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促进总公司财会电算化工作持续健康的发展,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结合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是指在行业财会、资产工作中,运用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计算机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而建造和运行的能对财务、资产及其有关数据进行收集、传送、加工、处理、存储和管理的各种系统的总和。
第三条总公司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的目标是:以会计核算为基础,逐步建立全行业统一的、科学的、经济合理的,并具有辅助预算、支持决策和办公自动化功能的财务信息网络系统。
第四条总公司财务局负责管理全行业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基本任务是
一、研究制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三、组织制定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行业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行业内会计软件市场:
五、组织和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人员培训工作:
六、总结、交流推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经验,指导各单位开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
第五条各企事业单位财务、资产部门,要根据总公司的各项规定、标准和规范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是总公司财会、资产工作的主要工作内容之一,各单位应当充分重视这一工作,把它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把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同其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逐步过渡到以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和手段的工作方式上来。要重点做好普及工作。使绝大部分财会、资产人员了解和掌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制度
第七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标志着会计工作方式的转变,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组织工作。单位负责人或总会计师要亲自组织领导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主持拟定本单位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规划,协调单位内各部门之间关系,并按照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人员的分工和职责权限的落实。
第八条各级实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电算化岗位。其中,有20个以上基层单位实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必须设置专职电算化人员:有3个以上基层单位实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单位要指定或设置机构,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已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网络系统的单位要设置专职导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
第九条实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后,新增的工作岗位有系统管理岗和电算审查岗,原有工作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职责也相应地发生变化。岗位的安排可以采取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的方式。但是,出纳人员不得兼系统管理岗和电算审查岗。
第十条新增工作职责划分。
一、会计主管(电算主管):负责协调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运行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会计电算化岗位的设定和分配,结合本单位情况确定每个人员的职责:
2.组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对工作的进度、数据安全负总责:
3.负责组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普及工作。
4.研究本单位的需求,组织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向深度、广度发展。
二、系统管理: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技术管理工作,该岗可下设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和网络管理员。职责包括:
1.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与本单位具体应用相结合。根据软件功能及总公司标准编码,确定本单位的系统应用模式:
2.负责系统软件、硬件、网络、数据库及财务软件的所有技术问题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3.掌握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的超级口令,负责服务器的硬软件资源分配监控网络的运行:
4.掌握系统管理员权限,按会计主管的书面要求,为其他人员分配使用权限。对财务数据的安全保密负责;
