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推推晏令:“除了这小子还有谁,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穿秋天的衣服,真是对男孩子无语,小忧也是老样子,如果不是我妈推着,他还想穿夏天的衣服过冬。”伊人说着已经走到柜台前,指了七八套自己喜欢的款式,又选了三套晏令会喜欢的款式让服务员打包。
除了外套还有毛衣、秋衣、保暖内衣和乱七八糟的配饰,整个过程却没用到半个小时,其速度符合伊人一贯的购物理念,伊人只卖两种衣服,一种是自己看着喜欢的,一种是穿在身上好看的,只要喜欢就打包,看到好的就带回家,这是她的生活方式,也是她不想改的生活理念,其实她试过节约,也试着去吃路边摊,但是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这也是她为什么不找穷王子的原因,不一样的生活观念,不一定会因为爱情幸福,就算可以幸福,但是伊人认为没必要做出不必要的牺牲,好在伊人身边没有让她节制的人,小时候爸爸惯着,长大点禅让、任阳宠着、后来真大了,大哥和小弟已经能给她换更高层次的享受,而现在在她身边的晏令、张飞更不会介意她消费多少,这就是她从进来到出去吸引所有人眼球的地球天杰地灵的贵气,似乎每个细胞都散发着珍珠的色泽,每次呼吸都能产出最名贵的香气。
晏令跟在伊人身后像往常一样不耐烦:“我不喜欢条纹不喜欢蓝色,两件套外套都是蓝色,甚至还挂帽子,很幼稚行不行!我都这么大了怎么能衣服上带个帽子!很丢人的!”
伊人当没听见:“你懂什么,那样可爱,你看小忧现在还穿呢,人呀一定要趁自己年纪的时候什么都穿一下,你姐夫就是选择太少,总把自己打扮的像死了半斤的龙虾。”
晏令听到伊人谈张飞,不满一闪而逝:“不穿又不会死人,丑死了以后别指望本少找你买衣服!”其实心里却没那么厌恶,只要伊人选的他都会穿,只是喜欢闹别扭:“我不想吃田园了,回家你做给我吃,我顺便在家里查一些资料,你顺便去收拾房间,就当做你给我买难看衣服我不计较的报答。”
伊人无奈的笑笑,无理取闹:“行。”但还是免不了唠叨几句:“让你回去住你偏不,家里有人伺候着还有人做饭,大家在一起也方便,现在伊忧参与工作了,不长长常常回来,你不用担心碰到他。”
晏令小声嘀咕道:“谁担心碰到那个傻子。”他只是想保留一些属于两个人的东西,也平静下自己随时会冒出来的不耐烦!他担心自己如果在伊家会跟傻张飞打起来。
张飞确实如伊人所说穿衣服很没品位,他平时不注意这些小问题,脑筋大条、对自己不怎么照顾就是他的情况,往常一年四季跟着工人们在工地忙碌常年一套一件衣服就能就一年,现在在金华任职才添了几套西装,虽然西装是小梁找的高级货,但是就像伊人说的,很像死了半斤的龙虾,名贵够了就是没有活力。
张飞每天固定接老婆下班,有时候不忙了还会开车陪岳母去买菜,家里的家务能帮忙的也不推辞,只是他岳父毛病不好,不喜欢外人进厨房,所以做饭和洗碗张飞不用做,最近天气凉了,张飞又琢磨了件新活,跟着简单学织毛衣,简单给老公织,张飞就给老婆织,纯手工的穿起来有爱心,选材当然也是很讲究的,就是春天剥的后院羚羊的毛,幸亏伊诺不知道。
张飞学习能力很强,何况他本来就会只是不喜欢做,三个月已经足以让他掌握金华集团的运作模式,更因为明白金华的强大,张飞对伊天南、禅让有种肃然起敬的敬仰,金华涉足行业之广泛,根基深入之扎实、执行能力快速之优异是难以想象的,这意味着这件公司以前的负责人对它付出了多少爱,多少心,现在的张飞站在金华的商业顶层时不是震惊它的庞大,而是感动于上一代对下一代的付出,他从小对父母的记忆很单薄,但他相信父爱母爱,金华不就是两个父亲,对女儿倾注全部的结晶吗,对父母来说,永远都不够好的想法有了伊人如今的富足,那么他也将继续传承他们的意志,让这份礼物永远闪耀着它华丽的光芒,让他们爱着的女儿永远幸福如初,让操劳了一辈子的长辈带着欣慰放手……
伊忧工作了半个月后发现不对劲,尤其是别人看他的眼神,明显自求多福,而且有案子也不交到他这一组,很多时候反而要学巡警一样在街上转圈圈。
伊忧开始认为,莫非是大家怜悯他,看他是瘸子所以给了他一个可有可无的位置,但久了他明白了,他的搭档有问题,他的搭档已经被人嫌弃到走大门口,警卫都不想给他敬礼的悲哀地步:“诶,老子平时觉的老子够招人嫌了,你原来更胜老子一筹!”
