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水北调水资源系统是指江苏省苏北地区的江淮跨流域调水系统,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系统最重要和最复杂的组成部分。江水北调工程管理体系是政府直接管理的运行体制,实行“省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对保证江苏省对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保障苏北地区特别是淮北地区的水资源供给,保护弱质行业——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
(第一节)运行管理现状
江水北调工程是江苏省境内跨流域引水、多水源互济,集供水、航运和排涝除涝等功能于一体的水资源系统。江水北调运行管理体制是基于苏北地区水利工程的多功能性和不可分割性,供水对象的农业性,管理体制的延续性逐步建立和完善的。这一体制和机制,对保证江苏省对区域内水利工程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保障苏北地区特别是淮北地区的水资源供给,保护弱质行业——农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管理现状
江水北调工程运行管理主要以社会效益为主、经济效益为辅。江水北调工程绝大部分资产由中央和江苏省财政投资,枢纽工程由江苏省水利厅所属的江都枢纽管理处、灌溉总渠管理处、三河闸管理处、淮沭新河管理处和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等五个管理处负责管理。次一级工程原则上由市、县管理,灌区工程(包括灌区取水口门和干渠、支渠口门)设立灌区管理所管理。湖泊水库中洪泽湖大堤及主要控制性建筑物由江苏省水利厅管理,其他水库堤防由各市水利局分级管理。现有河道工程中除骆马湖以北中运河宿迁一部分河段由淮委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管理外,其余河道由各市、县水利局分级管理。在同一流域或区域内,无论是防洪、排涝,还是抗旱、供水,一般都由同一个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江苏省苏北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粮食的连年增长与江水北调工程良好的运行管理是分不开的。
二、水价现状
江水北调建设之初主要是为农业灌溉服务的,随着工程的不断完善,其服务对象也逐步扩大到工业、电厂、航运、城市生活以及水环境等各个领域。但供水量的70%以上仍为农业供水。为扶持农业,江苏对江水北调实行了由省级财政负担工程建设、运行、维修和改造费用的政策。
江苏省水利工程供水水费(不包括支渠以下及小型机电排灌水费)已历经1982年、1986年、1995年、2000年四次核定和调整。
1995年省政府66号令发布的《江苏省水利工程水费核定、计收、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全省水利工程综合单方水价为1分,全省可收水费仅3亿元。水价大大低于供水成本,只占1994~1997年平均供水成本的25%,比全国平均水价低1.4分/立方米。按照水价逐步调整到位的要求,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物价局、水利厅于2000年4月29日发出《关于调整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水价实行分类分片定价,具体为:①农业:全省分八片,即太湖及苏南沿江片、秦淮河片、苏北沿江片、里下河片、洪泽湖片、骆马湖片、微山湖片、水库片。农业用水以支渠口门为计量点,对自流灌区实行按方计量收费,农业灌溉用水价格可提高50%。除水库片外按方收费0.9~2.55分/立方米;按公顷收费:稻麦田75~270元/公顷,旱田9~67.5元/公顷,经济作物7680元/公顷。②工业:消耗水9.0分/立方米,循环水2.25分/立方米,贯流水3.6分/立方米。③水产养殖:
池塘养殖375元/公顷,湖荡、河沟养殖112.5元/公顷。④水力发电:专发按售电电价的30%,结合发按售电电价的10%。⑤自来水(地表水):4分/立方米。⑥船闸:标准另定。⑦其他:按成本核定水价。调整后的农业水价也仅占供水成本的46.3%,仍比全国平均水价低0.55分/立方米。
三、运行调度
江水北调水量调节管理主要根据湖库闸站的配置,把江水北调系统划分为17个子系统(三级系统),根据水源补调的不同,把三级系统归并为4个二级系统。4个二级系统和洪泽湖、骆马湖系统组成一级系统(如图4-1)。
江苏省江水北调水量调节的基本现状是立足长江,引江济淮、济沂,实现江、淮、沂水资源的合理调节。江苏省江水北调水量调节全年调度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自上年10月至当年2月。此阶段水量调节任务为:①为湖泊和水库蓄水保水;②补给航运用水;③尽量利用当地塘库满足麦田用水,不轻易动用洪泽湖等库存水。第二阶段为3~5月桃汛期。此阶段水量调节任务为:做好旱涝两手准备,在充分估计桃汛来水情况下,控制使用湖库存水,以满足此阶段麦田用水和水稻育秧用水,并迎接水稻栽插用水高峰期的到来,在湖库蓄水明显不足,水位枯竭情况下,及时部署早抽江水补充。第三阶段为5月下旬~6月底。这一时期农业用水进入高峰(水稻开始全面栽插)而雨季未到(一般6月20日进入雨季),该时期水量调节任务为:利用蓄存的淮水和沂水下泄供农用,同时利用江都、淮安、泗阳、皂河等抽水站抽引江水以济沂沭泗水之不足,并尽量扩大引江。第四阶段,6月底~9月底。这一时期进入淮沂沭泗水主汛期,用水矛盾缓和,防洪排涝成为主要矛盾。此阶段水量调节任务为:①严格控制湖库汛限水位(洪泽湖12.5米,骆马湖22.5米,石梁河水库22.5米,下级湖32.5米);②把握时机拦蓄汛末尾水使各湖库达到兴利水位,视情况也要在汛期相机蓄水。
江水北调各级泵站和省属水利枢纽,包括苏北灌溉总渠、淮沭新河送水,均由江苏省防汛防旱指挥部或水利局统一调度,徐州市境内各站,由市负责日常调度管理。在控制调度上,实施供水工程的群体配合,多水源、多渠道统一调度,联合运行。充分发挥河网调蓄功能,合理利用本地径流和回归水,实施流域、水量地区间的互相调度、调节;发挥多条引水线的互补作用。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江水北调工程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一套管理运行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江水北调工程的运行管理、水价制定等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运行管理方面主要是由于地方参与管理的程度不够和省财政包干的经济管理办法造成的;而水价方面是由于价格很低,尤其是农业水价严重偏离成本,造成运行机制不顺,发挥不了水价的调节作用,而且还导致用水地区浪费现象严重。
(第二节)管理经验
江水北调实行以省统管统调的管理体制。凡跨市(地)、跨水系的主要工程和调水干线骨干工程均由省统一管理,由省制定年度调水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在全年运行过程中,特别在用水高峰期,主要调水分水闸站,如江都站、淮安站、高良涧站、二河闸、杨庄闸、盐河闸、淮阴闸、泗阳站等,均由省直接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