5.管理财务数据,负责进行数据的备份、恢复:
6.负责软、硬件的所有管理和维护工作:
系统管理岗人员应当具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坚持原则,廉洁奉公。要具备计算机于会计知识,系统管理员应相对稳定,各单位要更换系统管理员必须报上一级财务部门批准。
三、审核记账:负责对输入计算机的会计数据(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进行审核。登记机内账簿,对打印输出的凭证、账簿、报表进行确认。
四、核算、管理等会计各岗:负责输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输出记账凭证、会计账簿、报表及其他辅助资料。利用基础数据辅助进行财务分析、管理工作。
五、电算审查:负责监督计算机及会计软件系统的运行,防止利用计算机进行舞弊具体包括:
1.定期审查机内数据与书面资料(凭证、账簿、报表等)的一致性;
2.监督历史数据调整等功能的使用,确保修改结果在当期书面资料中反映出来。
3.监督历史数据保存方式的安全性、合法性,防止对已存档数据的非法修改:
4.防止其他影响会计数据其实性的问题发生。
此岗要求具备会计和计算机知识,达到会计电算化中级知识培训水平。
第十一条系统管理员在变动前必须办理交接手续,接替人员应认真接管移交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由会计主管(电算主管)负责监交:
二、交接完毕以前的系统管理维护工作由现任系统管理员负责:
三、交接完成后由监交人员及交接的双方签字,并作为会计档案存档:
四、移交清单包括的内容:
1.网络服务器口令:
2.数据库超级口令:
3.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员口令:
4.每年的历史数据备份:
5.本年的所有的数据备份:
6.系统维护记录本:
7.所有版本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
8.所有版本的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及版本授权证书和序列号:
9.基层单位系统管理员名单:
10.其他应交接的内容。
五、对交接内容应进行上机测试,确保交接质量。上述几项口令应最后交接。一旦交接,接替人员应立即更换所有口令,并开始承担系统管理员的所有工作。
第十二条一般操作人员的岗位交接,应在移交清册中列明操作员口令及密码,会计数据媒体及有关资料、实物等。
软硬件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硬件、软件的选用由主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或系统管理员全权负责。
第十四条各一级单位要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所用硬件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设备卡片,对硬件设备的配置状况、使用单位、使用状况、起用时间、厂家品牌等信息进行记录。
第十五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所用设备、软件的购置应坚持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原则,注意处理好采用新技术与节约的辩证关系。既不能使引进的设备很快被淘汰,又不能一味追求最新技术而投入过高。对于已有设备应进行合理的调配,最大限度的发挥设备的效益。应尽量选用统一型号的设备、软件,设备及软件引进时必须获得良好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第十六条硬件设备比较多的单位可以设立计算机室。硬件设备的操作使用要严格执行各单位的设备操作管理规定,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严禁违规违章操作,确保机房硬件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在获得正版软件后,应对其功能改动部分进行认真测试研究,确定新增功能在本单位的用法,防止工作的盲目性。
第十八条正版软件应注明其功能后备份存档。要维护不同版本的完整性、独立性确切掌握各基层单位、各用户的版本使用情况,防止出现版本的混淆。
第十九条要认真组织软件的升级工作。一般应在同一个会计期间内一次性更换所有在用软件,升级前应书面通知各基层单位、各用户,对功能改动部分加以说明。
第二十条要严格保护所有在用正版软件的版权,包括网络、数据库、操作系统、财务软件、资产软件等。总公司推广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范围限于总公司范围内的各级财务、资产部门,严禁将软件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或赠送给该范围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防病毒措施。所有来历不明的媒体介质在使用前必须经过病毒检测,对所有在用计算机必须定期进行清病毒检测。使用网络的单位要严防病毒通过网络传播。办公用计算机不能装入各种游戏软件。
操作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会计岗位权限包括软件功能权限、科目使用权限、报表使用权限及其他权限。各单位应根据各会计岗位工作内容制定会计岗位权限标准,临时性地赋予其岗位权限以外的权限应由会计主管签字:“历史数据调整”、“数据恢复”等对会计信息正确性起决定性意义的功能权限不能作为任何岗位的永久性权限:上级单位有穿透查询要求的将其视同一种岗位,进行岗位权限的设定。
第二十三条系统管理员负责依据会计主管签字通过的会计岗位权限标准,对各会计岗位分配权限。临时性赋权在完成会计主管所批准的任务后立即收回。
第二十四条操作人员必须设置自己唯一知道的口令,并定期更换口令。口令的安全由操作人员自己负责,操作人员发现自己口令被修改或删除应及时向会计主管报告,会计主管可委托系统管理员会同电算审查员,查明原因后再做处理。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口令的安全由本地系统管理员负责。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离开系统时应退出系统或进行系统封锁,操作人员对自己账号下的所有操作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六条原则上由处理一项业务的会计人员本人将数据输入计算机,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输入,但必须将业务交代清楚,并且使用输入者本人的名字及口令。
