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过去的一个世纪,不,在整个中国的历史中,我们什么时候缺过显示高远价值或宏大价值的口号?但是,口号与现实之间的关系,总像《动物庄园》里的“七条戒律”与动物们的真实处境一般,反差到令人不可思议的程度。为什么我们总是摆脱不了“播下龙种而收获跳蚤”的怪圈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我们不能把宏大的价值与不弃微末的具体制度与程序的建设之间结合起来。
法治建设方面又何尝不是如此呢。我们的法律,从宪法到行政法规,目前已经是洋洋大观。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规定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规定了公民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规定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规定了法制统一原则,规定了审判权和检察权独立原则。可是,当我们对照当下法律生活的现实,就会发现,宪法和法律中所规定的不少原则和权利缺乏具体的制度和程序作为保障,从而流于“名归而实不至”的境地。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剧烈的社会变革和革命“洗礼”之后,我们终于意识到,宣言不等于现实;离开了具体的法治,那种宏大而高扬的法治只不过是引起空气振动的口号而已。
细节决定成败,唱高调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回到真正的技术操作层面,用细节铺路,才能更好地分析和解决问题。就像有的人实干,总是一步一个脚印奋力前行;而有的人却只会吹牛,实事什么也不会做。
民主必须以自由市场经济打底
真正有利于社会进步的改革或者革命,一定是精英阶层坐下来谈判、辩论,制定公平合理正义的社会游戏规则。群众运动或者运动群众则往往会直奔财产等主题,甚至在争夺财产中危及生命,越来越与改革和革命的目标偏离。说一半人口是“群氓”并不为过。他们只要眼前利益。给他一个天花乱坠的许诺,他就对你佩服得五体投地。却不知这许诺可能是社会的毒药。
菩萨畏因,众生畏果。普罗大众只会看到结果,而菩萨却更注重导致结果的原因。真正的菩萨心肠,是对造成事物的原因保持清醒和警惕。我的一位朋友、北京青年报的评论部主任张天蔚这样阐述这段话,他说:“哈耶克从集体主义、计划经济,就预见到通往奴役之路。可算菩萨心肠。大众却只有到绳索套上脖子,才会知道唱歌的厉害。”
民主必须以自由市场经济打底,否则一定是灾难。先自由,先市场,再民主。否则一定是民粹,一定是另一层面的“劫富济贫”而非共赢。
方法、路径、手段不对,理想只会越来越远。奴才国家和非奴才国家的一个具体区别是:奴才国家总会有空洞理想让一群猪们满意得摇头晃脑哼哼叽叽;非奴才国家则只把自由、市场这些路径和方法还给你,具体道路还得你自己去走。
空喊民主能当饭吃吗?有人一边在疾呼民主啦改革啦,一边对市场经济釜底抽薪,对政府投资乐而忘忧,搞得失业剧增、两极分化积重难返。殊不知自由比民主更重要!没有财产自由、市场自由、人身自由,民主就是空头支票,就像今天的村民民主,绝大多数都是腐败官员和流氓村官做了人民的主人!
在这个问题上,务实的经济学家通常会采取比较保守的态度。张维迎就认为,市场化应该走在民主化之前,否则在我们中国现在的情况下,我们搞所谓的民主会变成民粹,最后可能不是民主而是专制。只有经济基础,特别是中产阶级变成一个社会的主导力量,这个民主才是负责任、稳定的,才不会变成民粹,否则可能走向拉丁美洲的模式,就是经济民粹主义。英国的民主化开展得很早,但一定是渐进的过程。英国最初在选举的时候是要求有土地的,没有一定土地的人不能投票。现在我们搞民主化,只有18岁以上的人才能投票。道理是一样的,只有当这个人的行为方式能表现为责任心,能为投票的后果承担责任,这时候投票才是合适的,否则这个社会就可能出问题。
经济民粹主义就是政府给你许诺很多,一会儿免费供应这个,一个免费供应那个,最后把经济搞得一塌糊涂,因为不符合基本的经济规律。经济学的基本道理就是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喜欢吃免费午餐,都希望别人给我付款。大家好像觉得所有的成本都应该让别人付,这是很危险的。
