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后,乳海西岸,一高一矮两道身影久久地伫立在海边,似两尊雕塑一般一动不动。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带着一个孩子。美妇粉色衣裙,飘飘欲仙。小孩面容俊朗,翩翩俊秀。
“母亲,五年前,小弟刚出生三天父亲就被帝君召去了帝都,怎么到现在还不回来?我今年都十二了,我好想他啊!”
“你父亲走时很匆忙,什么都没说,想必是机密。男人的事,娘不懂,但是娘坚信,你父亲没事的。莫失,不要担心,你父亲一定会回来的。今天就等到这儿,先回去吧,明天再来。”
“唉,今天又没回来,这已经是第一千八百一十九次了。再过三天就是小弟的生日了,他可一次都没见过父亲啊!”莫忘很是沮丧,回去的路上一直耷拉着脑袋。
徐薇莲看着二儿子沮丧的样子,也只是无奈。
“你回去后找到你弟弟,让他这几天多出来走动走动,不要整天闷在屋子里。”
“好嘞!”
说到弟弟莫忘,莫失眼睛立马亮了起来,撒开四蹄向着弟弟的小屋奔去。弟弟莫忘可是他这五年最知心的伙伴了。
同往常一样,莫忘现在还在床上,只是眼睛早已睁开,正望着天花板发呆。莫家上下早就传开了,说这小公子是个白痴,经常发呆,都五岁了连爸爸妈妈都不会说,看见人就傻笑。像这样的大家族生了这么个蠢货儿子,当初出生时还大宴九十九日,想想就觉得脸红啊。所以整个家族都不待见他,只是把他安排在莫府的东北角一个比屋子稍大一点的院子内,紧挨着下人们休息的地方。屋子也不大,只是实在太古老了点,好像比外面古式建筑还要古老。当然这些都说明这房子已经破到一定程度了。虽然破,但是屋子内外却是非常干净。莫忘本身虽然看上去傻傻的,但是并不脏,不会整天挂着两行长长的鼻涕。而且他跟个女孩子似的,黑发垂肩,白衣似雪,出奇的文静。常常有下人看到他呆坐在门口,于是略带嘲笑地说几句:“唉,可惜了,是个傻子。”
可不管别人怎么对他,莫忘都像个没事人一样,永远都是那一副弥勒佛式的笑容,傻傻地看着你。由于莫忘这些表现,就连他的母亲徐薇莲都对他不抱希望,只是在他一岁后看过他几次后,就再也没来过。她深知家族内部的斗争是多么地残酷,让他游离在家族的边缘,虽然别人会瞧不起,但总不至于丢了命,就这么像养狗一样养着,直到他离开这个人世吧。
尽管整个家族,包括母亲都对他无感,但是却依然有人很是喜欢小公子。
其中之一,就是老管家。老管家是服饰上任家主,也就是莫问天的叔叔。到了莫问天之后,原先老的人马,全都被分散到下面的分家。而老管家年纪大了,加上上任家主又特别嘱咐要善待他,所以就留在了莫府,但却再无往日风光了。不过人年纪大了,经历的多了,也就放下了。
当初,要给小公子找个仆人,人人都嫌小公子傻不好伺候,关键是跟着一个混吃等死的小公子,哪儿来升迁的机会,特别是那些年轻的,刚来的,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也许同是天涯沦落人。最后,还是老管家主动请缨,来照顾小公子的。
老管家知道小公子喜欢坐在门槛上发呆,所以每天早早起来,把门槛擦了一遍又一遍。又怕地上脏,把小公子身上弄脏了,到时候别人又要笑他傻了。所以在外人看来,小公子虽傻,但却比女孩子还干净。老管家除了打扫,还要做很多事,比如:小公子,每天要看一棵小树半个时辰,一朵雾花一个时辰。那么老管家就需要提前把树上的虫子能捉的捉掉,能杀的杀掉,总之全部驱散,不管益虫害虫,总之不能吓到小公子。而雾花就简单一些,只需要把把灰尘吹走就行了。老管家如此地照顾小公子,却招来人们的讽刺。看看那,一个傻了,一个疯了,这院子里还有正常人吗?面对这些,老管家只是沉默。
莫失来到莫忘院内。
“张爷,您好,我弟弟呢?”
“二公子莫要再叫老奴张爷了,老奴承受不起啊!”老管家躬下身来向二公子莫忘行李。
“张爷,您太见外了,您这么尽心地照顾我弟,我感谢您都来不及呢!”
莫失一把扶过老管家“这儿又没什么外人,您老就不要行礼了,每次来,我都要说。我不会告诉别人的,这是我们的秘密。”
看着莫失满脸认真的样子,老管家心里一暖,眼眶竟湿润了。他手挡住眼睛,做出风沙迷了眼的样子,“二公子,你快去找小公子吧!”