第二十七条所有机器产生的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打印出来,打印结果必须清楚。所有打印出的凭证、账簿、报表,要按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经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会计主管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审核人员对打印件签字或盖章,必须与机器内数据核对一致后进行。打印的账页或报表作为档案保存时必须经会计主管逐页签字或盖章。
第二十八条每天发生的业务,应当天登记入账。日记账原则上应每天打印输出,业务发生量少不能满页打印的,可按周或旬打印。一般账簿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按月或按季按年打印,并保持账页的连续性。
第二十九条采用磁盘、光盘、磁带、微缩胶片存储会计数据的单位,在征得财政部门同意后,报总公司财务局审核确认。同时记账凭证、总分类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仍须打印输出。另外,还要按照有关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要求,及时打印输出有关账簿、报表。
第三十条使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时,不能删除中间的凭证。
第三十一条特殊情况下须对存档数据作调整,需经会计主管批准,由系统管理员临时赋权,由系统管理员以外的人员操作。操作完成后应及时计算生成有关凭证、账、表,并打印存档。
第三十二条结账时,要规定结账时间、结账顺序。产生上报报表以后不能再录入本月凭证,必须保证账表的一致。报表上报以前必须进行报表校验(钩稽关系检查),检查通过后才能上报。上报报表必须以书面及磁介质(或网络传递)两种方式进行。
第三十三条系统管理员应每半个月检查一次工作日志,核实操作人员的主权时间、操作内容等。
第三十四条对系统软硬件的操作必须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进行。电源的开关、软件的启动与关闭都应遵循正确的顺序。
第三十五条系统维护管理是指为保障系统正常运行而进行的对硬件、网络、数据库、操作系统、财务软件及相关办公自动化软件进行的安装、修正、更新版本、扩展、备份等操作以及对软件应用模式的设计及实施工作。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由系统管理人员或由系统管理人员授权的专业维护人员负责进行。未经系统管理员授权,其他人员不得进行系统维护操作。
第三十六条未经系统管理员许可,不得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安装拆卸其他硬、软件,不得改变系统的运行环境。
第三十七条系统运行时,应获得充分的维护保障。系统发生影响正常运行的故障时,系统管理员应及时给予处理。月末、年末时更应立即给予解决。属于系统优化或不影响正常业务流程的问题,系统管理员可视工作需要决定解决的时间。对于系统运行环境变化、单位核算方式变化、管理需求变化等问题,系统管理员应进行合理的预计,提前规划、制订实施方案,确保系统的平稳运行。
第三十八条系统运行中出现故障或出现不明意义的提示时,操作人员应保护现场,及时与系统管理员联系。由于操作人员擅自处理故障而引起的后果由操作人员自己负责。
第三十九条系统管理员在不能直接排除故障并且没有替代解决方案时,应请求上一级部门系统管理员或专业维护人员的技术支持。各单位应制定基层单位提出维护请求及响应办法,一般情况下,基层单位在提出请求之前应反复测试,确认故障实质。提出请求时应说明故障发生的系统运行状态以及故障的后果等,以便上级维护人员迅速诊断问题。
第四十条各单位要建立系统管理维护记录本,实行系统维护记录制度。对故障的发生时间、表现、解决办法、结果以及对系统进行的版本升级、运行环境更改等进行详细的记录,并要维护人员或系统管理员签字。系统管理维护记录本的登记要条理清楚、时间准确、字迹工整。
第四十一条对于两个以上的系统维护管理人员应进行合理的分工,充分发挥系统管理人员的作用,不断加强电算化的技术保障,逐步形成一套有效的系统维护管理体制。
信息安全保障制度
第四十二条财务信息的安全是指信息不丢失、不损毁、不向无关人员泄露、不被非法修改。保障信息的安全要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着手。做好安全保密工作。
第四十三条财务数据的备份或保存介质可采用磁带、光盘、微缩胶片等。网络服务器在引进时必须配置磁带机或可读写光盘机或其他存储介质。没有条件的单用户单位可短期内用软盘、硬盘备份,以后向光盘和磁带机等存储介质过渡。
第四十四条要经常对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备份,以便在计算机发生故障时可将数据恢复到最近状态。数据备份的目标是防止任何时间发生的硬、软件故障以及人为失误造成的数据损毁。因此,原则上要求在发生业务的当天部进行备份。
推荐的数据备份模式为:
(一)与每星期的七天对应的七个备份循环覆盖:
(二)最近三个月月末的备份:
(三)每年年末的备份:
(四)备双份以上,存储于不同的地点。
第四十五条对备份的数据应加强管理,防止被非法拷贝或毁坏,要对其内容及运行环境(如财务软件的版本)等进行记录。网络版的备份应连同主控数据库(master)一并备份。
第四十六条参加财务软件开发的单位或专职从事系统维护工作的人员不得泄露软件的技术资料、源程序和加密措施。
第四十七条对会计数据的备份、恢复、转出、转入的权限都应严加控制。严禁未经授权将财务数据拷贝出系统,转给无关的人员或单位;严禁未经授权进行数据恢复或转入操作。
第四十八条实行联网的单位要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上网数据的安全性。要严密控制好财务数据库及其服务器的口令,控制好各用户的口令。
第四十九条具有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版权的单位,其软件的有关源程序及设计文档由系统管理员负责保管。
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档案包括:
一、每年一次的数据库备份:
二、财务软件升级前的数据库备份:
三、打印输出的经过盖章签字的会计资料
四、每年一次的经系统管理员签字的系统管理维护记录本:
五、所有版本的系统、网络、数据库、软件;
六、软件的开发文档、源程序:
七、其他应该存档的资料或数据。
第五十一条打印输出的凭证、报表、账簿等各种会计资料的保存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数据库的备份要永久保留。以胶片、磁、光等介质保存的数据的档案必须有双份备份,并分别存于不同地点,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在温湿度适宜、阳光不直射,下能被损害的场所。
