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上午十点多,我们到了大连。在进大连市区时,道路两旁的草坪,造型别致的林木,无不体现出这座城市的美。比起西部城市,大连更像年轻奔放的女子。城市很干净,那些西部城市包括小县城司空见惯的巨大的广告牌,在这里大都销声匿迹了。据胜吉说,大连有个口号,要消灭广告牌。这个措施看上去还挺奏效,漂亮的楼房亮出了自己未被包装的容颜。之后,到了徐总的办公室里。这时候,我大约看出,徐总是位大老板,好像是搞建筑行业的。徐总办公室里有一个书柜,里边装着徐总将近三十年的日记本。那些红皮儿的,绿皮儿的,牛皮纸的,各式各样的日记本里密密麻麻地写满了他奇特的历程和坚守的思想。这样的人,是位老总吗?按徐总和胜吉的安排,我们上午到老虎滩海洋公园玩了一上午。留下的印象是,各式各样的漂亮的鱼类,在玻璃幕墙后面和我们对视。它们拥有美丽的外衣和自在的行动,而我们却像被关在笼子里一样,接受鱼们的检阅。
在海洋公园里,有许多卖贝壳的商店。我进去转了一下。本想给心爱的人买几个漂亮的贝壳,但进去一看,那些贝壳感觉像是人工加工的一样,泛着虚假的光。再一想,反正要去海边,到时候捡上些贝壳吧。于是空着手就转出来了。
刘川由于前一天酒喝得过多,还没回过神儿来,便睡在车上,没有进去转。
中午吃饭,丰盛的饭菜却勾不起食欲。这和酒喝多有着直接的关系。吃了半只海胆,仍然是生吃。剖开的海胆,里面的肉体还不时地动一下。我想,像海胆这样,浑身长满锐刺的水生动物,他的天敌大概就是人了。席间,本想不再喝酒,但这样的场合,这样好客的主人,却又让人不得不硬着头皮喝起来。
吃完饭,我们去看海。面包车拉着我们往海的方向去。一路上,我想象着大海的样子,内心无比激动。终于,在夕阳的晖光里,我见到了海的一角。所谓一角,是因为我们到的地方,大概是一处海湾,像一个犄角般的海湾。蓝色的海水在微风里轻轻翻动。因为只看到了大海的一点裙角,我有点失落。本想到大海边捡贝壳,却也没个地方下到海边去。在海岸上,碰巧有一对新人在这里照相。新娘穿着冻人的婚纱,她却一脸的笑容,相反,新郎却似乎有点不耐烦了,机器一样摆着姿势。婚姻究竟有多少魅力,又能令谁快乐呢?
当晚,大家吃了顿韩国料理,味道挺不错。刘川因为晚上要赶火车回沈阳,替他那位领导考试,所以这顿饭耗时不算太长。出了餐馆门儿,我们和几位大连朋友握手道别,明天就要回沈阳了。之后,我们坐上车,散伙了。刘川去赶火车了,他的影子暂时消失。
当晚,我们三个甘肃人和一个沈阳人住在宾馆里,一人一间房子。胜吉说,这是徐总的意思,说是让大伙儿睡个好觉。半夜时分,我被隔壁的响动吵醒了。这样的星级酒店怎么这么不隔音儿啊,那声音十分暧昧,分明就是做爱的动静,听不见男声,只有女生独唱,床铺在快乐地伴奏。我想,这个世界怎么这么不太平啊,到处都是战斗!
