副主席呈报了《关于当前厂所结合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建议的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是三机部搞厂所结合试点已经四年,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分散了科研力量,削弱了领导;科研试制与批生产矛盾未能解决,研制周期拖长;科研物资和资金得不到保证。报告建议:切实按照航空汇报会议精神搞好部院厂所结合,保存两个实体;加强领导,充实研究所试制力量,加速新机研制;建议上级认真组织总结几年来部院厂所结合经验教训,研究合理的科研体制。叶剑英副主席1月12日在报告上批示:请先念、锡联、登奎、东兴、王震同志审阅后呈华主席批示。航空汇报会确定的原则,至今已有四年的实践了。建议王震同志牵头,检查总结一下。正确的就坚决执行,不符合实际的就迅速研究改进,不能再拖。1月20日,606所又有26名同志呈报了《关于厂所结合现状的报告》。为此,王震副总理亲临606所视察,听取了所、厂关于部院结合、厂所挂钩的不同意见。并与606所15名职工进行了座谈。王副总理视察后,606所向王震副总理呈报了《关于认真贯彻航空汇报会议精神,搞好部院结合、厂所挂钩,加快新机研制报告》。这是三机部搞的把院属所变为厂属所引发的问题直接捅到了中央引起的一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