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似简单,约等于一天写完三篇高考作文的容量,但以开篇第一段为例,洛君涂涂改改写了一个多小时,总共才一百多字,离定稿就像在起点看马拉松的终点遥遥无期。
洛君就像漆夜的舞者,将独舞进行到底。任时间流去,血液在血管沸腾,直至双目布满血丝,晨曦为洛君的身影披上一层金色的辉煌,也不愿停止。
写累了,仰首观天,窗户上郁结蒙蒙的水气,好似一个人影影绰绰的脸,带给他无穷无尽的力量。
写累了,困乏的双眼时睁时闭,挣扎于想睡又怕浪费时间的矛盾之中。打了个激灵后,又开始拼命书写。
写累了,一头扎在桌角,疼得龇牙咧嘴,缓过神,晃了晃疼痛的脑袋,渐渐找回意识,又是一阵奋笔疾书。
严格来讲,这书中的内容更像一部赵宇的自传,洛君把自己的出现压缩到只有短短几页,剩下通篇是她的自画像。他觉得自己不配出现在其中,以免破坏整个瑰丽画面的平衡感。
而他也有一些办法弥补自己的缺失,洛君在每一次有他和她出现的文字边认真写下旁注,无论相遇还是交谈,只要有他和她出现的画面,总会标注时间。这些日期总在他的脑海萦绕,也许起早贪黑背过的课文概念会忘,但这种芝麻大小的数字他从未忘记,也不用特别记忆,就在失落与亢奋中累积。
再欢喜的时刻也会有泪点。尽管书中都是美好的累积,但有时想到那两人已经在一起,洛君又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意义,徒增悲伤和迷失,伏在书桌低声啜泣,声音不大却哭得很无助、很伤心。
写作中最容易忘记时间。
抬头看窗外,一片白茫天。
雪后的天空格外澄澈,让人很不容易联想到悲伤,但偏偏洛君想到了。
清晨,当他翻开信纸写情书时,一种前所未有的孤独感如秤砣般锁住笔身,让他难以写哪怕一个字。
记忆就像封印于收音机,没有画面,却有声音,在脑海不断播放。
听久了,心就哭了。
好在年的脚步越走越近。
轻盈的脚步充满韵律,洛君给自己放了半天假。
快要落山的太阳变得如同新婚少妇般温柔无比,一颦一笑带来热力适中的温度,不似情人热情火辣的接触,反而让人心安理得。
大节将至,人的心理会出现繁杂生活中难得一见的宽容,就连看俗不可耐的宣传标语也赏心悦目。
大街小巷过年的气氛随处可见,随处可闻,空气弥漫淡淡的硝烟,不断有顽皮的孩子引燃炮竹后扔到行人脚边,引来一阵破口大骂,倒也别有一番情趣。这种感受只有亲身体会才印象深刻,任何形容修饰都显得言不达意。
外省人大多返乡探亲,留给这座城市一个成空的回忆,就像一部默片的结束。
漫步在曾经川流不息的街道上,原以为可以减轻内心的痛苦,结果他更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