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造健全人格
一、健全人格的含义
我们在这里使用了“健全人格”这个概念。做自己健康的主人同塑造健全人格有什么关系呢?这实际是要我们回答健全人格同健康是什么关系。这里所说的“健康”是一个大的概念,是一种属于新时代的健康概念。在以往的时代,人们一般认为,人的健康是指身体有无不适,或有无疾病。这种观念仅是从人的生物角度去认识人的健康。现在看来这是片面的,因为人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高级生命体,不仅是生物的更是社会的,不仅有身体的生理活动,更有心灵的精神活动。对于人来说,身体健康和心灵健康是缺一不可的。因此,现在意义上的健康概念,包含着身与心的两个方面。也就是说,健康意味着:不仅没有身体疾病,而且还要具有健全的心理与心灵。为此,整个医疗保健事业正在实现着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的转变。健全人格,或者健康人格,就是在这种新的健康意识中产生的概念,它比“健康”一词更能反映并涵盖作为人的而不是动物的健康所应具有的各方面的内容。
那么,是健全人格呢?
我们常说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高尚(健康)等,都包括在人格健全的概念中。为了更好地理解健全人格的内涵,我们先来看看“人格”到底意味着什么。
对人格这个概念我们并不陌生,但人格的真正含义到底是什么,却存在着众多解说。我们现在使用的人格一词是近代从日文中引入的,而日文的人格又使用英文personality的意译。这个词来源于拉丁文persona,原意即“面具”,指的是在戏台上扮演角色所戴的脸谱,代表着戏中角色的身份。传说最初是一位罗马演员为遮蔽他不幸伤残的眼睛,灵机一动戴了面具,此后,演员们纷纷效仿,“面具”渐渐成为戏剧舞台“角色”的代名词。再以后,人们开始借用“面具”(角色)这个词表达人们在生活舞台中的身份地位、社会角色。“面具”一词经过多种应用并产生了不少演变之后,包含了这样的含义:人所具有的特质及显现在他人眼中的身份角色或形象。也就是说,社会生活好比大舞台,人生活在社会中,为了适应人类生活这出“戏”,就需要装扮自己、戴上各种各样的面具扮演自己在社会中的角色。而人格面具就是用人类文化、社会规范去“化妆”生物的、本能的人,使生物的人成为社会文化所要求的人。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人格就是人所必具的、人之为人的界定。换句话说,人格就是人作为人的资格特质。人之所以不同于一般动物,就因为人有社会、文化的本质,有人格。人格就是人的本质存在状态,是人之为人的规定性。
作为人的本质规定性,人格成了众多学科研究的对象。据说有学者曾统计了一下,人格的定义有100多个。的确,人格是个大概念,差不多所有研究人的学科都在研究人格。人创造了文化,也创造了解释人自身的种种思想体系,包括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伦理学、美学、法学、医学、生物学等,都在解释着人,也都在解释着人格。
下面介绍几种主要学科有关人格的研究角度。
医学,尤其是精神医学,多从身体发育的正常与否、智商高低、神经系统是否健康的角度来研究人格,相对来说,对人的生理状态关注更多。
在法律上,人格被认为是人所享有的法律规定及所承担的法律义务。法律人格与法律所保护的人格主体是密不可分的,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律中的人格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对人格权的侵权行为法律规定有具体的制裁方式。
在心理学中,主要是人格心理学,特别注重人内在心理的活动。其中精神分析学说注重对人的精神心理进行分析,而类型学说根据人的身体类型对人格进行分类方面做了比较深入的研究,然而,人格研究的趋势是对人格进行综合研究,即把人格看做一个心身统一的整体。
在伦理学中,人格通常被当做道德品质的同义词。一般认为,道德人格是一个人在一定社会中的尊严地位的前提。缺乏道德人格的人,在社会中是不可能有真正的人的尊严的。
