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萧绯云提了一口气,高呼道。
锦衣人早就知道后面有人追他,不过看是个身量不足的孩子,也没大在意,后来见他居然赶了上来,心里也诧异,自己骑的汗血宝马已是难得,那小孩哪里得来这么好的马?这时听他喊打劫,又是一惊,是个小山贼?锦衣人笑了笑,这孩子倒有趣,陪他玩玩。
“打劫!停下来!”萧绯云又喊。
锦衣人笑道:“小山贼,你要追得上我,我就停下,追不上那我可就走啦!”说完甩了一下马鞭,红马负痛,一下子又超过阿烈。
“阿烈!别给我丢脸!追上去!”
一红一白两匹骏马一前一后奔跑着,速度,耐力都不相上下。一个时辰过去了,竟分不出胜负。
“好了,好了,我认输。”锦衣人勒停红马,对萧绯云抱拳:“小兄弟的良驹果然厉害,在下佩服。”
萧绯云勒住阿烈,阻了一人一马的去路,说道:“我还没赛过你呢,你怎么就认输了。我的阿烈天下无双,再跑一天一夜都使得。”
“这个我信。”锦衣人已看出绯云的马是千金难买的“照夜狮子”,只不明白这样一匹好马竟会落到一个小山贼手里,觉得有点可惜。心里想着,许是山贼们害人性命抢来的,看萧绯云的目光不免就带了厌恶。
“既然你输了,那么就将财物给我,免得我伤了你。”
“……”还真要打劫,这小鬼头,“这样吧,我们再来赌一次如何?我站在这里不动,只要你能碰到我身子,我就算输了,财物都给你,如果你输了,就留下你的马。”
萧绯云听着要拿阿烈作赌注,哪里肯依,抽出竹箫当剑向锦衣人刺去:“你当我傻子么?你的命都没阿烈值钱,看来你是敬酒不吃吃罚酒,看招!”
“啧啧,小小年纪心忒歹毒,还要谋财害命。”锦衣人轻松闪过几招,看着萧绯云的剑法套路居然是“玄冥剑法”,心下大奇。原本他是想着给这小山贼一个教训,这会倒是犹豫了。
二人从马上打到马下,萧绯云的剑法只有招式,内力不足,打了半天,自己累得满头大汗,锦衣人却仍一派轻松左躲右闪,萧绯云连他的衣角都没扫到。
“哇!”萧绯云见锦衣人如此戏弄自己蹲在地上大哭起来,“黑子欺负我,师父欺负我,你也欺负我!你们都欺负我!”
锦衣人万万没想到刚才还凶巴巴的小人,怎么突然就哭起来,一时间竟不知该如何做。
“好容易打个劫,追了半天又打了半天,还是什么都没有,哇哇!”萧绯云哭得更伤心。
“小兄弟,”锦衣人清了清嗓子,“不是我不给你劫,今天身上确实没带银两。”
“有什么就给什么啊,今天是我第一次打劫,总不能坏了彩头。”萧绯云看了一眼锦衣人,又说,“你穿得这么好,怎么可能没钱,骗我罢了。”
“好好,你只要回答我谁教你剑法的,我就给你。”“玄冥剑法”江湖只有三人会,创此剑法者-玄冥老人,玄冥老人的弟子-欧阳予,然后就是欧阳予的弟子-苏青峰,三人中玄冥老人已作古,欧阳予在朝廷当值,苏青峰三年前中剧毒,生死不明,这小孩师从何处?
“你这人真不爽利!给就给不给就不给,哪里来这么多问题!我师父的大名岂是你想知道便能知道的,哼,别做梦了。我问人要东西,哪个敢问为什么,你不给就算了,我走了!”
真是个小霸王!锦衣人苦笑:“给,给!不能坏了小侠的彩头。”
萧绯云见他叫她“小侠”,还给财物,顿时收起眼泪:“早这样多好,费了多少事。”
锦衣人哭笑不得,解下腰间的玉佩,递给绯云:“身上委实没带银两,改日给小侠送来。小侠若不嫌弃,就拿着这玉佩吧。”
“好,我走了。”萧绯云接过玉佩,骑上阿烈,回头对锦衣人一笑:“多谢你的玉佩,今儿个我很高兴!”
锦衣人看着远去的白影,感慨:原来世间还有这样打劫的!
萧绯云把玩着玉佩,心里喜滋滋的,想不到自己一出手就得了这样美的玉佩。她把箫上的丝绦解下来,把玉佩挂上去,翠绿箫,莹白玉,果然好!
“绯云!”
