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男孩七岁半,已懂得羞耻,走向那个男子,叫他:“爹地。”
孩子的母亲叫阿玲,一米六,纤瘦,长眼,吊梢眉,一笑眼角有几道清浅的皱纹。她像看不见那男人——跑步归来,坐在马路沿上喘息——而只顾跟我聊天。
阿玲搬到这个小区已有六年,房子是租的,每月租金一千块。
“钱都压在股票上啦,再说,还不一定在这边常住呢!”我骇然,心里盘算:是要迁到香港?她兀自笑说:“我对门的,在惠州买房啦,火车站旁,两套打通,有两百平哦。”然而,她也不打算去那里买房。自然“钱都压在股票上”。
她穿着深绿色T恤,中裤,脚上夹着十字拖,浑身披挂,应该不超过两百元。此前在停车站,看到她儿子和我儿子穿着同样的校服,我们便谈了几句关于学校的话题。她儿子每天都回来吃午饭:显然,她并不出门做事。
最初,她的身旁从未出现过任何男人。我猜测她离过婚——已有了儿子;但总要谈恋爱吧——还那么年轻。大概三个月后,第一次见到她的男人,令我惊骇。我骑着自行车进了大门,看到她下了公交车,便想过去打招呼。然而,我终于还是没有停,一拐车把,从侧面闪开。她身后走着个男人,一米八左右,头发稀疏,右肩挎着布包,里面冒出把绿油油的芹菜。她和他虽然没有并肩走,但却像被根无形的绳子牵着,总保持某种恒定的、不远不近的距离。她三十出头,而那个男人的面孔上,已有三四个杏仁大的斑点,像手指蘸上墨,按了上去。
接下来的一周,那男人每天从我窗下跑过,肚腩微挺,大手熊掌般此起彼伏地甩动着。傍晚,他坐在阳台的躺椅上小憩,看男孩拿来的作业,深夜拉起窗帘,关上灯。他的全部活动,都像丈夫或父亲。
那孩子总是背着米老鼠图案的书包。有时,我会冲着这个背影喊我儿子的名字。他们几乎一模一样:统一的蓝白校服,红领巾,蓝绳校牌,小平头,边走边玩的神情。男子跑步累了,坐在马路沿上歇息。孩子穿过花园的石板路,慢腾腾蹭过去,用小胳膊去撞男人汗津津的粗胳膊,轻声蹦出那个词:“爹地。”
孩子的母亲像没听见,继续和我聊天。
我的脸腾地一下红了起来。
我的目光停留在男人身上,他仰着脑袋,暗黑的脸庞泛着光,小腿上肌肉紧绷,稀疏的头发是漂染过的,顶部能看到头皮。这男人身上带着某种陌生的气息,是我此前在北方从未直接面对的。小镇里的人告诉我,他们能一眼认出人群中的香港人。他们比我更熟悉这种气息。而女人原本是张娃娃脸,但两颊的肌肉却已深陷下去,颧骨嶙峋耸起,长眼陷落,像两条峡谷,一头长发,随便一抓。这样一张脸,若再过十年二十年,不知会发生什么变化。
我儿子放学回来了,放下书包,即刻下楼,和阿玲的儿子玩起拍篮球。两个毛茸茸的小平头,随着球奔跑着,一径追到楼后去。
我将如何向孩子解释对面的阿姨,她的“老公”,她的“家”?而阿玲自己,又将如何面对已开始提问的男孩?那孩子的眼神里,总有股胆怯,像从瞳孔背后的某个地方射出。我儿子也会害羞,也会因忸怩而显得慌手慌脚,更多的时候,他会选择大喊“爸爸妈妈”来解决问题。
阿玲说她从未去过香港。
她买了张香港地图,用手指触摸,浏览着那个纸上城市。她似乎已看到拥挤的街市,喧嚣的车水马龙,某一处的拐角,剧院,餐厅,然后是海洋公园。她答应过儿子,带他去海洋公园;而她的“男人”,就住在海洋公园附近。所以,对阿玲来说,海洋公园甚至比整个香港还大,墙壁闪闪发光,池水闪闪发光,地板闪闪发光。
当她这样描述时,我惊讶:“你可以参加旅行团啊!”