美学也研究人格。主要研究人格对艺术风格的影响,“风格即人”就是这种研究的一个命题。另一方面,美学还研究人自身的美。美是人的一种完美境界,心灵的健康、智慧的力量、德行的崇高,是人的内在美,而人的仪表、仪态(面具)等外在美,也是完美人格所不可缺少的部分。
通过上述对人格缘起的考察和主要学科对人格的不同解释,同学们对人格的概念应当有了综合的认识。作为人的存在状态,人格不可能只是某一方面的特质,它是人所具有的各方面要素的整合,是一个人的综合特征的体现。人格的要素是什么呢?自然生理性要素是其中之一。人是一种生物,人的躯体、遗传、相貌、身体健康是人存在的生理基础。在人的行为活动中,必然包括作为自然人的那些所必须完成的生理性行为,如饮食、睡眠等。自然生理要素是人格规定的重要内容之一。
社会精神性因素是人格规定的一个更为重要的内容。其中又包括下列几个要素。
(1)心理要素。人类在动物进化过程中,感官和大脑渐渐发展起来,产生了不同于一般动物的心理现象。人的心理是人类社会实践的产物,和动物的心理有质的不同,主要在于人有自觉的能动性。没有心理活动的人,要么是思维不健全、要么是植物人,不可能是具有真正人格的人。
(2)道德要素。人格中的道德要素主要表现为一个人的良心和尊严。良心是一个人的自我道德判断。如果你是一个有良心的人,那么,当你做了合乎社会理性要求的事时,自己的心就会感到自豪、安慰、愉快。而当你做了不符合社会理性要求的事时,自己的心就会产生不安、内疚甚至羞耻。社会理性要求我们善良、宽容,而如果你做了一件恶事,你的良心就会使你自责不安。那么,良心是什么呢?就是一个人心中被内化为道德自律心理的社会理性的声音;而人格中的尊严不是指人处在群体关系和等级关系中的“面子”、“体面”或“身份”,而是一个人内心对自己精神主体的自觉与自主。一个意识到自己尊严的人,绝不会盲目地被动适应或屈辱地服从某一外在的要求,他必定要主动地、自觉自愿地去适应、服从,在服从中他不是奴隶,而是自己的主人。
一个人有良心、有尊严,才会具有真正的道德人格。而一个有道德人格的人,才算得上是个理性的、真正的人。
(3)审美要素。人格中的审美,主要不是指人作为主体从审美角度欣赏评价客体,而是指人格自身的美。人格应当是完美、无瑕的。人格时刻在向周围环境散发着自身美或丑的信息。人格的美通过内在的美和外在的美体现出来。如果你身体健全、心理健康、心灵高尚,那么,你给人们散发的是美的人格信息。健康的气色、良好的仪表仪态、得体的言谈举止以及善意的行为,都透露着美好人格的内在本质并成为完美人格的组成部分。总之,美的人格包容了人格中所有美好的方面。
综上所述,人格是以一定的生理特性和生物本能为基础,以社会要素为本质,以某种身心统一方式活动着的人的相对稳定的存在状态。
人格的界定是这样。那么,心理健康的人格应具有哪些特征呢?
理想的健康人格,人格各要素首先应当是全面平衡的。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应是良性互促、协调发展的,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全面发展的人”。然而,人格各要素都有自己相对独立的性质,因而也就有自己发展的规律,人格各部分的发展,往往会出现不平衡的现象。这种不平衡往往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分裂的人格。不平衡过渡就会引起人格结构的倾斜或断裂、解体,从而产生精神医学意义上的病态人格或畸形人格。另一种是某个或某几个人格要素片面发展,其他人格要素未得到发展。比如,体格健全,但心理不正常,这是“片面生理型人格”。如果心理非常正常,但心灵格调不高,或身体不健康,都只能属于“片面心理型人格”。
人格要素的全面、平衡发展并不意味着“等量相加”。一个优良的个体人格系统,其人格要素可以是“均等态”,即各要素的地位均等;也可以是“优势态”,即各要素中的某一要素具有突出的地位,但要素间的联系必须是整合而不是分裂,突出的要素应带动其他要素相应地发展。例如,对于心理健康者来讲,他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并加强自己的品性修养、审美意识,提高个人的整体素质。
