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份材料,怎样的不实事求是,有着什么歪曲之处,什么无中生有之处,也就不必细说了。仅说一点——我的做人原则,我自幼所受的家庭教诲,我成长的文化背景,决定了我在某些时候,是一定会采取担当责任的态度和做法的。何况,我当时在厂里的职务角色也决定了,我不能眼见群众陷于互相揭发的局面。由我担当,比之无人担当,无论当时或现在看来,非是不良企图。然而那材料却连这一点也干脆歪曲了……不必说此事使我当年的所有厂级领导们多么震惊,多么生气……不必说显然的,当年领导班子内部的一些矛盾,怎样成了导致那样一份材料被制造为一种“事实”的诸因素……不必说此后某些事体现在我身上我曾也觉困惑……倒是想说,我也给不少人做过所谓“政治结论”,且至今都在他们的档案里。那就是“文革”时期,我下乡前,以班级“勤务员”资格,与军宣队一道,给我全班五十几名同学做过“文革”表现之鉴定。算我两名学生,一名军宣队员,还有一位是校“革委会”成员的老师。那样的一份鉴定,对我的全班同学们后来十年的人生道路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我没有利用我当时的“特权”挟私以报。恰恰几名曾欺负过我的同学,将可能因某些莫须有的言行被列入政治另册。我为了避免这样的结果,在他们到外地打小工的时候,替他们多方取证,使他们未被列入另册……正是由于我那样做,老师和军宣队才在我的档案中写下了“责人宽,克己严”一条。
由此我想到,在将来,我们目前的档案制度,是要改变改变为好的。起码,谁自己的档案里记载了些什么,在什么情况之下由谁们记载的,谁自己应是有权一清二楚的。并且,有权想什么时候看一下就看一下,想提出质疑就可以提出质疑,可以要求重新调查了解。当然,如果某人被列为对国家安全构成危险的分子,另当别论。为什么现在就不能改变改变呢?
因为现在,我年龄以上的许许多多中国人的档案中,古古怪怪的记载仍在其中,而自己们仍不知。不知倒也好。果而都知道了,该怎么想,怎么说呢?历史的痕迹,莫如就那样保持原状。
20世纪70年代以后出生的中国人,档案则要简明得多了。古古怪怪的记载,大抵是没有了。即或有什么污点,本人也是一清二楚的。因为本人要过目,要亲笔签名。
发生在我身上的事,在近十几年,实属个别现象。我希望那么一天早一些到来——一切的中国人,看自己的档案,随时了解自己的档案之中记载了些什么,能像到图书馆上借一本工具书一样,成为一种最一般的权利。
而这一天的到来,肯定标志着中国的进步又达到了更高的层面……
10.文化的报应
某年某月某日,上海市某小区内,一名女大学生爬上四楼的窗台欲跳楼,引得楼下围观群众起哄,他们说着冷言冷语,或讥讽或嘲笑。最终,女孩纵身从四楼跳下,幸运的是,她落在已经铺好的气垫上,只有点轻伤。而令人寒心的,竟然有围观者说:“这么矮,根本摔不死。”
这种面对生命如此冷漠和麻木的情境,不禁使人想到鲁迅先生笔下的“看客”。是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还是国民的劣根性在作祟?
这是个不那么容易回答的问题。当下,比寻找原因更重要的,是我们每一个人都需要拿镜子照一下自己,自己是否就是“看客”中的一员,甚至是“帮凶”呢?
