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以淡泊明 节从肥甘丧
【原文】
藜口苋肠者,多冰清玉洁;衮衣玉食者,甘婢膝奴颜。盖志以淡泊明,而节从肥甘丧矣。
【释义】
一个人,如果过着粗茶淡饭的生活,那么他的道德、操守就会像冰、玉一样纯洁;一个人,如果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那么他就会表现出一副甘愿卑躬屈膝的奴才面孔。这是因为人的志向在清心寡欲的状态下才能得到最好的体现,而人的道德操守则是在贪图物质享受的过程中消失的。
【解读】
品格气节是贵是贱,立场不同观点各异。讲气节的人宁死不弃其节,用生命换取做人的尊严,其贵重不是用黄金所能衡量的。
于成龙,字北溟,号于山,山西永宁(今山西离石)人。明朝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出生,清朝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去世,终年67岁,谥号“清端”,并追赠太子太保。
于成龙的先祖和父亲都在明朝做过官,也算是出身官宦家庭。他的父亲在乡里倡导孝义之道,颇有长者之风。受家庭熏陶,于成龙从小性格端庄,不苟言笑,又才智过人,是个崇尚实干、不屑空谈的人。
于成龙属大器晚成型。清顺治十八年(公元1661年),44岁的于成龙,不顾亲朋的阻拦,抛妻别子,怀着“此行绝不以温饱为志,誓勿昧无理良心”的抱负,接受清廷委派,到遥远的边荒之地广西罗城当县令。
罗城地处偏僻的边陲之地,刚刚隶属于清廷统治不到两年,由于局势混乱,两任知县一死一逃。罗城万山相连,沟谷纵横,交通落后,土地贫瘠,百姓生活十分贫穷。不仅如此,此地还盛行瘴疠,被人们视为绝境。
于成龙来到罗城,眼前的景象是:荒草遍地,数间茅屋,六、七家居民。县衙也只是三间破茅草房,而且破烂不堪。无奈,他只得寄居于关帝庙中。在这种情况下,随行的五名仆从不久或死或逃,而他以坚强的意志,抱病理事,迈开仕宦生涯的第一步。
于成龙心里清楚得很,要想把罗城治理好,首先要取得当地百姓的信任,要想取得当地百姓的信任,就要为百姓做些实事,为此,他开始有条不紊地展开了自己在当地的工作。
由于于成龙为罗城百姓办实事,所以,罗城百姓很尊敬他。每天早晚都给他请安问好。有时,百姓们还自发地凑些钱送给他,于成龙拒绝不收,百姓们说:“自从老爷到罗城来,我们才过上好日子,我们知道老爷一个人在这里清苦,凑了些钱,是给老爷买酒的。”于成龙却笑着说:“你们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一个人用不了这么多钱!把它拿回去自己用吧,你们用钱的地方多。”
于成龙是独自一人来上任的,家人仍留在山西。有一天,家人要来罗城探望他。消息传开,罗城人奔走相告。他们以为于成龙的家人来此取钱,便又凑了不少钱给他。于成龙婉言谢绝,笑着说:“从这里到我家6000里,路上带了钱财也不安全。”这些人跪伏地上,感动得痛哭流涕,于成龙也忍不住哭了。但他还是把这些百姓劝回去了,没有接受馈赠。
于成龙在罗城的突出政绩,受到广西布政使金光祖的重视,罗城被评为全省的榜样。
三年后,于成龙升任四川合州(今重庆合川市)知州。离开罗城时,他连赴任的川资路费都没有,罗城百姓更不希望于成龙走,于是,出现了“遮道呼号”:“‘公今去,我侪无天矣!追送数十里,哭而还’”的感人情景。
康熙是清朝入主中原的第二代君王,因此,有些地方还没有从战乱中恢复过来,四川就是其中之一。由于战乱,全省人口锐减。于成龙赴任的合州下辖三属县,人口极为稀少,各种赋税、徭役使百姓苦不堪言。目睹地方荒芜,于成龙决定以招抚百姓为当务之急,他首先革除宿弊,严禁官吏勒索百姓。
