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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小说家的散文。
通读文本,我们会很快发现《村庄里的事物》(以下简称《村庄》)并非仅仅是在叙说“村庄里的事物”,叙说的本质恰恰是在打捞中国乡村已经消失或正在消失的生存记忆,而这种记忆又是以“文化反思”的情绪呈现出来。也许,这便是《村庄》写作时的意义追寻。
你看,《道路赋》看似在写中国“道路”的巨大变迁,其实,隐藏在作家心灵深处的是童年和妹妹站在那里等待母亲归来的田间小路,那是“心目中格外神圣的路”。在那条总是被高粱地割断目光的路上,等待常常是望眼欲穿,因为一周才能看到一次从外乡教书归来的母亲啊;还有13岁的小男生和爷爷用木制独轮车推萝卜走着的那条乡间土路,那是一条尘土飞扬、坑洼不平的艰辛之路,小男生用整整一个黑夜且连滚带爬地推回一木轮车带秧的萝卜,“到家卸下萝卜端出油灯一看,才发现少了不少。”于是,又和爷爷拐回去在黑夜的路上“摸来摸去,捡回掉在路上的萝卜”。那时,那条泥泞不堪的乡间土路已经成为一个少年的成长,这成长艰辛而质感,永远定格在人生伤心的记忆中了。
我相信,恰是这些让作家系念一生的乡间道路(那是一个少年的生存记忆),才使他格外对今天坦坦通天涯、荡荡入家门的中国道路有了无限的感怀。于是,也便有了对中国道路古往今来、纵横阖捭的叙说。
“帽子”成为一种文化在中国充满了历史的幽默。一顶帽子(散文《冠冕堂皇》)的叙事有别于通常意义的散文写作,无论作家铺排了古今中外多少种帽子,但最后还是让我们发现:是作家生命中永远挥之不去的关于帽子的记忆,才使其林林总总写下了历史上、世界里那么多关于帽子的事相。凡是从那个全国人民狂热地穿黄军装、戴黄军帽、背黄书包(书包上大多绣一个“忠”字)年代走过来的人,谁不对来之不易的黄军帽心向往之?终于忍不住把军人父亲的黄军帽戴着上学时,却突不期防被人从身后把军帽给抢了,抢走“至爱”抑或“梦想”的心慌记忆会萦绕少年一生。还有几亿农民编草辫、戴草帽的记忆。还有少年“常和小伙伴们在帽子里垫硬纸片,将四周高高支起来,还小心翼翼把帽顶捏平”,之后开始嚷嚷“我是大官!我是大官!”的记忆……
还有“地主”、“富农”的成分帽子,还有“右派”、“搞帽右派”的政治帽子,还有“文革”中给所谓“走资派”戴的纸帽子……
几十年后,当少年成长为一个成熟的作家,当时代终于将帽子只行使帽子的职能和仅仅只成为某种审美装饰时,作家对记忆中的各种“帽子”事相发生了质疑和反思。今天,我们任何人的质疑和反思都会发现那段历史的荒唐和黑色幽默,但作为个体生命,忆念中的岁月依然有着心酸后的摇头一笑,感慨后的一声叹息。
《村庄》文本中还有对耕耘了乡村千年殷实和温饱的农具的深切怀恋(《农具吟》),沧桑中蕴藉着一份既遥远又贴近的温暖。我想,如果不是作家童年不小心丢失了一把割草剜菜的小铁铲,如果不是丢掉了“早成了生命中的一部分”的小铁铲后,“好几个月心里都不是滋味”的体验记忆,就不可能把握农民对于农具的感情,目光里就不会出现“院子里的石磨、箩筐、扫帚、簸箕、笸箩,门洞的墙边,竖放着铁锨、锄头、铁镐,墙上挂着镰刀、篮子、扁担,屋里的瓮、缸、盆、囤、畚、斗等等”这些农家生活的基本组成。我相信作家对于农具的如数家珍般的关注,不仅仅是作家这些年挂职乡村的缘故,蕴藉在生命深处的依然是一个少年对于土地和乡村生活的情感积淀。这些关涉农民生存根基的事物,在其渐渐消失的年代,恰恰成为温暖着整个民族的古老的集体记忆。
文本中还有对故乡“老井”、“老家”的记忆,那种生命之根的记忆最终成为作家笔下最本质的诗歌:“老家是爹刮不尽的胡子茬,老家是娘说不完的唠叨话,老家是爷爷扔掉的土坷垃,老家是奶奶纺着的老棉花,老家老家你再老再脏再穷也是咱的老家呵!”
