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林安,毛球,我
遇见我之前,林安养了一只白色的小狗,因为体型滚圆,林安给它起了一个可爱的名字:毛球。我生性不喜欢小动物,然而这小东西是林安的心头肉,为了讨好林安,我总是努力扯着嘴角,抱着它做各种姿势,因为每每这时,林安就会显得非常兴奋,会迅速跑到卧室,拿着佳能单反相机,开心地命令着我和毛球,然而,这奇怪的小东西最讨厌的事大概就是让它一动不动地蜷缩在我的怀里拍照,每每总是不如意,各种挣扎,这时林安总是冲我面露苦笑,然后放下单反,轻轻走到我的身边,接过在我怀里不停对他摇尾巴的毛球,温柔地一下一下地抚摸着它的背,等毛球情绪稳定得差不多时,林安便会小声示意我去拿相机,帮他们拍照;所以,相册里,总是放满了林安和那只毛球的照片,照片中,林安总是笑的那么阳光灿烂,那只毛球亦是鼓着脸,摆着各种撒娇姿态;而我和林安两个人的合照,总是少得可怜。有一次,实在是忍无可忍,我便对着林安发了火,原谅我,恋爱中的女人总是想让自己爱着的男人完完全全属于自己,容不得任何外来生物侵犯主权;就这样,蜷缩在懒人沙发里的林安和那只毛球静静地不发一语,看我一个人在他们的面前各种张牙舞爪,歇斯底里了一个多小时;等到气完全消了,我才意识到自己像个小丑一般,忘情地卖力地演了一场独角戏,在这个舞台下,仅有的两位观众竟然没有一丁点点的掌声或者唏嘘声,愤怒全无后,剩下的只是不知所措的尴尬。
夏日午后的阳光是那样的柔和,从落地玻璃窗娇羞地透射进来,静静地洒落在眉眼浅笑的林安的肩膀上和小麦肤色的脸上。林安的骨骼自是生得匀称俊秀,是个“好看”的男人。是的,我也是个俗套的女人,“外貌控”一个。
噗嗤一声,我们便不约而同相视而笑,林安更是夸张,边笑边踢着腿,仿佛受到惊吓的毛球“蹭地”一下子蹿到厨房去。
我走过去,轻轻地伏在林安的胸膛上,极其应景地小声叙道:“林安,我爱你。”
“嗯,我知道。”
我感受着林安来自心脏那里“咚咚咚咚”有节奏的心跳声,一下子想到席慕容的那句诗歌:向爱情举杯吧,当它要来的时候,我所能做的,也只有如此了。
“林安……我们好好的,好吗?”
“嗯,好。”
到后来,我才知道,原来,毛球是几年前,林安在小巷子垃圾桶边捡到的,林安本来不想理会这只早已湿透辨不出具体模样的狗,但就是无意对上毛球那一对黑得不见底的眼眸,林安心下一紧,便带了回去,独自喂养。
这只毛球,填满了林安那段父亲因心脏病发作死亡,母亲改嫁的残酷的时光。
可是,就是那段因为毛球的无声陪伴而古老的如同泉水般清澈干净的已经流逝的时光,很遗憾,没有我的位置,那样的林安,不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