合州土地严重荒芜。而流民不愿耕种的原因是,一旦开垦,原主便前来索要。为此,他严格规定了“凡一占即为己业,后亦不得争论”的原则。同时明令各县为新附百姓解决定居与垦荒中的具体困难,并亲自为他们区划田舍,登记注册,借贷耕种。由于于成龙妥善解决了合州多年沉积的问题,不到两年,合州人口骤增,土地不再荒芜,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于成龙官职逐渐做大,但是艰苦朴素的作风一直没改。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于成龙升福建按察使。去福建上任时,他依然一捆行囊,两袖清风,开船前,他命差役上岸买了上百斤萝卜。有人感到奇怪,便问:“萝卜是不值钱的东西,买这么多干什么?”他很认真地说:“这些东西是我路上的口粮。”
于成龙刚到福建上任,就为当地渔民做了一件好事。当时,清廷与台湾郑氏正处于敌对状态。所以,在福建沿海地区实行“海禁”政策。当地一些官吏不顾连年兵祸、民不聊生,动辄以“通海”罪名大肆滥捕,使许多沿海渔民蒙受不白之冤。于成龙在审阅这些案卷时,发现牵连人数极多,有时一次处极刑的就达数十人或上百人之多,有的还殃及妇女和孩子。于是他坚决主张重审,对怕得罪朝廷而劝阻他的人说:“皇天在上,人命至重,吾誓死不能置百姓的性命不顾!”在他的主持下,先后使千余名渔民免遭屠戮而获释,没有钱的还发放川资路费。
第二年,于成龙得到福建巡抚吴光祚的赏识,吴光祚专疏向朝廷举荐,称于成龙为“闽省廉能第一”。从此,于成龙得到清廷的赏识和破格录用。康熙十九年(公元1680年),康熙帝下旨,委任于成龙为畿辅直隶巡抚。第二年春,又召见于成龙于紫禁城,当面褒赞他为“今时清官第一”,并“制诗一章”表赐白银、御马以“嘉其廉能”。未逾两年,又出任两江总督。
总督是封疆大吏,一个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在赴江宁(南京)上任时,于成龙不住驿站,更不住各地用于迎来送往朝廷命官的公馆。他自己买了一辆车,身上带了些零用钱,供投宿住店用。在两江总督任上,于成龙生活依然如故,每顿饭仍以青菜为主,从没有鸡鸭鱼肉,江南人称他为“于青菜”。遇有荒年,还要降低生活标准,用屑糠杂米做粥喝。他说:“这样可以节省很多米,用来赈济饥民。”在他的倡导和率先垂范下,当地大小官员的浪费之风都有所收敛,一改以前的奢侈之风,不敢讲排场。
康熙二十三年(公元1684年),一心为民的好官于成龙死于任所,卒年68岁。地方的各级官员都来吊唁,只见室内空空荡荡,并没有值钱的东西,床头放着一个陈旧的竹制容器,里面装有一件绨袍;还有几只瓦罐,有的盛了一点粗米,有的盛了用盐腌制的豆豉。除此之外,别无他物。于成龙去世的消息传来,江南的百姓罢市,聚在一起痛哭。康熙帝闻听于成龙去世,破例亲自撰写碑文,表彰于成龙廉洁刻苦的一生。后来,康熙皇帝多次巡视江南,一直怀念着于成龙,并勉励各级官员向于成龙学习。
不注重气节的人,哪怕只有一口狗食也可以让他屈膝下跪,他们坚信好死不如赖活着。
汉桓帝时期,他身边有一个贴身太监,名叫王甫,汉桓帝非常宠信他。王甫仰仗着桓帝的宠信,用尽各种手段敲诈、收贿朝廷官员,聚敛财富。他甚至敢敲诈皇帝的亲弟弟刘悝。
刘悝在桓帝即位后,被封为渤海王,后来,因为犯了“谋为不道”罪,被桓帝贬为瘿陶王(其封地在今河北宁晋县境),从食邑一郡之租,减少到仅食一县之租。刘悝原本是个奢侈浪费、挥金如土的王子,租税收入的突然骤减,根本无法满足他的日常生活,于是,他便想方设法要恢复原来的爵位。他左思右想,终于想到皇帝身边的“红人”王甫。于是,刘悝找到王甫,让他在皇上面前替他说情。
刘悝知道王甫是一个贪财之人,如果托他办事,不给他好处,他是不会尽最大努力去办的,于是,他就和王甫私下达成了交易,如果王甫能在桓帝的耳边多进美言,使自己恢复原来的爵位,那么,他将给王甫五千万作为酬谢。
