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悠久商业传统的山西商人就是这样集粮商、盐商于一身,在开中制的实施过程中,兴起于商界的。嘉靖时,内阁大学士严嵩的儿子严世蕃曾与人数说“天下富家”,其“积资满五十万以上,方居首等”,结果有十七家被列入,其中多为地主、官僚、宗室、土司、太监等人,属商人者七姓,“山西三姓,徽州二姓”。[32]明人沈思孝说:“平阳、泽潞豪商大贾甲天下,非数十万不称富。”[33]明人谢肇制也说:“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新安大贾,鱼盐为业,藏镪有至百万者,其他二三十万,则中贾耳。山右或盐、或丝、或转贩、或窖粟,其富甚于新安。”[34]
综上所述,晋商崛起的逻辑如下:没有唐中期以来气候的变冷,就不会有北方游牧民族南下压力的增大;没有游牧民族南下压力的增大,就不会有明王朝在长城沿线的陈兵百万;而没有明王朝百万大军在边关的驻扎,就不会有开中令的颁布;没有开中令的颁布,就不会有晋商的崛起。当然,这话倒着说也是成立的。晋商的崛起依赖于开中令,开中令的颁布来源于为边关百万大军提供军需的需要。之所以在边关驻扎百万大军,是因为游牧民族南下压力的增加,游牧民族南下压力的增加则来源于唐中期以来气候变冷趋势的增强。
但是这段话在逻辑上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为百万大军提供军需必须通过招商承办这个办法吗?从逻辑上讲,为百万大军提供军需可有两个办法,一个办法就是政府直接控制生产要素(劳动力),既拥有所有权,又拥有经营权,这就是传统的民运粮的办法。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政府将该项业务外包出去,变直接控制生产要素、亲自经营为招商承办,即政府拥有所有权,但经营权向民间开放这就是开中令的办法。至于到底实行哪个办法,关键是看时代的约束条件。政府直接经营的条件是:生产力落后,社会剩余产品少,商品经济不发达,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时间成本低,故监督成本也低。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直接调动劳动力、亲自经营就是最有效率的办法。招商承办的条件是:生产力进步,社会剩余产品多,商品经济发达,生产要素(劳动力)的时间成本高,故监督成本也随之提高。在这种情况下,继续采用原来直接经营的办法就会受到社会的普遍反对,而将业务外包出去,招商承办就成为社会能接受的最有效率的办法。显然,正是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商品经济的发达,才使以招商承办为宗旨的开中令得以推行。因此,讨论晋商崛起的条件时,一定不能忘记明清时期社会生产力进步、商品经济大发展,使商品经济民营化、商品经济货币化成为现实这个社会大背景。没有商品经济民营化这个背景,不惟在销售领域招商承办的开中令不能颁布,即使颁布了,也因为生产领域没有实现民营化而不能提高生产数量,从而使销售领域的招商承办无法坚持下去。而没有商品经济货币化这个背景,前期的开中纳粟政策便不能向开中纳银方向转变,晋商在盐业的垄断将继续下去,也就不会出现后来的跨地域、跨领域扩张的问题。
政府的政策是体现社会普遍意志、反映经济发展趋势的晴雨表。从表面上看,是政府的某一个偶然的政策,如开中令,导致了晋商的崛起,但其背后则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趋势这个大背景,只有把晋商放在这么一个大的社会背景下去认识,才能真正明白晋商崛起的原因,也能给今天的山西经济、山西的企业家以实实在在的启发。
二是开中令一定会导致边关商人的崛起吗?如前所述,同样靠近边关,河北、宁夏、甘肃等地的商人就没有发展起来,山西商人所以能借“开中令”之机崛起,关键还是山西独特地理环境的作用。山西位处长城的中间地带,可同时以比较低的运输成本向东西两个方向扩张,这是位于长城东西两端的商人不可能做到的。另外,山西位于北方游牧文明和南方农耕文明的中间地带,即“晋省路当孔道”,无论是北方游牧民族的南下还是南方中原政权的北上,山西都是首当其冲的必经区域,因此自古以来中原政府就在这里部署重兵,这使山西商人很早就有跟边军贸易的经验并积累了相当的资本。加之,无论中原政权的首都是建在长安、洛阳、开封还是北京,山西都是连接京都和外部的重要渠道,而山西“富盐铁之饶”,因此历朝历代无不重视山西,无不派大员前来经营山西,这使山西交通发达、文化发达,也使得山西商人很早就懂得跟政界打交道,且善于跟政界打交道。因此,和别的区域商人相比,山西商人不仅有资金优势、专业知识优势,而且有政治资源优势。所有这一切,使得山西商人更容易抓住机遇,并在站稳脚跟后迅速向其他市场扩张,这扩大了山西商人的经济边疆,使其几乎垄断了整个北方边镇贸易,为成为天下第一商帮打下了雄厚的基础。
本章注释
[1]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明代各镇军马数额》,376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
[2]黄鉴辉:《明清山西商人研究》,山西经济出版社,2002。
[3]《明太祖实录》,卷五三。
[4]江苏两淮盐场所产之盐。
[5]山西河东盐场所产之盐。
[6]《明经世文编》,卷一八六,霍韬《哈密疏》。
[7,8]《明史》,卷八○。
[9]《明宪宗实录》,卷一二,天顺八年十二月癸已。
[10]《明英宗实录》,卷二八三,天顺元年十月王辰。
[11]《明宪宗实录》,卷四二,成化三年五月辛未。
[12]《明宪宗实录》,卷二四三,成化十九年八月戊子。
[13]《明宪宗实录》,卷一七九,成化十四年六月已未。
[14]杜萼:《杜文襄公奏议》,卷一,见《明经世文编》(三),1829页,中华书局,1962。
[15]《明孝宗实录》,卷七六,弘治六年闰五月戊戌。
[16]《明孝宗实录》,卷九六,弘治八年正月庚寅。
[17]《明孝宗实录》,卷四九,弘治四年三月已卯。
[18]张正明:《晋商兴衰史》,山西古籍出版社,2001年7月第2版。
[19](明)戴金辑:《明条法事类纂》,卷四二,科学出版社,1994。
[20]《明穆宗实录》,卷十四,隆庆元年十一月。
[21]《明经世文编》,卷二四六,胡松《陈遇忠教末议以保万世治安事》。
[22]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编4册,《疏上耿橘平洋策》。
[23]华钰:《盐荚议》。
[24]薛宗政:《明代盐商的历史演变》,《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2期。
[25]《明经世文编》,卷一三六,胡世宁《备边十策流》。
[26]《明经世文编》卷四四七,涂宗睿《边盐壅滞疏》。
[27]《西园闻见录》,卷六五,《兵部》
[28]《明经世文编》,卷五九○,《叶文庄公奏疏》。
[29]《明经世文编》卷六四,《马端肃公奏疏三》。
[30]《受祺堂文集》,卷四一。
[31]张四维:《条麓堂集》,卷二八。
[32]王世贞:《龠州史料》后集,卷三六。
[33]沈思孝:《晋录》。又见王士性《广志绎》。
[34]谢肇制:《五杂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