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大夫论利害,固当先陈其所以利之实,然于利之中而有小害存焉,亦当科别其故,使人主择而处之,乃合母隐勿欺之义。赵充国征先零,欲罢骑兵而屯田,宣帝恐虏闻兵罢,且攻扰田者。充国曰:“虏小寇盗,时杀人民,其原未可卒禁。诚令兵出而虏绝不为寇,则出兵可也。即今同是,而释坐胜之道,非所以视蛮夷也。”班勇乞复置西域校尉,议者难曰:“班将能保北虏不为边害乎?”勇曰:“今置州牧以禁盗贼,若州牧能保盗贼不起者,臣亦愿以要斩保匈奴之不为边害也。今通西域,则虏埶必弱,为患微矣。若埶归北虏,则中国之费不止十亿。置之诚便。”此二人论事,可谓极尽利害之要,足以为法也。
【译文】
士大夫分析利害,当然应该先陈述之所以有利的实情,可是在有利之中同时有小害存在,因此也应当说明缘故,让君主选择决断,这才符合对君主不隐不欺的道理。赵充国征伐先零,打算解除战马武器实行屯田,宣帝担心先零人听说此事,将进攻骚扰屯田之户,赵充国说:“先零是小股寇盗,不时地杀害人民,这情况原本是不能彻底禁绝的。如果大军出征真能使先零人绝对不再作乱,那么出兵是可以的。事实并非如此,因而同是一种结局,却放弃坐等胜利的方式,不是对待少数民族的好办法。”班勇请求重新设置西域校尉,参与讨论的大臣责问道“班将军能保证匈奴不在边疆为害吗?”班勇答:“现在设置州牧来禁绝盗贼,如果各州牧能保证不出现盗贼的话,我也甘愿拿受腰斩之刑来担保匈奴不在边疆为害。如今跟西域各族交往,匈奴的势力就必定减弱,这样,匈奴的危害就小多了。如果西域的形势被匈奴掌握了,那么内地的损失就不止十亿。设置西域校尉确实有利。”这二人分析事情,可以说把利害双方的要点全都讲透了,这种方式足以供后人效法。
舒元舆文
【原文】
舒元舆,唐中叶文士也,今其遗文所存者才二十四篇。既以甘露之祸死,文宗因观牡丹,摘其赋中桀句曰:“向者如迓,背者如诀。拆者如语,含者如咽。俯者如怨,仰者如悦。”为之泣下。予最爱其《玉箸篆志》论李斯、李阳冰之书,其词曰:“斯去千年,冰生唐时,冰复去矣,后来者谁!后千年有人,谁能待之?后千年无人,篆止于斯!呜呼主人,为吾宝之!”此铭有不可名言之妙,而世或鲜知之。
【译文】
舒元舆是唐代中叶的文人,现在他遗留的文稿保存下来的才二十四篇。后来他因受甘露之变的株连被杀,唐文宗因观赏牡丹,曾摘读他辞赋中杰出的句子:“向者如迁,背者如诀。拆者如语,含者如咽。俯者如怨,仰者如悦。”为此流下泪来。我最喜欢他的《玉箸篆志》中论述李斯、李阳冰的书法的部分,他写道:“斯去千年,冰生唐时,冰复去矣,后来者谁!后千年有人,谁能待之?后千年无人,篆止于斯!呜呼主人,为吾宝之!”此铭文有不可言传的美妙处,可惜世上很少有人知道它。
绝唱不可和
【原文】
韦应物在滁州,以酒寄全椒山中道士,作诗曰:“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欲持一樽酒,远慰风雨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其为高妙超诣,固不容夸说,而结尾两句,非复语言思索可到。东坡在惠州,依其韵作诗寄罗浮邓道士曰:“一杯罗浮春,远饷采薇客。遥知独酌罢,醉卧松下石。幽人不可见,清啸闻月夕。聊戏庵中人,空飞本无迹。”刘梦得“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之句,白乐天以为后之诗人,无复措词。坡公仿之曰:“山围故国城空在,潮打西陵意未平。”坡公天才,出语惊世,如追和陶诗,真与之齐驱,独此二者,比之韦、刘为不侔,岂非绝唱寡和,理自应尔邪?
【译文】
韦应物在滁州,把酒遥寄全椒山中道士,作诗道:“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欲持一樽酒,远慰风雨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诗写得美妙绝伦、造诣卓越,自不必夸赞,尤其结尾两句,根本不是一般的语言思想所能达到的。苏东坡在惠州,仿照那首诗的韵律作诗寄送罗浮山邓道士:“一杯罗浮春,远饷采薇客。遥知独酌罢,醉卧松下石。幽人不可见,清啸闻月夕。聊戏庵中人,空飞本无迹。”刘禹锡“山围故国周遭在,潮打空城寂寞回”的诗句,白居易认为有了它后代诗人就无法再措词了。苏东坡模仿它写道:“山围故国城空在,潮打西陵意未平”。苏东坡天赋异才,出语惊人,如他追随唱和陶渊明的诗,真能与之并驾齐驱。只是此二诗却难与韦应物、刘禹锡原诗相比,难道不是千古绝唱和者必寡,道理本当如此啊!