一个人帮助别人,你就相信他是一个好心人就够了。相信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是在我们这里被解构了。我们总是把这种现象延伸到“社会出现了问题”,说社会使人们感到郁闷,因此导致这种现象。但是我个人觉得这种思维是不对的。因为如果是在一个受到长久的良好的文明和文化影响的国度里,即使社会存在的问题很多,人民也不会是这样的。即使在有阶级冲突的社会里,有品性的文化所张扬的也是一种超阶级的“人性当善”的力量。而我们的文化人文含量太少,因此我不赞同把这都归结为社会问题。即使一个社会出现了问题,作为一个人,他的做人底线也不应该是看着自己的同胞将死,而当成乐子围观之。
我在小学五六年级的时候,看过一部苏联的小说《前面是急转弯》,这故事讲的是一个驾车者遇到别人出车祸了,到底是救还是不救的问题。不救者最后失去爱情,失去友谊,失去别人对他的尊重。同样是社会主义国家,他们在半个世纪前已经拍过这样的电影,说明这个国家相对地比较在意文化对人们的影响。但是我们在这方面,说来惭愧,做得非常不够。从鲁迅的小说《药》始,到今天,除了用文化去影响我们的民族,似乎也没别的办法了。这将是漫长的文化任务,但也应是文化知识分子必须担起的任务。
我们文化的启迪影响力不够。我很担心我们将来有一天会受到文化的报应。我担心的是,我们的文化到现在如果还不赶紧真诚地补上人文这一课的话,有一天,文化的缺失会给我们带来悔之晚矣的后果。
我们对待文化的态度可分为两个时期。一个时期是我们相信文化的力量很大。但这个时期,我们其实是仅仅将文化当做政治的工具在利用,一种宣传的工具,而且这种宣传并不指向人心。那时文化只是一种政治的齿轮和螺丝钉,并没有把文化作为一种保证社会和谐运转的机器中的一环来看待。这个时期过去后,我们又转为一种沮丧的想法,觉得文化起不到那个作用了,甚至想干脆就放弃此种文化作用,因此现在的文化变成不起人文作用的文化了,丧失了文化的自觉性。
有些现象表面看起来是道德层面的问题,但是实际上是人性和心理层面的问题。一个当代人有时可能并不明白自己的心理是不健康的,邪性的,而恰恰心理不健康的人最可能拒绝承认这个事实。在这种情况下,靠一般的说教是没有用的,但是文艺有这种功能。文艺像一面镜子,不仅能照出人的容貌,还能照出人的内心。
现在很流行两个字——“作秀”。我们中国人每将任何人的任何言行都冠以“作秀”二字,那么我们还相信什么不是“作秀”呢?我们没有愿意去相信的东西。按照我们的这种思维,华盛顿拒绝连任总统回家当木匠,是在作秀;林肯的简朴也是作秀;马丁·路德·金的演说更是作秀。如果一切的行为在中国人的眼里都是作秀的话,那么最后的叩问就是:“中国人到底信什么?”而世上原本是有很多可以相信的东西的,只要你简单地去相信它就好。一个人帮助别人,你就相信他是一个好心人就够了。相信其实就是这么简单的事情,但是在我们这里却被解构了。
某青年往往因感情问题而萌发轻生之念。我不愿过多地责备他们。一个人到了要自杀的地步,一定是心理承受巨大痛苦的人,应该体现出人文关怀。
一个公民,应当具有自由、公平、正义的公民理念,公民社会的核心原则当是“我予人善,人待我仁”,我们不能把自己当做看客,我们每一个人都是中国的主人。社会好的话,有我们的一份功劳;社会不好的话,也有我们的一份责任。我们在骂社会、骂政府、骂别人的时候,也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做到了对这个社会、这个国家应该负有的责任。
11.暧昧的情人节
据我想来,无论在外国还是在中国,“情人节”永远不会是一个值得被认真对待的日子。这是一个暧昧的灰色的日子,这世界上没多少人会真正喜欢这个日子。
春节前,《北京青年报》下属之《青年月刊》的一位记者到家中采访我。预先虽通过了几次电话,时日也虽一拖再拖,但心里还是并不十分清楚她究竟要采访些什么。某些记者,尤其女记者,是很积累了些采访经验的,她们估计到被采访之人,可能对她们的采访内容不感兴趣,所以那预先单方面“内定”了的话题,是有意经过语言“包装”了的,使被采访之人听了不至于干脆地拒绝。
她和我面对面坐定,翻开记录本儿,持笔在手,作出洗耳恭听之状,从容老练地说——过几天便是“情人节”了,请您就“情人节”谈点儿感想。“情人节”?——我不禁地皱起了眉头,以一种质疑的口吻问——我们在电话里确定的是这个话题么?她肯定地回答——是。我同意这个话题了么?
