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T市法院开庭审理了晓戈名誉权案。
当日,法庭爆满,座无虚席。在西装革履的新闻人物晓戈缓步到法庭原告座席时,已等候多时,簇拥在栏杆之外的新闻记者们几乎同时按动了照相机的快门,几十个闪光灯竞相闪烁,将大厅耀得让人睁不开眼睛。
几个月来,晓戈一直是人们街头巷尾议论的对象,对于他的传闻,足以写成厚厚的一本书。如今,他终于站出来,维护自己做人的尊严,自然会引起人们广泛的注意。
我和梦怡坐在旁听席的前排上,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前面。晓戈的委托代理人凌华沉稳地挨着他坐着,脸上充满了必胜的信心。晓戈由于头一次上法庭,神情有些紧张,也有些不自然。
“叶姐,我有点怕。”梦怡神色不安地小声说。
“怕什么?”我不以为然地说,“这场官司我们注定会打赢的。”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审判长大声宣布。
嘈杂的法庭寂静下来。
原告晓戈开始陈述诉讼要求和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我要求文章的作者何由、T市晚报社应当在二十日内联合在《T市晚报》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和承认错误;上述被告应当各自赔偿原告的名誉损失费1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我发现晚报社的作者何由和总编坐在被告席上神色也很紧张。早在开厅的前一天,他们还在四下活动,动员晓戈撤诉,并威胁说,他们手头握有充分的理由来驳斥原告,足以扭转被动局面,让晓戈败诉而归。可现在他们似乎还没有足够的把握来达到这一点,也许,当时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我看见那个总编正侧身和他的委托代理人交谈应付的对策。
晓戈这时的情绪已经开始稳定了下来。他按照事先和凌华商量好的口径陈述着起诉的事和理由:“我应日方的邀请,到日本国东京市举办个人画展。这本来是件正常的中日民间交往,出国的手续完备,而且是正当的。但是《T市晚报》却无中生有,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登载了何由的署名文章,杜撰了一个画家借画展之机出国滞留不归的谎言,还凭借想象炮制了一个桃色新闻,严重地损害了我的名誉权,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作为文章作者的何由,仅凭借一个子虚乌有的越洋电话和自己的想象,就在报纸上公开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实属违法。作为第二被告的晚报社在不认真核对事实的情况下,出于招揽读者,扩大销售和营利的目的,刊登此类文章,也应承担重要的法律责任。我希望法庭能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的规定,对此案作出公正的裁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旁听席立刻骚动起来,许多人窃窃私语,各自议论着见解。
“审判长,作为被告,我可以陈述一下情况吗?”何由站起来问。
“可以。”审判长回答。
“我陈述一下有关事实。”何由和他的律师交换了一下眼神,说:“作为文章的作者,我是通过越洋电话采访到这条消息的。由于举办这次画展的画家就住在T市,而且知名度也比较高,所以这则消息就引起了我的极大兴趣。众所周知,因为采访的对象远在国外,无法找到当事人核对事实,因而,我对文章的有些术语是加了充分考虑的,并没有直接点出晓戈先生的名字,有的话也是留有余地的。尽管文章的确有些失实,但这应当是提供这条消息的人的责任,单单把我拉上被告席是不公正的。”
何由刚刚讲完,晚报总编的委托代理人也辩称:“《T市晚报》作为一份娱乐性的报纸,当然要考虑报纸的趣味性和可读性,适当地发表一些纪实性的文章也是无可非议的。但这里就存在一个问题,报社对发表的此类文章不可能都做到完全客观,没有失实,况且‘文责自负’是出版界公认的准则。我们报社不应当承担这方面的责任。”
“简直是强词夺理!”梦怡听到这儿,按耐不住了,低声嘀咕。
凌华坐在那里,静静听着,一直也没有插话,只是时而拿起笔在纸上画着什么。
这时,他站了起来说:“审判长,请允许我在法庭公布两个数据。”
“可以。”
“据我前一段的调查发现,《T市晚报》自从创刊,一年多来的发行量一直在十万份左右徘徊,可是登载那篇诽谤性文章的报纸却两次开机印刷,发行量高达七十万份,净盈利高达八万元,这是一种极不正常的现象,况且这还不算近百家报刊转载选登的数字,足见这篇文章的流毒之广。另外,刚才被告讲到他的采访是通过电话进行的,责任不在笔者,我想请他能够拿出证实责任不在他的采访原始记录或者录音带,以供法庭调查。”
我对凌华的话很赞同,连连点头,小声说:“讲得好。这才叫一针见血呢。”
果然,何由支支吾吾,并不愿将证据拿出来,只是推说原始记录已经找不到了。
中午时,审判长提议暂时休庭,下午进行法庭辩论。
我们才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叶姐,你等一会儿,我去喊晓戈他们,中午我请客,咱们到美食城‘撮’一顿去。”梦怡说。
“先别高兴得太早了,这顿饭还是等到胜诉后再吃吧。”
“不行。到那会儿,得让晓戈请。”她说完便去喊他们了。
下午的辩论一开始,法庭便充满了唇枪舌战的激烈气氛。