我想说的是,在中国北方乡村度过了童年、少年生涯的作家兴安,对乡间事物的体验已成长为他生命质量中的淳朴、坚韧、善良和悲悯,当这一切构成一种生命信号,当这生命信号最终形成一种文化意绪时,他的散文叙事便选择了这种“囊括式”的复式艺术,他几乎总是采用“一事牵万钧”、“纵横千万里”的书写方式,把他感知的一个繁复世界传达给我们,并以此宽广、多维的话语空间给我们留下生存经验和记忆回应的可能性。
2
当然,就其我个人的写作体验,我最喜欢的还是收在《村庄》文本中《关于油饼的记忆》和《鸡蛋沧桑》等类似的书写。
之所以喜欢,是其更趋近散文创作的两大品质:情感的温慰和艺术的审美。
我曾经说过,好散文在历史的深处和情感的痛处。为吃到半张油饼和获得最后一只鸡蛋好给村支书送礼以获得上学的机会,兴安以小说家的笔力和思考,对中华民族那段不堪回首、至今说起来依然啼笑皆非的历史岁月进行了严酷而独到的剖析,这剖析建立在对13岁的“我”为能吃到一张或半张油饼所经历的种种艰辛和母亲寓言般的“杀鸡取蛋”的细节化描写之中。
少年兴安想尽办法争取到了夜间浇地的农活从而获得了半张油饼,因常年饥馑和粗糠野菜的日子使兴安在得到油饼时的刹那,几乎眩晕!这时的心理描写直达生命底里——
“托着热乎乎的油饼,刚才的愤怒立刻烟消云散。我的心在颤抖,手也在颤抖。闻着扑面而来的芬芳,我激烈地扇动着鼻翼,刮舔着充满欲望的干燥皲裂的嘴片,贪婪地吸吮一阵香气,嗓子眼儿蠕动几下,一条粘糊糊的唾液,‘咔嚓’就窜出来坐到了地面上。我似乎又进入了一种谵妄的状态,神情恍惚地张开大嘴,先在心里奚落和耍笑了黑蛋一顿:哼,谁稀罕吃你一口油饼,你的油饼算个屁,是凉的,是硬的,就那么一小块。黑蛋黑蛋,你睁开眼瞧瞧,瞧我这油饼,是半张啊!乖乖,又多又热又软乎。明天上学,我会对你说,也让你眼馋,也让你流口水,气死你……”
读到这样的描写,我们在瞬时的哑然失笑之后,便迅即回到了那个全民饥馑的伤心时刻。然而,当我们还没来得及顿思时,兴安笔锋一转,又让我们的心疼痛不堪——
“将油饼的边缘塞进牙齿之间,正要调动全身的力量去咬时,突然,我想到了我爷爷。爷爷年老体弱,整天生病咳嗽,很久没吃过一顿好饭了,他一定比我更需要吃一回这种好吃的油饼。假如这是一张油饼,我会吃一半,剩一半,给爷爷带回去,可是,秋田这个坏良心的狗杂种平白无故贪污了我一半,如果我吃了,爷爷就吃不成了。我悄悄把油饼从嘴里抽出来,叠起来装进棉袄口袋里,捧起疙瘩汤猛喝起来。反正,疙瘩汤不限量,也挺香挺好喝,我非喝饱不行,这样就省了吃油饼。”
少年天性中的善良和孝义使所有经历抑或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读到这里也会潸然泪下。
今天,被肯德基和各种鸡蛋美食喂养大的孩子,很难想像一颗鸡蛋在一个少年心中的沧桑。家里养的鸡下的蛋全拿去换了生活必需品:针线、油盐、碗筷、火柴、肥皂、梳子、铅笔、作业本……“如果说粮食让我们家活着,那么,鸡蛋却让我们一家活得与畜生有所区别,不被邻人耻笑,像个人的样子。鸡蛋是流通的货币,不吃鸡蛋我家照样过日子,我照样一年一年长个儿,可不拿鸡蛋换那些东西,我们家就不是家了。”
今天,稍稍上点年岁的人都经历过“鸡屁股银行”的年代,那个年代人们让日子过得方便一些的唯一办法就是养鸡下蛋,因为鸡是唯一没有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畜牲。我常想,许多年人们都在讨论“是先有鸡后有蛋,还是先有蛋后有鸡”的无聊命题,怎么就不讨论鸡和蛋曾经怎样救活了一个民族?
