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山西商人的崛起,先自晋南、晋东南开始,逐渐向晋中、晋北地区转移。
从明代山西富商的籍贯看,多集中在山西南部地区。如蒲州(今永济)商人王文显“以商起家”;[1]蒲州人王海峰“缕析之利,因以丰”;[2]蒲州人张四教“治业滋久,谙于东方鹾利……末年业用大裕”;蒲州人李仲节经商“善于时轻重,其产遂饶”;蒲州商人范世逵“义而资益巨,占良田数百亩,积缗钱以万计”;[3]蒲州人席铭“懋迁居积,起家巨万金,而蒲称大家,必曰南席云”。[4]
明代山西南部的富商以蒲州的王氏和张氏为代表。据张正明教授的研究,[5]张氏原籍解州盐池之南,后徙居蒲州。经过几世相传,到允龄一世。他年幼时即掌理家政。及年长,遂发奋服贾远游,西达兰皋(今兰州),贩货张掖、酒泉,南至淮、泗,渡江入吴,溯长江西上夔峡,往来于楚、蜀间,足迹遍天下。五十余岁时回乡,置别墅于蒲州城东十里之孟盟桥。允龄弟遐龄,商吴越间,因获利不多,改行五岭,抵广州,往来南昌、南京诸大都会。允龄发家后,重视对子弟的教育培养,允龄长子四维(1526~1585)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进士,历任编修、翰林学士、吏部侍郎。四维弟四教,亦服贾远游,去汴泗,到江淮,至姑苏,所经营贸易,常出人头地。蒲州王氏,明初由汾阳迁居蒲州,几世相传,至王瑶而商。“公蒲善士,为养(生计,生财)而有道,行货而敦义,转输积而手不离简册。”[6]王瑶生三男二女,长子王崇义为盐商,次子早逝,三子王崇古,是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历任刑部主事、陕西按察使、河南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兵部右侍郎、宣大总督。蒲州张氏与王氏又是河东大盐商。大盐商左右河东池盐,因而隆庆五年,河东巡盐御史郜永春奏告王崇古之兄及其外甥张四维之弟专利之举,“盐法之坏,由大商专利,势要根据,以故不行……崇古及四维为势要,请罪治崇古,而罢四维”[7]。
当然,这一时期,在山西中部和北部地区也有一些富商,如大同“李承式,字敬甫,其先大同人,中盐于扬州……子孙以商籍起家。”[8]代州(今代县)冯氏,永乐年间从山东寿光迁雁门代州,先是“贸迁秦梁间”,后“商淮浙间”,从此三世业盐,成为巨商。但总的来说,明代山西中部和北部地区的富商远没有南部地区多,换言之,山西的富商集中在南部地区。“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9]
究其原因,笔者以为,主要有四:
一是山西南部商品经济传统悠久,人们的文化素质较高。
山西南部,包括平阳(临汾)、解州、绛州、蒲州(永济)等地,地处黄河流域,文化历史悠久,人称“中华民族的摇篮”。相传尧、舜、禹都在山西南部建都,即“尧都平阳(今临汾)、舜都蒲坂(今永济)、禹都安邑(今夏县)”,春秋时期的晋国也定都曲沃。2005年底,笔者到山西运城仁宝制药公司讲课,上完课后,去参观当地的名胜古迹,包括《西厢记》的发生地—永济寺、黄河大铁牛、鹳雀楼等。当地的旅游宣传资料称:二十年文明看深圳,一百年文明看上海,一千年文明看西安,三千年文明看山西,五千年文明看永济(上述景点均在永济县)。通过当地的宣传口号和地上文物,可以看出这里历史的悠久、经济的进步和文化的发达。
《史记·货殖列传》云:河东“建国各数百千岁,土地小狭,人民众多,都国诸侯所聚会”,此地民人很早就“西贾秦、翟,北贾钟、代”,有着悠久的经商历史。
二是山西南部交通发达,便于商品交换。
山西南部,包括平阳、蒲州、解州等,地处山西、陕西、河南边界,其中之风陵渡有“鸡鸣三省”之说。意思是说,这里的鸡打鸣,山西、陕西、河南三个省的人都能听见。通过风陵渡口,向西越过黄河可通陕西,向南越过黄河可通河南。唐以前,这里是联系长安和东部地区的门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蒲州曾一度被立为中都。元、明以来,首都东移,晋南又成了北京联系西南、西北的门户,战略地位始终很重要。明代建的平阳府鼓楼朝四个方向挂有四块牌匾,分别是:南通秦蜀,北达幽并,东临雷霍,西控河汾。其时,京城至陕、蜀大官道开通,晋南成为孔道,沿黄河在河津有禹门渡、蒲州有大兴关渡(后改风陵渡)、平陵有茅津渡,使晋与秦、豫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经商者众多。
