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激励与约束3
分粥规则:自私并不妨碍公平
【分粥规则】在没有精确计量的情况下,无论选择谁来分,都会有利己嫌疑。经过多方博弈后,解决的方法就是分粥者最后喝粥。等所有人把粥领走了,“分粥者”自己才能取剩下的那份。
【适用场景】政府人员——体制规范,管理者——制定简单高效的制度,团队合作者—利益分配
七个小矮人同住在一个小木屋中,他们想用非暴力的方式解决吃饭问题——分食一锅粥,但是没有任何容器称量。怎么办呢?大家试验了这样一些方法:
方法一:拟定一人负责分粥事宜。很快大家就发现这个人为自己分的粥最多,于是换了人,结果总是主持分粥的人碗里的粥最多。大家得出结论: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方法二:大家轮流主持分粥,每人一天。虽然看起来平等了,但是每个人在一周中只有一天吃得饱且有剩余,其余六天都饥饿难耐。结论:资源浪费。 方法三:选举一位品德尚属上乘的人。开始还能维持基本公平,但不久他就开始为自己和溜须拍马的人多分。结论:毕竟是人不是神。 方法四:选举一个分粥委员会和一个监督委员会,形成监督和制约。公平基本做到了,可是由于监督委员会经常提出多种议案,分粥委员会又据理力争,等粥分完,早就凉了。结论:类似的情况政府机构比比皆是。 方法五:每人轮流值日分粥,但是分粥的人最后一个领粥。结果,每次七只碗里的粥都一样多。
这就是分粥的难题。要让分粥工作既有效率又公平,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幸的是,七个小矮人通过实践与博弈,最终实现了效率与公平的共赢。
所谓“分粥规则”,是政治哲学家罗尔斯在其所著《正义论》中提出的。在这个颇有趣味的小故事背后,揭示的却是社会财富的分配问题。罗尔斯把社会财富比作一锅粥,这锅粥当然不是敞开的“大锅饭”,所以罗尔斯假设七个小矮人共同分粥——这七个小矮人,实际上代表的就是政治经济学体制下的广大人民。而以上小矮人进行的不同的实验,代表的自然就是不同的政治经济体制。
在没有精确计量的情况下,无论选择谁来分,都会有利己嫌疑。经过多方博弈后,解决的方法就是第五种——分粥者最后喝粥,等所有人把粥领走了,“分粥者”自己才能取剩下的那份。因为让分粥者最后领粥,就给分粥者提出了一个最起码的要求——每碗粥都要分得很均匀。因为倘若分得不匀,最少的那碗肯定是自己的了。只有分得合理,自己才不至于吃亏。因此,“分粥者”即使只为自己着想,结果也是公正、公平的。
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社会公共行业的规范,不仅要管社会公众,更要管住业内人,内外统一管理标准,社会生活才能有序而不致乱套。由于垄断着公共资源,“分粥者”就应当对行内外一视同仁,不得厚此薄彼。比如每到春运和节假日,铁路售票窗口就很难买到票,而票贩子手中却有大量的票,原因是票贩子的票有些就来自车站职工。“火车票就是我们的节日‘概念股票’,不搞白不搞。”一位铁路职工如是说。针对这种现象,我们的监督管理措施,就是让“分粥”者无权最先“领粥”。
上述五种分粥制度假设的前提是所有的“分粥者”个个都是自私鬼,没有一个是大公无私的。正因如此,他们一有机会便会“以权谋私”。美国《独立宣言》起草人之一托马斯?杰斐逊说:“自由的政府不是以信赖,而是以猜疑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因此,在权力问题上,不是建立在对人性的信赖上,而是要用法律加以约束,防止其行为不端。”所以制度至关重要,是人选择、交易的结果。好的制度清晰而精妙,既简洁又高效,令人为之感叹。
“分粥规则”给很多人都带来了启发与思考。政府人员由此反思,制定的制度是否合理。管理者由此不断提醒自己,他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是否简洁、高效,是否处在激励与制约之间的平衡点上。
那么我们呢?在我们的工作、婚姻与人际相处过程中,我们遭遇不公平,觉得自己得到的总是比别人少时,我们是否愿意拿出一点抱怨的时间,用来思考解决“分粥”难题的妙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