“呀,我都把正事儿忘了!我这就去。”
莫失来到门口,看到莫忘立马冲上去,对着他的胸口就是一拳。
莫忘依旧保持他的坐姿,只是笑了笑。这是莫失最常用的伎俩,还美其名曰:兄弟契约。意思是说只有莫失的兄弟他才会这么揍一拳。当然了莫失只敢对莫忘这么做,要是对大哥莫败这么做,绝对会遭来毒打。什么被你打才算是你兄弟?那你是我兄弟,我是不是也要打你呢?只不过就算莫失想这么做也没机会,毕竟大哥作为未来家主的候选人,每天都是很忙的,父亲不在,就只有靠他在打点家族事务了,每天忙得跟屁股着了火似的。
还好,莫忘会一直在他身边。
“小忘忘,大后天就是你生日了,虽然不可能给你办一场隆重的生日,但是作为哥哥的我还是会尽量满足你的愿望的。”
莫忘歪着头,好像在想些什么。
“算了,我决定了,要给你一个特别的礼物。你一定没见过。我要想一想,不要打扰我。”
莫忘懂事地点了点头。
“啊!有了!”莫失跟踩到屎一样,弹簧一般地跳起来,“小忘忘,你等着,我去去就来。”
莫失偷偷潜入父亲的房间,想找一些好玩儿的东西作为礼物。在莫失眼里,父亲的房间就像一个藏宝洞,自从父亲走后,他就经常潜入进来,顺手牵羊。每次来都能有所收获,尽管一旦被发现,免不了,被母上毒打一顿,但是为了弟弟的礼物,豁出去了。
“咔嗒,轰通”
仿佛触动了什么机关,一扇门打开了,莫失往门内一看,黑漆漆一片,只有一道石阶通向黑暗。在好奇心的驱使下,他向门内走去。这阶梯仿佛没有尽头似的,四周伸手不见五指。“咚咚,咚咚,咚咚”连自己的心跳声都清晰可闻。莫失脑海不受控制地出现各种断头的女鬼,吐着长长的舌头,身上还在滴血。光是自己吓自己,估计都能吓死自己。
“自己家里,怕什么!”莫失一边走一边自我安慰。
突然,莫失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扯自己的裤脚,惨叫一声,猛地弯腰,双手扣住,那个不明物体。可是他忽略自己正在下阶梯,由于重心不稳,身子向前一倾,像球一样滚到了底。此时周围的蜡烛突然亮了起来。
莫失看到手里握着的玩意儿,原来是只大老鼠。狠狠地往地上摔去。
“你这死老鼠,差点还得我都尿了,哼!去死吧!”
可怜的老鼠,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离开了这个世界。
莫失环顾四周,整个人惊呆了。
“这么多书!哪辈子才能看完啊!”
莫失到处逛着,这看看,那儿看看。觉得好的东西就全都收到自己的纳戒中。纳戒是用来储存物品,虽然只有普通戒指大小,但内部却自成空间,可以容纳很多东西。一般只有这些大的家族才会有这种奢侈的东西。因为不可人工生产,很多都是机缘巧合下被人捡到的,没有人知道是从何处来的,所以数量相当有限,价值连城。常常有老百姓说,捡到纳戒就等于改变了命运。
莫失不知道什么书好,什么书不好。于是每个书架上都拿一本,就这么不断机械地重复这样的动作。
一个时辰后,莫失累得躺在地上,但是依然没有走到尽头。
恍惚中,他看到对面书架上传来淡淡的白光。
“咦?这是什么?水晶球!?”莫失把水晶球捧在手里,仔细端详了一番。
“不如把这个送给小忘忘,他一定会高兴的。”
这个主意不错,莫失把水晶球放入纳戒,准备都送给莫忘。
三天后,莫忘的小屋。
老管家早已准备好丰盛的晚餐,莫忘乖乖地坐好了,等待着哥哥的到来。
老管家看到莫忘笑了起来,便转过头看向门外。果然,是莫失到了。
莫失一进来,就亮出自己的戒指。
“这可是一枚具有魔力的戒指,只有像我这样未来的大人物,才有资格带的哦!”
莫失吹起牛来,“但是呢,你是我弟弟,做哥哥的反正是大人物了,有这个没这个都无所谓,就给你了。”不等莫忘反应过来,莫失就将戒指戴到莫忘手上。
老管家疾步上前,“二公子,使不得,这纳戒太贵重,恐怕会给小公子带来灾祸的!”
“也对,戴在手上被人看见。那就戴在里面吧。”莫失一把扯下自己的纯银项链,穿到纳戒上。最后纳戒被当成项链挂在了莫忘的脖子上,放到衣服里。
礼物终于送出去了,莫失很是开心。虽然弟弟傻,但是他却很真心。莫失喜欢看到弟弟那纯洁的笑容,没有一丝阴霾,就像阳光一样。
今天莫失和莫忘都很开心,两个人入蝗虫过境一样,消灭了所有的美食。
大鱼大肉吃得撑了,莫失伸了一个大懒腰。
此时,传来一声怯怯诺诺,像小猫一样的声音,
“寿面呢?”
莫失顿时一惊,轰隆一声,仰面摔倒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