并非她不能去,而是她不想去。好像离她越近的东西,她越要回避。
因为有了这个闪闪发光的海洋公园,她看小镇的一切都不顺眼,无论是茅草簇拥的弯曲街道,还是哄抢便宜货的市民,又或没礼貌的打工仔,都让她感觉不舒服。所以她并不打算在这里买房,而一会儿想去香港,一会儿想去周边城市。在她的灵魂深处,一直在期待意外的发生。她总是睁着一双大眼睛,观看着此时此刻,并把希望寄托在明天。
阿玲不大喜欢提她幼年的遭际,因而我只能从她常说的话题里寻得一点线索。
她的家在广东东部蕉岭县的一个小村,窄小的田地,脏污的农院,寒酸的收入,阿玲在那里有什么可干的?她对那里一天到晚的枯燥生活了如指掌。我去过那个县城,主街道有子弹射程那么长,两边是店铺,拥挤着汽车修理、摩托车修理店,到了路的拐弯处,零星的小店便都收了形迹。走在街上,像坐着时光机,陡然回到了20世纪50?——?60年代。我们找到家饭馆,但饭馆却因生意萧条而歇业。在昏暗中穿过县城,前方陡然开朗,一派灯火通明,像刚从梦里闯出来。
在阿玲的词汇系统里,制鞋厂相当于地狱。她嘻嘻一笑,说村里的女孩初中毕业,考不上高中,便相约来东莞打工。知识对她们来说是个封闭的园地,但她们却要放大胆子去闯世界,做着平步登天的美梦。于是,她们携带着尚未充分发育的身体、小动物般机敏的眼神,来到东莞。
阿玲坐在满是新鞋子和机油混合的味道里,面对正在噼啪作响的机器,拿起鞋面,用可以调整的小夹子夹住,然后推动机器旁边的一根小钢柄。机器发出尖锐的喀喇声,冲下几片圆形的皮,鞋面上就留下将来穿鞋带的洞眼。这活儿看起来轻松,但必须保持平均的速度。这种速度的设定是严苛的:工人根本没时间四周张望,必须集中精力工作,才能不让鞋面堆积起来。
开始只是脖子和肩膀酸痛。后来,两腿发酸,坐不住,阿玲便转动脖颈,歇息片刻。虽然不饿,但浑身发虚,看周围世界,愈发粗糙不堪,像个囚牢,将人幽禁住。到中午时,手腕发疼,整个掌心、手指都疼,到后来,肌肉的疼渐趋麻痹,她总想要呕吐。
一声铃响,所有的女工即刻离开凳子,奔下楼去。转动的拉线停了下来,整个车间陷入死寂。一走上阳光下的街道,血液立刻变得温暖,紧张的神经松弛下来。从快餐店的玻璃窗朝大街望去,熙熙攘攘的人群里,总有几个年轻姑娘,穿着时尚、举止大方,而阿玲身上的工衣是旧的,颜色已褪,松垮下垂。阿玲感觉,在她和那些姑娘之间,不仅仅隔着一道玻璃,更有一条鸿沟。
这街灯、餐厅、商厦、公园,这一切,阿玲也想拥有,可在制鞋厂的时间越长,她越明白,单靠自己,是无力摆脱这困境的,她必要攀附着一根绳,才能从枯井的底部,攀到井口。
她注定要遇到林生。