文思妙现现在正在气头上没没兴趣更一只菜鸟废话:“别烦我!靠!有案子不让查!老子都快长毛了!”文思妙把档案甩桌子上,越想越不对的拿上枪:“跟我走!”
伊忧立即跟上,他现在是人家小弟、人民的公仆所以要好好干活,伊忧觉的刑警和他家的性质差不多,他们任家是拿少数人给的钱杀一个人,警察是拿大家的钱杀一个人,多好赚了!“大哥,你能不能说下我们要查什么!有没有线索、给不给提供午餐。”伊忧之所以叫文思妙大哥,是因为他查过文思妙的档案,伊忧纵然高傲,但他知道什么人值得尊敬。
文思妙直接走进了纸醉金迷,出示他的警官证找一厅经理:“问你三个问题,第一,上个星期为什么你们这里有三个小时无人进出?第二,天程集团的儿子最后一站显示来了你们这里我要看监控录像;第三,提供那天所有见过张守的人?”
一厅经理见文思妙问不惊讶,文思妙是本区很出名的刑警,没少出入过纸醉金迷,但是跟在他后面的伊忧就可疑了,这种事,他比谁都清楚,但摸不到头绪的经历不会乱说话,他的目光在伊忧身上瞄一眼,快速收回,对文思妙道:“您稍等,我们立即办妥。”
十五分钟后,文思妙从纸醉金迷出来拿到了所有他要的资料,却TM的发现没有一个有用,气的他扔地上一顿猛踩:“靠!老子就不信抓不住那帮蛀虫!”
伊忧惊讶的指指自己,他是蛀虫吗?他很少在国内犯案,接的生意都是些普通人够不到的高度,很难说谁真的无辜,跟蛀虫有什么关系,如果他要查那天的事自己查吧不奉陪。
文思妙随后平静下情绪,这种事他早看开了,手法利落的人怎么可能留下把柄:“走,我请你吃午饭。”
伊忧连茶也不想喝,但还没下班,去,幸好他不挑食换成大哥,打死他都不会坐下,脏死,人流混杂不说垃圾遍地都是,弄不好菜也是老板从剩饭里捡的!
“来喽,两碗炸酱面!一份小笼包!啤酒要吗?”
文思妙看眼伊忧摇摇头,小孩子喝个屁!“给我们两个鸡蛋。”长身体的时候补补,看这孩子受的,还是个瘸子,如果不是自己打发慈悲的点了他,这辈子都别想当警察。
伊忧吃了一口,觉的没自己想象中难吃:“不错,你尝尝。”说着塞自己嘴里一个包子。
“废话!我当然知道不难吃!当经警察这么多年,没事就过来吃点,别看这家老板不起眼,他的儿子就是三年前跟抢匪对峙时殉职的警察。”文思妙说完低下头吃面。
伊忧也低着头吃面,如果自己的兄弟执行任务时发生意外,伊忧也会天天去他家吃面。
正当两个吃的有感觉时,突然从他们摊位前跑过两个高大的男人,后面跟着一个女人喊:“抢劫、抓小偷!有人抢劫!”
文思妙扔下筷子就要跑!
伊忧咽了面,快速掏出抢,四颗子弹打出去,两名歹徒趴在地上爬的力气都没了,伊忧没觉的不妥的对上文思妙惊讶的目光:“吃吧!放心,死不了我没打动脉,吃饱了再给他们拷上。”
文思妙呆愣的坐回座位,看着眼前没事人一样吃面的年轻的人,整个人脑子一片空白,开枪!?他竟然还能吃饭!多少警察一辈子都没开过枪!多少人都不知道枪能打出子弹!就像死了的兄弟他当时如果果断开枪也不会刚到任就死于非命……
伊忧才不管他脑子想什么,吃饱再说,就算他没着饭,也没想过用腿追歹徒,这种情况就该这样,彼此不会追的辛苦,还很容易让歹徒长记性,对于不长记性,劳教不该的下次肯定是妨碍公共安全,那就好办了,可以直接毙了,省很多程序:“怎么不吃,浪费粮食很可耻,对?你没筷子,老板筷子,都说了不会死。”这是医生的告诉直觉,就算死了他也能救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