第五十二条以磁介质存储的数据应定期更换新的介质,进行再拷贝。
第五十三条本章本及内容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制度
第五十四条各企事业单位都应按照总公司统一的部署开展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工作中要解决好总公司统一规定、标准、规范与本单位实际相结合的问题。建立一套符合规范、高效的工作体系。
第五十五条各一级单位要由核算部门负责组织业务骨干,依据总公司《工业企业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基础数据库结构及代码方案》和《报表数据库结构及代码方案》等,进行本单位编码的细化、科目的细化、内部标准报表的制定以及核算办法的标准化工作。
第五十六条在推广过程中,要尽量采取分专业、集中初始化方式,以便集中解决问题缩短推广时间。
第五十七条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体系应遵循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要有步骤地实现普及、替代手工记账、与系统外的数据交换、数据共享、穿透查询等。要首先搞好核算体系的建设,然后实现预算控制、辅助决策。
替代手工记账
第五十八条采用计算机替代手工记账,是指应用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输入会计数据,由计算机对会计数据进行处理,并打印输出会计账簿和报表。替代手工记账是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目标之一。
第五十九条在替代手工记账的过程中,由于计算机与手工并行工作,会计人员的工作强度比较大。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已经用其他财务软件实现脱离手工账的单位,其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资料视同手工资料。
第六十条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后,有相应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并且计算机与手工并行三个月核算结果一致者,具备脱离手工记账的前提条件。替代手工记账验收由各单位自己主持进行,报总公司财务局审批。申报材料的内容包括:
一、实施电算化的起始时间:
二、自动记账、自动出表的时间:
三、三个月的会计资料的起止时间:
四、设备及技术力量保障程度:
五、普及情况:
六、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七、电算主管及系统管理员。
第六十一条脱离手工记账验收标准。
一、资料准备
1.连续三个月的计算机账页、报表。要求如下:
(1)账页、报表与机器产生的账页、报表一致;
(2)上述两套资料若存在不一致须以文字形式说明原因:
(3)计算机产生的报表,除因个别专业子系统本投入使用而无法取数外,其他数据必须由计算机自动产生。
2.有一个月数据的查询分析资料。要求如下:
(1)条件余额的查询目的描述及打印结果:
(2)任意账页的查询目的描述及打印结果:
(3)自定义一份报表并打印其结果,对其业务含义进行说明;
(4)对报表数据进行图形分析的描述及打印结果。
3.科目设置打印件一份,并符合科目标准化。
二、管理制度要求
1.有明确的电算化岗位分工。
(1)电算主管:
(2)系统管理员:
(3)审核记账员;
(4)软件操作员。
2.有严格的系统权限管理及操作制度。
3.能够严格执行数据备份制度及数据安全保障措施
4.能够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有防病毒措施。
三、实施程度要求
1.有三分之二的财会人员会进行凭证录入、账务查询等操作。三分之一的财会人员会进行报表定义:
2.基本实现谁的业务谁处理的原则:
3.会计主管了解系统的基本功能,掌握科目体系的设置:
4.有部分人员能够熟练地从系统中获取自己所要的数据,能够利用软件进行一些分析操作。
第六十二条验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负责的精神。不走过场,也不拘泥于小节。对于资料准备严重不全、规章制度明显有缺陷的单位,坚决不能通过。对于非原则生的问题,不会导致数据不实或丢失的问题,应提出改进意见并有条件的予以通过。
第六十三条验收中不搞一刀切,允许个别单位为某些科目保留手工账。对个别有待命情况的科目,只要不影响整个核算的正确性,且资料准备水平、工作程序等其他指标达到要求,也准予通过。资料不齐的在其准备齐全后发给通知书。
第六十四条验收不通过的标准:
一、三个月的账表少一个月以上者:
二、科目设置严重脱离标准化者:
三、查询分析资料缺两项以上者:
四、没有岗位分工,或岗位分工中没有明确电算化主管、系统管理员、审核记账员、软件操作人员者:
五、数据没有备份或没有足以恢复数据的备份者:
六、权限分配混乱、存在严重越权现象,可能导致数据毁损及会计数据的不安全、不真实者:
七、无安全保障措施者:
八、会凭证录入的财会人员少于1/2,会进行报表定义的少于1/4者:
九、财务主管对财务管理信息系统一无所知者:
十、没有固定专用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硬件者:
十一、其他严重不合格的问题。
第六十五条各单位要将验收结果通知当地财政部门、中企处、税务部门、审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各一级单位应在脱离手工记收后的三个月内,将脱离手工记账情况报总公司财务局。
第六十六条脱离手工记账对系统的管理维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数据更安全,操作更规范,处理故障更及时。因此各单位在申请脱离手工记账时一定要把本单位系统维护力量以及获得系统维护支持的能力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来考虑,同时切实加强自身的维护力量。
培训与奖励制度
第六十七条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工作。分期分批地对所有财务人员进行电算化上岗培训,培训完毕要严格组织考试工作,经有关部门认可对考试通过的人员发给电算化上岗证。条件成熟的单位,可实行持证上岗。
第六十八条培训工作中,要重点进行系统管理员、电算审查员、数据库管理员、网络管理员的培训,同时要提倡财务主管了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
