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菲勒的成功是一个世纪经典,他的传奇具有永久的魔力,他那高瞻远瞩的目光,凸显了他创造的活力。他的有心其实就是一种创新智慧。
1839年7月8日,约翰·洛克菲勒出生于纽约。他的父母,个性截然不同:母亲是个一言一行都按《圣经》做的虔诚的基督教徒,她勤快、节俭、朴实,家教严格;而父亲却是个讲究实际的花花公子,他自信、好冒险、善交际、任性而又以自我为中心。洛克菲勒作为长子,他从父亲那里学会了讲求实际的经商之道,又从母亲那里学到了精细、节俭、守信用、一丝不苟的长处,这对他日后的成功产生了莫大的影响。
约翰·洛克菲勒14岁那年,在克利夫兰中心中学上学。放学后,他常到码头上闲逛,看商人做买卖。有一天,他遇到一个同学,两人边走边聊起来。那个同学问:“约翰,你长大后想干什么?”年轻的洛克菲勒毫不迟疑地说:“我要成为一个有10万美元的人,我准会成功的。”
1855年9月26日,他在一家经营谷物的商行当上了办事员。他工作勤恳,聪明好学,不久就养成了对数字的好眼光。他除了记好账外,还为商行的经营出主意。第三年他的年薪提到600美元。但他知道自己对这家商行的贡献远不止这些,因此要求加薪到800美元,结果遭到拒绝。洛克菲勒断然决定离开这家商行,自闯天下。
1858年,年仅19岁的洛克菲勒向父亲借款1000美元,加上自己积蓄的800美元,与比他大10岁的克拉克合股创办了一家经营谷物和肉类的公司。这是洛克菲勒生平所办的第一家公司。由于经营顺利,第一年就做了4.5万美元的生意,净赚4000美元。第二年年底净赚1.2万美元,洛克菲勒分得6000美元。
就在洛克菲勒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发现了大量石油,成千上万人像当初发现金矿一样拥向采油区。一时间,宾夕法尼亚土地上井架林立,原油产量飞速上升。克利夫兰的商人们对这一新行当也怦然心动,他们推选年轻有为的经纪商洛克菲勒去宾州原油产地亲自调查一下,以便获得直接而可靠的信息。
经过几日的长途跋涉,洛克菲勒来到产油地,眼前的一切令他触目惊心:到处是高耸的井架、凌乱简陋的小木屋、怪模怪样的挖井设备和储油罐,一片乌烟瘴气,混乱不堪。这种状况令洛克菲勒多少有些沮丧,透过表面的“繁荣”景象,他看到了盲目开采背后潜在的危机。
冷静的洛克菲勒没有急于回去向克利夫兰的商界汇报调查结果,而是在产油地的美利坚饭店住了下来,进一步实地考察。他每天都看报纸上的市场行情,静静地倾听焦躁而又喋喋不休的石油商人的叙述,认真地作详细的笔记。而他自己则惜字如金,绝不透露什么想法。
经过一段时间考察,他回到了克利夫兰。他建议商人不要在原油生产上投资,因为那里的油井已有72座,日产原油1135桶,而石油需求量有限,油市的行情必定下跌,这是盲目开采的必然结果。他告诫说,要想创一番事业,必须学会等待,耐心等待是制胜的前提。
果然,不出洛克菲勒所料,“打先锋的赚不到钱”,由于疯狂地钻油,导致油价一跌再跌,每桶原油从当初的20美元暴跌到只有10美分。那些钻油先锋一个个败下阵来。
3年后,原油一再暴跌之时,洛克菲勒却认为投资石油的时候到了,这大大出乎一般人的意料。他与克拉克共同投资4000美元,与一个在炼油厂工作的英国人安德鲁斯合伙开设了一家炼油厂。安德鲁斯采用一种新技术提炼煤油,使安德鲁斯-克拉克公司迅速发展。
当时的石油业,秩序还十分混乱,生产过剩、质量较差、价格混乱……激烈的角逐已现端倪,洛克菲勒的公司就像汪洋大海中的一叶小舟,随时都有沉没的危险。
高瞻远瞩的洛克菲勒意识到,必须把自己的企业扩大,大船才能抵御惊涛骇浪的冲击。他果断地说服自己的弟弟威廉参加进来,建立了第二家炼油公司,并派他去纽约经营石油进出口贸易,尽快打开欧洲市场。威廉临去纽约前,兄弟俩促膝谈心,踌躇满志地立下了誓言:“我们要扩张、再扩张,资金越多,我们发展的本钱也越丰厚,我们要独霸世界!”
洛克菲勒热衷于公司间的联合,他联合了两位资金雄厚、信誉很好的投资合作者。3年之后,也就是1870年1月10日,创建了一家资本额为100万美元的新公司,它的名字就是标准石油公司。身为公司创办人和总裁的约翰·洛克菲勒获得了公司三十四分之一强的股权,当时他年仅30岁。
随着洛克菲勒的石油帝国的发展,因本身庞大而导致的难以控制的危险性也越来越大。洛克菲勒清醒地看到了这一弊病并予以重视。
正在这时,洛克菲勒在一本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现一篇文章,里面写道:“小商人时代结束,大企业时代来临。”他感到这与自己的垄断思想不谋而合,就对文章予以高度评价,并以高达500美元的月薪聘请文章的作者多德为法律顾问。
多德是个年轻的律师,他“走红”后,就千方百计为洛克菲勒的公司寻找法律上的漏洞。一天,他在仔细研读《英国法》中的信托制度时,突然产生出灵感,提出了“托拉斯”这个垄断组织的概念。
所谓“托拉斯”,就是生产同类产品的多家企业,不再各自为政,而以高度联合的形式组成一个综合性企业集团。这种形式比起最初的“卡特尔”,即那种各自独立的企业为了掌握市场而在生产和销售方面结成联合战线的方式,其垄断性要强得多。
在多德的“托拉斯”理论的指导下,洛克菲勒在1882年1月20日召开标准石油公司的股东大会,组成9人的“受托委员会”,掌管所有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和附属公司的股票。洛克菲勒理所当然地成为该委员会的委员长。随后,受托委员会发行了70万张信托书,仅洛克菲勒等4人就拥有46万多张,占总数的三分之二。就这样,洛克菲勒如愿以偿地创建了一个史无前例的联合事业——托拉斯。在这个托拉斯结构下,洛克菲勒合并了40多家厂商,垄断了全国80%的炼油工业和90%的油管生意。
托拉斯迅速在全美各地、各行业蔓延开来,在很短时间内,这种垄断组织形式就占了美国经济的90%。显然,洛克菲勒成功地造就了美国历史上一个独特的时代——垄断时代。
洛克菲勒的成功是一个世纪经典,他的传奇具有永久的魔力,他那高瞻远瞩的目光,凸显了他创造的活力。他的有心其实就是一种创新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