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毕业那年,大家都策划着出去毕业旅行。
南之尽和言止也不例外,本来于汐约着他们俩一块去日本游,结果被南之尽无情地拒绝了,理由是他们两个要过二人世界,他去当什么电灯泡。于汐虽然心中不悦,却又找不到借口跟着去,后来他只好和另外一伙朋友一块去了。
在假期的第十天,他们俩在南天的千叮咛万嘱咐下踏上了他们期待已久的北极之旅。
北京飞芬兰首都赫尔辛基需要八个多小时的航程,用过飞机餐之后,两个人十指相扣进入了梦乡。
他们在芬兰订的是赫尔辛基机场附近的希尔顿酒店,在出发之前,南之尽已经预约好了人员来进行接机,还提前通知了酒店的人帮他好好地布置一下房间,因为这是他和言止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睡同一张床。
在这次旅行之前,他们的每一次旅途不是南天带着,就是有于汐、庄恩这些电灯泡,这次两个人能够单独出游,跟南天争取了很久,后来南天拗不过他们,只好答应,其实南天心里也清楚,他们就是不想让他当电灯泡。不过为了安全起见,南天在答应的同时,也偷偷的派了人跟着他们。
夏季的赫尔辛基温度就比我们这边春天的温度略高一点,所以一下飞机会感到有些冷意,南之尽将事先准备好的薄外套给言止披上,自己也加了一件,两人英语都不错,很快就跟接机的人会了面,接送到酒店。
此时的赫尔辛基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在酒店稍作歇息之后,两个人到酒店餐厅用了餐。一开始言止以为只是简单的用餐,没想到是南之尽精心准备的烛光晚餐,一时旅途疲惫也没来得及精心打扮,显得有点仓皇。不过还好气氛柔和舒缓,又对上南之尽难得柔和的脸部线条,就没那么慌张了。
夜色伴着烛光,红酒缓缓入怀,脸颊渐渐爬上了淡淡的绯红色。在大厅中央演奏的小提琴师慢慢地朝着他们走来,南之尽从口袋中掏出一个漂亮的首饰盒,首饰盒里是一条银白色的手链。
这条手链是南之尽自己设计的,从设计到制作,他都亲力亲为,花费了他整整三个月的时间。手链的命名各取了他俩姓名中的一个字,叫做“言之”。手链细细的,手链细细的,每间距几厘米就有朵小雪花,垂下来的链子吊着一个相互依偎的麋鹿形象,仔细看的话就可以看到上面的两个字母“y”和“z”。白雪皑皑下的麋鹿,是他们最喜欢的形象,因为她们觉得那代表着圣洁、忠贞,所以拿此来做他们爱情的信物,最好不过。
“于言止,我南之尽,你言之,我从之,你若想与我天荒,我必伴你到老。”南之尽为言止带上手链后,请捧起她的脸,像是捧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物一样,柔情地说道。
言止内心一震,她十四岁那一年爱上就决定与其终老的男人,竟与她有一样的心思。眼泪就这么猝不及防地掉下,南之尽以为吓到她了,眉头蹙了蹙,轻轻地把她眼泪擦干,又再次捧起她的脸,让两人眼神对视。
“嗯,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我爱你,尽。”于言止坚定无比。
“傻瓜。”南之尽悬了好久的心终于落下,紧紧地把他的宝贝拥入怀中,只愿此刻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