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30年的农村改革,农民应对各种性质风险的能力及权利获得了有效的扩张,但是应该注意到,农民在其权利扩张之路中所取得的进展还是十分有限的,这表明农村改革不仅没有终结,而且农民还将继续应对风险社会的挑战,尤其是自然与市场风险、社会保障风险、政策风险、乡村环境退化风险以及精神家园失落的风险。
1 农民面临的自然灾害风险与农产品市场波动风险
中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每年因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大体相当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一,农村所遭受的损失在整个灾害中约占80%以上,其中,农业自然灾害又占有较大的比重。一直以来农作物的生产周期长且对自然条件的依赖程度高,这决定了农业遭受自然灾害的风险非常大。而农民的分散性以及小规模特征决定了其抵御和化解灾害风险及其造成的损失之能力很低。这就需要一种保险机制以在更广泛的空间和范围内分散不同地区农民在不同时期可能面对的风险损失。从2004年到2007年,中央政府多次以一号文件的形式指出,“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但是,农业保险客观上发展十分缓慢,目前形成了一种所谓双冷清局面,即作为需求方的农民对保险的有效需求或参保意愿十分低下,而作为供给方的商业保险机构也缺乏积极性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这将对农民分散和降低自然灾害风险与损失产生严峻的挑战。
同样,在农产品市场波动风险方面,由于订单农业与合作社发展缓慢,农民出售农产品主要还是市场和私人粮贩子等渠道,而一旦市场供求状况发生变化,粮食或农业贸易公司或收购企业很容易将市场风险转移给农民。如一般而言,通过大米和水稻收购价格变动的差异,可以说明在市场供过于求时粮食价格下降幅度会高于大米价格下降,而在市场供不应求时,则情形相反,即粮食收购企业可以在控制对农民收购价格的同时却可能获得大米销售市场上价格上涨的收益。可见,推广订单合同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也是迫切而艰巨的任务。
2 人口老龄化对乡村社会农民的养老与疾病风险的冲击: 社会保障的压力
中国职业农民的老龄化程度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和加速趋势,意味着农村老年人养老保障问题不仅越来越严峻,而且各省区、各地方面临的问题与压力也各不相同。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在发展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方面相比大体上存在一些不利的或制约因素,如农民收入低下与缴费能力弱、地方集体经济落后以及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和转移支付能力低等,从而欠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模式呈现出一些基本特征及其缺陷,如以家庭保障为主,社会保障组织与制度的广泛缺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低且缺乏可持续性;集体养老、社会救济养老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只覆盖有限的特定农民群体。事实上,发达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有的并不专门针对农村职业农民而设计的,而是对不同身份的农民具有不同的吸引力。江苏阜宁和北京大兴的经验对特殊(干部)群体、富裕的或者收入较高的群体吸引力更大,而上海的农保则对农村企业的农民进行强制性就业保险,对农村职业农民也一样缺乏吸引力。至于中山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则一视同仁地对待参保的整个村庄农民。这一模式可以比较好地统一解决所有包括职业农民在内的农村养老保障问题,但是却缺乏推广的基础(赵德余,2006a)。目前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当坚持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并不十分清楚,是继续维持现行渐进式的各地方多样化的试验模式,还是吸取国外的经验,提供一个全国统一的国民(除了参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象之外的所有群体)储蓄养老保障模式?如何建立一个能够覆盖上述所有不同身份角色的农民阶层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体系不仅是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难题,而且也是一个有待创新的重大理论与政策难题。