对。我一时有些怔愣。
我想,在春节前那么忙乱的日子里,我怎么竟同意就“情人节”这么青春嗲嗲的话题接受采访呢?
那时刻,上午明媚的阳光,正透过我为了迎接春节刚刚擦过的亮堂堂的窗子照耀进来。那是我最愿独自在家的时刻,也是我在家里最感到美好的时刻。
“情人节”……它究竟在哪一天?
她告诉了我,接着反问——您真的不知道有这么一个节?我说我当然知道的,知道它是一个“洋节”,知道现在有些中国人心里也有它的位置了。我说据我想来,既曰“情人节”,似乎应是些个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或是一些身为情人们的男女才格外惦记着的日子吧?而我已48岁,做丈夫16年了,做父亲15年了,我意识里根本没有这个“情人节”的存在。对国庆节、建军节、儿童节、劳动节、青年节、妇女节、新年、春节、十五、端午等等这些节,我还会多多少少谈出一点儿感想,唯独对这个“情人节”,我简直没什么感想可谈……她说——那,您就围绕“情人节”,谈谈你对爱情二字的感想也行。我说——干吗非围绕着“情人节”谈呢?爱情二字当然和“情人节”有点儿联系。但我看联系不是那么大。这就有点儿像“抬杠”,不像在愉快地接受采访了。那……您愿意怎么谈就怎么谈吧!这……真对不起,我心里也不常琢磨爱情两个字。就这两个字,你有什么好问的么?
我采访过的几位男人和女人,他们和她们认为——爱情几乎不存在了……存在啊。几乎普遍地存在着呀!
真的?您真的这么认为?真的。我真的这么认为。您指的是婚姻吧?
我指的是那类极普遍的、寻常的、很实际的爱情。正是这类爱情,组成寻常的、很实际的家庭。
您说爱情是寻常的?对。还说爱情是很实际的?
一点儿不错。照您的话说来,那种男女间四目一对,心灵立刻像通了电一样,从此念念不忘的……事儿,又该算是什么事儿呢?
哈,哈!那种事儿,满世界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也配叫爱情么?
……
关于爱
爱这个字,在语言中,有时处于谓语的位置,有时处于主语的位置。前面加“做”、加“求”、加“示”、加“乞”,“爱”就处在谓语的位置,“做爱”、“求爱”、“示爱”、“乞爱”,皆行为动词也。
“做爱”乃天伦之乐,乃上帝赐与一切男女的最普遍的权利,是男人和女人最赤裸裸的行为。那一时刻,尊卑贵贱,无有区分。行为本质,无有差别。很难说权大无限的国王,与他倾国倾城的王后,或总统与总统夫人的那一时刻,一定比一个年轻的强壮的农民,与他的年轻的健康的爱妻在他们的破屋土炕上发生的那一时刻更快活些。也许是一样的。也许恰恰反过来。
“求爱”乃是一种手段,其目的为了婚姻,有时为了一次或几次“做爱”的许可。传统上是为了婚姻。在反传统的男女们那儿,往往是为了做爱的许可。当然,那许可证,一般是由男人所求,是由女人“签发”的。无论为了婚姻之目的,还是为了一次或几次“做爱”之目的,这个过程都是必不可少的。省略了,婚姻就是另外性质的事了,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为抢婚。“做爱”也可能是另外性质的事了,比如可能被法律判定为强奸。
“求爱”既曰手段,古今中外,自然都是讲究方式方法的。因而也最能显出尊卑贵贱的区分,以及贫富俗雅的差别。这些,乃是由人的社会地位、经济基础、文化背景、门第高低、心性追求的不同造成的。