第六十九条各单位要鼓励财会人员积极学习有关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知识,积极参与电算化的实施工作,不断研究本单位的业务需求,逐步扩大电算化的应用范围,开展深层次的应用,完善电算化的工作体系。对工作成绩好的单位以及积极钻研电算化业务,技术水平高的人员,应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于成绩差的进行批评。
附则
第七十条本办法由总公司财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一、填报范围
本表适于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财务决算报表的国有及国有控股的企业和单位。
1.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力的企业。具体包括:
(1)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企业,由委托管理一方按“合并会计报表”制度进行合并后编报企业财务快报,或按股权比例进行合并后编报企业财务快报。
(2)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而对子公司的子公司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4)多方国有单位投资的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2.国有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和实行法人责任制的基建单位。
二、指标解释
1.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此项目应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科目发生额扣除相应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填列。
2.其他业务收入:是指除销售(营业)收入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的收入,如材料销售、代销代购、包装物出租等收入。
3.销售(营业)成本: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4.销售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日常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款项,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等。
5.营业(经营)费用:是指企业营业(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本项目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的营业费用,及未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民航运输企业的“销售费用”、农业企业及旅游等服务类企业的“营业费用”、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进货费用”等。
6.管理费用: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7.财务费用:是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失(减汇兑收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等。本项目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资本化的部分,不包括在本项目核算范围内。
其中:“利息支出净额”是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的差额,指已扣减利息收入后计入财务费用的长、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净额。
8.投资收益:反映企业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数额。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拥有的数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的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拥有的数额等。本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投资损失,本项目以“一”号填列。
9.补贴收入:是指企业按规定实际收到的各种补贴收入,包括国家拨人的亏损补贴、返还的增值税等,或按销量或工作量等和国家规定的补助定额计算并按期给予的定额补贴。
10.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如为亏损总额,以“一”号填列。
11.净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如为净亏损,以“一”号填列。
12.人工成本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和提供劳务中所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人工费用的总和,其中: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支出应单独列示。
(1)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是指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津贴等全部劳动报酬。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发放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
(2)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实际支付给员工个人及用于集体的福利费用(如:企业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冬季取暖费、医疗卫生费、计划生育补贴、生活困难补助、文体宣传费、集体福利设施和集体福利事业补助支出及丧葬抚恤救济费等)和实际为从业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以及企业在上缴给社会保险机构费用之外为从业人员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或储蓄性养老保险。