有个老乡当售楼小姐,说坐车去看房,可以免费旅行、吃午餐,于是,她便和一群人挤上中巴。她的身旁,坐着香港退休警察林生。午餐时,林生自然而然坐在她身旁,为她夹菜。两周后,林生打电话,问她是否买了房。她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林生话题一转,说想约她吃饭,谈谈买房的事,他住在香港,来一次不方便。
“香港”二字,像一盆冷雨,从半空倾泻而下,令阿玲浑身紧绷。她不得不努力思考她的未来:她不美丽,又穷,若继续当女工,找个男工结婚,哪怕生了孩子,租了房子,还得继续将打洞的活儿干下去。想到一辈子要被囚禁在车间,她心疼如割。
她要行动——立即行动起来——不能等年龄更大。
林生在香港是个穷人,年纪又大,把钱看得很重,已偏于吝啬。对世故的中年女人来说,林生未必是理想的恋人,但对阿玲这样的乡下女来说,需要的不仅仅是浪漫的约会,更是固定的零用钱。
自从跟了林生,陡然间,天地变宽,日子也好混了。一晃,九年过去了。林生自然不能夜夜回家。林生不在家,阿玲就放邓丽君的《何日君再来》,一遍又一遍。那歌曲原本轻柔妩媚,一遍遍重复后,却像把一群音符倒入大桶,下死劲搅拌,听着听着,渐渐凄凉揪心。
傍晚孩子快放学时,阿玲必定站在楼下等他。看到男孩背着书包回来,便一把搂住,紧紧地贴在身上。那一瞬间,她是真心爱这个孩子、这个每日都能陪伴她的男性。如果没有这孩子,她就是赤条条无牵挂的一个人。
有一天傍晚,门铃响了。我下楼,看到是阿玲。
除了两个小男孩上同一所小学外,我不知道我和她的生活会有什么交集。
她说她朋友的孩子想上公立小学,因无法出具结婚证,便被卡住了,想请我帮忙。她说起自己也没结婚证,可还是把孩子塞进了学校。她理直气壮:“他们问我要结婚证,我说,没有!问我要出生证,我说,有!”
她问我有无关系帮帮她的朋友。她认识的人调走了,见我摇头,不觉失望,又敷衍了几句闲话,便调转脚跟,讪讪离去。她来找我的理由是她在电视上看到了我。那是个访谈节目,我说了些和文学相关的话题。
传说中的二奶,过着鲜亮招摇的生活,又怎样用心机套住男人的心和身,而阿玲,一身皱衣,口无遮拦,住着租来的屋子,去早市买便宜菜,做一日三餐,又随和,又憨傻。
阿玲到底想要过怎样的生活?
像大多数农村出来的女孩,其实,她并没有太多可以选择的空间。
认识雯雯,是从她的狗开始的。
拐弯处,涌出四个毛茸茸的小球,叮叮当当。狗的背后,是个长腿女人,鼻梁挺直,圆领短衫下一截蜜黄脖颈,浑圆的乳,喊着“靠边靠边”;女人身后的男人,中等个儿,健壮,麻白鬓发,一双笑眯眯的眼,像夜猫的瞳孔,射着精光。我为这幅图景愣怔:那男人看女人的眼神和女人看小狗的,一模一样。
他爱她=她爱它!
