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多年前的一件事了。那时我刚参加工作不到两年,刚转行跳槽到一家文化公司。由于出来乍到,对新的工作环境和人事并不熟悉,那一段时间我只是埋头做自己手里的工作,并没理会其他。
一天早上,我正在做手头的工作,耳边突然传来一声重重的关门声,抬头一看,就见小袁满脸怒气地走出老总办公室,随口丢下一句:“大不了老子不干了!”然后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粗略地收拾了一下,扬长而去。临走时还把公司的门摔得震天响。
小袁是公司的策划编辑,也很有能力,他亲手策划的几个选题在市场上卖得很不错。至于为什么会上演那天早上的一幕,后来听人说是因为提成的问题。当然,争取自己的合法利益是正当的,但他的不当之处就在于和老总闹翻了,还摔门而去,一点儿面子都没给老总留,也彻底关上了与老总面对面谈话的大门。后来,小袁一纸诉状把老总告上了法庭,结果因为证据不足而败诉。这样一来,他应得的提成不但没拿到手,为打官司还破费了不少。比这更严重的是,这件事在行业内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小袁也因此成了“大名人”,去哪家公司应聘,对方一见是他,马上一改常态,一句“人员已满”就把他给打发了。
两年后,从别人那里听说找不到工作的他决定彻底扭转自己的处境,于是奋起开了一家自己的文化公司。不过在半年之后,公司就举步维艰了。具体情况不明,或许跟他动不动就摔门而去、一点儿不给人留面子的性格有关吧!
职场上,类似的事件不乏其例。我还曾听人说起他一个朋友在某房地产公司工作,干得不顺,又和上司产生了矛盾,于是也在一日摔门而去,同样留下一句:老子不干了!便擅自离岗扬长而去,至今也未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还经常在朋友圈里历数前上司的种种“劣迹”及自己炒老板“鱿鱼”时的扬眉吐气。不过结果却是,被他百般诋毁的上司仍旧在公司里担任着部门主管的职务,而他的人脉却彻底在朋友圈里丧尽了。
在现代职业生涯中,被老板炒鱿鱼和炒老板鱿鱼都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千万不要因为再也不用看过去老板的脸色就肆无忌惮、为所欲为,那样就显得你太没有职业素养了。每个人都应当忠诚于自己的选择,即使合同到期,若想重新选择单位,也应提前与部门或公司领导打招呼,这也是做人的基本原则。再说,今天的辞职正是明天谋求新职的开端,只有多多从自身找找原因,总结一下得失对错,才会对今后的职业生涯有所帮助。如果为泄一时之愤,走时与原先单位里的上司或是同事闹得人仰马翻,可能会影响你的职业声誉,下一任老板说不定也会对你敬而远之。
人与人以及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不管因何种原因辞职,辞职时都不妨找领导坦诚地谈一次,先在感情上进行沟通,对领导和其他同事所给予的帮助表示感谢,让他们感到你的尊重和真诚,从而理解你的离开。在现代竞争社会里,丰富的个人社会关系有助于你的事业发展,应该珍惜这一份宝贵财富,因为无论是现在或是将来它都会对我们有所帮助。
从个人的角度看,任何一种选择都包含责任的成分,也包含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它并不是简单的个人选择,而是一种社会行为,即对个人和社会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既是条件又是程序。劳动者书面提出申请后,应当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满30日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若劳动者提出书面申请后未经用人单位同意擅离工作岗位,属违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应讲究理性和遵诺守信,一切活动都应按照规则进行。认为市场经济就可以为所欲为的人,绝对是认识上有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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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人之间相处最重要的是什么?当然是交情。可是交情这个东西很难定义。当双方正在交往的时候,往往并不会觉得对方有多好,只有在分开之后,才会发现对方的价值。于是一些总抱怨朋友有种种不是的人,分开后才发现对方其实是自己最可交的朋友;一些人在工作时怨声载道,觉得公司各种规章制度太没人情味,上司冷酷无情,做起事来还有失公允。跳槽之后才发现,其实原公司也并非如当初自己想的那么不堪。
就这样,相互之间的交情就出现了,也就有了价值。可是很多人却因为看不到这些,以为在自己离职跳槽之后,就可以与原单位道声“拜拜”,从此之后老死不相往来了,于是洒脱地“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却不知就在这无意之中,丢失了许多让你今后受益的东西。
其实,人生没有真正的绝境,而那些绝路都是人自己走出来的。本来你在一个单位工作过一段时间,可能你所得不多,但与不少的同事毕竟有种亲近感,甚至是好朋友,他们说不定在以后会对你有所帮助,你不妨把他们看做你的人力资源库。所以在你跳槽高就时,不妨珍惜这一机缘,而不要丢弃这份宝贵的财富。
有人说,在现今这个世界,要想拥有比别人更多的竞争优势,就要拥有比别人更丰富的人脉。所以每当我们跳槽时,要有保护自己人脉的意识。这样,你过去的时光就没有白白浪费,即使你是空着两手走出原单位的大门的,但你已经带走了一份很有价值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