虽然两人已达成协议,但是,王甫因为没有马上得到实惠,所以他却从来没有在桓帝面前替刘悝说过半句好话。但是,天有不测风云。没过多久,桓帝得了重病。在病榻上的汉桓帝,想到之前对自己同胞兄弟刘悝的处罚可能是太重了,于是,便写下遗诏,恢复刘悝渤海王的爵位。
桓帝死后,遗诏当众宣读,刘悝恢复了原来的爵位和封地。王甫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会变得这么突然,于是,他便将计就计,在刘悝面前装好人,说因为自己在皇上面前说尽了好话,才使得皇上在临终前幡然改悟,恢复了他的爵位。但是,刘悝根本没有理会他,王甫见刘悝是这样的态度,干脆直截了当地向他索要五千万的报酬费。刘悝虽然整天吃喝玩乐,但是也不是个白痴,他早就打听到王甫根本没在桓帝面前帮他说过一句好话。自己能恢复爵位,完全是因为桓帝开恩罢了,所以他拒绝给王甫一分一厘钱,从此二人结下了仇怨。
与很多宦官的性格一样,王甫的个性也非常阴险残忍,他发誓一定要报复刘悝。所以,他便挑拨灵帝刘宏和刘悝之间的关系,以解心头之恨。
灵帝是章帝之子河间孝王刘开的后代。因为桓帝无后,在他驾崩后,太后与窦武便决定让刘宏继位。灵帝继位时,有很多刘悝的传言,说他非常气愤称帝的不是自己,所以曾打算“钞徵书”赴京即位。王甫就抓住这个机会,添油加醋地将流言传到灵帝的耳朵里,灵帝虽然表面上没有什么,但心里却感到相当不快。王甫看透了灵帝的心,心中暗喜,心想刘悝的好日子应该没有多久了。
不久,王甫用了一个小小的手腕,便让刘悝背上了大逆不道的罪名。
王甫知道灵帝听了流言后非常生气,所以他决定再给加把火。于是,他收买了尚书令,让他诬奏中常侍郑飒等人暗中谋划要迎立刘悝为帝,而且刘悝也在招兵买马,时刻在做准备。灵帝盛怒之下,没有做任何调查证实,便命冀州刺史以大逆不道的罪名将刘悝收捕入狱,同时将他全家上下一百多口,也全部打入大狱。刘悝被逼自杀,其家眷也全部死于狱中。不仅如此,灵帝还将渤海国的太傅、国相以下的全部官吏,以没有辅佐好渤海王的罪名,全被诛杀。王甫就这样完成了他的报复之计,而汉灵帝不但没有察觉到是王甫制造的冤案,相反还念其有功,加官封侯,实在令人叹息。
王甫对待皇帝之弟尚敢如此,那么对待一般庶民的敲诈就更加肆意大胆了。
汉代对一些重要商品实行专卖制度,以垄断其利称辜榷。而许多官员就是利用辜榷来获取暴利的,王甫也是其中的一个。那时,为了防止官吏经商,政府制定了严厉的惩罚条例: “若买故贱,卖故责,皆坐赃为盗”,全部“迁徙免罢”。可见,那时对官吏经商处罚之重。
身为中常侍的王甫,当然对这方面的律法了如指掌,但是他却明知故犯。为了掩人耳目,他采用了非常巧妙的手段:他在背后出谋划策,指使门生王翘出面活动,他们肆无忌惮地“于郡官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就这样,王甫发了一笔横财。
常言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王甫知法犯法,暗中操纵经商的事情很快被京兆尹杨彪知道了。他细细调查内情之后,把此事原原本本地上告于司隶校尉阳球。阳球主管司察京师百官不法行为,他对王甫的嚣张跋扈的行为早已恨之入骨。于是,接到上告后,马上采取行动,他趁王甫出宫的机会,进宫面见哀帝,将王甫的辜榷官财物等罪行全部上奏给皇上,请求皇上下诏,将王甫及其党羽收捕,“宜并诛致”,得到汉哀帝的允许后,阳球便逮捕了王甫及其子永乐少府王萌等人。
阳球在主持考审王甫时,王甫吓得一一招认自己犯罪的事实,但最终还是没有被免去酷刑,最后阳球命人将王甫的嘴里塞满了土,将其乱棍打死,而且“僵磔甫尸于夏门亭”,尸旁还用大笔写下“贼臣王甫”四个大字。随后没收了他的全部财产。
贪秽贵骄的宦官王甫,就这样受到了严酷的惩罚。这就是道德败坏、贪图钱财的最终结局。
烈士让干乘 贪夫争一文
【原文】
烈士让千乘,贪夫争一文,人品星渊也,而好名不殊好利;天子营家国,乞人号饔飧,位分霄壤也,而焦思何异焦声?