这种爱的本质是相同的:施舍。
她可以施舍给它,按照人类的界定,她高级于它;而当他以同样的方式来对待她时,她的肉体并非不舒服,但某种更深刻的不安,却如飘荡在半空中的微风,总会吹拂而来。
雯雯出生于1984年,小脸,黑短发,眉毛绣过,格外浓黑,愈发衬托出脸颊白皙。三年前,二十五岁的雯雯在电子厂做文员,给从台湾来开厂的老黄倒了杯水后,便再也没有工作过。那一年,老黄五十五岁。
“我有背痛的毛病,经常痛得很厉害。我到电子厂工作才三个月,后背就开始痛。你知道,我的工作比起拉线上的女孩子算是轻松的。她们一天到晚都要坐在那里,而我的工作只是打字、做记录、记账,有时还可以起身走走,喝点水,休息休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背还是会痛,有时候是后背痛,有时候是脖子痛。”
雯雯在家乡初中毕业后,曾经到广州学了一年会计。这一年的经历,让她彻底看清了城乡差别的巨大。她决定通过打工来改变自己的命运。她先在深圳干了两年,然后来到东莞。
她对自己身体疼痛的理解充满矛盾,有时她觉得疼痛显然是繁重的工作所致,有时又会觉得是因为年纪太大,已没有精力每天埋头苦干十一个小时。但雯雯又不想返回家乡,于是陷入进退两难之境。
成为打工妹是悲剧起因之所在——雯雯绝望地发现,工厂的工作并不是改变生活的灵丹妙药,相反,在中国,结婚生子仍是农村女子的普遍归宿。有些女孩甚至为了逃离工厂劳动而结婚,重返农村后,在家里继续当牛做马。
雯雯做出了另一种选择。
雯雯的家是别墅,三层,装修是自己监工的,复古风格。
一进门,是皮沙发,棕色镶金边,厨房做了玻璃格挡。二楼将原来两个卧室的墙打掉,整个空间敞开,只放了张木沙发,拉开后是折叠床,若有客人来,可用帘子围成封闭空间。但平时都敞开着,窗下有张古筝,靠墙的一面,全是衣柜,柜门外皆嵌着镜子,像舞蹈室。三楼卧室的墙也被打掉,木扶手通向顶部阁楼,一溜白色窄柜,仿古电视柜,转角浴缸,圆头大床,床头柜上的相框里,是她和她母亲的照片。
这个屋子里,刻意隐匿了男人的踪迹。
雯雯知道她处于不公正的待遇中,即便她被这么多华美的东西所环绕——她并不是那种能堂堂正正站在男人身旁的女人!这是一种羞耻,一种侮辱。可她有什么办法?每当她这么想时,便会和台湾老黄闹,闹着闹着,眼泪就涌了出来。
现在,雯雯对我说起那两条狗时,眼圈一红,泪也涌了出来。
她说,我出去旅游时,交代保姆在家里开空调,给狗狗们看电视,没想到,早晨遛狗后保姆走了,到中午再来,惨剧发生了。它们是吃了有毒的东西。可它们平时很少在外面吃东西啊。点点的身体已经硬了,大卫还在挣扎,就送它去了医院,但没抢救过来。它们就埋在院子里。现在家里只剩下点点的爸爸圆圆和艾达。点点最聪明,以前我住公寓时,它会按电梯,知道家住第几层;我和我男朋友吵架后哭了,它就来舔我的眼泪“男朋友”这三个字,如火星,落在我的颊上,灼得我生疼。
雯雯说,点点每天早晨起床后,先到我的床头边,看我是否睁眼,然后让我带它去玩。点点不能容忍我出门超过四小时。有一天我出去玩,一整天没回来,它便在我的床上撒了一泡尿,气我为什么还不回来。我除了睡觉,一天中的全部时间,都和狗在一起,我对它们用情太深了,现在我知道这不行,我要多出去走走,否则,我会病,我会疯别墅、汽车、衬衫、长裙、桌子、沙发??每一样,都闪着光。这些东西,人人都喜欢。但是,雯雯喜欢的程度,要远远超过常人。每一件单独的东西,对她都有切实的吸引力,没有一件东西,是她不想要的:蕾丝花边、缎带、金鱼、发梳、坤包,一切都牵动着她的欲望,让她非要把它们买下来不可。男人们可能不知道,即便是最迟钝的女人,对别人的穿戴打扮也特别敏感,年轻的女子尤其如此。女人可能不会去听鸟叫、看荷花盛开,但是,在目睹花团锦簇的被单时,她总会伸出手去摸一摸。
