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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幸福的味道(5)

这里下雪了,是五年来最大的。下午骑着车去上班,看到孩子在雪地里欢快地嬉闹着,突然想起了他,如果他仍在这里,那么,首场大雪的快乐也会带给他。

办公室的电脑开着,即时新闻不断刷新着这场海啸造成的死亡人数。当死亡人数逼近6万时,我感到了一种疼痛。这种疼痛令人坐立不安。

朋友在电话那端兴奋地说:“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他活着……”

搁下电话,整个身体温暖起来。

听说,朋友的朋友的家人已经整整三天未眠,所有家人的手机都开着,接到他的报平安电话后,一屋子的人全哭了。

那天晚上很迟才下班,我骑着车回家。整个城市似乎睡着了,我很累,风很冷,明天仍然有繁重的工作,但这又有什么呢?

活着多好。

心灵感悟

活着,就是幸福!生命的平分

文/佚名

男孩迪克与他的妹妹琼相依为命。父母早逝,琼是迪克唯一的亲人。所以迪克爱琼胜过爱自己。

然而灾难再一次降临在这两个不幸的孩子身上。妹妹染上了重病,需要输血。但医院的血液太昂贵,迪克没有钱支付任何费用,尽管医院已免去了手术费。但不输血妹妹就会死去。

作为妹妹唯一的亲人,迪克的血型与妹妹相符。医生问迪克是否勇敢,是否有勇气承受抽血时的疼痛。迪克开始犹豫,10岁的他经过一番思考,终于点了点头。

抽血时,迪克安静地不发出一丝声响,只是向着邻床上的妹妹微笑。

手术完毕后,迪克声音颤抖地问:“医生,我还能活多少时间?”

医生正想笑迪克的无知,但转念间又被迪克的勇敢震撼了:在迪克大脑中,他认为输血会失去生命。但他仍然肯输血给妹妹,在那一瞬间,迪克所做出的决定是付出一生的勇敢,并下定了死亡的决心。

医生的手心渗出了汗,他握紧着迪克的手说:“放心吧,你不会死的。输血不会丢掉生命。”

迪克眼中放出了光彩:“真的?那我还能活多少年?”

医生微笑着,充满爱心地说:“你能活到100岁,小伙子,你很健康!”

迪克高兴得又蹦又跳。他确认自己真的没事时,就又挽起了胳膊——刚才被抽血的胳膊,昂起头,郑重其事地对医生说:“那就把我的血抽一半给妹妹吧,我们两个每人活五十年!”

所有的人都震惊了,这不是孩子无心的承诺,这是人类最无私纯真的诺言。同别人平分生命,即使亲如父子,恩爱如夫妻,又有几人能如此快乐、如此坦诚、如此心甘情愿地说出并做到呢?

心灵感悟

人最伟大的精神是爱,把爱献给自己最喜欢的人是一种幸福:人最伟大的存在是生命,把生命献给自己喜欢的人也是一种幸福。

错过花开的季节

文/柯梦楠

他和她曾经是高中同学,多年以后在陌生的城市相遇,理所当然地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彼此有个照应。

每晚临睡前,她穿着睡衣,柔顺的秀发披肩,立在他的房门口轻声问,明天你想吃什么。而他,总在她的电脑死机或灯泡短路时,很有豪气地拍拍她肩膀:“放心,一切有我。”她曾开玩笑地告诉他:“我在替你将来的枕边人照顾你的起居,等她出现时,再来接管你的生活。”

有她精心调理他的生活,他的着装越来越有档次,洁净的外表和成熟幽默的谈吐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年轻女子。他与一群青春焕发的美女坐在客厅谈笑风生,她则默默地退到一边。她明白,他们的明天已渐渐偏离,27岁的女人再经不起等待,而27岁的他风华正茂,逐爱正烈。

她默默地搬了家,只留给他一串QQ号码,她在心里告诉自己:“如果半年内,他意识到我的重要,我就跟他回家。”隔着显示屏,他只有客套的寒暄,简直冷漠至极。有几次,她想抛开矜持说些感性的话题,他却断然打住话头,直言不讳地说:“没事你先忙吧,我在和美女聊天。”她知道,无论生活中抑或网络里,她只是他再普通不过的老同学。

她QQ的好友栏里只有一个头像,每天她像个守望者,守望着它的明灭,像她的爱情世界,除了半年的等待,一切皆空白,而他浑然不知。

28岁那年,她嫁给愿意照顾她的男人,他在QQ里恭喜她:“爱情甜蜜,婚姻和满。”她掩面,泪水顺着指缝滴落到键盘上,他却看不见,生命中唯一一朵情花未展露芳华便已凋零。