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新农合”制度只是一项初级医疗保障制度,而不是一把“万能钥匙”。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下,它还不能解决农村医疗卫生的所有问题,与农民的期望值还有一定差距。例如,筹资水平较低,抗风险能力不强。特别是在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效果还不够理想。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在一个家庭中,如果医疗费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超过40%,就是灾难性卫生支出。目前,“新农合”的绝大部分资金,已经用到了发生灾难性卫生支出家庭的补助上。但是,仍有很多灾难性卫生支出家庭没有得到解脱。又如,有的地方医疗费用过快上涨,蚕食了政府投入的资金,降低了农民的受益水平。这些都是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需要循序渐进,经历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由低水平到较高水平的发展阶段。对此,我们必须用辩证的眼光来看待,既不能高估成绩,也不能盲目否定。
3 城市化过程中政府征地行为不确定性对农民形成的政治风险
政府行为显然是一把“双刃剑”,农民权利的扩张及其对各类风险的化解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政府改革的调整与支持,但是在另一方面,政府的某些行为又会引发和增加农民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尤其是政府对农民土地的征用行为在一些地方存在明显的随意性和非规范性,从而挫伤与侵害了农民的经济利益,如降低对农民土地被征用的补偿标准、甚至挪用和克扣补偿金以及非法占用农民耕地,或农民失去土地后就业与社会保障等。当农民完全失去耕地而又不能融入城市的正规就业与保险系统之中,农民所面对的经济社会风险是巨大的。政府行为的不当不仅仅体现为一种政策失败的风险,而且有些时候如过去农民负担过程引发农民的抗缴税费,以及因土地征用等而发生的上访和对抗性行为等群体性事件还一直被视为严重的政治风险。
4 乡村村落生活环境的退化和凋敝的治理难题
从2007年第二次农业普查来看,全国95.5%的村通公路,987%的村通电,97.6%的村通电话,97.6%的村能接收电视节目。这表明农村交通与电力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是村庄内部村容村貌等环境方面仍然十分不容乐观。在农业普查的19391个镇中,72.3%的镇实施集中供水,19.4%的镇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36.7%的镇有垃圾处理站。24.5%的村饮用水经过集中净化处理,15.8%的村实施垃圾集中处理,33.5%的村有沼气池,20.6%的村完成改厕。可见,农村的污水与垃圾处理、厕所环境等还有待改进,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其生活污水经过集中处理的村镇分别仅有35.3%和30%,有垃圾处理的镇分别为35.3%和7.5%,这些都明显低于东部地区及全国平均水平。总之,农村的生活环境与卫生设施的落后状况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与福利,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城乡生活的差距。
5 农民的精神生活
农民的精神生活包括多个层面,从个人、家庭与公共三个方面来看,农民的精神生活状况也是不容乐观的。随着乡村公共文化生活的消失与电视普及,农民个人的精神生活开始不断地“内敛化”,尤其年轻的农民文化娱乐生活贫乏,多数调查显示“打麻将”和“看电视”是农民最主要的娱乐方式(赵德余,2006b)。对许多农民而言,打麻将显然具有浓厚的赌博色彩。相对而言,许多中老年农民对农业生产与经营的职业精神与情结还是比较浓厚的,但是,许多青年农民由于常年外出打工而对农业经营不仅缺乏相关经验知识,而且对农业职业经营的敬业精神也已丧失。这反映在乡村的日常生活中,青年农民更加松散和懒惰,易于沉溺于麻将等赌博活动中。在家庭层面,随着越来越多的青年农民外出打工,乡村社会农民家庭的结构逐渐收缩并由此发生深刻的变化,如80年代乡村农民对与困难抗争的朴素的进取精神在许多农村家庭都会比较好地“传承”和教化到年青一代的农民子弟身上。但在当今的乡村家庭里,年青一代农民的子女包括许多“留守儿童”在精神传承和教育问题正面临种种危机。祖父祖母辈对第三代子女的溺爱以及青少年农民子弟远离和缺乏农业生产生活的经验弱化了乡村传统家庭对子女进取精神的培养功能。
最后,农民对社区以及更高层次的公共精神更是淡漠。许多农民对社区集体生活丧失了兴趣,而这对村庄选举与村民自治问题提出了挑战。农民的公共参与精神的淡化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乡村民主政治的成长。由此可见,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的优良精神品质正在面临退化的风险,而这种精神生活曾经激励了几代乡村青年的成长和发展,如今,进取的公共精神弱化的风险对于未来乡土中国的发展也必然会产生深远的消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