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刘宰,在泰兴当知县时,一户人家来报案,说丢了一枚金钗。间他们家里来过什么人,回答说除了两个女仆没有来过什么人。
刘宰命人将两个女仆传来进行审问,但她们都一口咬定没有偷过金钗。衙吏建议用刑,刘宰认为不可,必须另想妙法。
后来,刘宰想出一个办法:他命人拿了两根芦苇来,当着两个女仆的面比了比都一样长,然后一人给她们一根芦苇叫她们拿回去。刘宰对她们说:“你们听着,如果谁偷了金钗,那么明天早晨她拿的芦苇就会长了两寸;而没有偷金钗的,芦苇则不会变样。”
第二夭一早把她们叫来一看,一个女仆手里拿的芦苇没有变化,另一个的芦苇则短了两寸。刘宰命芦苇没有变化的那个女仆回家去,把另一个留了下来。一经审间,老实招认。
芦苇为什么短了?因为她作贼心虚,害怕芦苇长长而剪掉了两寸。殊不知,这么一来恰好中了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