萧绯云跳起来,见是苏青峰,撇撇嘴:“师父这么大声干吗,吓着云儿了。”
“叫你好多声你都不应,发什么呆?”苏青峰揉揉绯云的头发。
萧绯云收好箫,笑道:“哪里在发呆,在想怎么练好剑法呢。”
“哦?云儿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勤勉了?”苏青峰打趣她,“师父很久没听你吹箫,今天我们师徒二人合奏一曲如何?”
“好啊。”绯云拿出箫。
苏青峰盯着她的箫,问:“这个玉佩你哪里来的?”
“这个吗?好看吧。”
苏青峰点点头,从她手里接过玉佩仔细看了看,毫无杂质的羊脂白玉雕琢成蝴蝶状,左边翅膀上刻着一个很小的“关”字,果然是蝴蝶山庄的东西。
“这个你哪里得来的?”
萧绯云见师父喜欢,就一五一十把打劫的事说了一遍。苏青峰听后,陷入了沉思,如果绯云形象得没错,那个锦衣人极可能就是蝴蝶山庄的少庄主关君海,那么他肯定已怀疑自己的身份,他给绯云这个玉佩是否是告诉自己,他知道了?
苏家和关家是世交,因着相隔甚远,来往并不繁密,苏青峰和关君海从小到大只见过几面,最后一次见面也是五六年前的事,如果他认出照夜狮子和玄冥剑法,那么,自己怕是不能在犀牛山寨多呆了。只是,苏青峰有疑惑,关君海并不是行事拖沓之人,如果他猜到自己和萧绯云的关系,为何不直接寻了来?怕他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师父?”
苏青峰回过神来,帮萧绯云把玉佩重新挂好:“玉佩很好看,咱们吹箫。”
“嗯!”萧绯云烂漫至极,心上从不留事,也无过多烦恼,今日打劫出乎她的意料,但拿到战利品她便什么都抛在了脑后。
是夜,月朗星稀。苏青峰拿了壶酒,坐在屋檐上,不时喝上一口。
“贤弟雅兴,大哥也凑个趣儿。”萧振远拿了大坛子酒上来。
“大哥!”
两个人默默的喝着酒。
“起风了,就快变天了。”萧振远悠悠的说了句。
“是啊,秋末了。我来犀牛山也三年了。”
两人又是一阵沉默。
“贤弟,大哥想拜托你一件事。”
“大哥客气什么,有小弟帮得上的尽管开口。”
“今晚你带绯云下山,能走多远走多远。”萧振远猛灌一口酒。
“大哥?!”苏青峰站起来,不可置信的看着萧振远。
“你坐下,好好听我说。我本是北冥国风族人,二十多年前被灭族逃来这里。我们风族本是北冥国名门望族,族人善瞳术,也叫‘摄魂眼’,拥有这样眼睛的人能够驾驭任何飞禽走兽,因通宵禽言兽语,便有了些预知能力,灵力最高的族人被国王命为‘大祭司’,主管国家重要祭祀祈福活动。因为嫁娶关系,风族血液逐渐不纯正,拥有‘摄魂眼’的人也越来越少,很多族人开始另辟蹊径,用辅助工具驾驭百兽,创出了嫡系瞳术外的驭术。我没有继承到摄魂眼,承了驭术一支的衣钵,上次给你吸毒的‘碧血蛭’就是用特殊音律控制的。因为经常与动物接触,其中很多都有剧毒,且攻击性强,逐渐的,族人的医术也独树一帜。我族族人便按各人天赋,分别学习瞳术、驭术或医术,成了北冥国的百年大家族之一。
本来一切都好好的,谁知族里出了一个败类,他没继承到摄魂眼,但人很聪明,不仅能驾驭各类动物,医术也是族里面拔尖的,可惜他心胸狭隘,气不过有摄魂眼的大祭司,他认为他的能力才是族中最强大的,而国王却只看重一双眼睛。他掩人耳目,偷偷研究制毒,并暗地里与四王子勾结,欲毒杀国王,拥四王子为王,而他的条件就是当大祭司。”
“事情败露了?”苏青峰忍不住插了一句。
“没有,他们计划得很周详,老国王突发疾病去世,遗诏上说太子无能,四王子贤德,故立四王子为王。大家心里虽都不信,但老国王的死很自然,找不出破绽,诏书也是真的,所以四王子顺利登上了王位,那个人也如愿做了我国的大祭司。”
“那怎么还会……”
“你想四王子用这种手段得了王位,他能坐得舒服吗?虽是万人之上,他也怕事情败露,一切成空。那个人和风族都成了他的眼中钉,肉中刺,他怕那个人出卖他,忌惮风族出现第二个这样的人,所以他不得不下手。不知如何,族长知道了那个人做的事情,但木已成舟,族长召集元老会议,我作为嫡长子,也参加了会议。族长建议要消除那个人的族籍,把他关在雪山的密洞内思过一生,大家都认同。雪洞是我族历代族长的墓穴,机关设计巧妙,只能进,不能出,他靠守墓人每天从拳头大小的洞里送进的食物为生。