雯雯根据一般女性的眼光,用衣服来划分界限:穿着高档的人,有地位,有道德,有声望;车间里穿工装、头发脏污的人,是丑陋的、粗俗的,他们胁肩谄笑,见了老板腰一直哈着,姿势又像鞠躬,又像邀请。而台湾老黄,不仅被挺括西裤、干净衬衫包裹,还有他作为成功人士的那种气概。他靠坚韧、勤勉起家,通过多年努力,到了现在的位置,行为处事精明而机敏,而台湾人特有的礼貌,亦令他显得风度翩翩。
她跟了他。但是爱情,并没有在她内心燃烧。
而他,当然爱她——她永远都不会了解,他不爱她是何等困难。
她是他唯一的安慰——她浑身都散发着青草和玉兰花的香味。夜晚,她好像并不躺在他身旁,而是在他身体里面,好像已经钻进他的皮肤。每次激越的性事后,他对她的爱都更增加一分。他好像只有这样才知道自己还活着,而他,那么需要她的帮助。他愿意给她更多的物质,并希望这些物质能控制住她,但他同时发觉她的心并未完全被填满,于是他陷入狂妒,旁敲侧击地警告她,不许和别的男人有染。想到自己不能常来陪她、她有大把空余时间,他便纵容她养狗。
感情的绳索真是神秘——它能将人层层束缚,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
于是雯雯陷落进狗的包围,而老黄通过这些狗扣押住这个年轻女子的青春。
然而,雯雯还是会不开心,吵架,哭。
她当然知道老黄在台湾有家有口,又何来哀怨?对那些终日盼望别墅、汽车、美食而永远得不到的人来说,这种哭泣是古怪的。谁不愿意坐在别墅的皮沙发上说受苦?谁不愿意戴着珠宝穿着蕾丝花边睡衣说受苦?在这样的环境里受的苦,不管是什么样的苦,都是件迷人的事儿。
于是某个想不通的人给雯雯的狗下了毒。
有一天,我站在阳台上晾衣服,看到雯雯从外面走来,坐在树荫下的秋千上,荡了起来,风吹起她的短发,缎子般乌黑发亮。虽然和老黄在一起时,雯雯不自觉地沾染上老态,但此时此刻,新鲜空气在她脸上薄薄地敷了层颜色,让她妩媚动人。
来了个中年妇女,抱着个六七个月大的小孩,坐在另一个秋千上,也荡了起来。
那孩子感觉晃动,便伸出白嫩小手,紧紧抓住铁索。女人咯咯笑:“乖宝宝真聪明,知道抓牢不掉下来哦,乖宝宝真是个乖宝宝??”孩子并不笑,瞪着黑葡萄般的眼仁,紧张地巡视周围,越这样,越让他像个小大人,虎头虎脑,粉琢玉雕。雯雯不再荡秋千,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孩子。那孩子无限安静地看着她,既不惧怕,也不欢欣。
时间被定格,像块透明玻璃。
突然间,雯雯起身,抬起右手背在眼睛上擦一擦,调转脚跟,又笨又重,如同一座雕塑顺着中轴挪动一样,缓慢地消失在棕榈树的枝桠后。
午夜,小区里浓热的空气稍稍清凉下来,那丛米兰正散发着沁人心脾的馨香。月亮在棕榈树的顶上,晕红的辉光,像团快要烧尽的煤球。四周安静,只有水塘边呱呱的蛙鸣,一声又一声,焦灼、迫切,渐渐地远了,又返回来,依旧是那几句:呱呱,呱呱。
常湘女的脸色苍白,手里捏着电话,除了一声又一声的“嘟??嘟??”,并没有人接听。
她从阳台上退缩回来,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抽了张餐巾纸,擦拭额上的冷汗。
电视机旁的相框里,是阿健。即便缩得那么小,依旧与本人很相似:长腿细腰,倒三角胴体,胸肌隆起,头发抿得一丝不苟,咧着嘴,一双眼睛花花的,风风流流的模样。