张维迎认为,一个国家在经济市场化之前就憧憬政治民主化,本应个人决策解决的问题,都堆到政府身上,让政府控制了很多资源。如果这个国家政府占有的资源太多,民主化就连腐败的问题都解决不了。印度是腐败程度非常高的国家。我们看到很多民主选举的国家都是腐败程度非常高的国家。它实际上并没有经过市场化的过程,直接让政府控制了很多资源来搞民主化。
说到这里就要说到经济学的良心吴敬琏先生,他认为,各级政府日益强化资源配置的权力和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强化了寻租活动的制度基础,使腐败迅速蔓延和贫富差别日益扩大,官民矛盾激化,甚至可能酝酿社会动荡。另一位经济学家许小年对此的点评是:中国的现代化进程被日本侵华中断,被国共内战中断,被“文化革命”中断,现在又可能被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所中断。
越是贫富两极分化、社会矛盾激化的时代,穷人越没有耐心等待改革,他们急于瓜分财产,哪怕寄望于一个超级政府,哪怕越过一切法律、不择手段也在所不惜。这,往往就是悲剧的源头。
不怕利益集团,只怕利益集团不稳定
有人说今天是个改革共识破裂的年代。但在“共识破裂”的背景之下,似乎仍有一个“共识”为多数人认同,这就是“利益集团已经成为中国改革的最大阻力”。但是,要具体划分何为利益集团,恐怕又会是一番旷日持久的争吵。
在笔者看来,根据人类社会“80%财富掌握在20%的人手里”这一财富分配的基本规律,利益集团在任何时候都是一种客观存在。利益集团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利益集团不稳定,导致社会形成一种弱肉强食、杀鸡取卵、践踏人权和法治的“自杀”和“自相残杀”现象。
《福布斯》杂志曾经评选了一个美国开国以来的富豪榜,这是按照财富占当时国家GDP比例换算而来的,第一名是石油大王约翰·洛克菲勒,其财富现值3053亿美元;第二名是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其财富现值2812亿美元;第三名是铁路大王科尼利尔斯·范德比尔特,其财富现值1684亿美元。在这个榜单中,盖茨和巴菲特甚至都排不进前十位。
在一个市场自由、产权稳定、企业家精神得到良好保护的国家和地区,贫富差距并不可怕,利益集团也不可怕。因为这里的利益集团,都要考虑企业和社会的长远利益。而他们的无敌财富,事实上也已经通过办企业、股份制等各种形式,由私人或家庭拥有,变成了事实上的“社会共有”。同时,在一个法治完善的国家,企业不可以随意解雇人,不可以不给员工合理工资。关键在于,所有者不能缺位,经理人必须履行好信托责任,产权必须明晰而且恒久稳定。
今天的中国不幸处在一个权力+市场的时代,亦即权力市场经济或曰权贵市场经济时代,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权力之手可以借各种调控和管理手段深入微观经济一切领域;二是权力直接管理的国有经济大行其道。权力+市场的最典型特征是:权力可以寻租,市场可以变现。不管是管理国企的权力,还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行政、司法权力,一个最大的问题是权力不稳定,很短暂,与“有恒产者有恒心”的长远经济行为基础形成尖锐矛盾,因此,我们所说的“权贵利益集团”往往成为史上最不稳定的利益集团,今天上台,明天就有可能被人拿下甚至身陷囹圄,甚至身首异处。
铁打的江山流水的官,于是乎,官员们不择手段攫取短暂任期内的个人私利和政绩最大化,往往成为这个群体共同的“理性选择”。这也正是每一个身在其中的人都缺乏安全感、权贵集团纷纷移民海外的原因。
有人说,“4万亿”政府投资工程,其中搞工程的费用不到1/4,都被贪了。许多人相信贪腐严重,却不信有这么高的比例。但如果你看了一个纸巾盒1125元、一个座位2.2万元的“奢侈动车”,你就不能不信了。之所以中国的房价物价那么高,之所以中国的通胀和贫富差距如此厉害,原因盖在于此:岂止4万亿,很多时候,中国就像一辆奢侈动车在疯狂前行,高额建设、维护和使用成本都由多数人承担,利润却由少数人在西方的海滩上享受。
而行政、司法等力量对民营企业的微观介入,同样触目惊心。最近备受关注的吴英案和太子奶创始人李途纯案可见一斑:吴英案尚未经过法律程序,其大量财产已经被当地公安机关廉价拍卖。李途纯过度扩张中遭遇资金链断裂,等待着他的不是正常的财产清算、法律破产等程序,而是当地政府托管,而接管的官员文迪波既无市场理念,也无管理经验,更无技术储备,其唯一做的,就是有恃无恐地将他人资产转入自己的私人腰包,不断加速企业破产进程,使社会与企业财富损耗殆尽。
文迪波们近乎疯狂地攫取他人利益,并非一时一地之个案,而是一个当下极其普遍的现象,因为大家都知道,权力不像产权一样可以永久地传承,“有权不用过期作废”,过了这个村就没那个店了!