(3)其他人工成本支出:是指不包括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中的其他人工成本。如:教育经费(企业为从业人员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而支付的培训费)、劳动保护费用(企业为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工业卫生等发生的费用)、住房费用(企业为改善从业人员居住条件而支付的所有费用)、工会经费等。
13.从业人员人数:是指在企业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全部人员。包括:在岗的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其他聘用、留用的人员,不包括离休、退休人员等。
其中:“在岗职工人数”是指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即全部职工人数中扣除下岗职工人数的部分。
14.资产总额: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其中:“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应收账款净额”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扣除坏账准备金的净额:“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应根据存货科目下设各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商品削价准备”、“代销商品款”或“存货跌价准备”科目的期末余额后的净额填列:“产成品”是指企业已生产完工入库,可供销售的制成品。
15.负债总额: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其中:“流动负债”是指将在1年(含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付股利、应交税金、其他暂收应付款项、预提费用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等:“银行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借人的各种长、短期款项的总额。
16.少数股东权益:是指除母公司以外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中拥有的权益数额。
17.所有者权益总额: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18.应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月应交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各税的合计数额。本项目不包括印花税。
19.已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已经缴纳税金的总和。
20.固定资产投资额:反映企业本月或本年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括购置固定资产投资额和基本建设投资额,不包括企业以非货币性交易换人和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本项目根据“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21.增加值:是指企业生产过程中产出超过这一过程中间投入的价值,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按收入法计算,增加值为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之和。各部分与会计指标的基本对应关系如下: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为企业提供服务获得的全部报酬。主要包括本年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应付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公益金以及其他各种费用中含有和列支的个人报酬部分。
固定资产折旧:指企业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本期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
生产税净额:按国家对企业生产、销售产品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征收的各种税金、附加和规费扣除生产补贴后的净额。各种税费主要有:本期应交的增值税、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费等。扣除内容主要有:国家财政对企业的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和外贸企业的出口退税等生产补贴。
营业盈余:指企业本期的营业利润加补贴,主要包括:企业营业利润、补贴收入等。
本项目应按上报统计局同口径数据填列,如不上报统计局可按下列参考公式计算填列:
增加值=本期应发工资总额+劳动保险费和待业保险费+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营业利润+补贴收入+本期应交税金总额一(出口退税额+应补储备粮油差价款+应补预算弥补亏损及补贴)
22.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此指标按照现行价格计算,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23.工业销售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的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此指标按照现行价格计算,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24.出口交货值:是指工业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部门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价值,包括用外汇价格结算的在国内批量销售或在边境批量出口的产品价值,以及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备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仅由工业企业填报。
