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郊祀歌·象载瑜》章说:“象载瑜,白集西。”颜师古说:“象载,就是象车。象车从山中出现,祥瑞之车。”《赤蛟》章说:“象舆锺辕”(锺辕,车上穿绳的大环),即是指此。而《景星》章说“象载昭庭”。师古说:“象,是说悬象的意思,悬象秘事,昭显于庭。”二字同出一处,而师古作了两种解释。根据乐章词意,是指瑞应车,排列于庭堂之下。三刘《汉》释之说也有此解释。但说“白集西”
为西郊雍水之麒麟,这就不对了。《汉郊祀歌》为十九章,都将每章之名写在后面,《象载瑜》前一行说:“汉武帝驾车巡幸到雍水获得一只白麒麟而作。”自名前篇为“朝陇首,览西垠”之章,不应于下篇又赘出这一篇章。
管晏之言
【原文】
孟子所书:“齐景公问于晏子曰:‘吾欲观于转附、朝,遵海而南,放于琅邪,吾何修而可以比于先王观也?’晏子对曰:‘天子诸侯,无非事者。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今也不然。师行而粮食。从流下而忘反谓之流。从流上而忘反谓之连。从兽无厌谓之荒。乐酒无厌谓之亡。先王无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景公说,大戒于国。”管子内言戒篇曰:“威公将东游,问于管仲曰:‘我游犹轴转斛,南至琅邪。司马曰,亦先王之游已。何谓也?’对曰:‘先王之游也,春出原农事之不本者,谓之游。秋出补人之不足者,谓之夕。夫师行而粮食其民者,谓之亡。从乐而不反者,谓之荒。先王有游夕之业于民,无荒亡之行于身。’威公退再拜,命曰宝法。”观管、晏二子之语,一何相似,岂非传记所载容有相犯乎?管氏既自为一书,必不误,当更考之晏子春秋也。
【译文】
《孟子》记载:“齐景公问晏子说:‘我准备去到转附(今山东芝罘山)、朝儛(今山东召石山)那两座山上去游玩,然后沿海岸南行,一直到琅玡山(今山东诸城县境),我该怎么做,才能与过去的圣贤君王外出巡游相似呢?’晏子回答说:‘天子、诸侯出巡,没有不和政事、国事相联系的。春天巡察耕作,对贫困之家给予补助;秋天考察收获,对缺粮的贫户给予资助。今天可不是这样了,国王一出巡,四处收集粮食,从上游顺流而下玩乐,忘记了归返,叫流。从下游向上游游玩,忘记了归返,叫连。成天沉溺在外出打猎取乐之上叫做荒,毫无节制地饮酒叫做亡。先王没有流连之乐,荒亡之行。’景公听了很高兴,在全国作好接济穷人的准备。”
《管子·内言戒篇》说:“齐威公将往东游览,问管仲道:‘我拟游览的路线是从轴山到斛山,再向南到琅玡山。司马说,这是先王之游。为什么
这样说呢?’管仲回答说:‘先王之游,春天出去考察没有能力进行耕种的人户,叫做游。
秋天出去巡视,补助缺少粮食的人户,叫做夕。出游兴师动众,搜集粮食,叫做亡。出游乐而不返叫做荒。先王有游夕之职责,无亡荒之行为。’威公退而再拜,命令称管仲的意见为宝法。”观管、晏二子的话,何其如此相似?难道是传记所载的内容可以互相转移吗?管氏既然自为一书,必定不会误载,应当进一步考证《晏子春秋》一书了。
共工氏
【原文】
礼记祭法、汉书郊祀志,皆言共工氏霸九州,以其无录而王,故谓之霸。历志则云:“虽有水德,在火木之间,非其序也。任知刑以强,故伯而不王。周人迁其行序,故易不载。”注言:“以其非次故去之。”史记律书:“颛帝有共工之陈,以平水害。”文颖曰:“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虐,故颛帝伐之。本主水官,因为水行也。”然左传郯子所叙黄帝、炎帝五代所名官,共工氏以水纪,故为水师而水名。杜预云:“共工氏以诸侯伯有九州者,在神农之前,太昊之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盖其与炎、黄诸帝,均受五行之瑞,无所低昂,是亦为王明矣。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至今祀以为社。前所纪谓“周人去其行序”,恐非也。至于怒触不周之山,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此说尤为诞罔。洪氏出于此,本曰“共”,左传所书晋左行共华、鲁共刘,皆其裔也。后又推本水德之绪加水于左而为“洪”云。尧典所称“共工方鸠僝功”,即舜所流者,非此也。时以名官,故舜命垂为之。
【译文】