俗话说,要想富,先修路。对发展商品经济来说,要做到货通天下,商路的作用是怎么形容也不过分的。在古代社会,山西南部的交通可用“四通八达”来形容。它不仅方便了货物的流通,也方便了信息的交流,既有利于将当地的粮食、布匹、草料、铁制品等运到边关,也有利于将河东池盐销售到临近各省,如陕西、宁夏、河南等地。史载,“晋之炭、铁、枣、酒及诸特产之物,车推舟载,日贩于秦。”[10]
三是山西南部的社会环境比山西中、北部要安定得多。
山西中、北部,尤其是北部因处在北边军事防御区,战事较多,经常受到蒙古贵族率兵入境的骚扰,以致家园被毁,庄稼被踩,人民遭蹂躏。相比较而言,山西南部地区由于离边关较远,战事较少,再加上财力雄厚,文化发达,又有长期携盐、铁和陕西、河南等交换粮食的传统,结果他们成功地抓住了“开中令”带来的巨大商业机会。此后,又周旋于北方边镇市场和内地广大的消费者之间,成为山西商人中的最早崛起者。
四是山西的食盐、冶铁、丝织、煤炭、棉布等产品的生产以及桑蚕、棉花、烟草等经济作物的种植,清以前均在山西南部。
显然,就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而言,南部要明显优于中北部,因而南部商人和商业资本的发展也比中北部早得多。举凡人们生产生活所需的各种铁器、铜器、陶器和粮食、食油、盐、茶、棉布、丝绸、烟酒、纸张、皮货、颜料、煤炭、药材、干鲜果、酱菜等商品,山西南部商人无不经营。晋南商人可以说既是商品的生产者,又是商品的长途贩运者和销售者。商业链条的不断延伸在诱惑着更多的山西南部民人从事工商业的同时,也在不断创造着商业机会,从而将山西中北部的民人带动起来,最终形成席卷三晋大地的浓厚的商业氛围。
拥有万贯家财的晋南商人,只要到晋北边关交易就一定要经过晋中地区。在南部商人巨大财富的刺激下,以及边关马市火爆的贸易前景的鼓舞下,晋中、晋北民众也纷纷去边境经商。当时的形势是:最大的蛋糕,如承接军需订单这样的大批发,往往由山西南部商人独占;晋中商人只好做零售,靠跟边关军人和边境游牧民族做生意逐步积累着自己的财富以及经商经验。这是因为,在国家对主要商品实行专卖(如盐、铁、茶)的条件下,惟有以大量资本垫支,得到封建政府授权和保护的大商人,如山西南部商人,才有经营的资格;至于资产浮薄的中小商人,如晋中、晋北商人等则被排斥在外,只能干点零售,靠为驻军服务和为边境游牧民族服务来赚取薄利。为求生存,便不免经常在国家政策之外干一些违法的事情,如深入游牧民族腹地走私,以及向游牧民族出售违禁物品等,这无疑会受到游牧民族的欢迎,并以厚利相回报。晋中、晋北商人所以能得到女真贵族的信任,是与其在辽东边塞经营的过程中,所做的这些能满足女真贵族需求的“违法”事情分不开的。为打击走私,明政府制定严刑峻法,对走私人员及团伙进行追捕和严惩,动辄论死。这样,以晋中、晋北商人为代表的山西中小商人很容易演化为明政权的异化力量,并最终成为女真族的同盟者。
从现象上看,山西南部商人让位于中北部商人,是康熙、乾隆年间的事情,内中原因并不复杂。满清入关后,随着蒙古、新疆、西藏的内附,中国的边疆一下子扩张到了距万里长城数千公里以外之处,长城作为边墙的意义不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山西南部商人依靠长城沿线的边镇驻军和内地做生意的机会顿失,商业利润自然也要大幅度滑坡。此外,随着清政府开发边疆,放松内地民人进入边疆的限制,和南部商人相比,中北部商人无疑有着更多的地利优势。再加上中北部商人的后发优势,如不怕吃苦、敢冒险、肯学习等,使他们成功地抓住了边疆大开发的机会,并在这场运动中涌现出一系列的商界英雄,如曹家、常家、渠家、乔家、大盛魁等。而南部商人仍局限于传统的市场—内地各地区间做生意,在边疆大开发中充其量是个配角。但一者传统的边关军需这个大订单没有了,二者传统的盐业经营遭到财大气粗的中西部商人的有力竞争,在这种情况下,走向没落的晋南商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市场新贵—晋中北部商人超过自己,到康熙乾隆年间,山西中北部商人在整体力量上已经胜过了南部商人,从此,以山西中北部商人为主体的新一代晋商诞生了。