押走那人不久,族长八十八高寿,便设家宴举族同欢。我记得那晚的月色和今天的一样好,整个族的人都聚在一起庆祝,还有许多交好的官员和朋友。谁也不知道,下一刻欢声笑语将变成嘶声惨叫,美酒佳肴会变成血肉横飞。”
苏青峰听到此处,不禁打了个寒噤。
“三百三十一条人命啊!就这样没了,连尚在襁褓中的婴孩都不放过!因为是嫡长子,为了保全我,许多族人都作了挡箭牌,我眼睁睁看他们一个个倒下!亏得那天我带了刚制服的雪狮去,我骑着它左突右冲,终于从后院跑了出去,回头一看,满眼都是血光、火光。风族自此消失。”
萧振远停下来,喝口酒。苏青峰也喝了口酒。
“我一路往南跑,直到跑出北冥国,才敢停下来。当年我才十八岁,过惯了公子哥的生活,讨生活的法子一点不会,差点饿死在街头,亏得家臣聂刚在旁守护,惶惶然如丧家之犬般的过了两三年。我们乞讨过,后来又抓些珍禽异兽卖,手头逐渐有了些钱,但我不敢做太多这样的买卖,怕被北冥国的探子发现。四王子疑心重,恐怕不信风族真的已灭。其实他也可怜,做了国王,却整日都提心吊胆,担惊受怕,害怕风族的人复仇。”
“有一次,我为了寻血猿,路经此山,一伙山贼要劫我财物,我就和他们打起来,这伙山贼虽没什么功夫,但人多了我还是有些吃力,况且我也不想伤人性命,所以越打越吃亏。我看情况不妙,就从怀里掏出迷药,把他们弄昏,捆绑起来。这时,又有一伙人从山上下来,看到这个情形,一个块头很壮的人出来问我,想不想落草为寇,他愿让贤。我当时已在梓国流荡三年,原是有些倦了,就一口答应他,但没做寨主,只让聂刚跟了我一起进寨。
三年后,寨主在一次劫镖中不幸身亡,大家一致推举我作寨主,我说我做可以,但规矩得重新立,愿留下来的大家一起共生死,不愿意留下来的送些资费给他们闯生活去。听完我的规矩,只走了十几个人。他们原都是善良百姓,只因日子过不下去了才落草,并无大恶。
又过了四年,我遇到了云儿的娘。当时有个贪官被贬,举家迁移,云儿的娘是官太太的丫鬟,抢光了那个贪官的财物,我就跟她说,愿意跟我走吗?想不到云儿的娘竟一口答应。我实在高兴!第二年云儿出生,我就和她说了我族的事,她也没离开我。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就只云儿一个,但已足够,云儿是个好孩子。”
萧振远叹道。
“大哥,你要我带走云儿又是为何?”
“他们就要来了!”萧振远说着,手一抖,酒撒了一半,他把剩余的饮尽,“这几天我发现山里有陌生人的痕迹,今天抓到一个,弄晕后,我翻了翻他的衣袖,果然内里印着一个五彩麒麟,那是北冥国的圣物,也是北冥国的标志。想必三年前我下山寻碧血蛭,被他们发现了蛛丝马迹。
他们到底是寻来了!我自在了二十多载,已经很满足。但云儿还小,她的人生还没开始,绝不能因为风族的事,毁掉她一辈子。”
“要走一起走!”苏青峰说道,“大哥,既然你已经知道他们要来,必是要赶尽杀绝的,留下徒送性命。”
“贤弟!莫忘了我是和帝王斗!他们肯定已派人回北冥国报告,碍于这边人手不够,才不敢打草惊蛇,我留在这里牵制他们的注意力,你们今晚就走。”
“大哥!”苏青峰咬牙握拳,内心郁愤。
“贤弟,不必多说了,我信得过你!我要是走了,犀牛山寨百来号人就得陪葬,北冥国王不会善罢甘休,天涯海角他都不会放过我的。你不必再劝,当我是大哥就带云儿走!”
“可是,大哥……”
“走吧,当大哥求你,云儿是风族最后的嫡系血脉,且继承了摄魂眼,若让北冥国得到她,必是除之后快。我必须留在这里稳住密探,既然已经打草惊蛇,相信他们已严密将这山寨监控起来。贤弟,你功夫卓绝,云儿跟你学了几年,也有些底子,必不会拖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