《礼记·祭法》、《汉书·郊祀志》都说共工氏称霸九州,因他不是按照正常的途径为王,故称他为霸。《历志》则说:“共工虽有水德,但水德在火德与木德之间,不符合五行的次序。共工只知道加重刑罚来显示自己的强大,不知道为政以德,因此只作到伯的地位,没有为王。周人变动了共工在五行中的次序,因此《易经》不载他的事情。”《历志》的注文说:“以他不符合五行的次序,故将他去掉。”《史记·律书》载:顼因为有了水官共工的建议,才得以平息水害。文颖注释说:“共工,主管水的官吏。少昊氏衰败以后,他秉政为虐,故顼讨伐他。他本是主管水利的,因此在五行中为水行。”然而《左传》中郯子所叙黄帝、炎帝五代所任命的官中,共工氏因治水,所以被任命为水师,以水名为官名。杜预说:“共工氏以诸侯的身份霸有九州,这是在神农之前的事,太昊之后,亦受水瑞,以水名官。”大概共工与炎、黄诸帝,均受五行之瑞,没有高下之分,所以他称王是很明显的事情。他的儿子名叫后土,曾平定过九州,到现在人们还把他作为社神来供奉祭祀。前面所谓“周人去掉了共工在五行中的排列次序”恐怕不对。至于所谓共工怒触不周山,天倾西北,地不满东南,这种说法尤其荒诞无稽。洪这个姓氏本出于共,《左传》所记晋左行共华,鲁共刘,都是共工的后裔。后来人们推演水德之源,便在左边添水字而为“洪”。《尧典》所称“共工每于所在之方都能聚集善事以现其功”,而舜时流行的说法,则又与此不同。当时实行任命制,因此舜命垂治理地方。
汉志之误
【原文】
昔人谓颜师古为班氏忠臣,以其注释纪传,虽有舛误,必委曲为之辨故也。如五行志中最多,其最显显者,与尚书及春秋乖戾为甚。桑谷共生于朝。刘向以为商道既衰,高宗乘敝而起,既获显荣,怠于政事,国将危亡,故桑谷之异见。武丁恐骇,谋于忠贤。颜注曰:“桑谷自太戊时生,而此云高宗时,其说与尚书大传不同,未详其义,或者伏生差谬。”按艺文志自云:“桑谷共生,太戊以兴,鸣雉登鼎,武丁为宗。”乃是本书所言,岂不可为明证,而翻以伏生为谬,何也?僖公二十九年,大雨雹。刘向以为信用公子遂,遂专权自恣,僖公不寤,后二年,杀子赤立宣公。又载文公十六年,蛇自泉宫出。刘向以为其后公子遂杀二子而立宣公。此是文公末年事,而刘向既书之,又误以为僖。颜无所辨。隐公三年,日有食之。刘向以为其后郑获鲁隐。注引“狐壤之战,隐公获焉”。此自是隐为公子时事耳,左传记之甚明。宣公十五年,王札子杀召伯、毛伯。董仲舒以为成公时。其他如言楚庄始称王,晋灭江之类,颜虽随事敷演,皆云未详其说,终不肯正诋其疵也。地理志中沛郡公丘县曰:“故滕国,周懿王子叔绣所封。”颜引左传“郜、雍、曹、滕,文之昭也”为证,亦云未详其义。真定之肥累,淄川之剧,泰山之肥城,皆以为肥子国,而辽西之肥如,又云“肥子奔燕,燕封于此”。魏郡元城县云:“魏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遂氏焉。”常山元氏县云:“赵公子元之封邑,故曰元氏。”不应两邑命名相似如此。正文及志五引呼池河,皆注云:“呼音呼,池音徒河反。”又“五伯迭兴”注云:“此五伯谓齐威、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也。”而诸侯王表“五伯扶其弱”注云:“谓齐威、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也。”异姓诸侯王表“适戍强于五伯”注云:“谓昆吾、大彭、豕韦、齐威、晋文也。”均出一书,皆师古注辞,而异同如此。
【译文】
过去人们都说颜师古是班固的忠臣,是因为他注释《汉书》纪传,虽有乖讹之处,也必定委曲辨解的缘故。如《汉书·五行志》中错乱最多,其中最明显的是与《尚书》、《春秋》记载的矛盾。例如桑、谷同时生长于朝堂的事,刘向认为商道既衰,高宗因此而奋起,当国势得以繁荣之后,他却怠于政事,使国家陷入危亡之中。因此桑、谷之异常就出现了。武丁很恐惧,即向忠良之贤臣谋求治国良策。颜师古对此注释说:“桑、谷是太戊统治时期生于朝堂之上,而此说是高宗时期,其说与《尚书大传》不同,不清楚其义,或者是伏生搞错了。”据《汉书·艺文志》班固自己的说法是:“桑、谷共生,太戊(即武丁)由此振兴,鸣叫的野鸡落在方鼎之上,武丁成为一代宗王。”这本是《汉书》上说的,难道不可以作明证吗?而反以为是伏生的错误,为什么呢?鲁僖公二十九年,大雨冰雹。刘向认为这是僖公信用公子遂,遂专权霸道,僖公却不省悟。两年后,公子遂杀害了公子赤而另立宣公。十六年,蛇自泉宫出,刘向以为此后公子杀二子而立宣公。此本是文公末年事,而刘向既将此事记载下来,又把文公误作僖公。对此,颜师古则无所辨析。鲁隐公三年,出现日食,刘向认为这是其后郑国俘获鲁隐公的预兆。而颜师古则引“狐壤之战,鲁隐公被俘获”这句话来作刘向的佐证。事实是,这事发生在鲁隐公为公子之时,《左传》记载得很明确。鲁宣公十五年,王札之子杀召伯、毛伯这件事,董仲舒以为发生在成公之时。其它如说楚庄王开始称王,晋国消灭江国之类的时间,颜师古都是随事敷衍,都说不清楚具体情况,终究不肯正面指出《汉书》的毛病。《汉书·地理志》记沛郡的公丘县说:“过去的滕国,是周懿王的儿子叔绣所封之地。”颜师古引《左传》“郜、雍、曹、滕四国,晋文公之显扬威德之地”为证,也说不清楚它的意义。真定的肥悗(今河北正定境内),淄川的剧(今山东寿光),泰山的肥城(今属山东),都被当作肥子国。而辽西的肥如,又说是“肥子逃奔燕国,燕国封他在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