何由的辩护律师首先发言说:“晓戈状告他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是不能成立的。首先,这篇文章的发表是事出有因。晓戈在日举办画展本是无须用近两个月时间的,而且,他在走时也曾说过很快便会回来。‘滞留国外,逾期未归’也是事实。文章并没有提到‘叛国’和‘出走’的字样,说是‘以侮辱和诽谤’的方式,损害了他的名誉权,缺乏事实依据,不能成立。第二,至于说到某模特赴东京与晓戈约会也是事实。否则,那个女人远在加拿大,怎么会无缘无故地跑到东京,又随其回到T市呢?这是事实,勿庸讳言。第三,文章的许多地方确有失实之处,但都事出有因。对此,本人愿意当面道歉。”
“这个家伙,真是个诡辩家,”梦怡低声对我说,“话到他的嘴上,就完全变味了。”
“有话总得让人都讲出来吗”我说,“话不说不清,理不辩不明。”
晚报社的委托律师也发了一段高论。他称:“本来这件事完全可以通过协商加以解决,晚报社也为此做了许多努力,做出了重大的让步,可是原告却节外生枝,小题大作,并指控晚报社以盈利为目的,招揽读者是没有事实根据的。事实上,那期晚报并没有传闻中印得那么多。而且当听到晓戈已回国时,我们便立即封存了尚存的部分报纸。我们对无辜地成了被告,不能不感到遗憾。”
旁听席上传来了轻轻的唏嘘声。在座的人显然对晚报社的辩解不甚满意。
“审判长,请允许我对上述两位被告的辩解谈谈自己的看法。”
在征得法庭的同意后,凌华侃侃而谈:“我认为,上述两位被告恰恰在辩解中回避了问题的实质,就是以诽谤和侮辱的方式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他们或是歪曲事实的真相,或是推拖责任,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无辜的受牵连者,实在是可笑。文章的作者谎称他文章的素材都是他人提供的,可又不敢拿出充分的证据来验证,只能说明其中有鬼。另外,他称晓戈逾期不归是事实。可据我调查,这次晓戈的单位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返回时间。如果时间稍长了点,就生出了这种古怪的故事,试问,如今有几万留学生呆在国外,你们还需要登载多少这样的文章!”
旁听席上哗然大笑。
他接着说:“而且在我的手里还有一份曾向何由提供素材的王某的一段调查电话记录。他指出,那篇文章有许多地方都不是他的原话或原意,他手头有那次谈话的原始电话录音,必要时,他可以公布于众的。”
人群里又是一片骚动。何由坐在那里很难堪的样子。
凌华提高了语调,继续说:“至于陶翎艺去日本的事,也并非像文章作者所想象的那样,是什么桃色新闻。实际情况是,晓戈一开始并没有让陶翎艺来日本。他只是向承办这次画展的千田先生提供了一个电函邀请的名单,请柬是千田发出的,我手里有这份电报的底稿,这是礼节性的邀请。据我所知,晓戈除此之外并没有特别的邀请。至于说到翎艺与晓戈同机回国也与这条绯闻有关,这就更是莫名其妙了,中国是她的祖国,她完全有权利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场合下回来,这根本也证明不了什么。被告仅仅凭其想象作文章,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我听到身后有人在悄悄议论:“也是这么一回事,就凭一个电话便想当然地写了一篇几千字的文章,这里面的水分就可想而知了。”
“不过写文章的人文笔功夫倒还可以,我当时还真没看出破绽来。”
“哎,我听到的这事更玄,说是那个晓戈是大使馆做了工作才回来的。”
“……”凌华停顿了一下,又说,“关于晚报社的辩解就更是欲盖弥彰了。事实上,受害者一开始便希望作者和晚报社能够合作,公开登报承认错误和赔偿损失。可对方却一再拖延时间,编造理由。我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就曾三次前去交涉,我这里都有谈话录音。如果有兴趣,我们可以听听他们是怎样的态度。至于印数问题,我是从印刷厂查到的数字,相信是完全可靠的,而且我们也有印刷厂的证明。我希望对方也能拿出与之相反的证据来。”
晚报社的委托律师争辩道:“我认为,法庭应当注重的是事实,晚报刊载的文章里提到‘逾期不归’和东京约会的事儿,都是有充分根据的。不管对方有一千种理由,一万种因素都无法抹杀这铁的事实。我个人认为,这篇文章除了言辞有些过激外,并没有太大的过错。”
凌华针锋相对地说:“我提请法庭注意,如果细心研读了这份报纸之后,我相信大多数的人都会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对方连起码的事实都不顾,连自己的文章都要断章取义的话,人们就不能不怀疑这里面是否含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啦。”
凌华的言辞铿锵有力,句句说到了对方的要害处。我发现那个总编已经有点坐卧不安了。
审判长又针对案情向当事人询问了有关的问题,然后宣布暂时休庭。此案还有待于法院进一步研究后,择日再做宣判。
休庭后,我和梦怡都没有动,等待着晓戈和凌华。梦怡情绪特别好。她老远的便冲凌华喊:“表哥,真有你的!”
晓戈也笑逐颜开地冲我们打个“V”的手势。从法庭辩论来看,晓戈已占了明显的上风,被告尽管力图扭转被动局面,可已是力不从心了。
时间又过了一周。T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审判长传达了法庭希望调解此案的意图。于是,原被告双方又重新坐到了一起。
这次,对方的态度好多了,基本上采纳了凌华先前提出的几个条件,经过一番协商,最后达成了一致意见:
一、被告何由和晚报社在本调解书送达三日起,一个月内,联名在《T市晚报》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声明内容由法庭确定)。
二、被告何由和晚报社各赔偿晓戈名誉损失费8000元。
三、被告何由和晚报社承担诉讼的全部费用。
次日下午二时,法庭公开宣布了本案审理结果。二时三十分,法庭宣读了调解书,并把调解书文本送达原被告双方。
五天之后,《T市晚报》在第二版显要位置刊登了被告方的联名道歉声明。至此,晓戈名誉权诉讼程序全部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