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为币,本皆足陌。梁武帝时,以铁钱之故,商贾浸以奸诈自破,岭以东,八十为百,名曰“东钱”;江、郢以上,七十为百,名曰“西钱”;京师以九十为百,名曰“长钱”。大同元年,诏通用足陌,诏下而人不从,钱陌益少,至于末年,遂以三十五为百。唐之盛际,纯用足钱。天祐中,以兵乱窘乏,始令以八十五为百。后唐天成,又减其五。汉乾祐中,王章为三司使,复减三。皇朝因汉制,其输官者,亦用八十,或八十五,然诸州私用,犹有随俗至于四十八钱。太平兴国二年,始诏民间缗钱,定以七十七为百。自是以来,天下承用,公私出纳皆然,故名“省钱”。但数十年来,有所谓“头子钱”,每贯五十六,除中都及军兵俸料外,自余州县官民所当得,其出者每百才得七十一钱四分,其入者每百为八十二钱四分,元无所谓七十七矣。民间所用,多寡又益不均云。
【译文】
用钱为币,本来都足够一百文。梁武帝时,用铁钱的缘故,商贾们作奸行诈逐渐破坏了一百文的规矩。南岭以东,八十为百,名叫“东钱”;江、郢(今湖北江陵)以西,以七十文为一百文,名曰“西钱”;京师以九十文为百,名叫“长钱”。大同元年,梁武帝下诏通用足百文钱,诏下而人们并不实行,百文中的实钱越来越少,至于武帝末年,遂以三十五文为一百。唐代兴盛时期,只用足百钱。唐哀帝天祐年间,因兵乱经济困乏,始令以八十五钱为一百。后唐天成年间,又减掉五文。后汉乾祐中,王章担任三司使,又减掉三文。宋朝因袭后汉制,输给政府的赋钱,八十或八十五文为百,然诸州私用,犹有随俗至于四十八钱。太平兴国二年,始诏民间缗钱,定以七十七文为百。自是以来,天下承用,公私出纳都遵此制,故名“省钱”。但数十年来,有所谓“头子钱”,每贯五十六文,除中都及军兵俸科钱外,其余各州县官民应当得到的是,支出每百文为七十一钱四分,收入每百文为八十二钱四分,原本没有所谓七十七文。民间所用,多少就更不均匀了。
旧官衔冗赘
【原文】
国朝官制,沿晚唐、五代余习,故阶衔失之冗赘,予固已数书之。比得皇祐中李端愿所书“雪窦山”三大字,其左云:“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使持节华州诸军事、华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凡四十一字。自元丰以后,更使名,罢文散阶、检校官、持节、宪衔、勋官,只云“镇潼军承宣使”六字,比旧省去三十五,可谓简要。会稽禹庙有唐天复年越王钱镠所立碑,其全衔九十五字,尤为冗也。
【译文】
宋朝官制,沿袭晚唐、五代的余习,因而官阶、官衔失之于冗赘,我已数次提到这个问题。
近得仁宗时李端愿所写的“雪窦山”三个大字,其左边为:“镇潼军节度观察留后、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刑部尚书、使持节华州诸军事、华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国。”共四十一字。自神宗元丰以后,更改诸使之名,罢除文散官阶、检校官、持节、宪衔、勋官,只说“镇潼军承宣使”六字,比旧省掉三十五字,可谓简要。会稽禹庙有一块唐朝昭宗天复年间由越王钱镠所立的碑石,其全衔达九十五字,尤为冗赘。
吏胥侮洗文书
【原文】
郡县胥吏,揩易簿案,乡司尤甚。民已输租税,朱批于户下矣,有所求不遂,复洗去之邑官不能察,而又督理。比其持赤钞为证,则追逮横费,为害已深。此特小小者耳,台省亦然,予除翰林日,所被告命后拟云“可特授依前正奉大夫充翰林学士”,盖初书黄时全文,故官告院据以为式,其制当尔。而告身全衔亦云“告正奉大夫充翰林学士”,予以语吏部萧照邻尚书曰:“如此则学士系衔在官下,于故事有戾,今欲书谢表,当如何?”萧悚然。旋遣部主事与告院书吏至,乞借元告以去,明日持来,则已改正,移职居官上,但减一“充”字,于行内微觉疏,其外印文,浓淡了无异,其妙至此。
【译文】