于是我们知道,权力+市场的经济组织形式是最落后、最竭泽而渔同时也是人人都最没有安全感的经济形式。当政府成为最大的利益集团,同时也就一定是最不稳定的利益集团。
要让我们的明天变得更好,让社会形成同舟共济的政治经济局面,产权稳定和市场自由是鸟之两翼、车之双轮。打破一切形式的行政垄断、实现国企公平地民有化进程、严格限制权力对市场的干预,永远无法回避。回避改革,唯一结局就是逐步走向自我衰败。
权力不能私有,财产不能公有
前面五个部分的内容,无非要说明几个最基本的政治经济学原理:民主必须以财产自由和市场自由为根基,必须用自由市场经济打底,否则,即使空有民主的形式,也一定会由“民主”演变成为“官主”;而官僚主导的权力经济,是世界上最疯狂的杀鸡取卵式的掠夺经济。
在这一节里,我要着重谈的是在我国实行了30多年的村民民主制度。这个制度由于没有土地和房屋财产权的配合,如今行进得非常艰难。
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于对人民公社体制的部分替代。“中国第一个村委会”是广西宜山县三岔公社合寨大队果作村。果作村是合寨大队的一个自然屯,当时有6个生产队。1980年2月,6位原生产队队长,鉴于包产到户后村里的公共事务无人过问,决定成立一个管理村公共事务的组织。他们号召社员每户派出代表参加会议,选举5名村委会成员,并按得票多少选出正副主任。1980年12月以后,合寨大队的每个村屯都建立了村民委员会,并制定了村规民约。据山岔公社党委的经验总结,组建村委会之后“社会治安大有好转,全大队无偷盗、无赌博,无乱砍滥伐集体林木,无乱放鸡鸭糟蹋农作物,各项上交任务完成好,干群团结紧,好人好事不断涌现”。
由于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与管理至少在当时能够较好地满足农村重建秩序的需求,这种做法得到了国家的承认与支持。1982年宪法赋予了村民委员会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从1982年“村委会”入宪到1987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正式通过,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完成最新修订,中国的村民民主有法可依也已经30年历史了。可是,30年道路不是越走越宽而是越走越窄!
2012年2月28日,我的图书《2020我们会不会变得更穷》的编辑宋东坡先生在他的新浪微博中写道:“这次回家了解到村长民主选举的彪悍。挑战方每张选票直接发300元,卫冕方年前每家发一袋米及1000元,并承诺连任后每张选票发400元。选举当日,双方皆有一伙监票人,并召集大量打手分列马路两侧,气氛紧张。典型黑金政治,变态民主!”宋东坡家在河北某地,城市郊区。我给他简短地回了一个:“如果把土地和房屋权利还给村民自己,看看选票的‘含金量’还有多少!”
2012年2月28日《新京报》报道新华社消息:吉林省梨树县新风村是中国农村村委会“海选”发源地(所谓海选就是一人一票),但2010年6月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因为委托票中出现3张违规票,导致选举流产。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选举多次夭折,“谁张罗选举,谁家易出事”,该村村民400多人30余次赴省市县上访,要求重新启动选举。社会在发展进步,村民民主选举也不是一年两年的事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到现在也已经多年,为什么村民民主选举却似乎给人越来越难的感觉?不是老百姓的选举素质越来越低,而是他们的权利素质越来越高,而村民民主选举的利益争夺也越来越大。这个利益争夺往往伴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加剧,越是城市化迅速的城市周边农村或者城中村,村民民主选举竞争就越激烈,选举的难度也越大。这是因为村委会掌握的村民的土地、房屋等资本太大了,因此,竞争就往往非常激烈,受到的非正常干扰也非常大。与此相对应,偏远地区农村和城市的业主委员会选举,受到的干扰相对就少得多,因为利益太小。偏远地区农村是因为土地和房屋无法在城市化过程中转变用途和变现,而城市社区的业主委员会所能局部管理的仅仅是业主交的物业费、停车费等极少数公共财产,他们无权干涉私人房屋等财产。因此,民主需要向正常化有序化发展,首先要确保私人的财产自由和市场自由,财产自由和市场自由是公共权力不能进入的领地。
河北香河借“环京津都市圈”发展之机,大肆圈地,通过以租代征的办法侵害农民利益。占用农民的一亩口粮田,当地政府给农民的补偿是一年一亩地租金一千多元,而转手卖给房地产开发商则是每亩60多万元。“央视一哥”白岩松在央视《新闻1+1》中评点此事时,认为是假民主致农民利益被出卖。因为电视播出的内容口语化,担心曲解其中的意思,我且把这一小段话全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