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与几乎总是显得有限的资源近乎是一个永恒的矛盾,而人们解决这问题的不同方式就常使社会呈现为一些不同的类型。但是,从更长远的眼光看,自然地理环境的作用可能要更为重要。在此,我们也许可以利用年鉴派史学家提出的“历史的不同时段”这一颇具启发性的概念。着眼于历史的最长时段,人类所由诞生的地球,对人类来说自然是最重要的,它基本上决定了人类的初始面貌和可能有的作为的大致范围,但是,这一最根本、最长远的决定因素,对于相形之下生命非常有限的一代代人们来说,却常常并不在他们的视野之内,这样做一般也是有道理的。次之,则可能是不同人群、氏族、部落、民族国家所处的不同地理环境,它们常常在一开始决定着一个民族的生活方式和基本性格,但这一决定因素也常常由于其作用随着文明的发展趋于减弱和地域的越来越不可改变而不宜太多地被人们考虑。然后可能是社会的经济结构,立足于一个较长远的观点,它一般要比政治制度起着更为重要的作用,而政治制度又常常比看起来更为炫人眼目的战争、政变等事件起着更持久的作用。然而,我们又不可简单地把自然环境、经济结构、政治制度及事件等种种因素和历史的不同时段两两对应而径直提出一种多层次、多时段的决定论,事实还远远要比这复杂得多,例如,同样立足于一个较长远的观点,与由社会经济及其人化了的环境所构成的“生态”相比,由人们稳定的思维方式和情感意志倾向所构成的“心态”
也经常起着一种并不亚于前者的作用,另外,还有不同历史时代之间的差别,例如在前面我们所说到的“传统社会”的时代,经济因素所起的作用看来就没有在“现代社会”所起的作用这样大,同时,我们也不能全然拒绝考虑历史中的偶然性,有时一个事件、甚至一个人物也可能改变时代的既定方向。历史的因果性呈现出极其复杂的情况,也许一切都有赖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及对范围、时段、条件的规定。
经济因素在传统社会中实际上变化得相当缓慢,张光直曾指出夏、商、周三代在经济上差别不大,而20世纪中叶黄土高原上一个农民所使用的工具、生活方式乃至于他所介入的经济组织,都可能和一个两千多年前的农夫相差不多。经济的飞跃发展在中国只是近十几年,或至多几十年的事情,在西方也只是近一二百年的事情。而在中国前此数千年的历史中,社会、政治、文化等许多层面都发生了大得多的变化。古代中国人,至少是那些左右形势的人们,看来并不把经济发展作为他们的首要目标,不把财富的不断和大量的增长作为人们幸福的主要成分和必具条件,所以他们在平时常要面对人口的压力,在近代遇到西方的挑战就更陷入了困境。
由于西方率先进入市场经济飞速发展的“现代”,遂使世界各国也不能不进入“现代”(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这一世界化和加速化的进程有极精彩的分析),因此在“现代化”的话语中,不能不是西方的声音占支配地位。在前述是否“太现代”的质疑中,就还隐含着是否“太西化”的质疑。
而其他文明,尤其是中华文明,又确实表现出与西方文明相当不同的特点。
法国杰出的史学家布洛赫1941年在《为历史学辩护》一书中写道,“今天,谁能否认存在着一个中国文明呢?谁又能否认中国文明与西方文明大不相同呢?”如果说西方的封建社会是一个相当“武化”的封建社会,而中国在春秋战国之前的封建社会就已经具有浓厚的“文化”色彩,那么在春秋战国之后的中国社会中,文化因素对社会等级分层的作用看来就更加重要和明显了。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说:社会实际上由一种“血而优则仕”转变成一种“学而优则仕”了,而由于“学”有文学和德行两方面的含义,德行又难于作为一种客观和普遍化的标准,所以到后期甚至变为一种“诗而优则仕”、“文而优则仕”了。由一些以诗文为“进阶”的人们来治理国家,这确实是世界史上一个相当奇特的现象。
这就回到了我为什么要提出“世袭社会”这一范畴的一些考虑,它意味着一种观察角度。在我看来,判断任何一个人类社会形态和结构是否公正合理,最终还是要看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是否确实生活得好,他们是否对自己的生活满意、是否觉得快乐或幸福,这一考虑自然与作者所受的伦理学专业训练有关,但也包含了作者对社会理论的一种看法:社会结构不能脱离人,不仅不能脱离人们的行为,也不能脱离人们的生活。
简单地说,提出“世袭社会”这样一类范畴所依据的标准就是看社会提供给个人的上升渠道和发展条件,看在这个社会中生活的人们有多少实现和发展自己的机会。在此我对社会结构的理解是实质性的,即社会的等级分层结构,注意的中心是社会分层与人的发展及幸福之间的关系。在某种意义上,这也是西方从柏拉图到马克思,中国从孔夫子到孙中山所悬的社会理想中的一个共同因素:社会要使人们各得其所,各尽所能。虽然他们对何为“各得其所”,如何“各尽所能”有相当不同的理解。“各得其所”、“各尽所能”也可以是相当形式化因而具有某种普遍性的,而我一直在寻求某种普遍性。但是,本书的性质又毕竟不是伦理学或价值论的,不是要支持、扞卫或推荐某种社会形态,而只是要尝试提出一种观察角度,并试着从这一角度对中国社会的历史形态进行一些新的描述和解释。
在马克思作为理想社会原则提出的“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中,人们往往更注意后者,更注意分配,而我则远为重视前者。我所理解的“各尽所能”,并不是要将其作为手段,通过它来达到“按劳分配”或“按需分配”,而是认为“各尽所能”本身亦是目的,亦是幸福,甚至它可以作为一个包含后者的更广延的范畴。在中国几千年的传统社会中,由于有一种权利、财富与名望这三种主要价值资源联为一体的情况,而政治权力又是其中表现最突出的,所以“仕”成为主要的出路,就像现代社会“突出经济”、“经济弥漫一切”一样,传统社会也有“突出政治”、“政治弥漫一切”的色彩,但是,如何能够入“仕”,或者说,传统中国如何联结上层与下层,如何联结国家与社会,如何联结大传统与小传统,生活在古代中国的人们,可以有何种冀盼与作为,在我看来,是更为关键和优先的问题,而在这方面,春秋战国之后的中国显然摸索着走出了一条在世界文明中极为独特的道路。
但是,本书还不是探讨这一道路,这一历史,而宁可说是探讨这一道路转变的前夕。在这本书中,我想分析一种从古代的政治封建延伸而来的“社会封建”,分析一种世袭等级制社会的成熟形态。它虽然可以和恰当界定的“封建社会”的概念并行不悖,但现在注意的目光主要不是投向政治或经济,而是投向社会与文化。
本书尤其注意春秋时代那些在社会上居支配地位,最为活跃、世代沿袭的大夫家族,围绕它们描述和分析世袭社会的成因、运行以及文化、心态的各个方面,探讨为什么这一社会的鼎盛期同时也就是衰亡的开始,说明促使它解体的诸因素以及孔子在这一过程中所处的特殊地位。
原载《中国书评》1995年总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