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落月升,繁星撒满苍穹,风暴席卷尘沙,吹入喧嚣的【天市】。
天色逐渐暗了下来,街上的行人却越来越多,到处是欢声笑语,到处是纸碎迷金,浓妆艳抹的女人来来去去,走街串巷的招揽着客人,此时此刻的【天市】,已完全变了个天地,沦为风流浪子们,流连忘返的花街柳巷。
维摩罗什在乌烟瘴气的人群中穿梭,当夜空中的乌云遮挡住月亮的时候,维摩罗什在街市的尽头,找到一家还算僻静雅致的客栈,也许他们应该再次借宿一晚,总好过那些敲骨吸髓的温柔乡。
客栈门前矗立两根高大的木梁,木梁上架一块巨大的楠木招牌,楠木招牌上用金漆撰写斗大的【富贵】二字。
客栈的女老板站在门前,吆喝手下几个精壮的大汉,催促她们将门板给装上,大有准备打烊歇业的样子。
女老板看上去不会超过三十岁,一张精致的瓜子脸,涂抹着厚厚的脂粉,给人一种妖里妖气的感觉,不过并不妨碍她的妩媚与美丽。
她的确是个大美人,而且还是在大唐国内,绝不可能见到的美人。除了高窕的个头,完美的身段,高高的鼻梁,她还拥有麦穗般璀璨的金色头发,以及大海般蔚蓝的动人双眸,使得她的美丽更加添色不少。
特别是胸前的波涛汹涌,无论外形还是大小,都美的无与伦比,自从她长大成人那天开始,就吸引来无数男人的目光,在微微晃动的时候,更像是轻柔的美酒,让人心醉神迷魂飞天外。
朝客栈走去,维摩罗什和慕容杰,同时嗅到浓郁的花香,维摩罗什顿感神清气爽,慕容杰却还是呆头呆脑,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
瞧见维摩罗什和慕容杰,朝自己的客栈走过来,老板娘没好气的敷衍道:“这位客官,实在对不住,今晚没房间了。”
嗅到维摩罗什身上,沉积多年的汗酸味,以及慕容杰的破衣烂衫,所发散发出的羊山臭味,老板娘的脸上浮现出更加轻蔑之色。
她对假扮和尚的人贩子,全然没有任何的好感,同时也不想做这家伙的生意,姑且不说他有没有房钱,要是弄脏了店里的房间,将来还要不要继续做生意。
“善哉,善哉,老夫乃是出家人,带两个孩子出门在外,实在是行动不便,还望施主替我们找个房间,明日一早我们便会离去。”
维摩罗什说着,从自己袍袖内退下个金镯,递给正翻着白眼的老板娘。
老板娘看到这个金镯,下巴颏差点就掉地上了。她万万想不到这穷酸和尚,出手居然会如此的阔绰。
这么大一个金镯子,比老板娘的胳膊还粗,少说也有二三十斤,别说是要在这里住店,就算买下她的【富贵客栈】,顺便再把她也给捎上,那都还绰绰有余。
维摩罗什好歹也是精绝国师,身上之前的东西可有不少,只是被他脏兮兮的宽袍大袖所挡,若不是特别注意基本上发现不了,再者说维摩罗什尖嘴猴腮的枯瘦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有钱的家伙。
老板娘立刻就变了脸色,没想到还是个有钱的主,难怪到处那么多人贩子,原来这行当还真有不少的油水。
老板娘喜笑颜开的说道:“哎吆!我当是谁呢?原来是您啊,别人来了没有,您来岂能没有。来福,来福!你瞎忙活什么,快带客官去上房。”
老板娘话音未落,一个箭步上前,从维摩罗什手中,把金镯子给夺了过来,抱在怀里又是掰又是咬,生怕这东西是个假玩意儿。
老板娘试了半天,东西无意是真家伙,索**不释手的,双手将其收入怀中。
这时候高大威猛的来福,悄悄凑到老板娘耳边嘀咕道:“老板娘,今天可没多余的客房,您让我给他们安排什么房间,难道说让他们住柴房不成?”
来福说话时的声音很低,他知道这话可不能让维摩罗什听见,只敢躲在老板娘身后窃窃私语。
“你呆啊,是傻啊!跟了我这么久,怎么还是个愣头青。一点儿脑袋瓜子也没有,早知道就该把你给阉了,卖到宫做个公公,老娘我也能挣几个钱花花,在这里白吃我的白喝我的,到头来什么玩意儿不懂,跟个酒囊饭袋有何区别。”老板娘紧要银牙低声骂道。
“别介,别介,我这不是正想主意吗?”来福摇头道。
“还有什么好想的,把他们带我屋里去。”老板娘无奈的吐了口气。
“啊!不是吧,老板娘,他们虽有几个钱,但这糟老头子,未免太寒颤了,您千万不能糟践自己。那娃儿倒是生的俊俏,白白净净像个银娃娃,可他这么点岁数,毛都还没长全呢,您也太心急了吧!”来福神色凝重的说道。
“你这呆子,说什么瞎话。难道要放着这么好的生意不做?上哪去找出手如此阔绰之人,把我的房间腾出来给他们做客房,我可不想错过这桩大买卖,你成天到晚没事瞎琢磨些什么,要是再敢无言论语,担心我割了你的舌头。”老板娘嗔怒道。
来福立刻转忧为喜,又是赔礼又是作揖的说道:“还是老板娘想得周到,瞧我这榆木脑袋,真是越大越不中用,您可是咱们天市的头号女神,怎会看得上这尖嘴猴腮的糟老头,还有那乳臭未干的傻小子。”
“少废话,快去接客。你要敢把老娘生意搅和黄了,担心老娘真阉了你卖宫里去,再把你那话儿拿去喂豺狗。”老板年低声呵斥道。
来福咧了咧嘴,不敢再多言,眉飞色舞,和颜悦色,朝维摩罗什迎了上去,嘴里不忘喃喃说道:“这位爷,您可有半个月,不,不,不,是一个月没来了吧?我一直惦记着您呢,早给您准备了最好的上房,一般人我们可不让他住,只有爷这样贵客登门,才能住咱们这里的上房,一定让爷舒服满意。还记得上次喝的哪几盅吗?爷真是海量得紧,小子可是佩服的五体投地。”
维摩罗什一听这话,都是哪跟哪的事情。这是他生平第一次到【富贵客栈】,既没有见过这里的老板娘,也没有见过这叫来福的伙计,什么一月半月没来,什么海量得紧,他过去从来没有到过客栈,更没有在这里喝过半滴酒。
不过像来福这样的市井之徒,维摩罗什也懒得同他去辩理,他怎么说那就怎么是好了,反正对自己又没有什么损失。
由于从未见过金发碧眼的女人,慕容杰的眼睛始终都在盯着老板娘,把这位惊艳绝伦的老板娘,给看得浑身都觉得不自在。
对于老板娘来说,她从来不缺乏男人注视的目光,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的目光,会像慕容杰这样让她感到心烦意乱,总有一种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同那些猥琐的目光不同,慕容杰的眼神充满真挚,明亮的双眸纯洁无暇,没有肮脏龌龊的杂念,更没有想入非非的邪念,可就是这样的目光,才让这位万人倾慕的老板娘,第一次体会到魂不守舍的感觉。
从来都只有看到她的人魂不守舍,却没有她被人看的魂不守舍。这不是酒色之徒如狼似虎的眼神,却第一次让老板娘感到了难为情。她的心中,没来由的生出一份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