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任何已有和新生的文论体系,都要看它是否承认自己是多元中的一元。以为一元可以涵盖、代表、统摄他元的文论都会妨碍对话和共生,属于告别而非竞争的对象。谦逊是进入对话和共生场域的通行证,无人天然地有资格以共同体身份说话。
———《文艺报》2010.1.8
我们要问的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出于什么需要、目的,建构了什么样的“文学”理论;又是在什么情况下,何种关于文学的理论,为什么取得了支配或统治地位,被封为“真理”甚至“绝对真理”?何种被排斥到边缘地位或者干脆被驱逐出去?原因是什么?这个过程是否表现为一个平等、理性的协商对话———商谈过程?是否符合民主自由的政治程序和文化精神?这有点类似于罗蒂说的,实用主义要用“政治问题代替认识论问题”,因为实用主义关心的不是关于真理的绝对客观标准,而是真理建立在什么样的信念和愿望之上。
———《文艺报》2010.1.8
对话 2010年1月8日《文艺报》在“理论与争鸣”版发表了《2009年文艺理论热点回眸》的文章,其中“文艺本质研究重审”一段中就引用了上述的两个观点,原文分别引自《文艺争鸣》2009年第5期和第7期。它们明显是针对马克思文艺理论来的,文章并没有批评指责。如果这样的多元化观点能够成立肯定,无疑等于否定了党对文学艺术绝对的领导地位。这样自由平等地讨论多元文艺理论在过去是不会有的,说明了我们国家的强大和自信力。真理是不会拒绝讨论和质疑的,作为一个老文艺理论工作者,我感到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