在我看来,“尊”者“贵”者“求爱”的方式方法未见得就“雅”,未见得就值得称道。“卑”者“贱”者“求爱”的方式方法未见得就“俗”,未见得就理应轻蔑。比如某些“大款”,一掷万金十万金几十万金,俨然是当今之世的“贵”者似的了。他们“求爱”的方式方法,横竖不过便是赠女子以洋房、别墅、名车、金钻珠宝。古今中外,老一套,基本上不曾改变过的,乃是俗得很的方式方法。而民间百姓的一些传统的“求爱”的方式方法,尤其一些少数民族的“求爱”的方式方法,比如对山歌以定情,在我看来,倒是美好得很。
献一枝玫瑰以“求爱”是雅的方式方法。而动用飞机,朝女人的家宅自空中播下几亩地的玫瑰,在我看来就不但俗不可耐,而且简直就是做作到家的“求爱”的表演了。我至今认为,以书信的方式方法“求爱”,虽然古老,却仍不失为最好的方式方法之一。倘我还是未婚青年,一定仍以此法向我所钟情的姑娘“求爱”。不消声明,我的目的当然是为了和她结婚,而非像流行歌曲唱的——“只求此一刻互相拥有”。
至于以情诗的方式方法“求爱”,那就不但古老,而且非常之古典了。无庸讳言,我是给我所初恋的姑娘写过情诗的。我们最终没有成为夫妻。不是我当年不想,而实在是因为不能。以情诗的方式方法“求爱”,是我最为欣赏的方式方法。现代社会“求爱”的方式方法五花八门,古典意味儿却几乎丁点全无了。这是现代社会的遗憾,也是现代人的悲哀。在我看来,这使爱情从一开始就不怎么值得以后回忆了!现代人极善于将自己的家或某些大饭店小餐馆装修得很古典,也极善于穿戴得很古典。我们越是煞有介事地外在地体现得很古典,越证明我们心灵里太缺少它了。心灵里缺少的,爱情中便也注定了缺少。爱情中缺少了古典的因素,好比乐章中缺少柔情浪漫的音部……“示爱”是“求爱”的序曲,也是千差万别的。古今中外,“求爱”总是难免多少有点儿程式化的,“示爱”却往往是极其个性化的,有的含蓄,有的热烈,有的当面殷勤,有的暗中呵护。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大多数而言,少女们对意中人的“示爱”,在我看来是最为美好动人的。因为她们对意中人的“示爱”,往往流露于自然。哪怕性情最热烈的她们,那时刻也是会表现出几分本能的羞涩的。羞涩使她们那一种热烈很纯洁,使她们那一时刻显得尤其妩媚。丧失了羞涩本能的少女是可怕的。她们的“示爱”无异于娼妓的卖俏,会被吸引的则往往是类似嫖客的男人。或者,是理性太差,一点儿也经不起诱惑的男人。丧失了羞涩本能的少女,其实是丧失了作为少女最美最美的年龄本色,她们不但可怕,也很可怜。
对于成年男女,“示爱”已带有经验性,已无多少美感可言,只不过是相互的试探罢了。以含蓄为得体,以不失分寸为原则。含蓄也体现着一种自重,只有极少数的男人会对不自重的女人抱有好感。不失分寸才不使对方讨厌。反过来,男人对女人也一样。不管不顾,不达目的不罢休,一味儿地大献殷勤,其实等于是一种纠缠,一种滋扰,一种侵犯。不要误以为对方的冷淡反应是不明白,或是一种故作的姿态。这两种情况当然也是有的,但为数实在极少。与其推测对方不明白,莫如分析自己为什么装糊涂。与其怀疑对方故作姿态,莫如问问自己是否太一厢情愿强求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