第二天一早,和徐总道别。我们又踏上了返回沈阳的道路。
有时候,自己的旅途却是不由自主。
漫游的几天里,我有点想家了。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原想我们会从大连一路飞奔,赶回沈阳,那样就离回家的时间不远了。但我发现,车子在沈大高速中间某个地方又拐了个弯儿。通往乡村的公路永远都差不多,有点颠簸,有点亲切,有点宁静。两边的树和房子匆匆向后退却。迷迷糊糊中,我听老魏说前边有人接,说要去什么红海滩。听名儿倒是个很吸引人的地方。我没听清关于红海滩的解释,也不知道是怎么形成的。反正是个很诗意化的地方吧。胜吉在电话中和接我们的人联系。那个未知的人说要去某个酒店招待远方的客人。胜吉说,不了,有个吃野味儿的小馆子很有名,就去那儿吧。
在行进中,有一辆银灰色的轿车和我们擦肩而过。胜吉说,是接我们的人,也是个啥经理,还是给徐总干事儿的人。这辆车领着我们到了公路边的一个小店门前。店名我都忘记了。由于天气有点灰蒙蒙的,这附近看上去颇有些天苍苍、野茫茫的感觉。开阔的田野,零散的房屋,一条人工渠翻着波浪向东流去。迎面的风呼呼吹响,我感觉不到寒冷,有一股利刃出鞘般的感觉在内心激荡。
这个小饭馆很是普通。它不知道在那儿矗立了多少年了,屋子里黑乎乎的,桌椅都很旧了。喝水还用的是玻璃杯,茶垢在杯口处盘旋了一圈。一个小姑娘出出进进地端着饭菜。我们又喝了些啤酒。但真正让我们记住的是,在这个不起眼的小饭馆里,我们吃了两种平时见都见不上的野物,野鸭和大雁。
大雁在记忆中早已模糊了。只记得小时候的冬天,偶一抬头,一行人字或一字形的大雁向南飞去。内心有一种心向往之的仰慕。最近几年却是很少见了。野鸭我却从没见过。
现在摆在面前的就是这样两种野物的炒熟的尸体。我吃了几块,味道很不错。我吃过野鸡肉,野味儿有种独特的香味。但从心底里而言,我实在不忍心去吃很富有诗意的大雁的肉,真是有些残忍。
吃完饭后,我们坐着车去了大芦苇荡。红海滩是无缘相见了,因为时间已经不够用了。
在我印象中,浩瀚的芦苇荡只有在江南水乡才能见到,像白洋淀之类的。但这次我却真的是愣住了。一望无际的芦苇荡突然就呈现在眼前。我们仿佛进入了史前那种空虚、宁静的空间里,耳畔只有呼呼的风在嘶鸣,风干的芦苇晃动着身躯。偶尔隐约可见一两处的水车的影子,它们一动不动地矗立着,如同一架沉默的时钟。
芦苇荡里有管理人员。在他们的指引下,我们见到了人工饲养的丹顶鹤。大约有二三十只姿态优雅的丹顶鹤在铁丝网里或站或卧。我原以为丹顶鹤也就和鹅差不多大,但真正见到,却很是意外。它们足有一米多高,比我女儿个儿还高。其优雅也就表现于此。
这群生长在延绵数十里的芦苇荡里的丹顶鹤,的确有着诗人的品质。它们被困在人为的笼子里,翅膀成为累赘,只有孤独的思想在游弋。但它们却是那么自信,优雅,充满病态之美。
但这些会飞的诗人们,却又对现实充满矛盾之情,甚至于充满敌意。当我们面对它们的时候,这些丹顶鹤里有几只竟然咕嘎咕嘎地长鸣起来。那啸叫压过了风声,传递到很远的地方。在浩浩荡荡的芦苇荡里,鹤鸣令人不寒而栗。在此之前,我对风声鹤唳没有什么直观的印象,现在这个词竟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
我对大伙儿说,丹顶鹤在欢迎咱们啊。但内心我却想,丹顶鹤一定是在向我们示警,我们侵犯了它的领地,令它不安。
和丹顶鹤一起,还有一群浮在浅水里的野鸭子也被关在笼子里。它们也许是一种陪衬,当一些贪吃的客人来时,它们便成为盘子里的野餐。
离开这里,那巨大的风声和尖锐的鹤鸣仍然在耳边嗡嗡作响。
晚上七点多,我们回到沈阳。城市的灯火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异乡人。
在沈阳呆了一天。我们游览了大帅府和福陵。大帅府是张作霖和少帅张学良的府邸。那些古香古色的老房子里,奢华依然令人赞叹。明亮的阳光从格子窗上打进来,透露出宁静、神秘的气息。但这里边曾经的那些声音、笑脸、睡眠,都已经化为泥土。有几间房子里,放着张作霖和张学良等人的蜡像,看上去栩栩如生,再现的是没有生命的表情和姿态。在院子里,人工种植的草在冬天的阳光下生机勃勃。
福陵是清太祖努尔哈赤及其皇后叶赫那拉氏陵寝,因坐落在沈阳市东北11公里处,故又称东陵。在这里,我看到的还是一种被死亡气息笼罩着的废墟式建筑。虽然保存较好的地面上的建筑,让人感叹不已。但那些或坐或站在玻璃橱窗里的蜡像,表明这里是亡人的领域。
而在这一天里,让我终身难忘的,是三个西北人和几个东北人的离别。
那天晚上,胜吉大哥把我们请到头一天到沈阳时,吃早点的那家小饭馆里。饭菜很简单,但有酒,是啤酒。这也就够了。刘川也来了。我们基本上没怎么吃菜。啤酒和即将到来的离别,让我们彻底地醉了。在酒桌上,刘川孩子一样放声痛哭。这下我也被感染了。泪水不单是女人的专利,感情是人类的通病。我们浑身散发着酒味儿,高涨的激情让小饭馆热气腾腾。我们没有酸不溜溜地谈论诗歌,我们互相安慰,互相道别,兄弟般的感情都融进了酒里边。
当我们一大帮人往外走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走在后边的人邻老兄用什么顶着我的腰。我转过头一看,那个小饭馆的柜台上放着的两坛烧酒里的一坛,不知啥时候跑到了人邻手里。他端着酒坛子,用我的身体遮掩着。我四下看了看,好像没什么人。饭馆里的人也不知道都去了哪里。就这样,一大坛子烧酒,大约有十来斤重,突然就从饭馆的柜台上不翼而飞。酒坛子被稀里糊涂地装进了送我们的车里。坐在车上,人邻老兄还在不停地乐。大家也都知道了他的壮举,满车都是快乐的气息。这种快乐也存在于我的心里。这是一种诗人本色吗?
