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的大业年间(约在公元605—616年),元和县有个乡民,既无房屋,又无田产,真可以说是一贫如洗。已经二十好几了,也说不上个媳妇。先后求媒人说了好几家,因为穷,都没有说成。说来也巧,后来还真找到了一家,有女无儿,经媒人说合,还真说成了。
结婚后住在岳父家,等于上门女婿。后来积攒了点钱买了一头母牛,一边为岳父家干活,一边精心饲养。由于饲养得好,这头母牛每年都产一头小牛犊。几年过去了,新添了好几头小牛犊,十分高兴。
这一年,这位年轻人同妻子商议搬出另立门户,妻子听了十分赞同,年轻人应当单独创立自己的家业,不能一辈子都靠着父母创下的那点家业过日子。主意商定,女儿先同母亲说了一,母亲又同父亲说,老两口觉得孩子既然有这个志气,也都答应了。待去牵牛时,岳父女婿间发生了争执;岳父不让女儿女婿牵走逐年新添的小牛犊。岳父说:“这几头牛犊都是在我家新添的,应当归我,你只把那头母牛牵走吧。”
女婿说:“这几头牛犊在你家新添这是事实,但这牛犊都是我喂养的这头母牛产的,它们理所应当都是我的。”
就这样,女婿、岳父为几头小牛犊的归属闹起了纠纷。邻里街坊多方调解,难解决问题。最后只好告到县衙,但县衙一直决断不下来。俗话说的好:“清官难断家务事”。
女婿觉得几头牛犊一头也不让他牵走,情理难容,这口气总咽不下去。邻里中有人给出主意:“到邻县—武阳县去。”
武阳县是元和的邻县。当时武阳县县令张元济,一向以公正廉明、善破疑难案件而驰名。女婿也觉得在元和县再告下去是不会有什么结果的,就抱着试试看的想法跑到武阳去告状。来到县衙大堂见了这位县太爷,这个年轻的农民泪流满面,把自己一肚子的委屈从头到尾哭诉了一遍言县令张元济细细地听了牛主人的申诉,觉得岳父做得有些过分。脑子里也想好了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但嘴里却说:“你讲的可能是真的,但你不是本县居民,本官鞭长莫及,恐怕管不了你的事。”
这个年轻人则说:大人公正清廉,善破疑难案件,小民是慕名前来向大人投诉。如果大人连这点小事都解决不了,叫小民回去如何对邻里乡亲说呢!
张元济听到这里觉得颇有道理,便叫了一个办事精细的吏员小声作了一番交待,命他带上一名差役速速前去准备。交待完以后,转过来又对这个青年人说:“看来你这个案子本县非管不可了!”
年轻人说:“希望大人明断。”
张县令说:“那好,话说到前头,要想断清这个官司,你先得受点委屈。不知你愿意不愿意?”
年轻人说:“只要能断清这场官司,把牛犊归还于我,受什么委屈我都不在乎,请大人放心。”
张县令说:那好,我现在派一名县吏和一名差役同你一起去。你要听从他们的分咐和安排,记住了吗?
年轻人回答道:“小民记住了。”
说完,县吏、衙役按照张县令的指示,带着这个年轻人一起来他岳父的村子,快到村口的时候,吏员命衙役用布袋将年轻人的头蒙起来,然后用绳子将他捆上,并告诉他:“千万不要出声,不管我们说什么,你不要言语;叫你站着,你就乖乖儿站着,叫你坐着,你就老老实实坐着。一切听我们的”
当他们进了村子以后,便宣布:“县太爷有令;我们抓到二个盗牛贼,到本村来起脏,请各家各户都把自己家的牛牵到村外场院集合。然后一个一个报清自己家牛的来历,报不清来历的就是赃物,查获后要严加惩办。”
村民们听了,个个害怕自己的牛被当作赃物,所以,争先恐后地前来报告自己家牛的来历。年轻人的岳父也急忙把女婿的那几头犊牵了来报告说:“这几头牛犊是我女婿喂养的母牛产下的。是我女婿的,不是我的,与我毫无相干,请县官明察。”
县吏听了以后便接口说:“你说,这几个牛犊都是你女婿的,对吗?”
岳父说:“是的。”
县吏又说:“既然是你女婿的,你还不交还给他,放在你这里干什么宁八成是赃物。”
岳父又说:“我女婿不在,要是在我马上就叫他牵走。”县吏说:“此话当真?”
岳父说:“只要他在就牵走,与我无干。”
一这时衙役把蒙在女婿头上的布袋取掉,松开绳子,然后把岳父手中牵的儿只牛犊接过来交给了女婿。
到这里,岳父才明白是怎么回事。但说出口的话就象泼出去的水,收是收不回来了。真没想到县官来了这么一招,但也无可奈何。
村民们一下子沸腾起来,个个称赞这个官司断的实在巧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