年的阿健,五十一岁。
年的常湘女,二十岁。
常湘女从湖南岳阳乡村来东莞找工作,看到公交车就跟在后面,边跑着边招手,不知道乘客应当等在站台上;不敢进商店的门,怕脏了人家发光的地板;整夜整夜睡不着觉,被窗外各种声音侵扰。打工两年,常湘女觉得自己像条鱼:老板嘴边的“鱿鱼”,拉线上的“沙丁鱼”,没有社保、医保的“漏网之鱼”,睡在宿舍高架床上、总想翻身的“咸鱼”。周末,她打开收音机,听听新闻和天气预报,便如晾在岸上的鱼,又游进水里。
阿健喜欢穿西裤,青灰、铁灰、银灰,短袖衫,系暗条领带,银领带夹上镶颗绿玉。唰的一声,打开折扇,便扇了起来。饭馆里虽然有冷气,但阿健头上的汗珠子依旧滚滚而下。阿健两鬓的头发已花白,眼角拖着鱼尾纹,但有股见过大世面的霸气。
第一餐饭,他让湘女点菜,她点了松鼠鱼,他又加了几道:鲜虾、烧鳗、炒肚丝、清炒油麦菜。
“好多年没吃炒肚丝了。”阿健笑叹道。
湘女怯生生望着眼前的这个男人,不知如何接茬。
湘女去上卫生间,想借机调整下状态状态、化解尴尬,出来后,看到玻璃窗外闪过个熟悉身影,便推门追出来:是她的下床金花。金花辞工时说去干家政,没想到,是当狗保姆。金花穿着干净的花衬衫,用绳子牵着条小白狗,站在街边等主人。金花的主要工作,就是给狗洗澡、打扮、买各种食品和维生素,陪狗做游戏。金花瞪大眼睛:“狗的沐浴液,一瓶七十八元哦;老板娘还会给它买玩具哦。”每个月,金花的薪水不到狗花销的一半,但她还是干得很卖力:“比被郑主管盯着强哦!”
郑主管将金花挤在楼道拐角,试图用嘴堵住她的嘴,可尖叫依旧像警报器,刺耳地响起。啪的一声,金花的脸上出现五道红指印;嗤啦一声,金花胸前的衣服被撕扯开;扑哧一声,金花的两腿间被皮鞋狠狠踹了一下??然后,郑主管啐了口唾沫,无限厌恶、极端蔑视地昂头挺胸,走出拐角,走进阳光。
然后,金花总是有做不完的活儿,返不完的工。
金花决计要辞工时,丢下句话:“常湘女啊常湘女,下一个就轮到你了哦。”
那是暑天,可湘女浑身的毛孔都张开,寒意凛凛。
湘女每日提心吊胆,感觉郑主管的目光像鞭子,嗖嗖嗖,在脊背后抽打。郑主管踩着皮鞋走来,一声一声,咚咚声有板有眼,一双瘦嶙嶙像钉耙似的长臂,伸在空中,配着尖利的诅咒:“杂种、猪猡、笨蛋、呆瓜。” 嘴里的牙白森森,像在啃噬一块骨头。坐在拉线前,一天干十一个小时,常湘女的手指动着,可脑袋却是空的,像有人把头盖揭开,把脑仁挖掉,没一点儿感觉。她不敢离开工厂,世道对她太苛刻了,她吃了上顿就不知道下顿在哪里,她只能在拉线前,无声无息地坐着,背弯成一把弓,眼睛肿胀,到深夜流出泪水,濡湿枕巾。
而现在,湘女准备告诉金花郑主管被炒、新来的阿健人又帅又温和时,金花已和她说再见。湘女愣怔,有个女人从商场走出,身材高挑,一袭彩裙,银白底子上飘满枫叶,银亮高跟鞋,皮肤玉白,蓬松乌发堆泻肩上,正向金花招手。如此雍容华贵的女人,湘女只在电视里看到过。
重返餐桌,湘女深深地喘了口气,感觉过去的这几分钟,像一百年。
自始至终,阿健追求湘女的手段,是一场饕餮的过程。
阿健请她吃中餐、西餐、自助餐,各种没听过名字的食物,排着队,一样样来到她面前。一旦她尝到那些滋味,便再也忘不掉。阿健把各种食物的脾性摸得清清楚楚,教她这样吃或那样吃。阿健让她吃,再吃,多吃,自己吃饱了,就盯着她看。吃饭并不仅仅是吃饭,还是享受:白炽灯、玻璃杯上的反光、墙壁上的油画、女人手上的钻戒、男人的皮鞋、光滑的地板、折叠成三角的餐巾、半弯着腰的服务生??常湘女张大眼睛:原来,这就是上流社会!原来,有钱人是这样打发夜晚的!