其实,在满清入关前,山西南部商人的颓势已经显露。从明末用兵辽东以来,朝廷为筹饷,“矿税四出”苛征天下,对全国工商业,包括山西南部工商业打击甚大,引发了许多民变,以致杀税吏、焚税署等。山西矿税二使孙朝和张忠,更是贪婪无比,他们“征收商税,不用天平,而用大秤,压重无算”[11]。他们贪污受贿,征之商铺,尚觉不够,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又“擅于(阳曲县)石岭关等处抽税,课及薪米,殃及鸡犬”[12]。在孙、张二使的苛征中,山西不少富商破产。如潞安西山之苗氏,数世冶铁,雇工百余人,铁货行销各地,成为富商。因“或诬其主盗,上猎其一,下攘其十,其冶遂废,向之藉而食之者无所得食,皆流亡于河漳之上”,这是社会动荡、不良政治等对于山西南部商人衰败的影响。
当明末女真族南下对明王朝形成严重威胁之时,明政府为挽回颓势,肯定要增加军事支出,这就涉及到提高商税和要商人捐输等问题。过去,山西南部商人靠国家政策而发达,现在国家有难,是不是也要积极捐输呢?答案是肯定的。在明末的这场针对工商业的浩劫中,山西南部的商人因其发达的工商业而损失累累,中北部的商人则沾了商业不太发达的光,损失没有南部商人那样大。不仅如此,反抗明政府苛政的心理还使他们与同样反抗明政府的女真族走到了一起,两者由此建立起了密切的关系,这层紧密关系不仅有助于清军军事行动的开展,对中北部晋商的影响也很大,一是如同山西南部商人从明军那里得到巨额军需订单一样,中北部晋商亦从清军那里得到了一笔很大的军需订单,这有助于他们眼前利润的提高;二是中北部晋商由于得到满清政府信任而成为享受政治、经济特权的皇商,这使他们承接了大量市场准入门槛高、获利丰厚的政府订单,这有助于他们长远利益的提高。
由于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加之深入边疆民族地区腹地直接进行商品交换,涉及到不同民族关系处理等问题,严重影响边疆安全,所以清政府对在边疆地区开展商品经济民营化规定的条件较严,市场准入门槛(包括地区准入、行业准入)很高。在这种凭着政府官员的意志选择中标人的情况下,取得政府的信任程度如何,就直接决定着商人的前途和命运。明清时期的商人,尤其是晋商,所以爱结交官员,就是因为他们做的不是普通的生意,而是利润奇高但涉及国家安全的大生意,因之市场准入的门槛特别高,充满了暗箱操作,若没有政府要员的襄助,要想得到订单是很难的,因之晋商非常重视和政府要员的交结。从这个角度上讲,明清之交的中北部晋商跟女真贵族建立起来的这层特殊关系,对入清后晋商的发展影响非常巨大,是怎么形容也不过分的。
基于此,我认为,山西南部商人所以在康熙、乾隆年间让位于中北部商人,关键不在于明末政府的重税政策对南部晋商的打击有多么沉重,对于一个有生命力的组织而言,一旦条件好转,很快就会恢复起来的。毕竟南部商人有中北部商人不具备的经验优势、渠道网络优势、管理优势、制度优势等很多无形财富,只要条件合适,很快就会恢复并发展起来。例如,在明末改朝换代的过程中,扬州遭受严重破坏。然而入清后,由于两淮盐场在人民生活、国家财政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京杭大运河中的枢纽地位,不多久又重新繁盛。基于此,我认为,南部商人之所以让位于中北部商人,根本的原因是前者越来越远离商业机会,而后者则离商业机会越来越接近。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三方面:
一是随着政府对边疆的开发,以及放松内地民人进入边疆的限制,南部商人的地利优势顿失,中北部商人的地利优势尽显。例如,入清后“忻(州)人不但不受近边之害,转受近边之利,以此致富起家者实多”[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