【释义】
看中道义节操的人,可以把千乘兵车的大国让给别人;而贪得无厌的人,一文钱也不会让与别人。如此看来,人的品德的确有天壤之别,然而,如果一个看中道义的人喜欢沽名钓誉,而一个贪得无厌的人喜爱钱财,这两者在行为上没有任何区别。一个帝王治理国家,和一个乞丐乞讨一日三餐,从地位来看,确有天地之别,然而,在皇帝冥思苦想国家大事和乞丐哀声乞讨时,他们的艰苦情形有什么差别呢?
【解读】
春秋时期,齐国有一个大夫叫田乞,他和百姓的关系处理得很好,享有很高的声誉。
田乞在向百姓粜粮食时,用大斗量出,而在收取赋税时,却用的是小斗,这样一来,百姓的粮食不但没少反而变多了。田乞的家人很不理解,问他为什么非要这样做,他说:“一个国家的兴衰取决于百姓,如果百姓相信你、支持你,那么国家就会安定富强。反之,如果百姓怒视你、反对你,那么国家就将会灭亡。所以,要想得到百姓的拥戴,就得给他们实实在在的好处,光靠嘴上讲得好听,没有任何用处。”
家人听了又问:“你说得很有道理,可是为什么不明白告诉百姓呢?”
田乞说:“‘德’,有阴德和阳德之分,如果说白了要给人家什么好处,这叫阳德。但这不是最高尚的德行,最高尚的是阴德。它给别人好处,并且不让别人知道,让人们自己悟出其中的道理。我的这种‘大斗出,小斗进’的做法,便是行阴德于人民!”
家人听了他的一翻道理,都信服了。
不久后,有一个叫叔向的大臣,看到田乞行阴德于民的做法,偷偷地和家人说:“百姓是非常明白事理的,他们会真心地归向田氏,田氏将来肯定会取得齐国的政权。”
果然,到田乞的儿子田成子的时候,田氏取得了齐国的政权。
许多人把名利欲望看做是生活的重要部分,甚至是人生的全部。所以,这些人就会拼命地索取想要的一切,从而失去生活中更美好的东西。退而言之,就算是利用各种手段得到了名利地位,赢得了别人的称赞,然而,以此博得的名声,也只会给他们的人生增添一份痛苦。
高恒,是乾隆年间大学士高斌的儿子,其姐姐又是乾隆皇帝的慧贤贵妃,因为这层裙带关系,他年轻时就做了高官,户部主事、郎中、长芦盐政、两淮盐政等官他都做过,尤以盐政时间为长。
在中国封建社会里,食盐历来实行官家专卖。所以,主管盐政的官僚,一直是财源滚滚。
高恒的堂兄高晋,也是官运亨通。在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被调为两江(指江南、江西两省,后江南分为江苏和安徽,但三省仍合称两江)总督。按照当时的律法,哥哥做了两江的总督,担任两淮盐政的高恒必须回避,所以,他在高晋上任的同时被调为总管内务府大臣。虽然不再做盐政,但是他企任吏部侍郎,仍常常过问盐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