她那可怜的小脑袋里,模模糊糊地升起股愿望。
那一天吃饭,喝了点酒,阿健吐了,她扶他回公寓,正要离去,他伸出胳膊,搂紧她。这个强有力的男人,那样急切,像在拼命探索,又像在恳求。她很不安,想躲避,但又不得不屈从于那种执着。他说他爱她——他的感情如此强烈,像股不可抗拒的火焰,而她那么弱小,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只能陷入更深的孤单中。阿健并非坏人,到目前为止,他并没有伤害过她,他对她是温柔的。于是她软弱无力,满脸眼泪,浑身打颤,将脸藏起,依顺了他。
之后,湘女从女生宿舍搬到出租屋,专等阿健来。
午夜,幽冥中,两个男女赤裸身子,肩并肩躺卧,把心底最隐秘、最不可告人的秘密都吐露出来。阿健用英文哼唱《雪绒花》,天真而忧伤的曲调让他整个人变得幼稚温柔。湘女只懂几个英文单词,听阿健吐出一串陌生词汇,不觉咯咯笑,胸前的乳房弹跳着,春水荡漾。欲火重新燃起,烧得两个人眉毛飞扬,脸颊醉红。
爱情滋生出来后,渐趋强大。
当湘女害起喜、卧床不起时,她拒绝打掉孩子,而要生下来。
阿健来看湘女,走过菜市场,走过垃圾堆,走过吊挂着衣衫的窄巷。在巷子里,他朝那栋最破、最旧、最阴暗的矮屋走去时,不觉羞惭起来。屋子特别矮,如果雨下得大,屋内还会漏,于是面盆、水桶都用来接水。整栋屋子终年静静地、默默地发着霉,绿黄黑的斑点,从墙角一直往上爬。从这屋子里走出的人,衣服上总带着股辛辣呛鼻的霉味,怎么洗都洗不掉。
如果阿健是个打工仔,并不会觉得难堪,然而他是香港人,又是颇得老板赏识、工作干得顺溜、薪水不低的主管,让自己的女人(即便不是老婆)住在这样的地方,不免有些难过。但同时,他又是多疑的。当湘女说肚里的孩子是他的、恳求他把关系固定化时,他犹豫起来。他知道,这样纠缠,不见得比零嫖更上算,可不知为什么,他还是天天来看她。
有一天他来,她蒙头睡着,他探手摸她的额角,问道:“吃了吗?”他总是带些吃的来。她不作声,在被窝里哭了起来。她越哭声音越大,乃至不管不顾,悲惨起来。她抽抽搭搭,用湿润的眼神打量他:“我要死了,这一次,我是死定了,可有你在身边,我死了也心甘。”湘女紧紧地吊在他的脖颈上,老是觉得不对劲,换了一个姿势,又换一个,不知道怎么贴得更紧些才好。她那微微隆起的肚腩摩擦到阿健的身子,像在提醒他,另一种更为复杂、更为亲密的联系,已经建立。
阿健陡然一惊:他做梦都没想到,湘女爱他到这个程度。
他玩过的女人不算少,可这种长得标致、性情醇厚的女子,还算少见。这种不放荡的恋爱,不但新鲜,还逼他走出老一套嫖妓的习惯,令他又骄傲又冲动。阿健顺利地按照自己的心意支配奸情,所以突然间大方起来:在镇中心最大的花园小区买下套二手房,十五万,一次付清。
年5月1日,朵朵出生,被抱到这间屋:八十八平方米,三楼,有前后阳台,能看到棕榈树、月光,闻得到玉兰香,听得到蛙鸣、蝉叫。傍晚,这对男女面对面坐着吃饭,已有了老夫老妻的味道。
年的5月1日,小区里搞活动,拉起道横幅:法律援助。