赠典轻重
【原文】
国朝未改官制以前,从官丞、郎、直学士以降,身没大氐无赠典,唯尚书、学士有之,然亦甚薄,余襄公、王素自工书得刑书,蔡君谟自端明、礼侍得吏侍耳。元丰以后,待制以上皆有四官之恩,后遂以为常典,而致仕又迁一秩。梁扬祖终宝文学士、宣奉大夫,既以致仕转光禄,遂赠特进、龙图学士,盖以为银青、金紫、特进只三官,故增其职,是从左丞得仆射也。节度使旧制赠侍中或太尉,官制行,多赠开府。秦桧创立检校少保之例,以赠王德、叶梦得、张澄,近岁王彦遂用之,实无所益也。元祐中,王岩叟终于朝奉郎、端明殿学士,以尝签书枢密院,故超赠正议大夫。杨愿终于朝奉郎、资政殿学士,但赠朝请大夫,以执政而赠郎秩,轻重为不侔,皆掌固之失也。
【译文】
宋朝元丰年间改革官制以前,从官丞、郎、直学士以下的官,身死以后一般没有赠典,只尚书、学士有,不过也很菲薄。余襄公、王素死后只不过从工部尚书得到刑部尚书的赠典,蔡君谟死后从端明殿学士、礼部侍郎得到吏部侍郎的赠典罢了。元丰以后,待制以上的官员都可得到升四级官阶的恩惠,后来就把它作为定规,而退休辞官又升迁一级。梁扬祖最终官作到宝文阁学士、宣奉大夫,退休之后转为光禄大夫,于是赠给特进、龙图阁学士。因为银青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特进只三个官阶,所以增一级官职,这就从左丞得到仆射了。节度使按旧规定赠给侍中或太尉,元丰官制实行后,大多赠给开府仪同三司。秦桧创立检校少保的例规,把它赠给王德、叶梦得、张澄,近年来王彦就采用它,实际上没有什么增益。元祐年间,王岩叟官作到朝奉郎、端明殿学士,因为曾任枢密院签书,所以越级赠给正议大夫。杨愿官作到朝奉郎、资政殿学士,而只赠给朝请大夫,根据做过执政官就赠给郎官级别,这样则使轻重不同等,都属在掌故上有所失误。
扬之水
【原文】
《左传》所载列国人语言书讯,其辞旨如出一手。说者遂以为皆左氏所作,予疑其不必然,乃若润色整齐,则有之矣。试以《诗》证之:《扬之水》三篇,一《周诗》,一《郑诗》,一《晋诗》,其二篇皆曰“不流束薪”,“不流束楚”。《邶》之《谷风》曰“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雅》之《谷风》曰“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在南山之阳”,“在南山之下”,“在南山之侧”;“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在河之浒”,“在河之漘”,“在河之涘”;“山有枢,隰有榆”,“山有苞栎,隰有六驳”,“山有蕨薇,隰有杞桋”;“言秣其马”,“言采其虻”,“言观其旂”,“言醿其弓。”皆杂出于诸诗,而兴致一也。盖先王之泽未远,天下书同文,师无异道,人无异习,出口成言,皆止乎礼义,是以不谋而同尔。
【译文】
《左传》所记载的各国人的语言书讯,其言辞好像都出自一人之手。评论者因而以为都是左丘明作出来的,我却怀疑不一定如此,如果说经过某人的润色规整,那倒是一定的。现以诗句来证实:《扬之水》有三篇,分别见于《周诗》、《郑诗》和《晋诗》,其中两篇都说“不流束薪”,“不流束楚”。《邶》中《谷风》诗说:“习习谷风,以阴以雨”,《雅》中的《谷风》诗则说:“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其余如“在南山之阳”,“在南山之下”,“在南山之侧”;“在浚之郊”,“在浚之都”,“在浚之城”,“在河之浒”,“在河之漘”,“在河之涘”;“山有枢,隰有榆”,“山有苞栎,曝有六驳”,“山有蕨薇,隰有杞桋”;“言秣其马”,“言采其虻”,“言观其旂”,“言醿其弓”等,都杂出于各种诗篇中,而其兴味与情致都是同样的。大约是先王的流泽还未远逝,天下各国写同样的文字,师传没有邪道杂说,民众没有不同的习俗,张口说话,都合乎礼义,所以就不约而同,不谋而合了。
李陵诗
【原文】
《文选》编李陵、苏武诗凡七篇,人多疑“俯观江、汉流”之语,以为苏武在长安所作,何为乃及江、汉?东坡云“皆后人所拟也”。予观李诗云:“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盈”字正惠帝讳,汉法触讳者有罪,不应陵敢用之,益知坡公之言为可信也。
【译文】
《文选》编人李陵、苏武的诗共七篇,很多人对“俯观江汉流”的诗句有疑问,认为苏武在长安作诗,为什么竟写到了长江、汉水?苏东坡说:“都是后人所假托伪造的。”我见李陵诗中说“独有盈觞酒,与子结绸缪。”盈字正是惠帝的名讳,汉朝法律触犯避讳的人有罪,李陵不该胆敢用此字,由此更知苏东坡的意见是可信的。
大曲伊凉
【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