25.计提折旧额:是指本月或本年累计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额。
26.计提减值准备总额:是指企业本月或本年累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反映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合计数。仅由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填报。
27.利润总额预算数:反映企业对实现利润的预计金额。
一、财务报告
1.简化的财务报表
2.财务报表注释
(1)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方法,与上一年度报告相比,没有重大改变。
2.××××年上半年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79.79%,主要原因是:
①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升以及部分产品价格下调;
②与去年同期相比,外汇价差减少,财务费用相对增加。
③截止到××××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总额为3.09亿股,比年初增加214亿股,主要是本公司上半年实施配股所致。配股后的股权结构为:国家股58.18%,社会公众股40.05%,公司职工股0.09%,法人转配股1.67%。
④截××××年6月30日,本公司尚余分配利润1.7亿元,其中××××年以前未分配利润为1.5亿元,按照本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精神,此部分利润在送股结束后将转作任意盈余公积金。
二、经营情况的回顾与展望
1.上半年经营情况回顾
××××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转换经营机制,以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在以医药业作为龙头产业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挖掘公司在房地产、金融、进出口业务方面的潜力。上半年,医药主业根据市场需要进行了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所把一些投资少、效益好的品种调到前边并加快了课题开发的进度,以提高经济效益。
上半年获得批文的产品已有16个,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股票、期货等金融业务方面,面对股市低迷的局面,投资公司能够抓住时机,及时调整投资结构,上半年在金融业务方面获利1000万元左右。
2.下半年计划
(1)狠抓新产品开发、生产、销路,以××系列为新龙头,尽快形成新的效益支持品种。
(2)狠抓产品货量。质量是效益的基石,要培养员工“无质量就无效益”的思想,把退资减少到最低限度。
(3)抓好老产品的换挡升级工作,把合理提价融入到换挡升级工作中。
(4)理顺经营、主产、供应、财务部门的合作关系,减少内耗。
(5)狠抓经营工作,理顺经营部对驻外办事处的管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搞好新药的促销工作,抓紧货款的回收。
(6)继续抓紧房地产的建设及售房工作,尽快形成效益。
(7)尽快完善金融证券业务,抓好股票、期货等方面的投资工作,并配备高素质人员,使投资公司的盈利能力逐年增大。
三、发行在外股票的变动和股权结构的变化
1.根据股东大会决定,并报××市证券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年×月按每10股配售1.5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放弃配股权,以每张权证0.10元转让费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至于××××年×月×日止,实际配股2137.55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及公司员工股配股1620万股,国家股转配517.55万股,共计募集人民币6412万元,扣除配股承销费用人民币139万元,实际股款人民币6273万元。
2.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收入约折人民币12960万元(未扣除费用),本公司有意将该募集款作如下用途(略)。
3.截止××××年6月30日,本公司股本结构如下(单位:万股):
股份类别××××年12月30日××××年6月30日
(1)尚未流通股份
①国家股18000(62.5%)18000(58.18%)
②国家股转配517.55(1.67%)
③内部职工股1800(6.25%)29.280(0.09%)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19800(68.75%)18546.83(59.95%)
(2)已流通股份A股9000(31.25%)12390.72(40.05%)
(3)股份总额28800(100%)30937.55(100%)
四、重大事件揭示
1.本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于××××年×月×日上午在企业集团员工之家三楼召开。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时报》、《××证券报》。
2.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配股计划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复审通过,于××××年×月×日完成,社会公众股配股部分已于××××年×月×日上市交易。
3.本公司内部员工股170.72万股,于××××年3月10日上市交易。
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年度分红方案为:每10股普通股送1股红股,分红派合工作于××××年7月份完成,所送红金中可流通部分的1242万股已于××××年7月13日上市交易。
5.本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略)