常湘女咨询李律师时,神情抑郁:老公不负担女儿的抚养费,房子的产权也不是她的,她因照顾孩子无法上班,生活难以为继两年前,因厂子倒闭,阿健返回香港。此后的一年,他零星来过三次。第二年,一次面也没露,电话打过去也不接听。常湘女坦白,自己和阿健并没结婚,并且到现在,她也不知道阿健是否已婚。李律师回复说,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权力,父亲要支付抚养费,如果不支付,可以起诉。
常湘女返回岳阳乡村,开具家庭收入证明: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同时拿来一份DNA鉴定,是2011年做的。李律师不解,这份鉴定完全可证明朵朵是阿健的女儿,何以他还要推诿责任?和阿健通了几次电话,李律师明白:当初阿健做这份证明时,已有了遗弃想法,但他还是想知道孩子是不是他的。然而,白纸黑字的结果,依旧不能阻挡他遗弃的决心,他已失业,股票又缩水,年纪又大,即便给孩子再多投资,也等不到回报了。他便索性撒开手,不管。
阿健开始态度相当蛮横,说自己是香港人,大陆管不着。李律师告诫他:“你错了!我们完全可以进行必要的制裁。”阿健气短,去律师楼咨询,答复是起诉状写得“字字在理”,加上DNA鉴定书、出生证俱全,证据确凿,他必须履行父亲义务,拖的时间越长,对他越不利。实在推诿不掉,阿健坦言:付不起现金,不如将房屋过户给常湘女,算一次性付清抚养费。
从起诉到办理完毕的一个月内,阿健都拒绝接听常湘女的电话。
这个毒辣精刮的人,把算盘打得相当仔细,明知自己是父亲,明知那女人爱他,依旧选择了遗弃。但常湘女已天真地接受了他曾说过的谎言,对这个始乱终弃的男人很大程度上仍抱有一种虚幻的希望。
站在阳台上,每天傍晚常湘女都会拨通那个电话,听到那熟悉的“嘟??嘟??嘟??”湘女无可奈何地叹道:“香港人,有良心吗?”然而她说她并不恨他,她原谅他,他来了她还要跟他睡觉。
四是阿玲太穷、雯雯太贪、常湘女太善良吗?
这些女孩出身农家,都是工厂妹,当生活的道路向前延伸时,她们做出了她们的选择。如果她们选择的不是这样的男人,而是啤工、厨师、搬运工、司机、机修工、保安、推销员,她们的生活会比现在更好吗?
当我走近她们,和她们聊天,参观她们的居室,听她们诉苦,我惊讶地发现,在我的体内,积攒着她们的全部弱点,我和她们不过是一所屋子的前后两个门,只是出于偶然或惯性,我最终走向了人多的那个门。
她们生活得小心翼翼,荒谬可笑,含混不清。她们的眼里常闪烁着躲闪的光芒。显然,她们并非只循环在自己的体系中,某种来自外部的威严,总让她们感到压力。无论她们走到哪里,总携带着一股无法摆脱的味道:羞耻。
羞耻闪烁在微笑的嘴角边羞耻盘旋在餐桌的盘子上羞耻覆盖在松软的床单里羞耻是有味道的。在南方闷热潮湿的空气里,我常能闻到它:既非乡野的泥腥,又非工厂的铁锈,也非闺房的脂粉,而以厨房烟火的气息出现,又裹挟着丝丝缕缕的血腥。然而,羞耻和任何事情一样,相处久了,就会变成呼吸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