在车站上,我们又都为怎么样把这一大坛子酒拎到火车上犯了愁。胜吉问我,有警官证吗?我说,拿着呢。他说这就好办,他让我把酒坛子拎着,谁要是问,就说是案子上的证据。我拎着酒,和东北朋友道别。快进站时,我回头看了看,他们几个人慢慢消失在夜色当中,如同梦一般。
我拎着酒坛子,和人邻、古马一路紧走,带着一身的酒气冲进了车站。在进站口,我把酒坛子放在了检验危险品的机器里,过去后,坛子出来了。没有人对此问津。上了火车,一个乘务员冲着我乐,问我拎的是酒吗?我也冲着他乐,我说不是酒。
终于安静下来了。火车在东北的大地上穿行。偶尔从车窗里闪过几星灯火,倏忽间便从视线里消失。这就离开东北了,我的内心升起一丝怅惘。
到北京是早上八点左右。由于时间尚早,我和两位老兄去了趟鲁迅文学院。甘肃诗人才旺瑙乳在那里上学。在他宿舍里,那坛子烧酒留了下来,后来成为鲁迅文学院少数民族作家班公用的酒,据说还放翻了好几个人。
下午两点多,我坐上了发往兰州的火车。第二天早上,火车抵达天水。天水大地成了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积雪让人们紧闭着嘴。这时候,我好像是从另外一个世界回到了自己的土地上,心脏还在激动地跳,心情却像被蜡浇灌了般,怎么也快乐不起来。但一想到我即将回到生养我的那块大地,我恨不能像箭一样,被时间的弯弓射出去,瞬间落在踏实的土地上。
而此刻,东北已经像雾里的玻璃一样,被涂上了梦一般的蒸汽。
死铁烂铜
之一
一只钢精锅架在烈烈燃烧的火炉上面。它的肚腹里盛着还未煮熟的米汤,一股香气径直飘了出来,让整间屋子充满了世俗生活温暖的气息。从给一个胖乎乎的婴儿煮米汤开始,这个钢精锅就开始了它的倍受煎熬之旅。它的岁月与火炉密切相关,白亮的身体从架上火炉的那一刻起,就发生了变化。氧化了的身体渐渐变灰。但从她身体里舀出来的,却都是香喷喷的食物。这些食物先是给细小的婴儿喂食,随着婴儿日渐长大,她体内食物的容量也大了起来,并被盛放在大人们面前。没有人会想起,这个慢慢陈旧的钢精锅每天都在变老,像默不做声的老人一样,被时光摧毁了往昔洁净的容颜。
最后,钢精锅的一只把儿断掉了。她的身体的某个部分也被摔得凹进去一块。这个外表长满乌黑的煤灰,颜面粗陋不堪的家伙,有好长时间被冷落在屋子的某个角落。先是灰尘批头盖脸地飞落上面,时间久了竟看不出她的本来面目了。再就是忽然有一天,她被主人在打扫卫生时清理出来。主人嘴里喃喃自语,这破东西。随后,一双大脚踩了上去,本来就面目全非的钢精锅嘎嘎作响,成为瘪瘪的一团。这时候,她还没有完全被主人丢弃。她被扔进贮藏旧物的黑屋子,和一架烂成一团的自行车,一张破旧的板凳,一把秃了脑袋的条帚,一群四处乱窜的老鼠,成为暂时的伴侣。
再来看看这架锈迹斑斑的自行车。在那个年代,自行车是家境宽裕的象征。一架锃光瓦亮的自行车从推进家门的那一刻就成为某种高贵的象征。主人给它的座子上套上了吊着金黄色细穗的布座,使它更加华丽无比。在宽阔的大道上,自行车轮子欢快地旋转,辐条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这银色的轮子,它是多么骄傲。还有车铃,它模仿女性清脆的声音,在主人的操纵下,细腻、奔放的声音真的像金子般洒落一路。在它的后座上,时常坐着打扮入时的女人。她环起胳膊,搂定前面的男人,这样的情形表达了一种生活的安逸的庸常。但有一次,一个孩子在四顾无人的情况下,用一把锋利的锥子刺进了停放在院子里的自行车胎里,车身迅速低了下去,然后在孩子刚好躲进屋子的时候哗啦一下倒在了地上。响亮的声音惊醒了午睡的男人。他看到自己心爱的自行车难看地睡在地上,顿时大声咒骂起来。整个大院瞬间就变得闹哄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