这里强调人格的健全完美,当然是在理想的意义上而言的,一定时代一定的人们往往要塑造出一些理想人格的模式,作为健全人格的最高尺度。如耶稣基督、释迦牟尼是宗教理想人格的代表。圣人、至人分别是儒家、道家的理想人格。而“全面发展的自由的人”是马克思所理想的人格状态。有人也许会有疑问,强调人格要素的全面性,那些残疾人难道就不可能算有健全人格了吗?这里有一个健全人格的相对性与绝对性的问题。要知道各要素在人格结构中的价值地位是不一样的。健全人格内部有一个结构,这个结构是由人的不同素质组成的有机体。其中,文化的、道德的素质是健全人格的主干,规定影响着人格的性质。其次是心理素质,它介于社会精神与自然生理之间,或者说,心理素质是由社会精神与自然生理两方面构成。心理素质中的情绪、性格、认识、意识、气质、个性等部分,在许多情况下也会左右人格的性质。再次是身体素质,它是人格得以正常发展的原始条件和外在基础。
上述人格结构中的人格素质,有些属于内在人格,有些属于外在人格;有些是自然生理人格,有些是社会精神人格。其中内在的、社会精神要素的质,相对来说要高于外在的、自然生理要素的质,也就是说,社会心理的、道德的、审美的人格要素属于高质要素,自然生理的相对而言属于低质要素,因为人的本质在于他的社会性而不是他的生理性。作为大学生,应当怎样把握身体、心理、心灵、道德的锻炼与修养的关系呢?要想做一个完整的人,就必须全方位地修身养性,如果只注意身体健康而放弃或忽视心理、心灵的培养,那你就不成其为真正的人,因为你没有把握住并体现出那些决定你成为一个人的高层人格要素。相反,许多身残志不残的人,心理健康、心灵崇高、美丽,在他们身上散发着人性的力量与光辉。完美健全的人格境地是理想、是目标,但并不意味着达不到完美就不算健康人格。从理论上说,人格结构中的各个要素应全面平衡发展,但实际操作起来情况要复杂得多。由于人格要素在一定时间幅度内所接受的外部刺激并不一样,因而他们就很难做到时时刻刻均衡发展。因此,关于健全人格还有个相对标准的问题。在特定的环境中,由于某种外在的原因,我们也许没有在人格的所有方面都得到完全的发展,也许有的人身体有了残损,这种不完美是我们的主观愿望所不愿也无力改变的,关键是要看在人格结构中占高质层次的心理、道德、审美等要素是否健康。如果是健康的,那么,这样的人仍不失具有相对健康的人格。在这方面,我们可以举出许多如保尔·柯察金、张海迪等“身残志坚”的人,保尔、张海迪在生理人格上是有缺憾的。有些生理的、由外在条件造成的不健全,是我们无力把握的,但追求健全人格的力量,完全掌握在我们自己手中,如果我们积极锻炼身体、注意生理卫生与心理卫生,加强心灵、精神的修养,我们就有可能更多地接近理想的健康人格,从而成为有完整人格的人。
二、健全人格的塑造
同学们应当把健康的概念和做人联系起来理解,把塑造健全人格视做自我实现的一部分,视做人生的目标之一。
塑造健全人格,首先要重视身体的健康完整。生理状况是人格形成的物质条件。身体是我们进行活动、思维的物质基础。身体状况的好坏,不仅直接影响到人的体力、智力,对人的气质、性格、情绪等内在因素也关系很大。营养不良、发育不好或有疾患的青少年,在人格成长中会遇到许多障碍。身体健壮的人往往会精神饱满、性格积极乐观。人若体弱多病,则往往会影响到他的心理情绪和品性趣味。有一位女孩曾说她总是周期性地情绪不稳定。有一段时间她会充满自信,感觉生活很美好,走路都昂首挺胸、面带微笑。而有时内心中却充满自卑。一个人阶段性地出现烦躁、忧郁、委靡消沉、悲观狭隘,同他生活的境遇变化有关,但往往也同此阶段他的身体生理状况相关联。
此外,人格的成长、成熟,与身体的发育成熟也是相联系的。一般来说,人到18岁左右,才能形成比较稳定的人格素质。而少年、童幼期的人格是很容易变化的。在人格发展的过程中,外部环境的刺激以及身体内部生理特征的变化,会使成长中的人格发生方向性的转变。例如,一个少年在一场大病或肌体受到较大的伤害后,很可能会改变自己整个的禀性。毛泽东曾是一个特别重视身体素质的人。他青年时在一篇题为“体育之研究”的稿子中,曾对体、智、德等人格素质关系,做了一个巧妙的比喻,他说:“体者为知识之载,道德之寓者也,其载知识也,如车,其寓道德也,如舍。”可见,他当时是把“体”放在“智”、“德”的载体(基础)的位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