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逐渐浮现洁净如洗的画面,因为不想继续隐瞒深藏的情感,于是选择与最接近真实的她相视微笑。
虽然写应试作文经常被老师夸奖,评价文笔好速度快,但每个小我都明白,应试作文不过是华美语段的堆积,没有感情,只有道理。
而这次不同,他要把感情变成铅字,永远留在赵宇和他的记忆里,所以他写了“情书”,不是一封,而是一本,真的“情的书”。
不得不承认,洛君很有文字天赋,对爱情的憧憬和临摹总是来得格外细腻,就像用户体验做到极致的产品。
构思时,洛君在屋内踱步,就像一个在苍茫天涯流浪的人。
无论外面是霓虹初上还是暮色低垂,皆与他无关,脑海中全是她和自己的片段。
甚至想到动情处,泪光熹微。
或许这就是他盼望的境界。
当然,有时也有不顺遂的时候,脑子乱哄哄,无法集中注意力,就像来到集市,一个个念头接踵而至,却快活不起来,像是一个饿了一个月的人,尽管菜肴一道接一道端上来,但始终没有满足。
可一旦找到好的切入点,就像落下病根,洛君即刻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考场作文讲究一气呵成,字数到达下限即可,但洛君笔下的文字却来不得半点糊弄和马虎,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所以写着写着废了千百个字是常有的事。
更悲剧的是,有时灵感也会断片。
灵感是个很玄妙的东西,不寻天天见,欲寻却渺茫。握笔半天,无法抒发想见不能见的伤痛,就像听一首不断跳针的情歌,莫名的喜感让人愈发难过。
或许找到认真做事的动力,周围环境的突变就显得不值一提,当笔尖如刀锋般锐利,把手划开一个口子,洛君根本不会擦拭,任逐渐凉却的血滴在指尖凝结,因为他感到时间紧迫。
三十天,他给自己定下十万字的目标。
看似简单,约等于一天写完三篇高考作文的容量,但以开篇第一段为例,洛君涂涂改改写了一个多小时,总共才一百多字,离定稿就像在起点看马拉松的终点遥遥无期。
洛君就像漆夜的舞者,将独舞进行到底。任时间流去,血液在血管沸腾,直至双目布满血丝,晨曦为洛君的身影披上一层金色的辉煌,也不愿停止。
写累了,仰首观天,窗户上郁结蒙蒙的水气,好似一个人影影绰绰的脸,带给他无穷无尽的力量。
写累了,困乏的双眼时睁时闭,挣扎于想睡又怕浪费时间的矛盾之中。打了个激灵后,又开始拼命书写。
写累了,一头扎在桌角,疼得龇牙咧嘴,缓过神,晃了晃疼痛的脑袋,渐渐找回意识,又是一阵奋笔疾书。
严格来讲,这书中的内容更像一部赵宇的自传,洛君把自己的出现压缩到只有短短几页,剩下通篇是她的自画像。他觉得自己不配出现在其中,以免破坏整个瑰丽画面的平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