婚后的生活平淡而从容,原来全心全意为一个人洗手做羹汤,并不完全要以爱情为由。只是在每个深夜,她静默地上线,怔怔地望着好友栏上一个咖啡色的头像,听他描述现在的爱情和生活。她把身体和一切给了老公,只把心遗留在他身上,充其量,也只是他生活中的匆匆过客。

30岁生日那天,他在QQ里留言,到现在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我很想念你做的猪肉炖粉条和小鸡炖蘑菇。她的心狂跳不已,慌乱中下线。第二天,她下厨做了这两道菜,老公吃着热气腾腾的饭菜,惊喜地问,想不到你做东北菜这么地道,可惜我今天才尝到!她伸手抚弄老公额前的抬头纹,蓦然间,自觉亏欠太多,他给她丰衣足食的生活,甚至宽容她对另一个男人孜孜不倦的爱情,而她竟连几道菜都吝于付出。

自此,她专注于婚姻经营,不再登陆QQ。两年后收到他的邮件,新婚燕尔的他说,那时候我太小也太傻。信末他说,如果你想结婚的时候,我刚好也想结婚,那有多好。

铅华洗尽,他们终于明白,情花曾开,只是错过了彼此的花期。

心灵感悟

据说,每一种花,都有她固定的花期,从萌芽到绽放直至慢慢走向凋零。世界上有些花常开常落,正如野外那些不起眼的小黄花,每到春天,它们便会向人们展示它们的美丽;而爱情的花却只有一次花季,不经意它就会开放,不经意它就会错过。等到错过了花期再去追忆,只会徒留凄凉。

情书

文/琳琳译

自我懂事起,姑妈就离开了我们,独自栖居在一间小屋里。姑妈的态度并不和善,但她从没有斥骂过我们。我们怕她,也不太理解她。

我拿着母亲为她准备的可口而数量不多的点心,到她的小屋去,她会客室的百叶窗常年关闭着,很幽暗。我老是在那儿等着姑妈出来。

她老穿着黑色的衣服,在阴暗的会客室里显得更加娇小、瘦弱。可是当她向我走来时,总感觉到她那充满活力、刚强不屈的威严。她的步子很慢,声音柔和甜蜜。每次,当我握住她白白的小手时,我总看见她那褐色的双眼流露出柔和的眼光来。哎,姑妈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儿。我不相信,在她年轻时,没有男子向她求过婚。每当我走出姑妈的小屋,在她关上门的当儿,我觉得那儿有一个神秘的世界。

当我长大,姑妈还孤零零地守在那间小屋。

一天,我带未婚夫乔治去看望姑妈,告诉她我订婚的消息。显然,她十分高兴,乐呵呵地问:“他是英国人吗?”我点点头。她转过身去对着乔治:“你要在南非安家吗?你不打算回英国去吗?”

当我提到乔治准备在婚前回英国一趟时,她那纤弱的身子颤抖着,大声嚷道:“他不能回去!伊兰,你不能放他回去!你得答应我不放他走!”这时,我不知所措,我心中忽然涌现出一种感觉:姑妈已经衰老了。

第二天,我再去看望她。她正坐在屋前的平台上,直呆呆望着前方干枯的草原。她显示出一种孤独无依而黯然神伤的表情。我突然纳闷起来:为什么从前没有人把她娶去照顾和爱抚她呢?记得母亲说过,她以前曾是一个美丽的小姑娘,招人喜爱,可如今她的美貌已随岁月逝去了。

我走到她的跟前。“坐下吧,亲爱的,”她说,“我想把自己的爱情故事说给你听听,这样你就能明白在你俩结婚前,为什么你最好不要让你的未婚夫离开你回英国去了。”

“我初次遇见查理·韦斯顿时,还很年轻。他是一个英国人,寄居在离我们家四五里外的小农场主温·伦斯布家里。我们一见钟情,虽则直到我18岁生日,查理才向我道出爱慕之情,那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生日。那天舞会上,我与查理翩翩起舞。在休息的当儿,查理把我领到屋外,在皎洁的月光下,向我求婚。没说的,我答应了。因为在如痴如醉的欢乐中,我毫不考虑父母亲会有什么意见了。

“父亲一直是个心肠硬、很固执的人。他憎恨所有的外国人。可是我一直瞒着他,整日与理查幽会。当时,我的心中只有查理,别的什么也顾不了。我们就这样度过了将近一年。有一天,查理失约了。他父亲死了,他回英国去料理遗产。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度过那一天的,日月无光,田野也失去了往日美丽的风采。

那天傍晚,我走到树林里去探看温伦斯布喂养的几头牛犊。他曾答应过我,只要我愿意饲养,就把它们给我。就在我呆呆沉思默想时,小牧童詹提耶递交给我一封信。他说是那位英国老爷给我的。那可是我一生收到的惟一的一封情书呀!它把我的忧伤一扫而光。我心中充满了甜蜜。查理仍然爱着我,有了这封信,我觉得我们并未分离……”

