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已故作家爱伦堡在《论莫洛亚及其他》(见鲁迅编《译文》创刊号)一文中谈到:法国有一种吃鸭子的方法,在大热天,以肥鸭悬于空中,任其腐烂生蛆,下放一盘,盛腐鸭身上掉下来的蛆,然后以滚油煎炸,他们吃到很感兴趣。
江津对岸陡石坡山上农民,有个习惯——吃臭肉。那年天干,不到五月端阳,桌棱发烫,夜不成寐。当地农民割回猪肉,并不马上吃去,又不上盐,放置两三日,任其发黄、发臭才吃,有的嫌其臭不够兴,用臭盐蛋下酒。
解放前夕过内江,逢蓝光荣,介绍到内江县衙门隔壁一家牛肉馆,桌、凳均为石头,颇为别致。点了一样炒菜名“火爆牛漩”,“牛漩”即母牛阴道口阴唇部分。炒好上桌,与火爆肚头无二,更细更嫩,皱纹较多,都很好吃。中华书局解放前版《古今怪异集成·中编上》“饮食类”记载有一段:清代道光年间清江浦巨室寡妇,嗜驴阳,其法使牝与牡交,俟其酣畅时,断其茎,自牝阴中抽出,烹而食之,嫩美无比。后来为县太爷知道,拘去责打,以正风俗。
这位有钱大商人的寡妇,也算吃得怪异,但她却是别开生面有创造性的吃法。取驴在阴阳登峰造极这个一刻千金的宝贵时刻,阴阳双方因激情发展到高潮而达顶峰,这时刻是充了血的肉,这肉在动物(包括人)最敏感、最细腻的地方,一刀两断,烹而食之。充其量说吃得太残酷了一点儿,如果不是佛教徒,谁也不会有好多内疚造成良心上的不安。这种事情,可以断定是有钱人家关倒门、阴倒干的事,何况是寡妇,更要做得秘密。可是县太爷为什么又会知道了呢?消息肯定是从她左右漏了出来,事情本身就足够使人作为助谈的好资料,东传西传,首先在县城内传开,街谈巷议,何况古有名言“寡妇门前是非多”,无事都要生非,况还有那回见不得天的事。最后捉将官里去了,还遭了责打,理由是以正风俗,清除污染。从严格的意义上说,于法也无依据,干卿底事?可能县太爷有些弗洛伊德讲的那一套变态性心理;或吃不到葡萄说葡萄是酸的,在封建淫威之下,那带有创造性的女食客只有自认倒霉了。不幸中之大幸,还没有“为嘴丧生”,倘这寡妇活在今天,她可以开个“毛驴火锅店”,准赚大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