郡县胥吏,涂改簿册案卷,乡司一级尤其厉害。百姓已经输送了租税,户口簿里已经用朱笔勾画过了,而乡司胥吏向户主求贿,不遂,将朱笔所勾洗掉,县官不能觉察出来,又督促再交。等到户主持赤钞为证,要求追回被横加多收的税费时,百姓受害已深了。此还是很小很小的事。台省也是这种情况。我授任翰林学士那天,被告知的委任状是“可特授依前正奉大夫充翰林学士”,大概当初把委任全文写于黄纸上,所以官告院据以为程式,其制度当然是这样。而委任状全文为“告正奉大夫充翰林学士”,我对吏部尚书萧照邻说:“这样写,则学士系于直奉大夫衔下,违背了惯例。我今欲写谢恩表,怎么办?”萧听后很惊愕,马上派部主事与告院书吏来,要借原状去,第二天拿来,则已改正,移职居官上,减掉一个“充”
字,内行看了微觉不同,外面的印文,浓淡无异,涂改的绝妙程度如此。
宣告错误
【原文】
士大夫告命,间有错误,如文官,则犹能自言,书铺亦不敢大有邀索。独右列为可怜,而军伍中出身者尤甚。予检详密院诸房日,有泾原副都军头乞换授,而所持宣内添注“副”字,为房吏所沮,都头者不能自明。两枢密以事见付,予视所添字与正文一体,以白两枢曰:“使诉者为奸,当妄增品级,不应肯以都头而自降为副,其为写宣房之失,无可疑也。”枢以为然,乃为改正。武翼郎李青当磨勘,尚左验其文书,其始为“大李青”,吏以为罔冒,青无词以答。周茂振权尚书,阅其告命十余通,其一告前云“大李青”,而告身误去“大”字,故后者相承,只云“李青”,即日放行迁秩,且给公据付之。两人者几困于吏手,幸而获直。用是以知枉郁不伸者多矣!
【译文】
委任士大夫的命令,间或有错误,如果是文官,则还可以自我辩明,书房也不会过分为难他,唯独武官可怜,尤其是军武出身的武官更为可怜。我为检详密院诸房时,有泾原(今甘肃平凉)副都军头乞求调换官职,而所持委任状内添注了一个“副”字,为房吏所卡住,都头又不能自我辩明。两位枢密将此状给我看,我看到所添字与正文一体,就同两枢密说:“假使要求授官的人作奸,应当妄增品级,不应该本是都头而自降为‘副’,这是写宣房的失误,无可怀疑的了。”枢密认为是这样,乃为改正。武翼郎李青应当升级,尚书左丞验证文书,文书上首先写着“大李青”,房吏认为李青是冒名顶替,青无词以答。周茂振暂代尚书,看了告命(即委任状)十余个,有关李青告命前面称“大李青”,而正文没有大字,故直到结尾都只说“李青”。即日放行迁官,而且给了他一张凭据。两人都差不多困厄于房吏之手,幸而获得了解决。由此可知,冤枉而未能申辩的不知有多少!
军中抵名为官
【原文】
绍兴以来,兵革务烦,军中将校除官者,大帅尽藏其告命,只语以所居官,其有事故亡没者,亦不关申省部除籍,或径以付他人,至或从白身便为郎、大夫者。杨和王为殿帅,罢一统领使归部,而申枢密院云:“此人元姓名曰许超,只是校尉,偶有修武郎李立告,使之鼎名,因得冒转,续以战功积累,今为武显大夫,既已离军,自合依本姓名及元职位。”超诣院诉,而不能为之词。予检详兵房,为言曰:“一时冒与,自是主将之命。修武以前,固非此人当得。若武翼之后,皆用军功,使其战死于阵,则性命须要超承当。今但当克除不应得九官,而理还其余资,庶合人情,于理为顺。”两枢密甚然予说,即奏行之。
【译文】
高宗绍兴以来,军旅繁杂,兵革日起,军中将校除授官职的,作统帅的都把委命状藏起来,只告诉他被委任的官职,若发生事故死亡,也不向中书省申报除籍,就径直以其委任状给另外一人,甚至从白身就一举登郎位、大夫的。杨和王为殿帅时,罢免了一个统领的职务,让他回原部去了。并报告枢密院说:“该人原姓名叫许超,只是个校尉,偶尔有个修武郎李立请求,让许超顶替他,因得以校尉冒充修武郎,继以武功为武显大夫。他既然已经离军,自应恢复本姓名及原职位。”许超到枢密院申诉,又不能为自己讲明道理。我当时为检详兵房,为许超之事说道:“一时冒名,自是主将之命。修武郎当然不是他应该得到的,但武显大夫,乃是军功获得,假使要他在战场上去战死,那么死的是许超而不是李立。今应当革除他不应得到的九种官职,按理归还他其余的官职,这才大体合乎人情,顺乎情理。”两枢密很赞同我的意见,立即奏请执行。
祸福有命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