“姑妈,那封信一定美妙极了吧?”我说。

老太太从她往日的旧梦中醒了过来,用她那双已经黯淡但仍温柔的眼光望着我。突然,她起身飞快地跑进屋里,出来后把信放在我手上。由于年深日久,信已褪色发黄了,信封边沿已经磨损了,好象曾被摩挲过千百次。使我大吃一惊的是,信未被拆开过。

“拆开,拆开吧!”姑妈颤抖着说。

我撕开信,读起来。严格地说,它算不上一封情书。查理在信中告诉他那位最亲爱的“菲娜”该怎样摆脱她父亲的监视,连夜逃出家门,在一个浅滩上詹提耶会牵着一匹马在那儿等着她,把她送到史密斯多普,然后在那儿找他的一个知心朋友亨利·威尔逊。他会给她钱,安排她去开普敦,再从那儿前往英国。“亲爱的,这样我们就可以在英国结婚了。如果你不能保证你能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和我一道过日子,你就不必要采取这个重大行动。因为我太爱你了,不能让你感觉丝毫的不快。要是你没来,我也得不到你的信,我就会知道:你不愿意远离了你挚爱的亲人与故土。如果你仍爱着我,由于你的胆怯,不能单身来英国的话,我就会回南非来迎接你——我的新娘。”我没再念下去。

“可是菲娜姑妈,”我气喘咻咻地说,“为什么你……为什么你……”

老太太的身子由于渴望知道信的内容而颤抖着,她的脸庞由于热切的期待而泛出红晕,眼里也放射出晶莹的光芒。“亲爱的,大声念下去吧!”她说,“信里的一字一句,我都要听啊!当时我找不着可靠的人给我念……那时,外国人是被深恶痛绝的……我找不到人给我念啊!”

“可是姑妈,难道你一直不知道信里说的事?”

老太太低着头,两眼俯视着,像一个做错事的孩子,怯生生地不知所措。

“不知道,亲爱的,”她用低沉的声调说道,“你要知道,我没念过书,我是一字不识的啊!”

心灵感悟

那可是我一生收到的唯一一封情书呀!但它却把我的忧伤一扫而光,使我的心情转入宁静,一种在当时就我来说几乎类似幸福的宁静。我知道查理仍爱着我。

四十年前的爱情

文/裘山山

我一直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讲这个故事。

无论从什么地方讲,都有一种痛在心里搅动。

四十四年前,1961年,有一个叫马景然的高中女生,考入了解放军西安炮校,成为一名女兵。她很开心,不仅仅是穿上了军装,还因为她的恋人也和她一起考入了。或者反过来说,她是跟她恋人一起参军的。恋人叫任致逊,其父母和她的父母是好朋友,两家都是抗战干部,关系很好,他们从小认识,可谓青梅竹马。

他们到部队的第二年,就赶上西藏部队招收外语干部,从他们学校挑选了一百名学员进藏学外语。任致逊被选上了,马景然得知后也坚决要求去。领导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情况。也特批她加入了进藏队伍。这样,马景然成了那支队伍里唯一的女兵。

年轻的队伍从西安出发,坐火车到兰州。在兰州,他们与从北京选来的另一百名高中生会合了,马景然就成了两百个学员里唯一的女兵。然后他们又从兰州出发,到格尔木,再从格尔木进拉萨。一路上火车换汽车,汽车换步行,风餐露宿,日夜兼程。那个时候条件非常艰苦,兵站都没有房子,露宿是常事,吃的也很差,还有高原反应,还有寒冷,还有数不清的困难。可马景然一直和所有的男学员一起往前走,和那两百个男学员一起住帐篷,吃干粮,栉风沐雪。每天晚上,她都睡在男学员大帐篷的角落里。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解决那些生理上的困难的,没人知道她是怎么适应那个雄性的队伍的,甚至没人听见她说过一句难过的话,伤心的话,或者一声叹息。一切的一切,她都默默地承受着。

到拉萨后,正赶上中印边境自卫反击战打响,学习的事自然推后,他们全部投入了工作。他俩和一批同学一起,被分配到了俘虏营,做俘虏的教育管理工作。

仗打完后,他们前往建在西藏扎木的西藏军区步兵学校,在那里读书学习。扎木那个地方我去过,在藏东南,海拔相对较低,树木葱郁,氧气也不缺。在那里建学校,肯定是适宜学员们读书的。学校开设了英语、印地语、尼泊尔语等专业。教员都是从各个大学和外交部请来的老师专家,马景然是学校里仅有的女学员。住宿仍很困难。当时一个区队一个大房子,房子里两排大通铺。男生一个挨一个。在大房子门口,有两个小储藏室,一边住区队长,一边就住马景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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