贫穷使生命卑微到了极点。为了给村支书凑够30只鸡蛋的礼、进而求支书推荐孩子上高中,母亲不得不忍心把一只屁股里有蛋但还没生下来的母鸡给宰了,艰辛的日子让一个中国女人活生生演义了一则“杀鸡取蛋”的伊索寓言。
而童年只有一次吃到一颗鸡蛋的记忆已成为一种铭刻,留在兴安永远的记忆之中:当坐月子的母亲把奶奶严格控制、只为母亲下奶水用的鸡蛋偷偷给了兴安一颗后,早已馋涎欲滴的小兴安,攥起鸡蛋撒丫子就跑,躲到一个小土洞里剥着吃。他“曲缩着身子,抑制住怦怦乱跳的心,松开手指头,将鼻子尖搁在鸡蛋上转着圈儿闻了几遍,一股清香和甘甜刺激得我打个喷嚏,口腔里一派又酸又涩又辣又苦的粘液刹时便溢了出来。我吧咂一阵嘴,控制住垂涎掉下来,蠕动着喉咙敛住气息,把鸡蛋轻轻磕碎,开始谨小慎微地剥皮。鸡蛋由于是新孵出的,蛋皮和蛋清中间的那层薄膜紧紧粘连在一起,很难剥,一揭就带起一块蛋清。于是,我就吐着舌头,用肮脏的手指甲,聚精会神一点儿一点儿抠鸡蛋皮,等抠完了,一个白生生的鸡蛋,居然被我污浊的脏爪子摆弄得像一枚炭球那样黑糊糊的了。我没有急于吞吃剥好的鸡蛋,而是先把手窝里的那堆带有少许蛋清的蛋皮,用牙齿刮一遍,再翘着舌头舔干净,这才扔掉蛋皮仔仔细细享受鸡蛋。此刻,我的心像一块透明玻璃,清清楚楚知道吃完这个鸡蛋,下一个鸡蛋将遥不可及。因为妈妈要奶小妹妹,我拿定主意今后再也不去她床前看她吃鸡蛋了。”
读到这些情感和艺术双重的本质性抵达,我们的阅读还能仅仅是闲适性的欣赏吗?作家的书写仅仅是对贫穷的一种张扬吗?我想,显然不是。所有的努力都来自于一个创作生命对历史反省的力量,和对我们今天这个时代提醒的道德等级。正如作家对听到自己这些经历并不在乎且“咯咯发笑”的女儿所担忧的那样——
“如今不时兴传统教育了,更不让‘忆苦思甜’了,所以就不知道对女儿说什么好;也不知道怎样才能把历史与未来衔接起来;更不知道当我女儿这一代吃腻了鸡蛋的人长大后,该如何去面对今后很可能出现的困苦或者不幸!”
其实,人生充满了艰难险阻,大自然的灾难随时可以降临,不经过苦难磨砺、又不能获得良好的“生存意识”教育的生命何以博大?何以进行人格完善?何以悲悯和利益众生?
也许,这便是兴安打捞生命记忆里诸多生存事相的书写价值,也是《村庄》文本弥足珍贵的一种文化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